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家用紡織品墊類產(chǎn)品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防塌陷的墊子。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墊子填充物包括聚酯纖維硬質(zhì)綿或塊狀聚氨酯發(fā)泡海綿;聚酯纖維硬質(zhì)綿由纖維經(jīng)過梳理、層壓后制得,原有纖維與纖維間的空隙在受到壓力作用下會逐漸縮小,使硬質(zhì)綿在結構上產(chǎn)生塌陷,而且因為組成的纖維眾多,不易恢復。
塊狀聚氨酯發(fā)泡海綿雖然密度均勻,單無特殊支撐結構,長期使用后也容易塌陷變形,且不易恢復,變形后無法對人體提供有力的支撐,繼續(xù)使用會加大變形程度,對人體骨骼結構有害等等。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防塌陷的墊子,在長時間使用后不會塌陷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防塌陷的墊子,包括墊子本體,墊子本體由上層面料、上層中綿、防塌陷填充物、下層中綿、下層面料、包邊面料和縫紉線組成,所述上層面料和上層中綿之間由網(wǎng)格狀多針縫紉線連接,所述下層中綿和下層面料通過縫紉線連接,所述縫紉線經(jīng)多針絎縫機使用貫穿結構形式使上層面料和上層中綿及下層中綿和下層面料分別連接在一起,所述防塌陷填充物位于上層中綿和下層中綿之間,所述上層面料、上層中綿、下層中綿和下層面料由包邊面料通過縱向縫紉線連接;所述防塌陷填充物由直徑為0.5cm至5cm的不規(guī)則海綿碎塊組成,不規(guī)則海綿碎塊之間使用膠粘方式連接;所述上層面料、上層中綿、下層中綿和下層面料相互之間組成閉合結構;所述墊子本體的長寬尺寸具體從20×20cm至300 ×300cm,墊子本體的厚度從1-50cm。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yōu)點:該防塌陷的墊子是使用特殊碎海綿防塌陷填充物的墊子,與傳統(tǒng)的墊子相比,本實用新型通過使用中綿與防塌陷填充物,避免了墊子在長時間使用及處于重物壓迫下產(chǎn)生難以恢復的塌陷變形,并且防塌陷填充物能夠均勻承受人體各部位的壓力,不會產(chǎn)生令人體產(chǎn)生不適感的反作用力,保護人體的頭部、頸部、腰椎等重要部位。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斷面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包邊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縫紉線示意圖。
圖中:1 上層面料、2 上層中綿、3 防塌陷填充物、4 下層中綿、5 下層面料、6 包邊面料、7 縫紉線。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4,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防塌陷的墊子,包括墊子本體,墊子本體由上層面料1、上層中綿2、防塌陷填充物3、下層中綿4、下層面料5、包邊面料6和縫紉線7組成,所述上層面料1和上層中綿2之間由網(wǎng)格狀多針縫紉線7連接,所述下層中綿4和下層面料5通過縫紉線7連接,所述縫紉線7經(jīng)多針絎縫機使用貫穿結構形式使上層面料1和上層中綿2及下層中綿4和下層面料5分別連接在一起,所述防塌陷填充物3位于 上層中綿2和下層中綿4之間,所述上層面料1、上層中綿2、下層中綿4和下層面料5由包邊面料6通過縱向縫紉線7連接,且所述上層面料1、上層中綿2、下層中綿4和下層面料5相互之間組成閉合結構。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墊子本體的長寬尺寸和厚度有一定范圍,墊子本體的長寬尺寸具體從20×20cm至300×300cm,墊子本體的厚度從1-50cm。防塌陷填充物3由直徑為0.5cm至5cm的不規(guī)則海綿碎塊組成,不規(guī)則海綿碎塊之間使用膠粘方式連接,不規(guī)則海綿碎塊有多種顏色,顏色數(shù)量從1種至10種,根據(jù)工藝及結構要求進行調(diào)整變化。防塌陷填充物3的密度同樣根據(jù)工藝及結構要求進行調(diào)整變化。防塌陷填充物3的外形尺寸與墊子尺寸成對應關系。本實用新型通過使用中綿與防塌陷填充物3,避免了墊子在長時間使用及處于重物壓迫下產(chǎn)生難以恢復的塌陷變形,并且防塌陷填充物3能夠均勻承受人體各部位的壓力,不會產(chǎn)生令人體產(chǎn)生不適感的反作用力,保護人體的頭部、頸部、腰椎等重要部位。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