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家電技術領域,更具體地,涉及一種破壁機。
背景技術:
相關技術中,破壁機的杯體與底座在周向方向的裝配不方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上述技術問題之一。
為此,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破壁機,該破壁機裝配方便。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破壁機包括:底座,所述底座上設有電機和微動開關,所述微動開關相對于所述底座的中心偏心設置且與所述電機電連接;杯體,所述杯體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底座上,所述杯體上設有與所述微動開關所在位置相對應的多個觸動件,多個所述觸動件相對于所述底座的中心對稱設置且所述觸動件在所述杯體裝配在所述底座上時止抵所述微動開關。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破壁機,通過在杯體上設置多個觸動件,杯體裝配在底座上時,至少有一個觸動件與微動開關所在位置相對應,從而保證了杯體與底座在周向方向的配合不受限定,提高了破壁機杯體與底座裝配的便利性。
另外,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破壁機,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征: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觸動件為兩個,兩個所述觸動件相對設置。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觸動件為四個,四個所述觸動件沿所述杯體的周向間隔開均勻布置。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破壁機還包括:頂桿,所述頂桿可活動地設在所述底座上,所述頂桿的一端與所述微動開關相連,且另一端適于與所述觸動件配合,所述觸動件在所述杯體裝配在所述底座上時同所述頂桿止抵所述微動開關。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破壁機還包括:底墊,所述底墊設在所述底座與所述杯體之間,所述底墊上設有適于容納所述頂桿穿過的通孔。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杯體的底部設有至少一個定位件,所述底墊的上 表面設有至少一個與所述定位件配合的限位部。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定位件形成為定位槽,所述限位部形成為插接在所述定位槽內的限位板。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杯體的底部設有至少兩個定位凸筋,相鄰兩個所述定位凸筋之間限定出所述定位槽。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觸動件設在相鄰兩個所述定位凸筋之間。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所述定位凸筋與所述杯體一體形成。
本實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優(yōu)點將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給出,部分將從下面的描述中變得明顯,或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實踐了解到。
附圖說明
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yōu)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破壁機的局部剖視圖;
圖2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杯體的仰視圖;
圖3是圖2中沿A-A線的剖視圖;
圖4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底墊的立體圖。
附圖標記:
底座10;限位部11;
微動開關20;
杯體30;觸動件31;定位件32;
頂桿40;
底墊50;
固定板60;
環(huán)形定位板70。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下面參考圖1-圖4描述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破壁機100。本實用新型實施了的破壁機100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豆?jié){機、榨汁機和料理機。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破壁機100大體可以包括:底座(圖未示出)和杯體30。
具體地,底座上設有電機(圖未示出)和微動開關20,微動開關20相對于底座的中心偏心設置且與電機電連接。杯體30可拆卸地安裝在底座上,杯體30上設有與微動開關20所在位置相對應的多個觸動件31,多個觸動件31相對于底座的中心對稱設置且觸動件31在杯體30裝配在底座上時止抵微動開關20。也就是說,杯體30裝配在底座上時,至少有一個觸動件31與微動開關20位于同一豎直方向上,這樣,觸動件31的下端可以止抵在微動開關20上從而導通破壁機100的電源線路。換言之,杯體30與底座在周向方向的配合不受特別限定的,只要有其中一個觸動件31和微動開關20在豎直方向上處于同一直線上且相互對應就可以保證破壁機100接通電源。
由此,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破壁機100,通過在杯體30上設置多個觸動件31,杯體30裝配在底座上時,至少有一個觸動件31與微動開關20所在位置相對應,從而保證了杯體30與底座在周向方向的配合不受限定,提高了破壁機100的杯體30與底座裝配的便利性。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觸動件31可以兩個,兩個觸動件31相對設置。如圖2所示,觸動件31也可以為四個,四個觸動件31沿杯體30的周向均勻設置。由此,可以進一步提高杯體30與底座裝配的便利性。
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破壁機100還可以包括頂桿40。頂桿40可活動地設在底座上,頂桿40的一端與微動開關20相連,且另一端適于與觸動件31配合,觸動件31在杯體30裝配在底座上時觸動頂桿40止抵微動開關20。換言之,頂桿40在豎直方向上可上下活動,杯體30裝配在底座上時,觸動件31可以推動頂桿40向下移動并觸動微動開關20導通破壁機100的電路。
在本實用新型的再一些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破壁機100還可以包括:底墊50。底墊50設在底座與杯體30之間,底墊50上設有適于容納頂桿40穿過的通孔52。如圖4所示,底墊50大體為平板結構,底墊50可以通過固定板60固定在底座上。
進一步地,杯體30的底部設有至少一個定位件32,底墊50的上表面設有至少一個與定位件32配合的限位部51。杯體30裝配在底座上時,定位件32與限位部51相配合從而使得杯體30與底墊50牢靠地配合,減小杯體30的晃動,提高上、下耦合器同軸度的一致性、增加軸承壽命,降低上、下耦合產(chǎn)生的噪音。
可選地,定位件32形成為定位槽,限位部51形成為插接在定位槽內的限位板。如圖1、圖3和圖4所示,杯體30的底部設有至少兩個定位凸筋,相鄰兩個定位凸筋之間限定出定 位槽。底座的周向方向設有與定位槽相對應的限位板。杯體30裝配在底座上時,限位板插接在定位槽內,由此,實現(xiàn)杯體30與底墊配合的穩(wěn)定性,有效防止杯體30晃動,提高上、下耦合器同軸度的一致性,增加軸承壽命,降低上、下耦合產(chǎn)生的噪音。
可選地,定位凸筋與杯體30一體形成。由此,可以加強定位凸筋與杯體30的連接強度,且可以使得杯體30的加工制造工序簡單,降低制造成本。
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具體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觸動件31設在相鄰兩個定位凸筋之間。如圖1所示,杯體30裝配在底座上時,觸動件31的下端伸入底座的通孔52內止抵在頂桿40的上端。觸動件31與頂桿40的相互止抵不僅可以觸動微動開關20導通破壁機100的電路,而且也可以進一步加強杯體30與底座在周向方向配合的穩(wěn)定性,防止杯體30發(fā)生晃動。
在本實用新型的再一些實施例中,杯體30的底部還設有環(huán)形定位板70,杯體30裝配在底座時,環(huán)形定位板70的內壁貼合于底墊50的外壁。由此,可以進一步防止杯體30晃動,提高破壁機100的上、下耦合器同軸度的一致性,增加軸承壽命,降低上、下耦合產(chǎn)生的噪音。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破壁機100的其他構成以及操作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是可以理解并且容易實現(xiàn)的,因此不再詳細描述。
根據(jù)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破壁機100的其他構成以及操作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是可以理解并且容易實現(xiàn)的,因此不再詳細描述。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下”“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 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觸而是通過它們之間的另外的特征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盡管上面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