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壓克力膠薄片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壓克力板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應用于汽車上取代厚重且不安全的玻璃的壓克力膠薄片。
背景技術:
玻璃的起源相當早,一開始是制造玻璃容器,后來即發(fā)展成精美的裝飾品,待以自動化機械生產(chǎn)以后,即漸漸發(fā)展出玻璃板,可廣泛應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工業(yè)上。就工業(yè)上的應用,玻璃除了制成容器以外,還應用于汽車的前、后擋風玻璃以及車窗,但是其具有如下缺陷1.玻璃的重量很重,會增加車體重量,導致耗油、加速性較差等問題;2.玻璃質(zhì)脆而不耐撞,當發(fā)生沖撞事件時,玻璃易碎裂而割傷人;3.價格高,制造玻璃的成本較高,尤其面積越大的玻璃越不容易制造,價格亦越高,倘若因意外導致前、后擋風玻璃碎掉而需要更換時,花費較高。
因而以玻璃作為汽車的前、后擋風板的基材,具有安全性低、重量重、價格高等缺陷,需要加以改良。
實用新型內(nèi)容為了克服玻璃因為質(zhì)脆不耐撞,作為汽車擋風板時具有安全性低、增加車體重量、價格高等缺陷及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不易碎裂割傷人、價格低的壓克力膠薄片,其應用于汽車的前、后擋風玻璃時,具有安全性高的優(yōu)點。
基于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包括透明壓克力基板,在壓克力基板的板體兩板面上依次設有環(huán)氧樹脂層、以聚氨酯或者聚乙烯制成的膠膜層、紫外線熟化性油墨層。
實施上述技術手段以后,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1.質(zhì)輕本實用新型是由一層一層的塑料涂布制成,具有質(zhì)輕的特性,可以減輕車體重量,省油、加速性優(yōu)越;2.強度優(yōu)越本實用新型所制成的壓克力膠薄片具有較佳的硬度,其硬度約為500°~600°,受到?jīng)_撞時,最多裂開,但不會碎成尖銳的塊體而傷到人;3.價格低廉以塑料制成的本實用新型的成本較低,相對而言,價格較玻璃低廉,對消費者而言較為經(jīng)濟。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地詳細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局部截面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應用于汽車前擋片及儀表板時的立體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具安全性的壓克力膠薄片,其層狀結構如
圖1所示,中間設有透明壓克力基板(10),在該壓克力基板(10)的板體兩板面上分別涂布環(huán)氧樹脂層(11),環(huán)氧樹脂層(11)層的厚度約為3~5μm,再在環(huán)氧樹脂層(11)的不鄰接壓克力基板(10)側依次涂布膠膜層(12)、紫外線熟化性油墨層(13),其中,該膠膜層(12)可以是由聚氨酯制成,簡稱PU層,或者是由聚乙烯制成,簡稱PE層,膠膜層(12)的設置可以提高壓克力基板(10)的韌性,使其不易受力破裂。
該紫外線熟化性油墨層(13)含有光引發(fā)劑,以單體、低聚物、顏料、添加劑、改質(zhì)劑和增效劑配合而成,當暴露于紫外線能量時,該光引發(fā)劑會吸收紫外線能量,使油墨熟化固定,進而使整個壓克力膠薄片定型,在表面涂布紫外線熟化性油墨層的作用是,可以使空氣快速由表面通過而具有降低風阻的效果,并且使水不會附著于表面,臟污可以快速被擦拭干凈。
各層塑料厚度依需求而不同,如果作為運用于汽車的板體時,需要制作成較厚的板體;如果作為一般板體使用時,則可以制作成較薄的板體。
通過上述本實用新型的結構所組成的壓克力膠薄片的硬度約為500°~600°,耐熱度可達到120℃,并且由于其是由數(shù)層塑料所組成,具有質(zhì)輕的特性,即本實用新型具有強度高、耐熱性高、質(zhì)輕的功效。
其可以如圖2所示運用作為汽車的前擋風板(20)、儀表板(30)以及后擋風板(圖中未示)等固定式透明板體。
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安全性的壓克力膠薄片,其特征在于包括透明壓克力基板,在該壓克力基板的板體兩板面上依次設有環(huán)氧樹脂層、以聚氨酯制成的膠膜層、紫外線熟化性油墨層。
2.一種具有安全性的壓克力膠薄片,其特征在于包括透明壓克力基板,在該壓克力基板的板體兩板面上依次設有環(huán)氧樹脂層、以聚乙烯制成的膠膜層、紫外線熟化性油墨層。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安全性的壓克力膠薄片,其中間設有透明壓克力基板,在該壓克力基板的板體兩板面上分別設有環(huán)氧樹脂層,以作為粘結劑,在環(huán)氧樹脂層的不鄰接壓克力基板側設有以聚氨酯或者聚乙烯制成的膠膜層,以提升韌性,并且在膠膜層表面設有紫外線熟化性油墨層。當以本實用新型制造的壓克力膠薄片應用于汽車擋風板時,可以產(chǎn)生質(zhì)輕、不會碎裂割傷人的效果,而紫外線熟化性油墨層則可以降低風阻。
文檔編號B32B27/00GK2832518SQ20052011394
公開日2006年11月1日 申請日期2005年7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7月15日
發(fā)明者蔡謀拱 申請人:隆臺企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