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限位機構(gòu)及椅子。
背景技術(shù):
傳統(tǒng)的支撐桿上設有可移動的滑動件。當滑動件移動到支撐桿上的預設位置時,往往通過限位螺栓等輔助限位件將滑動件固定在支撐桿上。然而,滑動件通過限位螺栓等輔助限位件固定在支撐桿上后,若需要將滑動件移動至支撐桿上的其它位置時,則需要將限位螺栓等輔助限位件手動拆卸下來,然后才能移動滑動件。如此,需要借助拆卸工具并需要花費較多時間才能將滑動件限位于支撐桿上、以及將解除輔助限位件對滑動件的限位作用。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基于此,本實用新型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shù)的缺陷,提供一種限位機構(gòu)及椅子,它能夠便于將滑動件限位于支撐桿上,同時能夠便于解除對滑動件的限位作用。
其技術(shù)方案如下:限位機構(gòu),包括:第一板件、第一限位件、第一推動件與第一加緊塊;所述第一板件用于與第一滑動件可轉(zhuǎn)動連接,所述第一限位件用于與第一支撐桿相連,所述第一板件設有用于容納所述第一限位件的第一凹部,所述第一加緊塊與所述第一板件滑動配合,所述第一推動件與所述第一加緊塊相連,所述第一加緊塊用于抵觸所述第一限位件以使所述第一限位件限位于所述第一凹部中。
一種椅子,包括所述的限位機構(gòu)。
上述的限位機構(gòu)及椅子,當?shù)谝幌尬患O于第一凹部時,通過第一推動件推動第一加緊塊,第一加緊塊能夠抵觸第一限位件使第一限位件限位于第一凹部中,此時第一滑動件便限位于第一支撐桿。通過第一推動件再次推動第一加緊塊,使第一加緊塊松開第一限位件,第一限位件便能夠從第一凹部中移出,此時第一滑動件便可以沿著第一支撐桿移動。如此可見,限位機構(gòu)能夠便于實現(xiàn)第一滑動件是否限位于第一支撐桿。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板件設有第一導向套,所述第一推動件包括第一導向桿,所述第一導向桿裝入所述第一導向套中、并與所述第一導向套滑動配合。如此,通過第一導向套對第一導向桿起到導向作用,能便于移動第一加緊塊使得第一加緊塊抵觸第一限位件或與第一限位件相分離,結(jié)構(gòu)穩(wěn)定性較好。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限位機構(gòu)還包括第一扭簧;所述第一板件設有第一定位銷,所述第一扭簧套設在所述第一定位銷上,且所述第一扭簧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滑動件抵觸,所述第一扭簧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板件相抵觸。如此,第一扭簧能夠使得第一板件壓緊第一限位件。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限位機構(gòu)還包括第二板件、第二限位件、第二推動件與第二加緊塊;所述第二板件用于與第二滑動件可轉(zhuǎn)動連接,所述第二限位件用于與第二支撐桿相連,所述第二板件設有用于容納所述第二限位件的第二凹部,所述第二加緊塊與所述第二板件滑動配合,所述第二推動件與所述第二加緊塊相連,所述第二加緊塊用于抵觸所述第二限位件以使所述第二限位件限位于所述第二凹部中。當?shù)诙尬患O于第二凹部時,通過第二推動件推動第二加緊塊,第二加緊塊能夠抵觸第二限位件使第二限位件限位于第二凹部中,此時第二滑動件便限位于第二支撐桿。通過第二推動件再次推動第二加緊塊,使第二加緊塊松開第二限位件,第二限位件便能夠從第二凹部中移出,此時第二滑動件便可以沿著第二支撐桿移動。如此可見,限位機構(gòu)還能夠便于實現(xiàn)第二滑動件是否限位于第二支撐桿。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板件設有第二導向套,所述第二推動件包括第二導向桿,所述第二導向桿裝入所述第二導向套中、并與所述第二導向套滑動配合。如此,通過第二導向套對第二導向桿起到導向作用,能便于移動第二加緊塊使得第二加緊塊抵觸第二限位件或與第二限位件相分離,結(jié)構(gòu)穩(wěn)定性較好。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限位機構(gòu)還包括第二扭簧;所述第二板件設有第二定位銷,所述第二扭簧套設在所述第二定位銷上,且所述第二扭簧的一端與所述第二滑動件抵觸,所述第二扭簧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板件相抵觸。如此,第二扭簧能夠使得第二板件壓緊第二限位件。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限位機構(gòu)還包括橫梁,所述第一推動件與所述第二推動件通過所述橫梁相連。橫梁能夠使得第一推動件與第二推動件同時進行推拉操作,使用較為方便。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板件并列設有第一條形口與第二條形口,所述第一條形口與所述第一凹部相連通;所述第二板件并列設置有第三條形口與第四條形口,所述第三條形口與所述第二凹部相連通;
所述第一加緊塊、所述第一限位件能夠沿著所述第一條形口移動,所述第二加緊塊、所述第二限位件能夠沿著所述第三條形口移動;所述橫梁一端通過所述第二條形口與所述第一板件相連,所述橫梁另一端通過所述第四條形口與所述第二板件相連,且所述橫梁能夠沿著所述第二條形口、所述第四條形口移動。如此,橫梁推拉操作過程中能夠沿著第二條形口、第四條形口移動,通過第二條形口、第四條形口進行導向,推拉操作穩(wěn)定性較好。
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滑動件能夠沿著所述第一支撐桿移動,所述第二滑動件能夠沿著所述第二支撐桿移動;所述第一支撐桿與所述第二支撐桿并列設置,且所述第一支撐桿與所述第二支撐桿通過固定梁固定連接。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限位機構(gòu)中第一加緊塊與第一限位件抵觸狀態(tài)時的示意圖;
圖2為圖1中第一加緊塊與第一限位件抵觸狀態(tài)時的局部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限位機構(gòu)中第一加緊塊與第一限位件分離時的示意圖;
圖4為圖3中第一加緊塊與第一限位件分離時的局部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限位機構(gòu)中第一限位件移出第一凹部時的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0、第一板件,11、第一凹部,12、第一導向套,13、第一條形口,14、第二條形口,20、第一限位件,30、第一推動件,31、第一導向桿,40、第一加緊塊,51、第一滑動件,52、第一支撐桿,60、第一扭簧,70、第二板件,71、第二凹部,72、第二導向套,73、第二定位銷,74、第三條形口,75、第四條形口,80、第二限位件,90、第二推動件,91、第二導向桿,100、第二加緊塊,110、第二滑動件,120、第二扭簧,130、橫梁。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
如圖1或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限位機構(gòu),包括第一板件10、第一限位件20、第一推動件30(如圖2所示)與第一加緊塊40。所述第一板件10用于與第一滑動件51可轉(zhuǎn)動連接。所述第一限位件20用于與第一支撐桿52相連。所述第一板件10設有用于容納所述第一限位件20的第一凹部11。所述第一加緊塊40與所述第一板件10滑動配合,所述第一推動件30與所述第一加緊塊40相連。所述第一加緊塊40用于抵觸所述第一限位件20以使所述第一限位件20限位于所述第一凹部11中。
上述的限位機構(gòu),當?shù)谝幌尬患?0設于第一凹部11時,通過第一推動件30推動第一加緊塊40,第一加緊塊40能夠抵觸第一限位件20使第一限位件20限位于第一凹部11中,此時第一滑動件51便限位于第一支撐桿52(如圖1、2所示)。通過第一推動件30再次推動第一加緊塊40,使第一加緊塊40松開第一限位件20,第一限位件20便能夠從第一凹部11中移出(如圖3、4所示),此時第一滑動件51便可以沿著第一支撐桿52移動(如圖5所示)。如此可見,限位機構(gòu)能夠便于實現(xiàn)第一滑動件51是否限位于第一支撐桿52。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板件10設有第一導向套12。所述第一推動件30包括第一導向桿31。所述第一導向桿31裝入所述第一導向套12中、并與所述第一導向套12滑動配合。如此,通過第一導向套12對第一導向桿31起到導向作用,能便于移動第一加緊塊40使得第一加緊塊40抵觸第一限位件20或與第一限位件20相分離,結(jié)構(gòu)穩(wěn)定性較好。
所述限位機構(gòu)還包括第一扭簧60。所述第一板件10設有第一定位銷。所述第一扭簧60套設在所述第一定位銷上,且所述第一扭簧60的一端與所述第一滑動件51抵觸,所述第一扭簧60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板件10相抵觸。如此,第一扭簧60能夠使得第一板件10壓緊第一限位件20。
所述限位機構(gòu)還包括第二板件70、第二限位件80、第二推動件90與第二加緊塊100。所述第二板件70用于與第二滑動件110可轉(zhuǎn)動連接。所述第二限位件80用于與第二支撐桿相連。所述第二板件70設有用于容納所述第二限位件80的第二凹部71。所述第二加緊塊100與所述第二板件70滑動配合。所述第二推動件90與所述第二加緊塊100相連。所述第二加緊塊100用于抵觸所述第二限位件80以使所述第二限位件80限位于所述第二凹部71中。當?shù)诙尬患?0設于第二凹部71時,通過第二推動件90推動第二加緊塊100,第二加緊塊100能夠抵觸第二限位件80使第二限位件80限位于第二凹部71中,此時第二滑動件110便限位于第二支撐桿。通過第二推動件90再次推動第二加緊塊100,使第二加緊塊100松開第二限位件80,第二限位件80便能夠從第二凹部71中移出,此時第二滑動件110便可以沿著第二支撐桿移動。如此可見,限位機構(gòu)還能夠便于實現(xiàn)第二滑動件110是否限位于第二支撐桿。
所述第二板件70設有第二導向套72。所述第二推動件90包括第二導向桿91。所述第二導向桿91裝入所述第二導向套72中、并與所述第二導向套72滑動配合。如此,通過第二導向套72對第二導向桿91起到導向作用,能便于移動第二加緊塊100使得第二加緊塊100抵觸第二限位件80或與第二限位件80相分離,結(jié)構(gòu)穩(wěn)定性較好。
所述限位機構(gòu)還包括第二扭簧120。所述第二板件70設有第二定位銷73。所述第二扭簧120套設在所述第二定位銷73上,且所述第二扭簧120的一端與所述第二滑動件110抵觸,所述第二扭簧120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板件70相抵觸。如此,第二扭簧120能夠使得第二板件70壓緊第二限位件80。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滑動件51能夠沿著所述第一支撐桿52移動,所述第二滑動件110能夠沿著所述第二支撐桿移動。所述第一支撐桿52與所述第二支撐桿并列設置,且所述第一支撐桿52與所述第二支撐桿通過固定梁固定連接。且第一滑動件51與第二滑動件110均可以采用滑套。
所述限位機構(gòu)還包括橫梁130。所述第一推動件30與所述第二推動件90通過所述橫梁130相連。橫梁130能夠使得第一推動件30與第二推動件90同時進行推拉操作,使用較為方便。
所述第一板件10并列設有第一條形口13與第二條形口14。所述第一條形口13與所述第一凹部11相連通。所述第二板件70并列設置有第三條形口74與第四條形口75,所述第三條形口74與所述第二凹部71相連通。所述第一加緊塊40、所述第一限位件20能夠沿著所述第一條形口13移動,所述第二加緊塊100、所述第二限位件80能夠沿著所述第三條形口74移動。所述橫梁130一端通過所述第二條形口14與所述第一板件10相連,所述橫梁130另一端通過所述第四條形口75與所述第二板件70相連,且所述橫梁130能夠沿著所述第二條形口14、所述第四條形口75移動。如此,橫梁130推拉操作過程中能夠沿著第二條形口14、第四條形口75移動,通過第二條形口14、第四條形口75進行導向,推拉操作穩(wěn)定性較好。
所述的椅子,包括如上所述的限位機構(gòu)。所述的椅子的技術(shù)效果與限位機構(gòu)帶來的技術(shù)效果相同,申請人在此不再贅述。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shù)特征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shù)特征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shù)特征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范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實用新型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實用新型專利范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shù)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gòu)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因此,本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quán)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