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循環(huán)防盜報警門栓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門的保險裝置,特別適應于各種門窗的防盜保險。
以往的門栓是人在門內用插桿插入插孔內將門插定,阻止外人入內,這樣人們在門外就無法將門鎖定。目前雖有各種彈子門鎖,可以在門外從容將門鎖牢,但固定在門框上的鎖扣很不牢固,僅由兩枚或三枚螺釘將其固定,極易在門外破門而入。另外,上述門栓和彈子門鎖均無報警裝置,竊賊不聲不響或發(fā)出輕微的破壞響聲即可入內。
本實用新型旨在給出一種新型的報警門栓,它可以在門外很方便地將門栓鎖牢固,除自己人外,其他人如隨已擰動就會報警。
本實用新型的任務是這樣實現(xiàn)的在門板的正面和背面分別相對應地安裝一加強板和底座,至少有一轉動軸橫穿加強板和門板中直至底座,轉動軸的一端有連軸齒輪,另一端開有鍵槽,加強板正面轉動軸的一旁安裝彈子鎖,彈子鎖的鎖舌和轉動軸上的鍵槽相對應,轉動軸露出加強板的一端安裝旋鈕,鈕旋下方有刻度盤,插入底座內的連軸齒輪上端和下端各有一根和連軸齒輪相嚙合的圓柱齒條,底座兩側有承接圓柱齒條的導向孔,圓柱齒條上各有一個觸塊,門框上與圓柱齒條相對應的部位有插孔,防盜報警器的開關分別安裝在插孔附近,它的鍵門對應圓柱齒條上可以打開鍵門的觸塊,圓柱齒條左右平行移動時可將鍵門打開。
本實用新型可以很方便地在門外將門栓鎖牢固,轉動軸轉至某一特定部位時,門才可以打開,在另外一種特定部位時可以將門栓鎖,除自己人之外,其它人隨意擰動轉動軸時不但很難將門打開,還會發(fā)出警報,驚動群眾,震驚竊賊。
以下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橫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背面結構示意圖。
在門的正面固定一加強板1,門板背面和加強板1相對應的部位安裝底座2,轉動軸3橫穿門板和加強板1直至底座2,可以轉動,轉動軸3伸入在加強板1的部分上刻有鍵槽4,在加強板1上和轉動軸3相鄰的一旁安裝彈子鎖5,彈子鎖5上的鎖舌6正好與鍵槽相對應。轉動軸3伸入在底座2的部分上固定有連軸齒輪7,兩根圓柱齒條8分別安裝在連軸齒輪7的上端和下端,且可以與之嚙合,底座2兩側有可以承接兩根圓柱齒條8左右移動的導向孔12,為了使轉動軸3轉動靈活,在底座2內的轉動軸3上安裝軸承9,定位旋鈕10安裝在轉動軸3的一端,定位旋鈕10最好是不易被拆下的錐形旋鈕,在定位旋鈕10對應的下面有刻度盤11,在門框上安裝有承接兩根圓柱齒條8的插座13及插孔14。防盜報警器的開關15安裝在插孔14的附近。觸塊16活動固定在圓柱齒條8的一端,當圓柱齒條8插入插孔14中時,調整活動觸塊16,使之與關閉狀態(tài)的防盜報警器開關接觸或將近接觸。使用安裝時,先將彈子鎖5啟開,轉動定位旋鈕10使轉動軸3上的鍵槽4和鎖舌6相對應,再用手將一根圓柱齒條8調整插入插孔14中,與孔底之間有間隙接近孔底,把能夠活動調節(jié)的觸塊16調節(jié)至與防盜報警器開關15相接觸或將近接觸的位置并固定之,另一根圓柱齒條8調整到門板背面。將彈子鎖5鎖定,記下定位旋鈕10所指示的刻度盤11上的位置,此即為栓鎖狀態(tài)。用同樣的方法,也可將另一根圓柱齒條8調整至栓鎖狀態(tài)。如將彈子鎖5處于開啟狀態(tài),向左或向右旋轉定位旋鈕10,圓柱齒條8即從插孔14中退出,使之與門邊相齊,此時用手調整另一圓柱齒條8,使之也處于和門邊相齊的位置,記下旋鈕10所處指示的刻度,此即為開啟狀態(tài)。
本實用新型如將轉動軸3做成空心軸,其內還可以套一根轉動軸,在套入的轉動軸上完全按上述結構組裝成另一組防盜報警門鎖使之具有雙層保險的功能。
權利要求1.循環(huán)防盜報警門栓,它包括插桿、插孔,其特征是在門板的正面和背面分別相對應地安裝一加強板和底座,至少有一轉動軸橫穿加強板和門板中直至底座,轉動軸的一端有連軸齒輪,另一端開有鍵槽,加強板正面轉動軸的一旁安裝彈子鎖,彈子鎖的鎖舌和轉動軸上的鍵槽相對應,轉動軸露出加強板的一端安裝旋鈕,旋鈕下方有刻度盤,插入底座內的連軸齒輪上端和下端各有一根和連軸齒輪相嚙合的圓柱齒條,底座兩側有承接圓柱齒條的導向孔,圓柱齒條上各有一個觸塊,門框上與圓柱齒條相對應的部位有插孔,防盜報警器的開關分別安裝在插孔附近,它的鍵門對應圓柱齒條上可以打開鍵門的觸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循環(huán)防盜報警門栓,它由彈子鎖、轉動軸、連軸齒輪、圓柱齒條、插孔防盜報警器等組成,只有轉動軸在特定位置時門才可打開,否則當圓柱齒條有一根退出插孔時,另一根會插入插孔內將門在門外栓鎖上,當圓柱齒條插入插孔過深時還會使報警器報警。轉動軸可被彈子鎖鎖定,使之不能轉動。本實用新型可以在門外將門栓鎖牢固,且結構簡單,性能可靠。
文檔編號E05B45/08GK2168044SQ9321484
公開日1994年6月8日 申請日期1993年5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1993年5月29日
發(fā)明者亢希孝, 吳宗強, 張芳中, 于靜濤 申請人:河南省新鄉(xiāng)市勞動改造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