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藝術設計繪圖專用桌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繪圖桌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藝術設計繪圖專用桌。
【背景技術】
[0002]藝術設計,就是將藝術的形式美感應用于日常生活緊密相關的藝術設計中,使之不但具有審美功能,還具有實用功能。目前的藝術設計中已經(jīng)有各種各樣的繪圖桌,這些桌板大多結構簡單,只能滿足尺規(guī)繪圖的單一需要,沒有考慮到初學者往往需要參照或者臨摹一些圖畫來提高學習的效率和興趣。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 I)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為了克服現(xiàn)有藝術設計繪圖桌存在功能單一、學習效率低的缺點,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功能多樣、學習效率高的藝術設計繪圖桌。
[0005](2)技術方案
[0006]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這樣一種藝術設計繪圖專用桌,包括有桌體、一體機、大屏幕、小屏幕,桌體中間設有一體機,一體機上設有大屏幕,桌體左上側設有小屏幕,小屏幕與一體機連接。
[0007]優(yōu)選地,所述桌體上設有透明桌面,透明桌面覆蓋在大屏幕和小屏幕上。
[0008]工作原理:當使用者需要參考或者臨摹的時候,就可以打開一體機并選擇好自己需要的圖畫,這樣大屏幕和小屏幕上都可以看到圖畫,使用者可以直接把畫紙放在大屏幕上臨摹,也可以看著小屏幕的圖畫練習。
[0009]所述桌體上設有透明桌面,透明桌面覆蓋在大屏幕和小屏幕上,使用的時候就不容易劃傷大屏幕和小屏幕。
[0010](3)有益效果
[0011]本實用新型為解決了現(xiàn)有藝術設計繪圖桌存在功能單一、學習效率低的缺點,本實用新型達到了功能多樣、學習效率高的效果。
【附圖說明】
[0012]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3]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4]附圖中的標記為:1-桌體,2-—體機,3-大屏幕,4-小屏幕,5-透明桌面。
【具體實施方式】
[0015]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0016]實施例1
[0017]一種藝術設計繪圖專用桌,如圖1所示,包括有桌體1、一體機2、大屏幕3、小屏幕4,桌體I中間設有一體機2,一體機2上設有大屏幕3,桌體I左上側設有小屏幕4,小屏幕4與一體機2連接。
[0018]工作原理:當使用者需要參考或者臨摹的時候,就可以打開一體機2并選擇好自己需要的圖畫,這樣大屏幕3和小屏幕4上都可以看到圖畫,使用者可以直接把畫紙放在大屏幕3上臨摹,也可以看著小屏幕4的圖畫練習。
[0019]實施例2
[0020]一種藝術設計繪圖專用桌,如圖2所示,包括有桌體1、一體機2、大屏幕3、小屏幕4,桌體I中間設有一體機2,一體機2上設有大屏幕3,桌體I左上側設有小屏幕4,小屏幕4與一體機2連接。
[0021]所述桌體I上設有透明桌面5,透明桌面5覆蓋在大屏幕3和小屏幕4上。
[0022]工作原理:當使用者需要參考或者臨摹的時候,就可以打開一體機2并選擇好自己需要的圖畫,這樣大屏幕3和小屏幕4上都可以看到圖畫,使用者可以直接把畫紙放在大屏幕3上臨摹,也可以看著小屏幕4的圖畫練習。
[0023]所述桌體I上設有透明桌面5,透明桌面5覆蓋在大屏幕3和小屏幕4上,使用的時候就不容易劃傷大屏幕3和小屏幕4。
[0024]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改進及替代,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主權項】
1.一種藝術設計繪圖專用桌,其特征在于,包括有桌體(1)、一體機(2)、大屏幕(3)、小屏幕(4),桌體(I)中間設有一體機(2),一體機(2)上設有大屏幕(3),桌體(I)左上側設有小屏幕(4),小屏幕(4)與一體機(2)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藝術設計繪圖專用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桌體(I)上設有透明桌面(5),透明桌面(5)覆蓋在大屏幕(3)和小屏幕(4)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繪圖桌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藝術設計繪圖專用桌。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功能多樣、學習效率高的藝術設計繪圖桌。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這樣一種藝術設計繪圖專用桌,包括有桌體、一體機、大屏幕、小屏幕,桌體中間設有一體機,一體機上設有大屏幕,桌體左上側設有小屏幕,小屏幕與一體機連接。本實用新型為解決了現(xiàn)有藝術設計繪圖桌存在功能單一、學習效率低的缺點,本實用新型達到了功能多樣、學習效率高的效果。
【IPC分類】A47B27-00, G09B11-10, A47B13-12
【公開號】CN204378362
【申請?zhí)枴緾N201420853598
【發(fā)明人】金凡楚
【申請人】金凡楚
【公開日】2015年6月10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