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屬于藝術設計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對于藝術設計,其展示的內容較多,直接印染在平面展示布上展示效果不是十分理想,手動展示耗時費力,既浪費空間也會帶來展示裝置的清洗與烘干等諸多不便。因此藝術設計的展示裝置需要一定改進才能更好地展示內容豐富的藝術設計,新型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的出現(xiàn)可以給藝術設計的展示帶來更多的便捷。
【發(fā)明內容】
[0003]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它可以實現(xiàn)自動展示藝術作品,更加快捷方便、實用。
[0004]本發(fā)明一種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包括底板、四個立柱與立板;底板的四角分別與立柱連接固定;底板上方固定安裝有立板,立板與立柱成Θ角度傾斜并且固定在后面的兩立柱之間;立板上方左側固定安裝有A擋板,右側安裝有B擋板;底板下方有兩條固定板交叉固定安裝在立柱上;固定板下方固定安裝有A電機;A電機一側安裝有信號接收器;A電機主軸固定連接有齒輪;底板前方開有橫向的凹槽,凹槽內安裝有帶滾輪齒條,帶滾輪齒條與齒輪嚙合;帶滾輪齒條上方固定安裝有PLC ;PLC上方安裝有齒輪箱;齒輪箱上方安裝有向上的相互平行的兩個支撐條;兩個支撐條的上端分別固定安裝有吸盤;所述齒輪箱的上方中央位置、兩支撐條中間安裝有B電機;所述齒輪箱包括一個小齒輪、兩個大齒輪和箱體,小齒輪在兩個大齒輪中間,并且兩個大齒輪與中間小齒輪相嚙合,小齒輪與B電機的輸出軸連接,兩個支撐條下端分別與兩個大齒輪固定連接。
[0005]所述立板與與立柱的傾斜角度Θ =20°?80°。
[0006]優(yōu)選的,立柱為四根,其中前面兩根短,后面兩根較長且延伸至底板上方。
[0007]優(yōu)選的,帶滾輪齒條的長度小于底板凹槽長度的一半。
[0008]優(yōu)選的,B擋板為可拆卸擋板。
[0009]優(yōu)選的,所述立板與與立柱的傾斜角度Θ =25°?65°。
[0010]優(yōu)選的,所述立板與與立柱的傾斜角度Θ =30°?50°。
[0011]優(yōu)選的,所述立板與與立柱的傾斜角度Θ = 35°。
[0012]優(yōu)選的,所述的支撐條的材質為塑料材質。
[0013]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
[0014]1、采用安裝有信號接收器的A電機,可以實現(xiàn)遙控操作,使用起來更加便捷;2、采用齒輪齒條傳動,可以使傳動更加平穩(wěn),使需要展示的作品在傳送到展示位置時更加穩(wěn)定,不會破壞作品;3、采用安裝有支撐條和吸盤的PLC,可以實現(xiàn)遙控操作,更加便捷;4、采用A、B擋板設計,右側的B擋板可以拆卸,便于清洗與烘干,保持展示裝置的清潔;5、采用前低后高的立柱,可以調整立板的角度使其呈現(xiàn)出的作品效果最佳。
【附圖說明】
[0015]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一種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的前方結構示意圖。
[0016]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一種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的后方結構示意圖。
[0017]圖3為齒輪箱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0018]圖中各部件標號為:
[0019]1、底板;2、立柱;3、固定板;4、A電機;5、信號接收器;6、齒輪;7、帶滾輪齒條;8、PLC ;9、支撐條;10、吸盤;11、立板;12、A擋板;13、B擋板;14、齒輪箱;15、B電機;16、小齒輪;17、大齒輪;18、箱體;19、凹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20]為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并參照附圖,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詳細說明。需要說明的是,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此外,在以下說明中,省略了對公知結構和技術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發(fā)明的主要設計思路。
[0021]如圖1至圖3所示。
[0022]本發(fā)明一種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包括底板1、四個立柱2與立板11 ;底板I的四角分別與立柱2連接固定;底板I上方固定安裝有立板11,立板11與立柱2成Θ角度傾斜并且固定在后面的兩立柱2之間;立板11上方左側固定安裝有A擋板12,右側安裝有B擋板13 ;底板I下方有兩條固定板3交叉固定安裝在立柱2上;固定板3下方固定安裝有A電機4 ;A電機4 一側安裝有信號接收器5 ;A電機4主軸固定連接有齒輪6 ;底板I前方開有橫向的凹槽19,凹槽19內安裝有帶滾輪齒條7,帶滾輪齒條7與齒輪6嚙合;帶滾輪齒條7上方固定安裝有PLC8 ;PLC8上方安裝有齒輪箱14 ;齒輪箱14上方安裝有向上的相互平行的兩個支撐條9 ;兩個支撐條9的上端分別固定安裝有吸盤10 ;所述齒輪箱14的上方中央位置、兩支撐條9中間安裝有B電機15 ;所述齒輪箱14包括一個小齒輪16、兩個大齒輪17和箱體18,小齒輪16在兩個大齒輪17中間,并且兩個大齒輪17與中間小齒輪16相嚙合,小齒輪16與B電機15的輸出軸連接,兩個支撐條9下端分別與兩個大齒輪17固定連接。
[0023]所述立板11與與立柱2的傾斜角度Θ =20。?80。。優(yōu)選的,Θ = 25。?65°,進一步優(yōu)選的,Θ =30°?50°。最佳的,所述立板11與與立柱2的傾斜角度Θ=35° ο
[0024]所述立柱2為四根,其中前面兩根短,后面兩根較長且延伸至底板I上方。
[0025]優(yōu)選的,帶滾輪齒條7的長度小于底板凹槽19長度的一半。
[0026]優(yōu)選的,B擋板13為可拆卸擋板。
[0027]優(yōu)選的,所述的支撐條9的材質為塑料材質。
[0028]當使用此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時,可通過PLC的操作遙控器來實現(xiàn)對需要展示的作品的移動與展示。首先接通電源,把需要展示的作品放在A擋板12的區(qū)域內,通過操作遙控器,使A電機4開始轉動,齒輪6隨著A電機4轉動而轉動,齒輪6的轉動使帶滾輪齒條7在底板I的凹槽19內開始滑動,當帶滾輪齒條7滑動到A擋板12前方時,A電機4自動停止轉動,PLC8控制B電機15旋轉,從而帶動小齒輪16與大齒輪17旋轉,支撐條9隨之旋轉使吸盤10吸住作品,然后A電機4開始倒轉;當作品到達B擋板13展示區(qū)域時,A電機自動停止轉動,PLC8控制B電機15反向旋轉,小齒輪16和大齒輪17均旋轉,使支撐條9旋轉,吸盤10隨之旋轉放下作品,實現(xiàn)作品由A擋板12區(qū)域移動到B擋板13展示區(qū)域進行展示,A電機4轉動使帶滾輪齒條7運動至A擋板12區(qū)域,準備下一次的作品搬運及展示。當B擋板13由于作品的展示出現(xiàn)污漬后可以將B擋板13拆卸進行清洗及烘干。
【主權項】
1.一種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板(I)、四個立柱(2)與立板(11);底板⑴的四角分別與立柱⑵連接固定;底板⑴上方固定安裝有立板(11),立板(11)與立柱(2)成Θ角度傾斜并且固定在后面的兩立柱(2)之間;立板(11)上方左側固定安裝有A擋板(12),右側安裝有B擋板(13);底板(I)下方有兩條固定板(3)交叉固定安裝在立柱(2)上;固定板(3)下方固定安裝有A電機(4) ;A電機(4) 一側安裝有信號接收器(5);A電機(4)主軸固定連接有齒輪(6);底板(I)前方開有橫向的凹槽(19),凹槽(19)內安裝有帶滾輪齒條(7),帶滾輪齒條(7)與齒輪(6)嚙合;帶滾輪齒條(7)上方固定安裝有PLC(8) ;PLC⑶上方安裝有齒輪箱(14);齒輪箱(14)上方安裝有向上的相互平行的兩個支撐條(9);兩個支撐條(9)的上端分別固定安裝有吸盤(10);所述齒輪箱(14)的上方中央位置、兩支撐條(9)中間安裝有B電機(15);所述齒輪箱(14)包括一個小齒輪(16)、兩個大齒輪(17)和箱體(18),小齒輪(16)在兩個大齒輪(17)中間,并且兩個大齒輪(17)與中間小齒輪(16)相嚙合,小齒輪(16)與B電機(15)的輸出軸連接,兩個支撐條(9)下端分別與兩個大齒輪(17)固定連接; 所述立板(11)與與立柱(2)的傾斜角度Θ = 20°?80°。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立柱(2)為四根,其中前面兩根短,后面兩根較長且延伸至底板(I)上方。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帶滾輪齒條(7)的長度小于底板凹槽(19)長度的一半。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擋板(13)為可拆卸擋板。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板(11)與與立柱(2)的傾斜角度Θ =25°?65°。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板(11)與與立柱(2)的傾斜角度Θ =30°?50°。7.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板(11)與與立柱(2)的傾斜角度Θ = 35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撐條(9)的材質為塑料材質。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藝術設計用展示裝置,屬于藝術設計技術領域。包括底板、立柱與立板等;底板的四角分別固定連接有立柱;底板上方固定安裝有立板,立板與立柱成一定角度并且固定在后面的兩立柱之間;底板下方有兩條固定板交叉固定安裝在立柱上;固定板下方固定安裝有A電機;A電機一側安裝有信號接收器;底板前方開有凹槽,凹槽內安裝有帶滾輪齒條,帶滾輪齒條與齒輪嚙合;帶滾輪齒條上方固定安裝有PLC;PLC上方安裝有齒輪箱;齒輪箱上方安裝有向上的支撐條;支撐條上端固定安裝有吸盤;本發(fā)明可以實現(xiàn)自動展示藝術作品,更加快捷方便、實用。
【IPC分類】A47F7/00, A47F11/00
【公開號】CN105054685
【申請?zhí)枴緾N201510522380
【發(fā)明人】袁美
【申請人】河北科技大學
【公開日】2015年11月18日
【申請日】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