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子技術設備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終端設備及其配件。
背景技術:
目前,在公共汽車、長途汽車、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中,因遇到緊急情況而無法從車內逃生的事件時有發(fā)生。雖然國家有很多這方面的科普。而且在市面上也有很多逃生錘的出售,但是仍然沒有解決問題。這是因為,現有的逃生錘沒有很好的隨身性,每天拿著逃生錘去應付不知道何時會到來的風險明顯不合理。
發(fā)明人在實現本實用新型的過程中,發(fā)現現有技術中的逃生錘還存在以下問題:在使用逃生錘破窗時,需要將逃生錘垂直于門窗的表面,并迅速用力按壓逃生錘。但是,在用力按壓逃生錘破窗時,通常會導致在破窗的瞬間用戶的手由于施力時的慣性而伸出窗外,很容易將手割破。另外,迅速按壓逃生錘所提供的力較大,對于小孩子和虛弱的人來說,很難辦到。如果不迅速的用力按壓,逃生錘的彈針很難彈出,這樣就達不到破窗的目的。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終端設備及其配件,使得無需用戶使用額外的力即可實現破窗功能,由于用戶無需使用額外的力,使得在破窗的瞬間用戶的手容易收回,避免割破手指,并且攜帶較為便捷。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提供了一種終端設備的配件,包括:配件本體、觸發(fā)機構、推出機構以及撞針;配件本體的內部具有容置空間,且配件本體具有開口;其中,開口位于容置空間的端部;觸發(fā)機構、推出機構以及撞針安裝于配件本體的內部;其中,推出機構和撞針位于容置空間,且撞針的針頭位于開口;觸發(fā)機構滿足觸發(fā)條件時,觸發(fā)推出機構,推出機構推動撞針的端部,撞針彈出開口。
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還提供了一種終端設備,包括:處理器、殼體、觸發(fā)機構、推出機構以及撞針;殼體的內部具有容置空間,且殼體具有開口;其中,開口位于容置空間的端部;處理器、觸發(fā)機構、推出機構以及撞針安裝于殼體的內部;其中,推出機構和撞針位于容置空間,且撞針的針頭位于開口;觸發(fā)機構連接至處理器;觸發(fā)機構滿足觸發(fā)條件時,觸發(fā)推出機構,推出機構推動撞針的端部,撞針彈出開口。
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相對于現有技術而言,在使用終端設備的配件或終端設備進行破窗時,可以直接將配件本體或殼體的開口對著窗體,然后觸發(fā)上述觸發(fā)機構,觸發(fā)機構被觸發(fā)時推出機構推動撞針的端部,撞針彈出開口,從而彈出開口的撞針可以將窗戶擊破,而無需用戶使用額外的力。并且,由于用戶無需使用額外的力,所以在破窗的瞬間用戶的手容易收回,避免被破碎的窗體割破手指。通過將觸發(fā)機構、推出機構以及撞針安裝于配件本體或殼體的內部,并且撞針的針頭位于開口,使得可以將觸發(fā)機構、推出機構以及撞針集成到終端設備的配件或終端設備內,而不需要額外隨身攜帶逃生錘,即可使用終端設備的配件或終端設備來實現破窗功能,攜帶較為便捷。
另外,終端設備的配件還包括用于連接到終端設備的處理器的連接端;連接端連接至觸發(fā)機構;其中,觸發(fā)條件至少包括連接端連接到處理器;從而,提供了一種觸發(fā)條件的較佳的實現方式,而且這種設計方式易于實現,設計成本較低。
另外,為了適應終端設備的設計需求,連接端可以設計為通用串行總線USB接口。
另外,安裝于配件本體內部的觸發(fā)機構包括:齒輪和連接至連接端的馬達;推出機構包括:主彈簧和與齒輪嚙合的齒條;齒條位于主彈簧和撞針之間;齒輪的齒根圓的其中一部分具有連續(xù)的齒,另一部分為圓弧面;其中,馬達被觸發(fā)轉動時齒輪轉動,齒輪帶動齒條移動,主彈簧收縮,圓弧面與齒條接觸時,主彈簧施加回彈力于齒條,齒條推動撞針彈出開口。通過馬達帶動齒輪轉動,齒輪帶動齒條移動,使得主彈簧收縮,在齒輪的圓弧面與齒條接觸時,收縮的主彈簧對齒條施加回彈力,使齒條在上述回彈力的作用下推動撞針彈出開口,從而不需要額外施加壓力,即可通過撞針撞擊窗體實現破窗功能。
另外,配件本體的容置空間的內壁設有至少兩個限位部;撞針具有至少一個凸起;凸起位于兩個限位部之間,且限位部的端部與容置空間的內壁的距離大于凸起與容置空間的內壁的距離;兩個限位部的距離大于或等于撞針的行程。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將撞針限制在容置空間內,可以避免撞針彈出開口時,脫離容置空間。
另外,終端設備的配件還包括用于為撞針施力的復位彈簧;復位彈簧套設于撞針,且復位彈簧夾持于凸起和距離開口較近的限位部之間。從而,在無外力施加于撞針時,撞針可以恢復至初始狀態(tài)。
另外,安裝于殼體內部的觸發(fā)機構包括:齒輪和連接至處理器的馬達;推出機構包括:主彈簧和與齒輪嚙合的齒條;齒條位于主彈簧和撞針之間;齒輪的齒根圓的其中一部分具有連續(xù)的齒,另一部分為圓弧面;其中,馬達被觸發(fā)轉動時齒輪轉動,齒輪帶動齒條移動,主彈簧收縮,圓弧面與齒條接觸時,主彈簧施加回彈力于齒條,齒條推動撞針彈出開口。
另外,殼體的容置空間的內壁設有至少兩個限位部;撞針具有至少一個凸起;凸起位于兩個限位部之間,且限位部的端部與容置空間的內壁的距離大于凸起與容置空間的內壁的距離;兩個限位部的距離大于或等于撞針的行程。
另外,終端設備還包括用于為撞針施力的復位彈簧;復位彈簧套設于撞針,且復位彈簧夾持于凸起和距離開口較近的限位部之間。
附圖說明
一個或多個實施例通過與之對應的附圖中的圖片進行示例性說明,這些示例性說明并不構成對實施例的限定,附圖中具有相同參考數字標號的元件表示為類似的元件,除非有特別申明,附圖中的圖不構成比例限制。
圖1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方式中終端設備的配件的方框圖;
圖2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方式中終端設備的配件的方框圖;
圖3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方式中終端設備的配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方式中終端設備的配件的方框圖;
圖5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第四實施方式中終端設備的配件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各實施方式進行詳細的闡述。然而,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本實用新型各實施方式中,為了使讀者更好地理解本申請而提出了許多技術細節(jié)。但是,即使沒有這些技術細節(jié)和基于以下各實施方式的種種變化和修改,也可以實現本申請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方式涉及一種終端設備的配件。如圖1所示,終端設備的配件包括:配件本體(未在圖1中示出)、觸發(fā)機構1、推出機構2以及撞針3。配件本體的內部具有容置空間,且配件本體具有開口;其中,開口位于容置空間的端部。觸發(fā)機構1、推出機構2以及撞針3安裝于配件本體的內部;其中,推出機構2和撞針3位于容置空間,且撞針3的針頭位于開口。觸發(fā)機構1滿足觸發(fā)條件時,觸發(fā)推出機構2,推出機構2推動撞針3的端部,撞針3彈出開口。
需要說明的是,終端設備的配件可以為終端設備的皮套。或者,終端設備的配件可以為與終端設備配套的電子設備,比如手環(huán)。終端設備可以為智能手機。
以下以終端設備的配件為智能手機的皮套為例進行說明:
在實際的應用中,終端設備的皮套通常套設在終端設備的外殼上。當使用終端設備的配件進行破窗時,可以直接拿出終端設備,將配件本體的開口對著窗體,然后觸發(fā)上述觸發(fā)機構1。在觸發(fā)機構1被觸發(fā)時推出機構2推動撞針3的端部,撞針3彈出開口。從而,彈出開口的撞針3可以將窗戶擊破,而無需用戶使用額外的力,并且由于用戶無需使用額外的力,使得在破窗的瞬間用戶的手容易收回,避免割破手指。通過將觸發(fā)機構1、推出機構2以及撞針3安裝于配件本體的內部,并且撞針3的針頭位于開口,使得可以將觸發(fā)機構1、推出機構2以及撞針3集成到終端設備的配件內,而不需要額外隨身攜帶逃生錘,即可使用終端設備的配件來實現破窗功能,攜帶較為便捷。
通過上述內容,不難發(fā)現,本實施方式使得無需用戶使用額外的力即可實現破窗功能,由于用戶無需使用額外的力,使得在破窗的瞬間用戶的手容易收回,避免割破手指,并且攜帶較為便捷。
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方式涉及一種終端設備的配件。在第二實施方式中終端設備的配件還包括用于連接到終端設備的處理器的連接端。
具體地說,如圖2所示,終端設備的配件還包括用于連接到終端設備的處理器的連接端4;連接端4連接至觸發(fā)機構1;其中,觸發(fā)條件至少包括連接端4連接到處理器;從而,提供了一種觸發(fā)條件的較佳的實現方式,而且這種設計方式易于實現,設計成本較低。在連接端連接到處理器時,處理器可以控制觸發(fā)機構被觸發(fā)?;蛘?,于實際應用中,終端設備的配件還可以直接包括處理器,處理器直接與觸發(fā)機構連接。并且,終端設備的配件還包括與處理器連接的觸發(fā)開關,在用戶按壓觸發(fā)開關時,處理器控制觸發(fā)機構被觸發(fā)。觸發(fā)機構1被觸發(fā)時,觸發(fā)推出機構2,推出機構2推動撞針3的端部,撞針3彈出開口。
為了適應終端設備的設計需求,連接端4可以設計為通用串行總線USB接口。以下以終端設備的配件為智能手機的皮套為例進行說明:在使用終端設備的配件破窗時,可以通過USB連接線將連接端4連接至智能手機的USB接口,來實現將連接端4連接到處理器。
如圖3所示,本實施方式的觸發(fā)機構1包括:齒輪11和連接至連接端的馬達12;推出機構2包括:主彈簧21和與齒輪11嚙合的齒條22;齒條22位于主彈簧21和撞針3之間;齒輪11的齒根圓的其中一部分具有連續(xù)的齒,另一部分為圓弧面;其中,馬達12被觸發(fā)轉動時齒輪11轉動,齒輪11帶動齒條22移動,主彈簧21收縮,圓弧面與齒條22接觸時,主彈簧21施加回彈力于齒條22,齒條22推動撞針3彈出開口。通過處理器控制馬達12的轉動,馬達12帶動齒輪11轉動,齒輪11帶動齒條22移動,齒條22移動時會壓縮主彈簧21,使得主彈簧21收縮。在齒輪11的圓弧面與齒條22接觸時,收縮的主彈簧21對齒條22施加回彈力,使齒條22在上述回彈力的作用下推動撞針3彈出開口,從而不需要額外施加壓力,即可通過撞針3的針頭31撞擊窗體實現破窗功能。
需要說明的是,于實際的應用中,觸發(fā)機構1還可以包括傳動輪13。傳動輪13固定于馬達12,傳動輪13與上述齒輪11嚙合。在處理器控制馬達12轉動時,馬達12帶動傳動輪13轉動,傳動輪13帶動與之嚙合的齒輪11轉動,齒輪11帶動齒條22移動,從而實現上述破窗功能。
優(yōu)選的,配件本體的容置空間的內壁設有至少兩個限位部;本實施方式以配件本體的容置空間的內壁設有四個限位部為例進行說明。在容置空間的內壁相對稱的兩側分別設有兩個限位部;分別為:第一限位部5、第二限位部6、第三限位部7、第四限位部8。撞針3具有至少一個凸起9;凸起9位于兩個限位部之間,且限位部的端部與容置空間的內壁的距離大于凸起9與容置空間的內壁的距離;兩個限位部的距離大于或等于撞針的行程。優(yōu)選的,本實施方式可以設置兩個凸起9。具體地說,其中一個凸起9位于第一限位部5和第二限位部6之間,另一個凸起9位于第三限位部7和第四限位部8之間。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將撞針3限制在容置空間內,可以避免撞針3彈出開口時,脫離容置空間。
為了配合實際設計的需要,撞針3和齒條22可以為一體式,或撞針3的端部固定在齒條22上。在破窗之后,主彈簧21在回復力的作用下,與主彈簧21固定在一起的齒條22恢復初始狀態(tài),從而與齒條22固定在一起的撞針3恢復初始狀態(tài)。作為優(yōu)選,終端設備的配件還可以包括用于為撞針3施力的復位彈簧10;復位彈簧10套設于撞針3,且復位彈簧10夾持于凸起9和距離開口較近的限位部之間。從而,在無外力施加于撞針3時,撞針3可以恢復至初始狀態(tài)。
通過上述內容,不難發(fā)現,本實施方式提供了一種觸發(fā)機構1和推出機構2的較佳的具體實現方式,而且這種設計方式易于實現,設計成本較低。
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方式涉及一種終端設備。如圖4所示,終端設備包括:處理器41、殼體(未在圖中示出)、觸發(fā)機構42、推出機構43以及撞針44;殼體的內部具有容置空間,且殼體具有開口;其中,開口位于容置空間的端部;處理器41、觸發(fā)機構42、推出機構43以及撞針44安裝于殼體的內部;其中,推出機構43和撞針44位于容置空間,且撞針44的針頭位于開口;觸發(fā)機構42連接至處理器41;觸發(fā)機構42滿足觸發(fā)條件時,觸發(fā)推出機構43,推出機構43推動撞針44的端部,撞針44彈出開口。
需要說明的是,殼體的開口可以但不限于指耳機孔或USB孔。即撞針44可以但不限于位于耳機孔或USB孔。
于實際的應用中,在使用終端設備進行破窗時,可以直接將殼體的開口對著窗體,然后觸發(fā)上述觸發(fā)機構42,觸發(fā)機構42被觸發(fā)時推出機構43推動撞針44的端部,撞針44彈出開口,從而彈出開口的撞針44可以將窗戶擊破,而無需用戶使用額外的力。并且,由于用戶無需使用額外的力,所以在破窗的瞬間用戶的手容易收回,避免破碎的窗體割破手指。通過將處理器41、觸發(fā)機構42、推出機構43以及撞針44安裝于殼體的內部,并且撞針44的針頭位于開口,使得可以將處理器41、觸發(fā)機構42、推出機構43以及撞針44集成到終端設備內,而不需要額外隨身攜帶逃生錘,即可使用終端設備來實現破窗功能,攜帶較為便捷。
通過上述內容,不難發(fā)現,本實施方式使得無需用戶使用額外的力即可實現破窗功能,由于用戶無需使用額外的力,使得在破窗的瞬間用戶的手容易收回,避免割破手指,并且攜帶較為便捷。
本實用新型第四實施方式涉及一種終端設備。在第四實施方式中,如圖5所示,觸發(fā)機構包括:齒輪11和連接至處理器的馬達12。通過馬達12的轉動最終帶動齒條22的移動,從而實現撞針3彈出開口的功能。
具體地說,觸發(fā)機構包括:齒輪11和連接至處理器的馬達12;推出機構包括:主彈簧21和與齒輪11嚙合的齒條22;齒條22位于主彈簧21和撞針3之間;齒輪11的齒根圓的其中一部分具有連續(xù)的齒,另一部分為圓弧面;其中,馬達12被觸發(fā)轉動時齒輪11轉動,齒輪11帶動齒條22移動,主彈簧21收縮,圓弧面與齒條22接觸時,主彈簧21施加回彈力于齒條22,齒條22推動撞針3彈出開口。具體地說,終端設備可以具有觸發(fā)處理器控制馬達12轉動的虛擬界面,選中虛擬界面中的破窗功能,處理器即可控制馬達12轉動。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施方式中撞針3的長度可以大于或等于1mm且小于或等于1.8mm,并且撞針3的長度可以優(yōu)選為1.5mm。齒條22的長度可以大于或等于1mm且小于或等于1.8mm,并且齒條22的長度可以優(yōu)選為1.5mm。
于實際的應用中,觸發(fā)機構還可以包括傳動輪13。傳動輪13固定于馬達12,傳動輪13與上述齒輪11嚙合。在處理器控制馬達12轉動時,馬達12帶動傳動輪13轉動,傳動輪13帶動與之嚙合的齒輪11轉動,齒輪11帶動齒條22移動,齒條22推動撞針3使撞針3彈出開口,撞針3的針頭31擊破窗體,從而實現上述破窗功能。
優(yōu)選的,殼體14的容置空間15的內壁設有至少兩個限位部;本實施方式以配件本體的容置空間15的內壁設有四個限位部為例進行說明。在容置空間15的內壁相對稱的兩側分別設有兩個限位部;分別為:第一限位部5、第二限位部6、第三限位部7、第四限位部8。撞針3具有至少一個凸起9;凸起9位于兩個限位部之間,且限位部的端部與容置空間15的內壁的距離大于凸起9與容置空間15的內壁的距離;兩個限位部的距離大于或等于撞針3的行程。優(yōu)選的,本實施方式可以設置兩個凸起9。具體地說,其中一個凸起9位于第一限位部5和第二限位部6之間,另一個凸起9位于第三限位部7和第四限位部8之間。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將撞針3限制在容置空間15內,可以避免撞針3彈出開口時,脫離容置空間15。
為了配合實際設計的需要,撞針3和齒條22可以為一體式,或撞針3的端部固定在齒條22上。在破窗之后,主彈簧21在回復力的作用下,與主彈簧21固定在一起的齒條22恢復初始狀態(tài),從而與齒條22固定在一起的撞針3恢復初始狀態(tài)。作為優(yōu)選,終端設備還包括用于為撞針3施力的復位彈簧10;復位彈簧10套設于撞針3,且復位彈簧10夾持于凸起9和距離開口較近的限位部之間。從而,在無外力施加于撞針3時,撞針3可以恢復至初始狀態(tài)。
通過上述內容,不難發(fā)現,本實施方式提供了一種觸發(fā)機構和推出機構的較佳的具體實現方式,而且這種設計方式易于實現,設計成本較低。
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上述各實施方式是實現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而在實際應用中,可以在形式上和細節(jié)上對其作各種改變,而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