專利名稱:一種水果保鮮紙的制備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水果保鮮紙的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fā)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對不同地區(qū)不同季節(jié)生產 的水果的需求量逐漸加大。但是一些水果,比如梨、桃子、蘋果等保鮮期短,不易儲存。現(xiàn)在人們都將水果直接浸泡在保鮮劑中,但是一些水果不適宜浸泡,即使可以浸泡,保鮮劑也只是停留在水果的表面,保鮮效果也不是特別長,還是會導致水果腐爛。因此,應該提供一種新的技術方案解決上述問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針對上述不足,提供一種保鮮效果好、使用效率高的水果保鮮紙的制備方法。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水果保鮮紙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以紙或無紡布作為載體;
b、將體積比為90-100:1的水和果蔬保鮮劑同時放入反應釜中,開機攪拌,控制攪拌速度為600-1000r/min,攪拌,直至反應釜內的溶液色澤均勻;
C、將步驟b制得的溶液均勻的噴灑于紙或無紡布的表面,將紙或無紡布放置于烘干機中烘干1_2小時,待其干燥后,取出。所述果蔬保鮮劑由重量百分含量如下組分混勻構成
水20-40%
木質素10-40%
二氧化硅1-2%
硫酸鹽30-60%
咪鮮胺5-10%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采用本發(fā)明方法制得的水果保鮮紙,包覆在水果的表面制造一個抑制生物呼吸作用和生長的環(huán)境,并控制水果的新陳代謝速度以起到保鮮的作用。且保鮮紙內的防腐劑為安全的防腐劑,大大提高了水果的實用安全性,且可以循環(huán)利用,有利于節(jié)約資源。
具體實施例方式實施例I
一種水果保鮮紙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以紙或無紡布作為載體;
b、將體積比為90:1的水和果蔬保鮮劑同時放入反應釜中,開機攪拌,控制攪拌速度為600r/min,攪拌,直至反應爸內的溶液色澤均勻;
C、將步驟b制得的溶液均勻的噴灑于紙或無紡布的表面,將紙或無紡布放置于烘干機中烘干I小時,待其干燥后,取出。所述果蔬保鮮劑由重量百分含量如下組分混勻構成水20%、木質素10%、二氧化硅1%、咪鮮胺10%、硫酸鹽59%。實施例2
一種水果保鮮紙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以紙或無紡布作為載體;
b、將體積比為95:1的水和果蔬保鮮劑同時放入反應釜中,開機攪拌,控制攪拌速度為·800r/min,攪拌,直至反應爸內的溶液色澤均勻;
C、將步驟b制得的溶液均勻的噴灑于紙或無紡布的表面,將紙或無紡布放置于烘干機中烘干I. 5小時,待其干燥后,取出。所述果蔬保鮮劑由重量百分含量如下組分混勻構成水30%、木質素15%、二氧化硅1%、咪鮮胺10%、硫酸鹽44%。實施例3
一種水果保鮮紙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以紙或無紡布作為載體;
b、將體積比為100:1的水和果蔬保鮮劑同時放入反應釜中,開機攪拌,控制攪拌速度為1000r/min,攪拌,直至反應釜內的溶液色澤均勻;
C、將步驟b制得的溶液均勻的噴灑于紙或無紡布的表面,將紙或無紡布放置于烘干機中烘干2小時,待其干燥后,取出。所述果蔬保鮮劑由重量百分含量如下組分混勻構成水40%、木質素25%、二氧化硅2%、咪鮮胺10%、硫酸鹽23%。
權利要求
1.一種水果保鮮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a、以紙或無紡布作為載體; b、將體積比為90-100:1的水和果蔬保鮮劑同時放入反應釜中,開機攪拌,控制攪拌速度為600-1000r/min,攪拌,直至反應釜內的溶液色澤均勻; C、將步驟b制得的溶液均勻的噴灑于紙或無紡布的表面,將紙或無紡布放置于烘干機中烘干1_2小時,待其干燥后,取出。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水果保鮮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果蔬保鮮劑由重量百分含量如下組分混勻構成 水20-40%木質素10-40%二氧化硅1-2%硫酸鹽30-60%咪鮮胺5-10%。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水果保鮮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a、以紙或無紡布作為載體;b、將體積比為90-100:1的水和果蔬保鮮劑同時放入反應釜中,開機攪拌,控制攪拌速度為600-1000r/min,攪拌,直至反應釜內的溶液色澤均勻;c、將步驟b制得的溶液均勻的噴灑于紙或無紡布的表面,將紙或無紡布放置于烘干機中烘干1-2小時,待其干燥后,取出。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采用本發(fā)明方法制得的水果保鮮紙,包覆在水果的表面制造一個抑制生物呼吸作用和生長的環(huán)境,并控制水果的新陳代謝速度以起到保鮮的作用。且保鮮紙內的防腐劑為安全的防腐劑,大大提高了水果的實用安全性,且可以循環(huán)利用,有利于節(jié)約資源。
文檔編號D21H27/00GK102926276SQ2012104169
公開日2013年2月13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0月29日
發(fā)明者江琴 申請人: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