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及避難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是一種關于在高層建筑物發(fā)生災害(如火災)時,受災者可迅速且簡易使用的避難用具及避難方法。
背景技術:
發(fā)生災害特別是火災時,作為從建筑物的高樓層脫身的手段,通常使用逃生梯、救難袋等避難方法。然而,依災害狀況,可能發(fā)生不能到達設置有避難用具的場所的情形,另外,也要特別考慮到事前在多數(shù)場所設置避難設備的費用。再者,就救難袋而言,如果無輔助人員在避難場所協(xié)助即不能使用。
另有許多使用繩索的避難工具的專利申請案,如日本發(fā)明專利第22796/1974號和第124953/1988號公開公報。這些避難工具,是把避難工具安設于繩索上,避難者自己操作煞車控制桿等而能調整下降速度的構造。然而,雖然避難者有自己操作煞車控制桿的可能性,但可能因恐懼而不能解除煞車,相反地也存在考慮避難時間、與把避難用具裝設于繩索困難的情形。
發(fā)明內容
鑒于在先技術存在的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構造簡單且避難者易于使用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及避難方法。
本發(fā)明的發(fā)明者為解決前述問題,提出一種可簡單地把避難用具安裝于繩索且避難者易于使用,更進一步,即使在多數(shù)地點設置避難用具的費用也相當?shù)土母邔咏ㄖ镉帽茈y用具構造及避難方法。
本發(fā)明的一種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其特征為包括有一繩索,該繩索長度至少三倍于從避難樓層的壁面或附屬構造物到避難場所的高度,至少在該繩索的一端設有一用以固定繩索的連結裝置;一可裝納人體的人體保持具,其備有一可穿插該繩索的環(huán)狀體;一連結座,固定于避難樓層的壁面或附屬構造物,且系著該繩索一端的連結裝置;以及一支點座,該支點座固定于避難樓層的壁面或附屬構造物,且該繩索穿越該支點座。
進而,依據(jù)本發(fā)明的一種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其特征為該環(huán)狀體包括有一鉤部,該鉤部的頂端與該鉤部的根部架設一可開合的舌片,該鉤部圓形橫切面的形狀是向該環(huán)狀體內部的凸形,及/或向該環(huán)狀體內側的面為波浪形。
另外,依據(jù)本發(fā)明的一種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其特征為該支點座包括有一鉤部,該鉤部的頂端與該鉤部的根部架設一可開合的舌片,該鉤部圓形橫切面的形狀是向該支點座內部的凸形,及/或向該支點座內側的面為波浪形。
另外,依據(jù)本發(fā)明的一種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其特征為該支點座備有一定滑輪,該定滑輪僅能單向轉動。
更進一步,依據(jù)本發(fā)明另一觀點的一種從高樓層向避難場所下降的避難方法,該方法使用前述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的構造,其特征為把該繩索的連結裝置與該連結座相系連結,將該人體保持具裝納于身體,將該繩索穿插于該環(huán)狀體,將該繩索穿插于該支點座,將該繩索另一端投下到避難場所,以及抓住該繩索位于支點座與避難場所間的位置,同時從高樓層向避難場所下降的避難方法。
本發(fā)明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由繩索、人體保持具、連結座、及支點座所構成,因為各構成要素的構造單純,所以避難者易于使用,且能迅速地進行避難。特別是人體保持具裝設于繩索上,僅需將設于人體保持具的環(huán)狀體掛在繩索上,不需要繁雜的避難準備工作。
把設于人體保持具的環(huán)狀體及支點座鉤部的橫切面形狀做成凸形及/或波浪形,可以增加與繩索的摩擦力,避難者能以少于自己體重二分之一的力量調整下降速度以進行避難。
關于本發(fā)明的連接座及支點座,因其設置費用低廉,設置場所不受限制,所以可事先設置于多個場所,從而可在發(fā)生災害時使用連結裝置進行避難。特別是不需一切外部動力,在停電時仍可進行避難。
進而,有關本發(fā)明的定滑輪,因其僅可單向轉動,避難時可得到較大的摩擦力,另一方面救助者登上避難樓層時可順暢地上升。
另外,依本發(fā)明的避難方法,避難者能一面自我調整下降的速度,一面可迅速進行避難。進而,雖然只有避難者進行避難,但因繩索已經(jīng)到達避難場所,所以在避難場所的人可以輔助避難。另,救難員能從避難場所上到避難樓層,因為救難員能輔助在避難樓層的避難作業(yè),所以能更迅速地進行避難。
圖1a~圖1d是本發(fā)明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的實施例的整體構成示意圖;圖2a和圖2b是本發(fā)明設于繩索一端的環(huán)狀體的具體實施例的說明圖;圖3a是本發(fā)明連結座及支點座具體實施例的側視圖;
圖3b及圖3c表示鉤部的圓形橫切面的剖視圖;圖4a是本發(fā)明的人體保持具實施例的立體圖;圖4b及圖4c表示環(huán)狀體鉤部的圓形橫截面的剖視圖;圖5表示使用于本發(fā)明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的定滑輪具體實施例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就有關本發(fā)明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及避難方法,結合
避難場所位于地面的情形。另,本發(fā)明不受以下實施例所限。
如圖1a~圖1d所示,是表示有關本發(fā)明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的整體構成示意圖。繩索2的長度,至少3倍于從避難樓層的墻壁例如天花板8到地面1的高度L。又如圖2a所示,至少于繩索2的一端設置連結裝置4,連結裝置4為C型形狀,開口部位設有舌片12。再如圖2b所示,該繩索2的繩端開口部位形如內環(huán)狀。
如圖1a~圖1d所示,在天花板8設有連結座6,用以連結設于該繩索2的連結裝置4,以及用于穿插繩索2的支點座7。另外,連結座6與支點座7的用途不同,但是形狀相同,連結座6與繩索2一端所設的連結裝置4等相連結,而支點座7則被繩索2所穿通,如圖3a所示,連結座6與支點座7在上底部設有朝向天花板8的固定裝配座14。連結座6與支點座7的鉤部16,最簡單的形狀為C型形狀,可易于連結設于繩索2一端的連結裝置4以及穿通繩索2。進一步,鉤部16的頂端部15與鉤部16的根部17裝設有一可活動開環(huán)的舌片18,能防止連結的繩索2的脫落。另,如果繩索2的一端構造如連結裝置4,則連結座6可以不設開口部分。
另外,為增加與繩索2的摩擦力,支點座7的T-T’橫切面的形狀最好是做成凸形,如圖3b所示,進而在凸形部分的表面做成如波浪形,可得到較大的摩擦力,如圖3c所示。
另一方面,如圖4a所示為人體保持具的一例。人體保持具20包括有一固定腰部的腰帶22,一連結腰帶22前中央部位及后中央部位而能支持避難者身體股部的股帶24,一可穿通繩索2的環(huán)狀體10,該環(huán)狀體10設于從腰帶22前中央部位分支的連結繩26的頂端。避難者把腳穿過腰帶22與股帶24之間,可容易安裝人體保持具20,并在腰帶22的前部設有調整機構28,能根據(jù)避難者的體型進行調整。再如圖4a虛線所示,人體保持具20可設有從腰帶22后部通過避難者兩肩到腰帶22前部能穿脫的肩帶30,當避難者變成倒吊于繩索2的狀態(tài)時,不怕人體保持具20從避難者的身體中滑出。連結繩26的裝配位置,不限于腰帶22前部中央位置,例如后部中央位置亦可。
設于從腰帶22前中央部位分支的連結繩26頂端的環(huán)狀體10,為使容易地裝卸繩索2,設有具有開口部的C型鉤部32,與在開口部設有防止從繩索2脫落的舌片34。進而環(huán)狀體10的S-S’橫切面做成如凸形及/或波浪形,能增加與穿插于環(huán)狀體10的繩索2的摩擦力,如圖4b及圖4c所示。
由以上各主要部件所構成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因為是非常簡單的構造,避難者無須繁復的避難準備工作,而能迅速地從高樓層避難。
另,在前述的實施例中是以地面作為避難場所,但避難場所并不限制于地面,例如是避難樓層的下面樓層,而且在避難于可避難的場所的情形,依照繩索2的長度至少3倍長于從避難樓層到可避難平面的高度,即為足夠。假使是避難樓層的下面樓層,也能避難于鄰接建筑物的屋頂?shù)取?br>
其次,就使用前述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的避難方法,詳述避難場所為地面的情形。另外,在避難方法中使用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是其中一例,各構成要素并不限于在說明中所記載的。
首先,設于繩索2一端的連結裝置4連結于連結座6。其次,把設在容納避難者的人體保持具20的環(huán)狀體10掛于繩索2,并把位于環(huán)狀體10與繩索2另一端間的繩索2部分穿過支點座7。再把繩索2另一端部分下投到地面1,而完成避難開始的準備工作,如圖1a所示。
開始避難后,如圖1b所示,避難者一面抓住在支點座7與地面1間的繩索2的位置,一面以本身的體重向地面1下降。避難者抓住繩索2,向下加以自己體重二分之一以下的力量,可以自我調整下降的速度。此時,穿過繩索2的支點座7的T-T’橫切面及設于人體保持具20的環(huán)狀體10的S-S’切面的形狀由于是凸形,故可增加與繩索2間的摩擦力,而能減輕調整下降速度的必要力量,如圖3b及圖4b所示。又前述的凸形表面做成波浪形,能獲得更大的摩擦力,更可減輕避難者的負擔,如圖3c及圖4c所示。
又于避難時,因繩索2從避難樓層垂下到達地面1,于地面1有人可為輔助時,可以減輕避難者的負擔,如圖1b所示。更進一步,同時抓住位于環(huán)狀體10與支點座7間以及從支點座7到地面1間的繩索2,或者其它方式,例如以繩索夾住兩根繩索2而避難的方法,加上繩索2之間的摩擦力,可減輕避難者的負擔。
如圖1c所示,若第一人避難完畢,已完成避難的人把設于人體保持具20的環(huán)狀體10從繩索2解開。接著,把掛于支點座7的繩索2從支點座7解開,將解開后的繩索2投下到地面1。此時,成為避難開始前把繩索2一端的連結裝置4吊掛于連結座6的狀態(tài),如圖1d所示。裝載人體保持具20的第二人以后的避難者,反復依照前述的操作順序,可迅速且容易地避難。
在這里,能以定滑輪代替支點座7,以圖5所示單向轉動構造的定滑輪為例。定滑輪36的構造是僅能依繩索拉動的A方向(下方向)轉動為其特征。具體而言,于滑輪部38的凸緣外周設有以A方向作為頂端的箭形狀溝42,于滑輪支撐部44設有鍥合于溝42的止回爪46。于滑輪部38向A方向轉動之時,雖然止回爪46因符合溝42的形狀而反復上下動作,但如果施以相反于A方向的力,通過鍥合于溝42的止回爪46能阻止滑輪部38的回轉。
總之,以前述方法避難時,繩索2若反于A方向而拉動,因為滑輪部38不能回轉而增大繩索2與定滑輪36的摩擦力,而能減輕避難者為調整下降速度所需力量的負擔,又因滑輪部38主體表面做成波浪狀,以求更減輕避難者的負擔。并且,定滑輪36,同樣與連結座6等同樣上底部設有固定裝配座14,滑輪部38的上部設有開關裝置40,此構造能方便繩索2的裝卸。
以上所述為本發(fā)明的使用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的避難方法,若依照上述的避難方法,事先準備多個人體保持具20,則可迅速且簡單地實行避難。又若把人體保持具20換成可供多人搭乘的筐籃,則同時能多人實行避難。
再者,本發(fā)明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不僅依照前述方法從高樓層的避難,也能從地上等避難場所上到避難樓層。總之,繩索2在避難完畢的狀態(tài),如圖1c所示,救難員裝上人體保持具20后,把垂在地面的繩索2向下拉動,即能上升至避難樓層。救難員能到達避難樓層,能在避難樓層輔助救難作業(yè),更能迅速地避難。
因此,為救難員容易到達避難樓層,可使用替代支點座7的定滑輪36。使用定滑輪36將繩索2向A方向(下方向)拉動時,因滑輪部38轉動,摩擦阻力較少,救難員能順暢地上升。
以上雖然說明有關本發(fā)明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及避難方法的形態(tài),在不脫離其目的的范圍,基于熟悉此項技術者所掌握的知識,加以各種改良、修改、變化的型態(tài)等實施所得,這些形態(tài)均屬本發(fā)明的范圍。
例如,替代支點座7,為防止避難者松放過多繩索2而急速下降的情形,配備有力矩控制裝置的支點座或定滑輪為佳,且繩索以鏈條及皮帶狀的構造為佳。
進一步,事先把繩索2連結及插通設于避難樓層壁面的連結座6等,可收納于設在壁面內部或壁面的收納箱中。進而,連結裝置6等以使用時突出于建筑物外的構造為佳。
另外,替代設于人體保持具20的環(huán)狀體10者亦可使用動滑輪。使用動滑輪可順暢地進行避難。
權利要求
1.一種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包括有一繩索,該繩索長度至少三倍于從避難樓層的壁面或附屬構造物到避難場所的高度,至少在該繩索的一端設有一用以固定繩索的連結裝置;一可裝納人體的人體保持具,該人體保持具備有一可穿越該繩索的環(huán)狀體;一連結座,該連結座固定于避難樓層的壁面或附屬構造物,且系著該繩索一端的連結裝置;及一支點座,該支點座固定于避難樓層的壁面或附屬構造物,且該繩索穿過該支點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其中該環(huán)狀體包括有一鉤部,該鉤部的頂端與該鉤部的根部架設一可開合的舌片,該鉤部圓形橫切面的形狀是向該環(huán)狀體內部的凸形,及/或向該環(huán)狀體內側的面為波浪形。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其中該支點座包括有一鉤部,該鉤部的頂端與該鉤部的根部架設一可開合的舌片。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其中該支點座包括有一定滑輪。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其中該定滑輪只可單向轉動。
6.一種從高樓層向避難場所下降的避難方法,該方法使用如權利要求1至5所述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的構造,其特征為把連結裝置與該連結座相系連結;將該人體保持具裝納于身體;將該繩索穿插在該環(huán)狀體;將該繩索穿插在該支點座;將該繩索另一端投下到避難場所;及抓住該繩索位于支點座與避難場所間的位置,同時從高樓層向避難場所下降的避難方法。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能簡單裝設避難用具在繩索上,且避難者容易使用,進一步在多處設置避難用具的費用低廉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及避難方法。其高層建筑物的避難用具的構造,包括有一繩索(2),該繩索長度至少三倍于從避難樓層的壁面(天花板8)到避難場所(地面1)的高度L,至少在該繩索的一端設有連結裝置(4);一可裝納于人體的人體保持具(20),其備有一可穿過該繩索(2)的環(huán)狀體(10);一連結座(6)及一支點座(7)固定于天花板(8),以此構成本發(fā)明的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及使用該高層建筑物用避難用具構造的避難方法。
文檔編號A62B1/06GK1507930SQ03119640
公開日2004年6月30日 申請日期2003年3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12月10日
發(fā)明者玉森輝久 申請人:玉森輝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