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調高度的桌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家具,特別是兒童用桌子。
【背景技術】
[0002]兒童由于發(fā)育未完全,所以針對兒童使用的桌子一般都是可調高度的,但是現有的可調桌子通常是通過將桌面與桌腳通過螺栓連接,當需要調整高度的時候,首先要松開螺栓,然后再通過調整螺栓位置而進行調整,這樣就使得操作不方便了,而且桌子的高度調整幅度也不好控制。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方便調整高度的桌子。
[0004]本發(fā)明解決其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是:一種可調高度的桌子,包括桌面、桌腳,還包括高度調整裝置,所述高度調整裝置包括有上擺臂、下擺臂、蝸桿機構,所述上擺臂的一端與桌面鉸接,另外一端設有齒輪,所述齒輪與蝸桿機構齒合,所述下擺臂的一端與桌腳鉸接,另外一端設有齒輪II,所述齒輪II與蝸桿機構齒合。
[0005]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高度調整裝置有兩個,所述兩個高度調整裝置左右對稱地設置在桌面與桌腳之間,所述兩個蝸桿機構通過鏈條連接一起。
[0006]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通過螺桿齒輪的組合方式進行高度調整,當需要調整高度的時候旋轉蝸桿,使得齒輪帶動上下擺臂轉動,進而實現桌面的高度變化,而且蝸桿有良好的自鎖性能,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桌面的高度不會發(fā)生變化。本發(fā)明用于兒童書桌。
【附圖說明】
[0007]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說明。顯然,所描述的附圖只是本發(fā)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設計方案和附圖。
[0008]圖1是本發(fā)明的立體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以下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fā)明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發(fā)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只是本發(fā)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其他實施例,均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聯接/連接關系,并非單指構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通過添加或減少聯接輔件,來組成更優(yōu)的聯接結構。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中的各個技術特征,在不互相矛盾沖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組合。
[0010]參照圖1,一種可調高度的桌子,包括桌面1、桌腳2,還包括高度調整裝置3,所述高度調整裝置3包括有上擺臂31、下擺臂32、蝸桿機構33,所述上擺臂31的一端與桌面I鉸接,另外一端設有齒輪,所述齒輪與蝸桿機構33齒合,所述下擺臂32的一端與桌腳2鉸接,另外一端設有齒輪II,所述齒輪II與蝸桿機構33齒合。
[0011]進一步作為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所述高度調整裝置3有兩個,所述兩個高度調整裝置3左右對稱地設置在桌面I與桌腳2之間,所述兩個蝸桿機構33通過鏈條連接一起。
[0012]以上對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方式進行了具體說明,但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并不限于所述實施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發(fā)明精神的前提下還可作出種種的等同變型或替換,這些等同的變型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可調高度的桌子,包括桌面(I)、桌腳(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高度調整裝置(3),所述高度調整裝置(3)包括上擺臂(31)、下擺臂(32)、蝸桿機構(33),所述上擺臂(31)的一端與桌面(I)鉸接,另外一端設有齒輪,所述齒輪與蝸桿機構(33)齒合,所述下擺臂(32)的一端與桌腳(2)鉸接,另外一端設有齒輪II,所述齒輪II與蝸桿機構(33)齒合。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調高度的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調整裝置(3)有兩個,所述兩個高度調整裝置(3)左右對稱地設置在桌面(I)與桌腳(2)之間,所述兩個蝸桿機構(33)通過鏈條連接一起。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可調高度的桌子,包括桌面、桌腳,還包括高度調整裝置,所述高度調整裝置包括有上擺臂、下擺臂、蝸桿機構,所述上擺臂的一端與桌面鉸接,另外一端設有齒輪,所述齒輪與蝸桿機構齒合,所述下擺臂的一端與桌腳鉸接,另外一端設有齒輪II,所述齒輪II與蝸桿機構齒合。本發(fā)明通過螺桿齒輪的組合方式進行高度調整,當需要調整高度的時候旋轉蝸桿,使得齒輪帶動上下擺臂轉動,進而實現桌面的高度變化,而且蝸桿有良好的自鎖性能,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桌面的高度不會發(fā)生變化。本發(fā)明用于兒童書桌。
【IPC分類】A47B9/16, A47B9/00
【公開號】CN105193085
【申請?zhí)枴緾N201510658828
【發(fā)明人】楊春建
【申請人】楊春建
【公開日】2015年12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