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防撬木門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防撬木門,涉及到了門具領域,結構包括門框、通過鉸鏈與門框連接的門扇和設置在門面上的門鎖,所述門扇邊緣呈階梯狀,所述門扇外側面的邊緣高于內側面的邊緣,門鎖由三個長方體鎖體、兩個環(huán)形鎖體和5個設置在門框上用來配合鎖體的凹槽,三個長方體鎖體設置在兩個環(huán)形鎖體之間,所述配合兩個環(huán)形鎖體的凹槽設有橫條杠,本實用新型的門扇邊緣呈階梯狀,鎖的位置不容易被撬,環(huán)形反扣式互鎖鎖體,性能穩(wěn)定,防扒防撬。
【專利說明】一種防撬木門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木門,尤其涉及一種防止被撬的木門。
【背景技術】
[0002]木門是家庭必不可少的,起到了空間與空間的阻隔作用,特別是用在家庭中的私用財產的保護中,現有的木門由于是木質的,所以其鎖結構簡單,經常被小偷撬開將東西搬走。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木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階梯門扇,環(huán)形反扣式互鎖鎖體的木門。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防撬木門,結構包括門框、通過鉸鏈與門框連接的門扇和設置在門面上的門鎖,所述門扇邊緣呈階梯狀,所述門扇外側面的邊緣高于內側面的邊緣,門鎖由三個長方體鎖體、兩個環(huán)形鎖體和5個設置在門框上用來配合鎖體的凹槽。
[0005]進一步地,所述三個長方體鎖體設置在兩個環(huán)形鎖體之間。
[0006]進一步地,所述配合兩個環(huán)形鎖體的凹槽設有橫條杠。
[0007]由上述對本實用新型結構的描述可知,和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yōu)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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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1.門扇邊緣呈階梯狀,鎖的位置不容易被撬到。
[0009]2.門鎖由三個長方體鎖體、兩個環(huán)形鎖體和5個設置在門框上用來配合鎖體的凹槽,環(huán)形反扣式互鎖鎖體,性能穩(wěn)定,防扒防撬。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防撬木門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防撬木門的門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4]第一實施例
[0015]參考圖1,一種防撬木門,結構包括門框1、通過鉸鏈3與門框連接的門扇2和設置在門面上的門鎖4,所述門扇2邊緣呈階梯狀,所述門扇2外側面的邊緣高于內側面的邊緣,階梯型門扇2邊緣與門框I直角處配合,關上門時,門扇2突出的邊緣底面剛好與門框I便面緊緊貼住,達到全方位防撬功能,參考圖2,門鎖4由三個長方體鎖體5、兩個環(huán)形鎖體6和5個設置在門框上用來配合鎖體的凹槽7,所述三個長方體鎖體5設置在兩個環(huán)形鎖體6之間。
[0016]第二實施例
[0017]參考圖1,一種防撬木門,結構包括門框1、通過鉸鏈3與門框連接的門扇2和設置在門面上的門鎖4,所述門扇2邊緣呈階梯狀,所述門扇2外側面的邊緣高于內側面的邊緣,階梯型門扇2邊緣與門框I直角處配合,關上門時,門扇2突出的邊緣底面剛好與門框I便面緊緊貼住,達到全方位防撬功能,參考圖2,門鎖4由三個長方體鎖體5、兩個環(huán)形鎖體6和5個設置在門框上用來配合鎖體的凹槽7,所述三個長方體鎖體5設置在兩個環(huán)形鎖體6之間,所述配合兩個環(huán)形鎖體6的凹槽設有橫條杠8,轉動兩個環(huán)形鎖體6,使其半圓處與兩個環(huán)形鎖體6的凹槽設有橫條杠8配合,環(huán)形反扣式鎖具,雙重防護,增加獨立的內保險,使用戶更加稱心、安全、方便
[0018]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防撬木門,其特征在于:結構包括門框(I)、通過鉸鏈⑶與門框連接的門扇(2)和設置在門面上的門鎖(4),所述門扇(2)邊緣呈階梯狀,所述門扇(2)外側面的邊緣高于內側面的邊緣,門鎖(4)由三個長方體鎖體(5)、兩個環(huán)形鎖體(6)和5個設置在門框上用來配合鎖體的凹槽(J),所述配合兩個環(huán)形鎖體¢)的凹槽設有橫條杠(8)。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防撬木門,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個長方體鎖體(5)設置在兩個環(huán)形鎖體(6)之間。
【文檔編號】E06B5/11GK203961708SQ201420157924
【公開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2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4月2日
【發(fā)明者】張金足 申請人:張金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