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動式清潔器的存灰斗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日常用具領域,特別涉及用于地面清掃的用具。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家用的手動清潔用具一般為掃帚和畚斗配合使用,使用時需要一手拿掃把一手拿畚斗,操作麻煩;針對頭發(fā)等絲狀物,使用掃帚時不易清理,如纏繞在掃帚上,需要再次清理掃帚;不使用時需要將掃帚安置在畚斗中,安置操作也較為麻煩,掃帚容易掉出、傾倒等。
[0003]申請人已于同日申請了專利,專利名稱為:手動式清潔器。其中,存灰斗用于儲存清掃的灰塵,現(xiàn)有的普通存灰斗不適用,需進行重新設計。
【發(fā)明內(nèi)容】
[0004]本申請人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上述缺點,進行研究和改進,提供一種手動式清潔器的存灰斗結構,其結構簡單、安裝使用操作方便。
[0005]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方案:
[0006]—種手動式清潔器的存灰斗結構,包括存灰斗,所述存灰斗包括對稱設置的兩存灰腔,兩存灰腔之間由卡扣部隔開:所述卡扣部中安裝有鎖扣,所述鎖扣包括滑動安裝于卡扣部兩側(cè)的按壓部及滑動安裝于卡扣部前側(cè)的鎖舌部,卡扣部的兩側(cè)帶有用于操縱按壓部的凹槽,鎖舌部與按壓部之間由配合的斜面滑動接觸,鎖舌部的后端通過彈簧連接卡扣部中的固定塊。
[0007]本發(fā)明的技術效果在于:
[0008]本發(fā)明的結構簡單,采用特定的卡扣部實現(xiàn)存灰斗的快速的安裝和拆卸,方便使用,便于灰塵的傾倒處理;卡扣部隱蔽設置于存灰斗的中部,其結構緊湊,外形美觀。
【附圖說明】
[0009]圖1為本發(fā)明安裝于手動式清潔器上的立體結構圖。
[0010]圖2為本發(fā)明的立體結構圖。
[0011]圖3為本發(fā)明中卡扣部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中:1、存灰斗;101、卡扣部;102、存灰腔;103、凹槽;104、鎖舌部;105、斜面;106、彈簧;107、按壓部;108、固定塊。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說明。
[0014]如圖1、圖2及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手動式清潔器的存灰斗結構,包括存灰斗I,存灰斗I包括對稱設置的兩存灰腔102,兩存灰腔102之間由卡扣部101隔開:卡扣部101中安裝有鎖扣,鎖扣包括滑動安裝于卡扣部101兩側(cè)的按壓部107及滑動安裝于卡扣部101前側(cè)的鎖舌部104,卡扣部101的兩側(cè)帶有用于操縱按壓部107的凹槽103,鎖舌部104與按壓部107之間由配合的斜面105滑動接觸,鎖舌部104的后端通過彈簧106連接卡扣部101中的固定塊108。
[0015]本發(fā)明的結構簡單,采用特定的卡扣部實現(xiàn)存灰斗的快速的安裝和拆卸,方便使用。
[0016]以上所舉實施例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方式,僅用來方便說明本發(fā)明,并非對本發(fā)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若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所提技術特征的范圍內(nèi),利用本發(fā)明所揭示技術內(nèi)容所作出局部改動或修飾的等效實施例,并且未脫離本發(fā)明的技術特征內(nèi)容,均仍屬于本發(fā)明技術特征的范圍內(nèi)。
【主權項】
1.一種手動式清潔器的存灰斗結構,包括存灰斗(I),其特征在于:所述存灰斗(I)包括對稱設置的兩存灰腔(102),兩存灰腔(102)之間由卡扣部(101)隔開:所述卡扣部(101)中安裝有鎖扣,所述鎖扣包括滑動安裝于卡扣部(101)兩側(cè)的按壓部(107)及滑動安裝于卡扣部(101)前側(cè)的鎖舌部(104),卡扣部(101)的兩側(cè)帶有用于操縱按壓部(107)的凹槽(103),鎖舌部(104)與按壓部(107)之間由配合的斜面(105)滑動接觸,鎖舌部(104)的后端通過彈簧(106)連接卡扣部(101)中的固定塊(108)。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手動式清潔器的存灰斗結構,包括存灰斗,所述存灰斗包括對稱設置的兩存灰腔,兩存灰腔之間由卡扣部隔開:所述卡扣部中安裝有鎖扣,所述鎖扣包括滑動安裝于卡扣部兩側(cè)的按壓部及滑動安裝于卡扣部前側(cè)的鎖舌部,卡扣部的兩側(cè)帶有用于操縱按壓部的凹槽,鎖舌部與按壓部之間由配合的斜面滑動接觸,鎖舌部的后端通過彈簧連接卡扣部中的固定塊。本發(fā)明的結構簡單,采用特定的卡扣部實現(xiàn)存灰斗的快速的安裝和拆卸,方便使用,便于灰塵的傾倒處理;卡扣部隱蔽設置于存灰斗的中部,其結構緊湊,外形美觀。
【IPC分類】A47L13/10, A47L13/52
【公開號】CN105496319
【申請?zhí)枴緾N201510844290
【發(fā)明人】辛濤
【申請人】無錫市凱源家庭用品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