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裝飾建材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電動遮陽屏風。
背景技術:
遮陽產品兼顧遮光和通風兩種功能,在車站、場館等公眾場所較為常用。
遮陽產品一般由多個鋼制的單元部件部件排列組成,這些單元部件可以是活動的,通過電力驅動控制,達到控制遮陽開閉的效果。電動遮陽具有自動化程度高的特點,能夠滿足不同環(huán)境的不同需要。然而由于遮陽產品的應用場合多是較為開闊的大型場館,相應的單元部件體積大、厚重,活動所需提供的動力也相應加大。而且碩大而笨重的單元部件活動時容易產生較大的噪音,在公共場合這種噪音對公眾構成極大的滋擾。
不難看出,現有技術還存在一定的缺陷。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電動遮陽屏風,以獨立的蝸輪蝸桿傳動提升穩(wěn)定性和降低運行噪音。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電動遮陽屏風,包括支架總成、驅動電機、同步軸、蝸輪蝸桿傳動組件和遮陽單元;支架總成包括固定框設于外圍的橫梁和豎梁;其中一條橫梁或豎梁上平行裝設有一條同步軸,且該橫梁或豎梁上排列裝設有多組蝸輪蝸桿傳動組件,所有蝸輪蝸桿傳動組件的輸入端均與同步軸傳動連接,使一條同步軸帶動多個蝸輪蝸桿傳動組件同步傳動;支架總成中部排列設有多個遮陽單元,每個遮陽單元的一端對應與一個蝸輪蝸桿傳動組件的輸出端傳動連接,使每組蝸輪蝸桿傳動組件均帶動一個遮陽單元轉動,遮陽單元的另一端與橫梁或豎梁旋轉連接;驅動電機與同步軸驅動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蝸輪蝸桿傳動組件包括外殼、蝸桿、蝸輪、傳動軸和第一連接件;蝸桿及蝸輪內置于外殼的內部且分別與外殼旋轉連接,蝸桿與蝸輪呈正交設置,蝸桿的螺紋與蝸輪的外齒傳動嚙合,蝸桿的中部設有沿軸向完全貫穿的貫通孔,且第一連接件與蝸桿傳動連接,第一連接件設有沿軸向貫通的第一連接孔,第一連接孔的內壁設有第一內鍵槽;蝸輪的中部與傳動軸傳動連接;同步軸穿過第一連接件的第一連接孔和蝸桿的貫通孔,且同步軸上設有第一外鍵與第一連接件的第一內鍵槽嚙合連接;傳動軸與遮陽單元傳動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蝸輪的中部設有沿軸向貫通的中心孔,中心孔內部設有向內凸出的內鍵;傳動軸的中部設有沿軸向貫通的第二連接孔,傳動軸的外壁設有與內鍵配合的外鍵槽,傳動軸外壁上的外鍵槽與蝸輪的內鍵嚙合連接;傳動軸與遮陽單元之間還設有一個第二連接件,第二連接件的端面設有沿軸向延伸的、與傳動軸的外鍵槽相配合的連接鍵,連接鍵沿軸向插接入外鍵槽與之嚙合連接,第二連接件的中部與遮陽單元傳動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遮陽單元包括支撐體型材、側封板、連接軸和旋轉軸;支撐體型材的中心沿軸向設有一個用于傳遞扭矩的傳動部,傳動部的中心設有沿軸向貫通的軸孔,軸孔的內壁上設有第二內鍵槽;側封板包覆于支撐體型材的兩個端面;連接軸的外壁設有與第二內鍵槽配合的第二外鍵,連接軸的一端插接于支撐體型材的傳動部的軸孔內,使第二外鍵與第二內鍵槽嚙合連接;連接軸的另一端外露于遮陽單元的一端且與蝸輪蝸桿傳動組件的輸出端傳動連接;旋轉軸的外壁設有與第二內鍵槽配合的第三外鍵,旋轉軸的一端插接于支撐體型材的傳動部軸孔內,使第三外鍵與第二內鍵槽嚙合連接;旋轉軸的另一端與支架總成的橫梁或豎梁旋轉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遮陽單元還包括覆面板;覆面板沿軸向延伸且包覆于支撐體型材的外表面。
進一步的,所述支撐體型材分為至少兩段,遮陽單元的兩端分別各設有一段支撐體型材,其余的支撐體型材固定設于遮陽單元的中部。
進一步的,所述遮陽單元與支架總成之間設有軸承。
進一步的,所述遮陽單元及對應的所有蝸輪蝸桿傳動組件沿直線排列,所述同步軸為一條剛性直線軸,所有蝸輪蝸桿傳動組件的輸入端均與同步軸傳動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遮陽單元及對應的所有蝸輪蝸桿傳動組件沿曲線排列,所述同步軸由數量與蝸輪蝸桿傳動組件的數量相等的分段軸連接組成,分段軸與分段軸之間通過萬向節(jié)連接,每段分段軸傳動連接于蝸輪蝸桿傳動組件的輸入端,且萬向節(jié)位于相鄰兩個蝸輪蝸桿傳動組件之間。
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電動遮陽屏風,具有以下優(yōu)點:
優(yōu)化了傳動系統(tǒng),通過與每個遮陽單元連接的蝸輪蝸桿傳動組件實現平穩(wěn)的同步傳動,且降低運行噪音;
蝸輪蝸桿傳動組件獨立程度高,體積小,傳動扭矩大,便于同步驅動多個大型的遮陽單元;
遮陽單元采用型材結構,保障整體強度之余,又輕量化了遮陽單元的整體重量;
能夠利用萬向節(jié)結構驅動呈曲線排列的遮陽單元,為遮陽產品的造型設計提供更多的選擇。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一提供的一種電動遮陽屏風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蝸輪蝸桿傳動組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支撐體型材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連接軸和旋轉軸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二的排布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支架總成2、驅動電機
3、同步軸4、蝸輪蝸桿傳動組件
5、遮陽單元6、橫梁
7、豎梁8、蝸桿
9、蝸輪10、傳動軸
11、第一連接件12、貫通孔
13、第一連接孔14、第一內鍵槽
15、中心孔16、內鍵
17、外鍵槽18、第二連接件
19、連接鍵20、支撐體型材
21、傳動部22、軸孔
23、第二內鍵槽24、連接軸
25、第二外鍵26、旋轉軸
27、第三外鍵28、第二連接孔
29、分段軸30、萬向節(jié)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需要說明的是,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一
請參閱圖1,本實施例公開了一種電動遮陽屏風,包括支架總成1、驅動電機2、同步軸3、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和遮陽單元5;支架總成1包括固定框設于外圍的橫梁6和豎梁7;其中一條橫梁6或豎梁7上平行裝設有一條同步軸3,且該橫梁6或豎梁7上排列裝設有多組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所有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的輸入端均與同步軸3傳動連接,使一條同步軸3帶動多個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同步傳動;支架總成1中部排列設有多個遮陽單元5,每個遮陽單元5的一端對應與一個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的輸出端傳動連接,使每個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均帶動一個遮陽單元5轉動,遮陽單元5的另一端與橫梁6或豎梁7旋轉連接;驅動電機2與同步軸3驅動連接。
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是本發(fā)明的核心部件,對每個遮陽單元5獨立進行傳動。通過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能夠實現一條同步軸3同步驅動所有遮陽單元5的效果。而且蝸輪9蝸桿8本身具有減速比大、傳遞扭矩大、穩(wěn)定性高的特點,因此能夠輕松帶動碩大笨重的遮陽單元5進行旋轉運動,同時大幅降低了活動過程中產生的噪音,使安裝本發(fā)明的電動遮陽屏風的環(huán)境更安靜。
通過驅動電機2提供動力,由同步軸3帶動所有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同步轉動,與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傳動連接的遮陽單元5隨之同步轉動,隨著遮陽單元5的轉動角度不同,遮陽單元5的間隙也有所不同,從而控制透光量和通風量。
需要說明的是,支架總成1的橫梁6和豎梁7的方位是相對的,橫向架設的作為橫梁6,豎向架設的作為豎梁7。而實際的安裝中,遮陽單元5的延伸方向可以是橫向或豎向的,對應與豎梁7或橫梁6旋轉連接,同步軸3的架設方向也隨之作相應的變化。以圖1為例,是遮陽單元5豎向設置的結構方案;而圖5為例,則是遮陽單元5橫向設置的結構方案。
請參閱圖2,具體地,作為優(yōu)選,所述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包括外殼、蝸桿8、蝸輪9、傳動軸10和第一連接件11;蝸桿8及蝸輪9內置于外殼的內部且分別與外殼旋轉連接,蝸桿8與蝸輪9呈正交設置,蝸桿8的螺紋與蝸輪9的外齒傳動嚙合,蝸桿8的中部設有沿軸向完全貫穿的貫通孔12,且第一連接件11與蝸桿8傳動連接,第一連接件11設有沿軸向貫通的第一連接孔13,第一連接孔13的內壁設有第一內鍵槽14;蝸輪9的中部與傳動軸10傳動連接;同步軸3穿過第一連接件11的第一連接孔13和蝸桿8的貫通孔12,且同步軸3上設有第一外鍵與第一連接件11的第一內鍵槽14嚙合連接;傳動軸10與遮陽單元5傳動連接。
蝸桿8是整個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的動力輸入端,其擁有一個重要特征是其采用了貫通設計,以便于讓同步軸3直接貫穿設置,并同時與多個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連接傳動。為了便于加工,蝸桿8與同步軸3的傳動連接通過獨立加工而成的第一連接件11完成傳動連接。
具體地,作為優(yōu)選,所述蝸輪9的中部設有沿軸向貫通的中心孔15,中心孔15內部設有向內凸出的內鍵16;傳動軸10的中部設有沿軸向貫通的第二連接孔28,傳動軸10的外壁設有與內鍵16配合的外鍵槽17,傳動軸10外壁上的外鍵槽17與蝸輪9的內鍵16嚙合連接;傳動軸10與遮陽單元5之間還設有一個第二連接件18,第二連接件18的端面設有沿軸向延伸的、與傳動軸10的外鍵槽17相配合的連接鍵19,連接鍵19沿軸向插接入外鍵槽17與之嚙合連接,第二連接件18的中部與遮陽單元5傳動連接。
蝸輪9的外齒與蝸桿8的螺紋連接,組成蝸輪蝸桿機構,具有傳動平穩(wěn),輸出扭矩大的優(yōu)點。蝸輪9的傳動力由傳動軸10輸出,一般為了方便會將傳動軸10與蝸輪9分開加工。同時,為了便于將傳動軸10與外部的部件如遮陽單元5等連接,優(yōu)選設置一個第二連接件18來適應不同的傳動鍵結構,有利于將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的尺寸標準化,那么在適應不同尺寸重量的遮陽單元5時,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可以通用,只需要改變第二連接件18的結構尺寸即可。
同步軸3的結構也具備多種方案,而在本實施例中,作為優(yōu)選,所述遮陽單元5及對應的所有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沿直線排列,所述同步軸3為一條剛性直線軸,所有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的輸入端均與同步軸3傳動連接。
直線型的同步軸3是常規(guī)的結構,就適用于普通的直線排列的遮陽單元5,而這種方案下同步軸3的結構也較為簡單。實際上遮陽單元5的排列并不一定是直線的,也可以采用其他的排列方式,同步軸3則需要相應作出結構調整。具體的結構方案在下文中詳述。
請參閱圖3至圖4,作為優(yōu)選,所述遮陽單元5包括支撐體型材20、側封板、連接軸24和旋轉軸26;支撐體型材20的中心沿軸向設有一個用于傳遞扭矩的傳動部21,傳動部21的中心設有沿軸向貫通的軸孔22,軸孔22的內壁上設有第二內鍵槽23;側封板包覆于支撐體型材20的兩個端面;連接軸24的外壁設有與第二內鍵槽23配合的第二外鍵25,連接軸24的一端插接于支撐體型材20的傳動部21的軸孔22內,使第二外鍵25與第二內鍵槽23嚙合連接;連接軸24的另一端外露于遮陽單元5的一端且與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的輸出端傳動連接;旋轉軸26的外壁設有與第二內鍵槽23配合的第三外鍵27,旋轉軸26的一端插接于支撐體型材20的傳動部21軸孔22內,使第三外鍵27與第二內鍵槽23嚙合連接;旋轉軸26的另一端與支架總成1的橫梁6或豎梁7旋轉連接。
對于遮陽單元5,支撐體型材20既可充當遮陽單元5的整體軀干,也可以充當遮陽單元5整體的受載骨架,其牢固的結構是確保遮陽單元5整體強度的前提。遮陽單元5除了需要遮擋過強的光照,還需要承擔防風、防撞等功能。支撐體型材20除了提供更高強度的支撐,輕量化遮陽單元5以外,還便于加工量產。同時支撐體型材20也起到傳遞扭矩的作用,便于與連接軸24連接。支撐體型材20直接充當遮陽單元5的軀干是最簡單是結構方案,但要求支撐體型材20的外壁具有較高的外觀質量。還有一種結構方案是,由支撐體型材20充當受載骨架,再在其表面包覆覆面板,使覆面板沿軸向延伸且包覆于支撐體型材20的外表面。需要說明的是,在這種結構方案下,支撐體型材20并不一定需要延伸于整條覆面板的內部,除了兩端需要與連接軸24和旋轉軸26連接,中部的部分就只起到受載作用,為了進一步輕量化遮陽單元5,遮陽單元5中部的支撐體型材20結構可以去除,即支撐體型材20分為至少兩段,遮陽單元5的兩端分別各設有一段支撐體型材20,其余的支撐體型材20固定設于遮陽單元5的中部。遮陽單元5中部是否設置支撐體型材20可根據需要進行設計評估,必要時也可直接去除。
連接軸24是用于傳遞扭矩的,而旋轉軸26則是自由旋轉的。具體地,連接軸24實際是與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的第二連接件18傳動連接。為了確保旋轉暢順,減少運轉噪音,所述遮陽單元5與支架總成1之間優(yōu)選設有軸承。
實施例二
本實施例與實施例一的唯一區(qū)別在于遮陽單元5的排列方式和同步軸3的具體結構。請參閱圖5,作為優(yōu)選,所述遮陽單元5及對應的所有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沿曲線排列,所述同步軸3由數量與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的數量相等的分段軸29連接組成,分段軸29與分段軸29之間通過萬向節(jié)30連接,每段分段軸29傳動連接于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的輸入端,且萬向節(jié)30位于相鄰兩個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之間。
如上文所述,除了直線排列外,遮陽單元5還有其他的排列方式。其中,曲線排列也是一種常見方案,常見于各種場館、車站等場合,使電動遮陽屏風整體具有較流線型的時尚外觀。在這種結構方案下,剛性的直線型同步軸3無法再同步驅動所有遮陽單元5的開閉運動。
本實施例利用了萬向節(jié)30結構,將同步軸3改變?yōu)橛啥喽畏侄屋S29通過萬向節(jié)30組合連接,從整體上形成多段曲線的軸。這種結構方案下,同步軸3同樣具備同步驅動多個遮陽單元5的能力。
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電動遮陽屏風,通過與每個遮陽單元5連接的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實現平穩(wěn)的同步傳動,且降低運行噪音,且蝸輪蝸桿傳動組件4獨立程度高,體積小,傳動扭矩大,便于同步驅動多個大型的遮陽單元5。遮陽單元5具有直線排列和曲線排列兩種方案,同步軸3利用萬向節(jié)30結構可驅動曲線排列的多個遮陽單元5,使產品整體更美觀時尚,能夠滿足不同場合的需要。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fā)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本發(fā)明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因此,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