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便捷桌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家具領域,特別涉及一種便捷式桌臺。
背景技術:
桌子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最普通也是比不可少的家具,市場上的桌子都是采用全木質材料的,雖然能夠滿足一部分市場需要,但是長期采用木材生產(chǎn),會造成資源過度浪費,生產(chǎn)成本也更高,木質家具非常笨重不可拆卸,非常不方便拆裝和移動。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成本更低、可拆卸的便捷式桌臺。
實用新型內容為解決上述現(xiàn)有技術成本高、不可拆卸等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便捷桌臺,包括木質底板、木質上平板、第一主支撐柱和第二主支撐柱,所述第一主支撐柱、第二主支撐柱對稱設置在所述木質底板和木質上平板之間且相互間隔一定距離,所述第一主支撐柱、第二支撐柱是一空心紙筒,且所述第一主支撐柱、第二主支撐柱與所述木質底板和木質上平板是可拆卸連接的。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改進,所述木質上平板是橢圓形的。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木質上平板是方形的。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木質上平板是圓形的。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在所述木質上平板上方設置有與所述木質上平板形狀、尺寸相同的瓦楞紙材質的墊板。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在所述墊板上方設置有與所述墊板形狀、尺寸相同的鋼化玻璃。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在所述第一主支撐柱與第二主支撐柱間還設有空心紙筒材質的副支撐柱。作惡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副支撐柱是一個以上的。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采用空心紙筒作為支撐柱,節(jié)約了木材,也降低了整體重量,且支撐柱與上、下木板是可拆卸連接的,方便安裝、拆卸和移動,增加一層瓦楞紙墊板,可減少外力對桌臺的沖擊。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請參閱圖1,一種便捷桌臺,包括木質底板1、木質上平板2、第一主支撐柱51和第二主支撐柱52,所述第一主支撐柱51、第二主支撐柱52對稱設置在所述木質底板I和木質上平板2之間且相互間隔一定距離,所述第一主支撐柱51、第二支撐柱52是一空心紙筒,傳統(tǒng)的桌臺都是采用全木質材料的,且相互之間是不可拆卸連接的,采用全木質材料,既浪費木材資源,又增加了整體重量,使用不方便,而采用空心紙筒作為支撐柱,既節(jié)約了資源,也降低了桌臺的重量,且空心紙筒成本低甚至是不需要成本,屬于廢品再利用,買過來的成筒的紙用完后剩下的紙筒就可以拿來二次利用,空心紙筒硬度和強度也是可以滿足使用要求的,所述第一主支撐柱51、第二主支撐柱52與所述木質底板I和木質上平板2是可拆卸連接的,可以采用膠粘或者其他方式,這樣方便安裝、拆卸和移動。本實用新型中,所述木質上平板2可以是橢圓形、方形、圓形或者是其他任何形狀,可以根據(jù)具體需要來決定,以上只是列舉了其中三種常用的形狀,而采用本實用新型結構的其他任何形狀都在本專利所要保護的范圍之內,在此不一一列舉描述。本實用新型中,在所述木質上平板2上方設置有與所述木質上平板2形狀、尺寸相同的瓦楞紙材質的墊板3,這樣使用 時可以增加舒適柔軟度,同時可以減少在使用時因受到外力給桌臺的沖擊,瓦楞紙價格低廉,但起到的效果確是一樣的,相較于海綿等緩沖材料更具優(yōu)勢。本實用新型中,在所述墊板3上方設置有與所述墊板3形狀、尺寸相同的鋼化玻璃4,這樣既可以增加美感效果,同時又可以減少使用中對墊板3的磨損,使用周期更長久。本實用新型中,在所述第一主支撐柱51與第二主支撐柱間52還設有空心紙筒材質的副支撐柱6,這樣可以增強桌臺的整體穩(wěn)定性,副支撐柱6可以選擇比主支撐柱小一點的,這樣在增強桌臺的穩(wěn)定性同時整體重量不會產(chǎn)生太大變化;同時,為了使桌臺有更好的穩(wěn)定性,副支撐柱6的數(shù)量也可以是一個以上的,這個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來確定。
權利要求1.一種便捷桌臺,包括木質底板(I)、木質上平板(2)、第一主支撐柱(51)和第二主支撐柱(52),所述第一主支撐柱(51)、第二主支撐柱(52)對稱設置在所述木質底板(I)和木質上平板(2)之間且相互間隔一定距離,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支撐柱(51)、第二支撐柱(52)是一空心紙筒,且所述第一主支撐柱(51)、第二主支撐柱(52)與所述木質底板(I)和木質上平板(2)是可拆卸連接的。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捷桌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木質上平板(2)是橢圓形的。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捷桌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木質上平板(2)是方形的。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捷桌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木質上平板(2)是圓形的。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捷桌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木質上平板(2)上方設置有與所述木質上平板(2 )形狀、尺寸相同的瓦楞紙材質的墊板(3 )。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捷桌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墊板(3)上方設置有與所述墊板(3)形狀、尺寸相同的鋼化玻璃(4)。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捷桌臺,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主支撐柱(51)與第二主支撐柱(52)間還設有空心紙筒材質的副支撐柱(6)。
8. 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便捷桌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支撐柱(6)是一個以上的。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捷桌臺,包括木質底板、木質上平板、第一主支撐柱和第二主支撐柱,第一主支撐柱、第二主支撐柱對稱設置在木質底板和木質上平板之間且相互間隔一定距離,第一主支撐柱、第二支撐柱是一空心紙筒,且第一主支撐柱、第二主支撐柱與所述木質底板和木質上平板是可拆卸連接的;采用空心紙筒作為支撐柱,節(jié)約了木材,也降低了整體重量,且支撐柱與上、下木板是可拆卸連接的,方便安裝、拆卸和移動,增加一層瓦楞紙墊板,可減少外力對桌臺的沖擊。
文檔編號A47B3/06GK203121485SQ201320103079
公開日2013年8月14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3月7日
發(fā)明者張建 申請人:廈門栢科富翔彩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