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屬于海水綜合利用領域,特別涉及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渤海的污染已非常嚴重,膠州灣的污染也在加重,前幾年就有有關專家預測渤海十年內將變?yōu)樗篮?,渤海是中國的內海,面積7萬多平方公里。素有中國的魚盆、蝦盆之稱,由于工業(yè)的近時期的迅速發(fā)展的,沿岸很多企業(yè)的不達標排放,及海上運輸船只的非法排放和海上油田的事故造成的溢油多種綜合作用下,渤海的污染已非常嚴重,這對渤海的生態(tài)和沿岸的海水養(yǎng)殖業(yè)的影響等,已引起國家海洋局等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其方法主要是嚴格禁止不達標排放,限制在一些斷層地質的油田開采,以防治溢油的發(fā)生,但是由于綿長的海岸線的企業(yè)眾多,施實監(jiān)管非常困難,作用只能是減緩了 這種污染的勢頭,技術治理方面,有生物治理、物理治理等,但效果目前還不明顯。本發(fā)明是從技術層面針對以上問題提出的。
技術內容本發(fā)明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是,先把外海較清潔水域的海水引到山東半島南岸邊建立的引水池,再把引入的海水通過渠道也可以是管道和中途引水池的提升跨過山東半島引流到建在北海岸的蓄水池,然后在通過渠道也可以是管道將較清潔海水向用戶提供,用完后的海水再排入渤海。所述的引水池是由低位引水池、高位引水池和水泵組成,水泵把低位引水池的較清潔海水提升到高位引水池,再通過渠道也可以是管道,流向中途引水池,通過中途引水池的提升,流向北海岸的畜水池。所述的中途引水池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數(shù)個。陸地引流路徑可以選用,從膠州灣到膠州灣以東的區(qū)域的岸邊為起點,跨過山東半島到萊洲灣至萊洲灣以東的區(qū)域的岸邊為終點。較佳的引流路徑是從膠州灣岸邊到萊洲灣岸邊。弓丨流的渠道可以部分利用天然的河道,還可以把河道改造,南端適當加高,例如膠萊河部分河段。弓丨流的渠道可以采用高架方式。弓I流的渠道可以采用高架方式建立在天然河道的兩側。所述的引水池可以是建在岸上也可以是近海岸的水域。引入的南岸邊建立的引水池的較清潔海水也可以同時向山東南海岸邊的用戶提供。所述的引入清潔海域的海水方法可以通過一條或是多條引入清潔海域的管道。在采用以上方法后,引入的較清潔海水不僅可以向山東半島北岸邊,還可以向山東半島南岸邊通過管道渠道向用戶提供較清潔海水,還可以向沿途的特殊用戶提供。這不僅能夠快速促進沿岸養(yǎng)殖業(yè)的發(fā)展和提高海產(chǎn)品的質量;在北岸,用過的和沒經(jīng)用過的過剩的海水終要流入渤海,也促進了加快了渤海水體的交換和更新速度。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的說明。圖I是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的第一種示意圖。圖2是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的第二種示意圖。圖3是引水池的俯視示意圖。
圖4是引水池的側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I是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的第一種示意圖,在圖I中顯示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是先把外海較清潔水域I的海水引到山東半島南岸邊建立的引水池2,再把引入的較清潔海水通過渠道也可以是管道和中途引水池3的提升跨過山東半島引流到建在北海岸的蓄水池4,然后在通過渠道也可以是管道將較清潔海水向用戶41提供,用完后的海水再排入渤海,間接地促進了渤海水體的交換。在圖I和圖2中的箭頭既是表示輸水的管道或渠道,同時也表示了輸水的方向,也可以說是水流的方向。圖2是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的第二種示意圖。在圖2中引水池2還可以向在山東半島南岸的用戶20提供較清潔海水,用于發(fā)展南海岸的養(yǎng)殖業(yè),如膠州灣,用后的海水又能促進如膠州灣水體的循環(huán)。再有中途引水池3也可以向特殊用戶31提供較清潔海水。最后將跨過山東半島引流到建在北海岸的蓄水池4,的較清潔海水向用戶41提供,用完后的海水再排入渤海。具體的岸邊也可以是渤海的萊州灣,從膠州灣到萊州灣的直線距離也就110多公里。所述的蓄水池4,其結構可以是一個大池子,作為較清潔海水的集散地向眾多的北海岸的用戶41提供,其結構也可以采用類似引水池2的方式,把水位提升,更便于向用戶41輸送。在圖3和圖4中所顯示的引水池2是由低位引水池21、高位引水池22和水泵23組成,水泵23把低位引水池21的較清潔海水提升到高位引水池22,再通過渠道也可以是管道,流向中途引水池31。在圖3和圖4中顯示的流程是較清潔海域I的較清潔海水,通過連通管道14進入低位引水池21再經(jīng)水泵23,提升到高位引水池22再通過渠道也可以是管道15流出,低位引水池21的水面26在不抽水的情況下,由于連通管道14的另一端是在大海中的,應和海平面基本一致,在抽水的情況下,水面下降越多較清潔海水的補充速度也越快,高位引水池22的水面27是由輸入的流量和輸出的流量決定的。所述的中途引水池3與引水池2的提水方式是一樣的,只是連通的對象不同。所述的中途引水池3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數(shù)個。中途引水池3的多少可根據(jù)地勢及交通情況而定,比如遇到山嶺,高速公路等阻礙時就可以用中途引水池3來提高水位的方式來跨越阻礙。
陸地引流路徑可以選用,從膠州灣到膠州灣以東的區(qū)域的某岸邊為起點,跨過山東半島到萊洲灣至萊洲灣以東的區(qū)域的某岸邊為終點。較佳的陸地引流路徑是從膠州灣的岸邊到萊洲灣的岸邊。從膠州灣到萊洲灣的直線距離較近,能夠使兩灣首先直接受益。引流的渠道可以部分利用天然的河道,還可以把河道改造,南端適當加高,例如膠萊河部分河段。引流的渠道或管道可以采用高架方式。高架方式能夠跨越多種阻礙,少占耕地。引流的渠道或管道可以采用高架方式部分建立在天然河道的兩側。所述的引水池2可以是建在岸上也可以是近海岸的水域。引入的南岸邊建立的引水池2的較清潔海水也可以向山東半島南海岸邊的用戶 20提供。所述的將較清潔海域I的海水引入到引水池2的方法可以參照已授權的專利號為2008100141733的大量采吸較深層海水的方法、裝置及裝置的安裝方法,此方法利用了聯(lián)通器的原理,將引水管道的一端延伸到較深層海水處引水管道的另一端連接引水池,在不耗電的情況下將較深層海水引到引水池的;還可以參照專利號為2012200816092的一種大量采吸海水的特殊裝置的一種引水方法。在采用以上方法后,引入的較清潔海水不僅可以向山東半島北岸邊,還可以向山東半島南岸邊通過管道或渠道向用戶提供較清潔海水,也可以向沿途的特殊用戶31提供,使他們直接受益,這樣不僅能夠促進沿岸養(yǎng)殖業(yè)的發(fā)展和提高海產(chǎn)品的質量,在北岸,用過的和沒經(jīng)用過的過剩的海水終要流入渤海,也促進了加快了渤海水體的交換,在膠州灣用過的較清潔海水,也能促進和加快膠州灣的水體的交換。萊州灣作為中國內海渤海的一部分水體的污染也很嚴重,引入的較清潔海水先用于萊州灣沿岸及灘涂的養(yǎng)殖,然后放入海中,可以直接對萊州灣的生態(tài)起到積極的作用,又間接的加快了渤海水體的交換,對渤海的生態(tài)恢復起到積極的作用。
權利要求
1.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是,先把外海較清潔水域I的海水引到山東半島南岸邊建立的引水池(2),再把引入的海水通過渠道也可以是管道和中途引水池(3)的提升跨過山東半島引流到建在北海岸的蓄水池(4),然后在通過渠道也可以是管道將較清潔海水向用戶提供,用完后的海水再排入渤海。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引水池(2)是由低位引水池(21)、高位引水池(22)和水泵(23)組成,水泵(23)把低位引水池(21)的較清潔海水提升到高位引水池(22),再通過渠道也可以是管道,流向中途引水池(3),通過中途引水池⑶的提升,流向北海岸的蓄水池(4)。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途引水池(3)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數(shù)個。
4.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陸地引流路徑選用,從膠州灣到膠州灣以東的區(qū)域的某岸邊為起點,跨過山東半島到萊洲灣至萊洲灣以東的區(qū)域的某岸邊為終點。
5.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引流的陸地路徑是從膠州灣的岸邊到萊洲灣的岸邊。
6.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引流的渠道可以部分利用天然的河道,可以把河道改造,南端適當加高。
7.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引流的渠道采用高架方式。
8.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引流的渠道采用高架方式建立在部分天然河道的兩側。
9.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引水池(2)建在岸上。
10.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引水池(2)建在近海岸的水域。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取用較清潔海水的方法,先把外海較清潔水域1的海水引到山東半島南岸邊建立的引水池2,再把引入的海水通過渠道也可以是管道和中途引水池3提升跨過山東半島引流到建在北海岸的蓄水池4,然后在通過渠道也可以是管道將較清潔海水向用戶提供,用完后的海水再排入渤海。采用此方法不僅能夠直接促進沿岸養(yǎng)殖業(yè)的發(fā)展和提高海產(chǎn)品的質量,在北岸,用過的和沒經(jīng)用過的過剩的海水終要流入海中,也促進了加快了渤海水體的交換,在膠州灣用過的較清潔海水,也能促進和加快膠州灣的水體的交換。
文檔編號E03B3/04GK102943504SQ20121052476
公開日2013年2月2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1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10日
發(fā)明者王運章, 姜海湖, 鞠永昌 申請人:王運章, 姜海湖, 鞠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