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開閉體控制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開閉車輛的窗和活動車頂等的開閉體控制裝置。
背景技術:
以往,存在開閉車輛的窗的自動窗裝置。在自動窗裝置中,設有在 窗的開閉時、特別在關閉時針對由窗玻璃夾入手等異物的安全功能。具 體而言,設有對移動窗玻璃的電動機的負荷進行監(jiān)視,在該負荷的變動 量超過預定的閾值時,判定為發(fā)生由窗玻璃夾入異物的功能;以及在判 定為發(fā)生異物夾入時,停止移動窗玻璃或將窗玻璃向相反方向移動的功 能。
自動窗裝置有時由于凍結等而當窗的開閉時在特定的位置上作用大 的負荷。在設有上述安全功能的自動窗裝置中,判定為在該特定的位置 上發(fā)生異物夾入,所以無法將窗全開或全閉。在專利文獻l、 2等中提出 了防止發(fā)生這樣的事態(tài)的技術。專利文獻1是如下結構在判定為發(fā)生 異物夾入,并進行了窗玻璃(開閉體)'的停止或反轉控制之后,進行再 次關閉窗玻璃的操作開關的操作,在此時仍判定為發(fā)生異物夾入,并重 復窗玻璃的停止或反轉控制的情況下,在操作開關的操作被重復規(guī)定次 數時,變更用于判定是否發(fā)生異物夾入的閾值。在該閾值的變更中,將 當初的第1閾值變更為與該第1閾值相比難以判定為發(fā)生異物夾入的第2 閾值。由此,在窗的開閉時,即使由于凍結等而在特定的位置上作用大 的負荷的狀況下,也可以將窗全開或全閉。另外,在專利文獻1中,在 變更為第2閾值后經過規(guī)定時間時,將第2閾值復原為第1閾值。另外, 專利文獻2是如下結構當在大致相同的位置連續(xù)進行規(guī)定次數的、由 判定為發(fā)生異物夾入引起的窗玻璃的停止或反轉控制時,在該位置不進 行異物夾入判定。由此,在窗的開閉時,即使由于凍結等而在特定的位
置上作用大的負荷的狀況下,也可以將窗全開或全閉。
另外,還提出了提高針對小孩的安全性的自動窗裝置(參照專利文 獻3)。該專利文獻3提出了如下結構由裝備在坐位上的壓力傳感器來 檢測所乘坐的是否為小孩,在是小孩的情況下,與通常時相比,減小用 于判定是否發(fā)生異物夾入的閾值,或增大判定為發(fā)生異物夾入時窗玻璃 向相反方向的移動量。通過減小閾值而易于判定為發(fā)生異物夾入。艮口, 減小閾值會提高判定為發(fā)生異物夾入的靈敏度。日本特開2004-143732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專利第3578568號公報 [專利文獻3]日本特開平11-268531號公報
但是,在專利文獻l、 2中,為了在窗的開閉時,即使由于凍結等而 在特定的位置上作用大的負荷的狀況下也能進行窗的全開或全閉,而進 行了難以判定為發(fā)生由窗玻璃夾入異物的控制。在該控制中,在夾入小 孩的手腕等時,無法迅速地判定為發(fā)生夾入。因此,在專利文獻l、 2所 示的結構中,存在無法充分地確保針對小孩的安全性的問題。另外,在 專利文獻3中,在小孩乘坐的情況下,總是與通常時相比減小用于判定 是否發(fā)生異物夾入的閾值,易于判定為發(fā)生異物夾入,從而確保針對小 孩的安全性。但是,需要用于檢測所乘坐的是否為小孩的結構,所以存 在其結構變得復雜而導致成本增加的問題。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以簡單的結構來充分地確保針對 小孩的安全性的開閉體控制裝置。
為了解決上述課題,本發(fā)明的開閉體控制裝置具有以下結構。 (1)具有移動指示輸出單元,其輸出與操作開關的操作對應的幵 閉體的移動指示;
驅動單元,其根據所述移動指示輸出單元所輸出的所述開閉體的移 動指示來驅動電動機,使所述開閉體移動;
夾入判定單元,其在由所述電動機移動所述開閉體時,以在該時間
點所設定的靈敏度為基準來判定是否發(fā)生由該開閉體夾入異物;
驅動限制單元,其在所述夾入判定單元判定為發(fā)生由所述開閉體夾 入異物時,向所述驅動單元指示所述電動機的驅動停止或反轉驅動;以 及
靈敏度變更單元,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所述操作開關被重復操作規(guī)定次 數以上時,提高所述判定單元中的判定為發(fā)生由所述開閉體夾入異物的 靈敏度。
在該結構中,在規(guī)定時間內(例如5秒)操作開關被重復操作規(guī)定 次數(例如5次)以上時,靈敏度變更單元判斷為小孩由于好奇心而胡 亂地對操作開關進行操作、即小孩在玩耍,并提高判定為發(fā)生由開閉體 夾入異物的靈敏度。因此,在小孩玩耍時,在該小孩的手腕等被夾入時, 可迅速地判定為發(fā)生夾入。因此,能夠充分地確保針對小孩的安全性。 另外,判斷小孩是否在玩耍的結構可通過軟件來實現(xiàn),所以還能抑制主 體的成本增加。
(2) 所述靈敏度變更單元是變更用于判定是否發(fā)生由所述開閉體夾 入異物的、所述電動機的負荷變動量的靈敏度的單元,
所述夾入判定單元是根據所述電動機的負荷變動量是否超過在該時 間點所設定的所述電動機的負荷變動量的靈敏度來判定是否發(fā)生由所述 開閉體夾入異物的單元。
在該結構中,通過變更負荷變動量的靈敏度來變更判定為發(fā)生由開 閉體夾入異物的靈敏度。
(3) 具有移動指示輸出單元,其輸出與操作開關的操作對應的開 閉體的移動指示;
驅動單元,其根據所述移動指示輸出單元所輸出的所述開閉體的移 動指示來驅動電動機,使所述開閉體移動;以及
驅動限制單元,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所述操作開關被重復操作規(guī)定次數 以上時,限制所述移動指示輸出單元所輸出的所述與操作開關的操作對 應的開閉體的移動指示。
在該結構中,在規(guī)定時間內(例如5秒)操作開關被重復操作規(guī)定
次數(例如5次)以上時,驅動限制單元判斷為小孩由于好奇心而胡亂 地對操作開關進行操作、即小孩在玩耍,并限制與操作開關的操作對應 的幵閉體的移動指示。例如,在操作開關中,在進行了開閉體的關閉操 作的情況下,將該關閉操作設為無效,禁止由驅動單元移動開閉體。另 外,降低由驅動單元驅動的開閉體的移動速度。由此,與上述(l)相同, 能夠確保針對小孩的玩耍的安全性,并且抑制主體的成本增加。
(4)具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所述操作開關被重復操作規(guī)定次數以上時通 知該意思的通知單元。
在該結構中,能夠使保護者等迅速地得知小孩在玩耍的情況。艮P, 能夠使保護者等迅速地對小孩的玩耍做出反應。
根據本發(fā)明,能夠確保針對小孩的玩耍的安全性,并且抑制主體的 成本增加。
圖1是示出作為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窗開閉機構的概 略的圖。
圖2是示出作為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的主要部分的結構的圖。
圖3是示出作為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的動作的流程圖。 圖4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開閉處理的流程圖。 圖5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手動打開處理的流程圖。 圖6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手動打開處理的流程圖。 圖7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靈敏度變更處理的流程圖。
圖8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自動打開處理的流程圖。 圖9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自動打幵處理的流程圖。 圖10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自動打開處理的流程圖。 圖11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自動打開處理的流程圖。 圖12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手動關閉處理的流程圖。
圖13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手動關閉處理的流程圖。 圖14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自動關閉處理的流程圖。
圖15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自動關閉處理的流程圖。 圖16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自動關閉處理的流程圖。 圖17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自動關閉處理的流程圖。 圖18是說明另一個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提高靈敏度的方法 的圖。
圖19是示出另一個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的動作的流程圖。 圖20是示出另一個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移動速度變更處理 的流程圖。
圖21是示出另一個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靈敏度變更處理的 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對應用本發(fā)明所涉及的開閉體控制裝置的自動窗裝置的實施 方式進行說明。
圖1是示出作為本發(fā)明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窗開閉機構的概 略結構的圖。該窗開閉機構通過使窗玻璃101升降來開閉窗100。由作為 電動機的電動機108使窗玻璃101升降。在窗玻璃101的下端安裝有支 撐該窗玻璃101的支撐部件103。在支撐部件103上卡合有第1臂104和 第2臂105。第1臂104的一端與支撐部件103卡合,另一端被托架106 可旋轉地支撐。第2臂105的一端與支撐部件103卡合,另一端與引導 部件107卡合。如圖1所示,第1臂104和第2臂105在中點被連接成 可自由轉動。由電動機108對小齒輪(pinion) 109進行旋轉驅動。齒輪 110與小齒輪109嚙合而旋轉。另外,如圖1所示,齒輪110是扇形。齒 輪IIO被固定在第1臂104上。電動機108可在正反方向上旋轉,通過 向正反方向的旋轉而使小齒輪109和齒輪110旋轉,使第1臂104向正 反方向轉動。與此同時,第2臂105的另一端沿著引導部件107的槽而 橫向滑動。其結果是,支撐部件103在上下方向上移動而使窗玻璃101
升降來開閉窗100。另外,在電動機108上設有編碼器108a。
圖2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的主要部分的結構的圖。本實 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1具有對窗100的開閉進行控制的控制部2??刂撇?2對驅動電路3輸出窗100的開閉指示。驅動電路3根據從控制部2輸入 的窗100的開閉指示來驅動電動機108,使窗玻璃101升降。脈沖檢測部 4針對設在電動機108上的編碼器108a的輸出信號進行波形成形處理, 并且,向控制部2輸入進行波形成形處理后的脈沖信號。控制部2根據 從脈沖檢測部4輸入的脈沖信號的頻率,檢測電動機108的旋轉速度, 并且,根據該脈沖信號的頻率變動,檢測電動機108的負荷變動。操作 部5具有在對窗100進行開閉時操作的操作開關5a。操作部5向控制部 2輸入與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對應的信號。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為 中立、手動打開、自動打開、手動關閉以及自動關閉這5個。中立表示 操作開關5a為中立的狀態(tài)。手動打開表示操作開關5a的按壓量為一定 范圍的狀態(tài),自動打開表示操作開關5a的按壓量超過一定范圍的狀態(tài)。 手動關閉表示操作開關5a的抬起量為一定范圍的狀態(tài),自動關閉表示操 作開關5a的抬起量超過一定范圍的狀態(tài)。操作部5向控制部2輸入根據 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而變化的打開信號、關閉信號以及自動信號這3 個邏輯信號??刂撇?根據打開信號、關閉信號以及自動信號這3個邏 輯信號來判斷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
控制部2根據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進行基于手動打開處理、自 動打開處理、手動關閉處理、自動關閉處理的窗100的開閉動作。手動 打開處理是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為手動打開,且在直到窗100全開為 止的期間使窗玻璃101下降的處理,手動關閉處理是操作開關5a的操作 狀態(tài)為手動關閉,且在直到窗IOO全閉為止的期間使窗玻璃101上升的 處理。另外,自動打開處理是直到窗100全開、或者直到操作開關5a的 操作狀態(tài)成為手動關閉或自動關閉為止使窗玻璃101下降的處理。另外, 自動關閉處理是窗100全閉、或者直到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成為手動 打開或自動打開為止使窗玻璃101上升的處理。但是,控制部2在開閉 窗100時,當判定為發(fā)生由所升降的窗玻璃101夾入異物時,進行使窗 玻璃101向相反方向移動的錯誤處理而中止執(zhí)行中的處理。
此處,對控制部2中的判定是否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的功能
進行說明。控制部2根據由脈沖檢測部4對編碼器108a的輸出信號進行 波形成形后的脈沖信號的頻率變動,判定是否發(fā)生夾入。由脈沖檢測部4 對編碼器108a的輸出信號進行波形成形后的脈沖信號的頻率與電動機 108a的旋轉速度成比例。在從控制部2進行了窗玻璃101的升降所涉及 的指示時,驅動電路3將每個單位時間提供給電動機108的電力保持為 恒定。因此,在沒有負荷變動時,電動機108以一定速度進行旋轉。在 該脈沖信號的頻率的變動量超過所設定的閾值(閾值C)時,控制部2 判定為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該脈沖信號的頻率的變動量是該時 間點的頻率A和預定的一定時間(XI)前的頻率B的差(B—A)。
另外,也可以采取如下結構在由脈沖檢測部4對編碼器108a的輸 出信號進行波形成形后的脈沖信號的頻率低于預定的頻率時,判定為發(fā) 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但是,施加到電動機108的負荷根據圖1所 示的機構部的老化和環(huán)境溫度等而變化,所以優(yōu)選使用上述差進fi^判定 的結構。
另外,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1判定是否有小孩胡亂地對操作開 關5a進行操作、即有無小孩的玩耍。另外,在判定為小孩在玩耍時,提 高判定為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的靈敏度。此處,提高靈敏度是指,通 過更小的負荷變動來判定為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換言之,易于 判定為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具體而言,在判定為小孩在玩耍時, 將上述閾值C從通常值置換為比該通常值小的值的玩耍值。另外,本實 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1在預定的規(guī)定時間、本實施方式中為5秒內,操 作開關5a被操作規(guī)定次數、本實施方式中為5次以上時,判定為小孩在 玩耍。關于該規(guī)定時間和規(guī)定次數,只要在通常的操作中幾乎不進行并 可迅速且正確地檢測出小孩在玩耍的情況時,也可以任意設定。由此, 在判定為小孩在玩耍時,通過提高靈敏度,在窗玻璃101夾入正在玩耍 的小孩的手或衣服袖子等異物時,迅速判定為發(fā)生夾入。因此,可確保 針對小孩玩耍的安全性。
接下來,對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1的動作進行說明。本實施方 式的自動窗裝置1在接通所搭載的車輛的點火開關時啟動,在斷開時停 止。圖3是示出自動窗裝置的動作的流程圖。自動窗裝置l在接通點火 開關時,開始圖3所示的處理??刂撇?在接通點火開關時,將用于判
定是否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的閾值C設定為通常值(sl)。接下來,控 制部2復位對操作開關7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數的計數器(s2)。 sl以及 s2所涉及的處理是設在控制部2中的存儲器(未圖示)的初始設定所涉 及的處理。在完成sl以及s2所涉及的處理時,控制部2根據操作開關 5a的操作來進行開閉窗100的開閉處理,直到斷開點火開關為止(s3、 s4)。
圖4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的s3所涉及的開閉處理的流程 圖??刂撇?判定從操作部5輸入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否為中立 (sll)。在sll中判定為是中立時,控制部2結束本處理,判定在上述s4 中是否已斷開點火開關。在沒有斷開點火開關時,再次執(zhí)行該圖4所示 的開閉處理。即,重復執(zhí)行該圖4所示的開閉處理,直到斷開點火開關 為止。
在sll中判定為不是中立時、即對操作開關5a進行某種操作時,控 制部2判定對操作開關5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數的計數器(未圖示)的計 數值是否為0 (sl2)。在s12中判定為計數值是0時,自動窗裝置1復位 定時器(未圖示),開始由該定時器進行計時(sl3),執(zhí)行sl4以后的處 理。在控制部2中設置計數器以及定時器。另外,在s12中判定為計數 值不是0時,控制部2不進行s13所涉及的處理,而執(zhí)行s14以后的處理。 控制部2判定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手動打開、自動打開、手動關閉、 自動關閉中的哪一個(sl4 sl6),轉移到與此處判定出的操作開關5a的 操作狀態(tài)對應的窗100的開閉處理(sl7 s20)。具體而言,如果操作開 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手動打開,則轉移到手動打開處理,如果是自動打開, 則轉移到自動打開處理。另外,如果是手動關閉,則轉移到手動關閉處 理,如果是自動關閉(如果不是手動打開、自動打開、手動關閉),則轉 移到自動關閉處理。
以下,按照手動打開處理、自動打開處理、手動關閉處理、自動關 閉處理的順序進行說明。
圖5和圖6是示出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手動打開處理的流
程圖??刂撇?判定是否有小孩對操作開關5a胡亂地進行操作(是否有 小孩在玩耍),當小孩在玩耍的情況下,執(zhí)行靈敏度變更處理,提高判定 為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的靈敏度(s31)。圖7是示出該靈敏度變更處 理的流程圖。控制部2判定由定時器所計時的時間是否為預定的規(guī)定時 間、此處為5秒以上(s51)。如果是5秒以上,則控制部2復位該定時 器(s52),將對操作開關5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數的計數器的計數值設定 為1 (s53)。在s52、 s53中進行如下設定以該定時為基準,在規(guī)定時 間即5秒內,對操作開關5a被操作的次數進行計數。另一方面,在s51 中判定為小于5秒時,控制部2將對操作開關5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數的 計數器的計數值向上加l (s54)。在s54中,進行從之前作為基準的定時 到經過5秒為止的期間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次數的計數??刂撇?判 定在s54中向上加1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次數是否小于5次(s55)。在 s55中,判定操作開關5a是否在5秒內被操作5次以上。在s55中判定 為小于5次時,控制部2結束本處理。另一方面,如果是5次以上,則 控制部2判定為小孩在玩耍,將用于判定是否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 物的閾值C設定為玩耍值(s56),結束本處理。通過進行s56所涉及的 處理,能提高判定是否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的靈敏度。
在完成上述s31所涉及的靈敏度變更處理時,控制部2判定窗100 是否全開(s32)。如果窗100全開,則控制部2結束本處理。另一方面, 如果窗100沒有全開,則控制部2進行開窗指示,對驅動電路3指示在 打開窗100的方向、即使窗玻璃101下降的方向上驅動電動機108(s33)。 由此,驅動電路3驅動電動機108,使窗玻璃101下降。驅動電路3將每 個單位時間提供給電動機108的電力保持為恒定。
在s33中進行開窗指示時,控制部2等待窗100全開(s34)、發(fā)生 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s35)、定時器的計測時間達到5秒以上(s36)、 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從手動打開變化為其他狀態(tài)(s37)。在s34中判定為窗100全開時,控制部2停止針對驅動電路3的開窗指示(s38), 結束本處理。驅動電路3根據來自控制部2的開窗指示的停止,來停止 電動機108的驅動。另外,在s35中判定為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時, 控制部2進行反轉指示,指示針對驅動電路3的電動機108的反轉驅動 (s39)。在窗100打開時,例如衣服袖子等異物被巻入正在下降的窗玻 璃101的收納部中的情況下,判定為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另外, 在s39中,對驅動電路3指示在關閉窗100的方向、即使窗玻璃101上 升的方向上驅動電動機108。驅動電路3在窗玻璃101上升的方向上驅動 電動機108。由此,從該收納部送出巻入窗玻璃101的收納部中的衣服袖 子等異物。因此,可簡單地取除夾入窗玻璃101中的異物??刂撇?等 待窗玻璃101上升預定的一定量(s40),停止針對驅動電路3的反轉指 示(s41),結束本處理。
控制部2檢測電動機108的負荷變動,在變動量超過所設定的閾值 C時,判定為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如上所述,在由脈沖檢測部4 對編碼器108a的輸出信號進行波形成形后的脈沖信號的頻率的變動量超 過所設定的閾值C時,控制部2判定為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用 于此時的判定的閾值C是在該時間點所設定的通常值或玩耍值中的一 個。在點火開關接通時,閾值C被設定為通常值。但是,在點火開關接 通后,在上述靈敏度變更處理中,在判定為小孩對操作開關5a胡亂地進 行操作、即在玩耍時,進行將閾值C從通常值置換為玩耍值的設定變更。
另外,在s36中判定為定時器的計測時間達到5秒以上時,控制部2 復位對操作開關5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數的計數器(s42),返回到s34。 一旦在s42中計數器被復位,其后每當進行s36所涉及的判定時,都會進 行該s42所涉及的處理,但由此不會發(fā)生特別的問題。另外,也可以構 成為在s42中復位計數器時不進行s36所涉及的判定處理。即,也可以構 成為在s42中復位計數器之后僅進行s34、 s35、 s37所涉及的判定。由此, 無需徒勞地重復s36所涉及的處理,可降低控制部2的負荷。
在s37中判定為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從手動打開變化為其他狀態(tài) 時,控制部2執(zhí)行圖6所示的處理。判定操作開關5a的變化后的操作狀
態(tài)是中立、自動打開、手動打開、或自動關閉中的哪一個(s43 s45)。 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為中立,則控制部2停止針對驅動 電路3的開窗指示(s46),結束本處理。s46是與上述s38相同的處理。 另外,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為自動打開、手動關閉、自 動關閉中的任意一個,則控制部2轉移到與該操作狀態(tài)對應的自動打開 處理、手動關閉處理、自動關閉處理中的任意一個(s47 s49)。
接下來,對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自動打開處理進行說明。 圖8 圖11是示出自動打開處理的流程圖。控制部2執(zhí)行圖7所示的靈 敏度變更處理(s61)??刂撇?判定窗100是否全開(s62),如果窗100 全開則結束本處理。另一方面,如果窗100沒有全開,則進行開窗指示, 對驅動電路3指示在打開窗100的方向、即使窗玻璃101下降的方向上 驅動電動機108(s63)。由此,驅動電路3驅動電動機108,使窗玻璃101 下降。之后,控制部2在s64 s72中進行與在上述手動打開處理中說明 的s34 s42相同的處理。其中,在s67中,判定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 是否已變化為自動打開以外的狀態(tài)。
在s67中判定為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從自動打開變化為其他狀態(tài) 時,控制部2執(zhí)行圖9所示的處理。判定操作開關5a的變化后的操作狀 態(tài)是中立、手動打開、手動關閉、或自動關閉中的哪一個(s73 s75)。 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手動關閉、或自動關閉中的任意 一個,則控制部2轉移到與該操作狀態(tài)對應的手動關閉處理、或自動關 閉處理(s76、 s77)。另外,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為中立, 則控制部2等待窗100全開(s78)、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s79)、 定時器的計測時間達到5秒以上(s80)、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從中立 變化為其他狀態(tài)(s81)。
在s78中判定為窗100全開時,控制部2停止針對驅動電路3的開 窗指示(s82),結束本處理。另外,在s79中檢測到由窗玻璃101夾入異 物時,控制部2在s83 s85中進行在上述手動打開處理中說明的s39 s41 所涉及的處理。另外,在s80中判定為定時器的計測時間達到5秒以上 時,復位對操作開關5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數的計數器(s86),返回到s78。
另外,在后面敘述在s74中判定為操作開關5a的變化后的操作狀態(tài) 是手動打開的情況。
在s81中判定為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已從中立變化為其他狀態(tài) 時,控制部2執(zhí)行圖IO所示的處理。判定操作幵關5a的變化后的操作 狀態(tài)是手動打開、自動打開、手動關閉、或自動關閉中的哪一個(s87 s89)。此處,在操作開關5a的變化后的操作狀態(tài)不是手動打開、自動打 開、手動關閉的情況下,判定為是自動關閉。在變化后的操作幵關5a的 操作狀態(tài)是手動關閉或自動關閉中的任意一個時,控制部2轉移到與該 操作狀態(tài)對應的手動關閉處理、自動關閉處理(s90、 s91)。
另外,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自動打開,則控制部 2執(zhí)行圖7所示的靈敏度變更處理(s93),返回到上述s64。由于在s93 中進行靈敏度變更處理,所以可適當地對操作開關5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 數,其結果是,可確保小孩是否在玩耍的判定精度。另外,如果變化后 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手動打開,則控制部2執(zhí)行圖7所示的靈敏 度變更處理(s92)。然后,控制部2等待窗100全開(s94)、發(fā)生由窗玻 璃101夾入異物(s95)、計測判定時間的定時器的計測時間達到5秒以 上(s96)、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從手動打開變化為其他狀態(tài)(s97)。 在該情況下,由于在92中進行靈敏度變更處理,所以也可確保小孩是否 正在玩耍操作開關5a的判定精度。另外,在上述s74中判定為變化后的 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手動打開的情況下,執(zhí)行s94以后的處理。在 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從自動打開變化為中立時,控制部2有時會檢測 到已暫時成為手動打開的情況。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從自動打開變化為 手動打開時,不將其作為操作開關5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數。
在s94中判定為窗100全開時,控制部2停止針對驅動電路3的開 窗指示(s98),結束本處理。另外,在s95中檢測到由窗玻璃101夾入異 物時,控制部2在s99 sl01中進行在上述手動打開處理中說明的s39 s41所涉及的處理。另夕卜,在s96中判定為定時器的計測時間達到5秒以 上時,復位對操作開關5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數的計數器(sl02),返回到 s94。
在s97中判定為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已從手動打開變化為其他狀 態(tài)時,控制部2執(zhí)行圖11所示的處理。判定操作開關5a的變化后的操 作狀態(tài)是中立、自動打開、手動關閉、或自動關閉中的哪一個(sl03 s105)。此處,在操作開關5a的變化后的操作狀態(tài)不是中立、自動打開、 手動關閉的情況下,判定為是自動關閉。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 作狀態(tài)是中立,則控制部2返回到上述s78。另外,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 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自動打開,則控制部2執(zhí)行圖7所示的靈敏度變更處 理(sl06),返回到上述s64。由于在s106中進行靈敏度變更處理,所以 可確保小孩是否正在玩耍操作開關5a的判定精度。另外,如果變化后的 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手動關閉或自動關閉中的任意一個,則控制部 2轉移到與該操作狀態(tài)對應的手動關閉處理、自動關閉處理(sl07、s108)。
接下來,對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手動關閉處理進行說明。 圖12和圖13是示出手動關閉處理的流程圖。控制部2執(zhí)行圖7所示的 靈敏度變更處理(slll)??刂撇?判定窗100是否全閉(sl12)。如果窗 100全閉則控制部2結束本處理。另一方面,如果窗100沒有全閉,則控 制部2進行閉窗指示,對驅動電路3指示在關閉窗100的方向、即使窗 玻璃101上升的方向上驅動電動機108 (sl13)。由此,驅動電路3驅動 電動機108,使窗玻璃101上升。
在sl13中進行閉窗指示時,控制部2等待窗100全閉(sl14)、發(fā)生 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sl15)、定時器的計測時間達到5秒以上(sl16)、 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從手動關閉變化為其他狀態(tài)(sin)。在s114中 判定為窗100全閉時,控制部2停止針對驅動電路3的閉窗指示(sl18), 結束本處理。驅動電路3根據來自控制部2的閉窗指示的停止來停止電 動機108的驅動。另外,在sl15中判定為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時, 控制部2進行反轉指示,指示針對驅動電路3的電動機108的反轉驅動 (sl19)。在窗100關閉時,在手指或手腕等異物夾入正在上升的窗玻璃 IOI和窗框的情況下,判定為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另夕卜,在sl19 中,對驅動電路3指示在打開窗100的方向、即使窗玻璃101下降的方 向上驅動電動機108。驅動電路3在窗玻璃101下降的方向上驅動電動機 108??刂撇?等待窗100全開(sl20),停止針對驅動電路3的反轉指 示(sl21),結束本處理。由此,在窗100關閉時,在判定為發(fā)生由窗玻 璃101夾入異物時,控制部2全開窗100。因此,可確保手指或手腕等夾 入窗玻璃101和窗框時的安全性。
另夕卜,在sll6中判定為定時器的計測時間達到5秒以上時,控制部 2復位對操作開關5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數的計數器(s122),返回到s114。 一旦在sl22中計數器被復位,其后每當進行sll6所涉及的判定時,都會 進行該sl22所涉及的處理,但由此不會產生特別的問題。另外,也可以 在sl22中復位計數器之后不進行sll6所涉及的判定處理。g卩,也可以在 sl22中復位計數器之后僅進行s114、 s115、 sll7所涉及的判定。
在s117中判定為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已從手動關閉變化為其他 狀態(tài)時,控制部2執(zhí)行圖13所示的處理。判定操作開關5a的變化后的 操作狀態(tài)是中立、自動關閉、手動打開、或自動打開中的哪一個(sl23 s125)。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中立,則控制部2停止針 對驅動電路3的閉窗指示(sl26),結束本處理。另外,如果變化后的操 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自動關閉、手動打開、自動打開中的任意一個, 則控制部2轉移到與該操作狀態(tài)對應的自動關閉處理、手動打開處理、 自動打開處理(sl27 s129)。
接下來,對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中的自動關閉處理進行說明。 圖14 圖16是示出自動關閉處理的流程圖??刂撇?執(zhí)行圖7所示的靈 敏度變更處理(sl31)??刂撇?判定窗100是否全閉(sl32),如果窗 IOO全閉則結束本處理。另一方面,如果窗100沒有全閉,則進行閉窗指 示,對驅動電路3指示在關閉窗100的方向上驅動電動機108 (sl33)。 由此,驅動電路3驅動電動機108,使窗玻璃101下降。之后,控制部2 在sl34 sl42中進行與在上述手動關閉處理中說明的sll4 s122相同的 處理。其中,在sl37中,判定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否已變化為自動 關閉以外的狀態(tài)。
在s137中判定為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已從自動關閉變化為其他 狀態(tài)時,控制部2執(zhí)行圖15所示的處理。判定操作開關5a的變化后的
操作狀態(tài)是中立、手動關閉、手動打開、或自動打開中的哪一個(Sl43
sl45)。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手動打開或自動打開的任 意一個,則控制部2轉移到與該操作狀態(tài)對應的手動打開處理或自動打 開處理(sl46、 s147)。另外,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中 立,則控制部2等待窗100全閉(sl48)、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 (sl49)、計測判定時間的定時器的計測時間達到5秒以上(sl50)、操作 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從中立變化為其他狀態(tài)(sl51)。在s148中判定為窗 IOO全閉時,控制部2停止針對驅動電路3的閉窗指示(sl52),結束本 處理。另夕卜,在sl49中判定為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時,控制部2在s153 s155中進行在上述手動打開處理中說明的sll9 sl21所涉及的處理。另 外,在sl50中判定為定時器的計測時間達到5秒以上時,復位對操作開 關5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數的計數器(sl56),返回到sl48。
另外,在后面敘述在s144中判定為操作開關5a的變化后的操作狀 態(tài)是手動打開時的情況。
在s151中判定為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已從中立變化為其他狀態(tài) 時,控制部2執(zhí)行圖16所示的處理。判定操作開關5a的變化后的操作 狀態(tài)是手動關閉、自動關閉、手動打開、或自動打開中的哪一個(sl57 sl59)。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手動打開或自動打開中的 任意一個,則控制部2轉移到與該操作狀態(tài)對應的手動打開處理、自動 打開處理(sl60、 s161)。另外,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 自動關閉,則控制部2執(zhí)行圖7所示的靈敏度變更處理(sl63),返回到 上述sl34。由于在sl63中進行靈敏度變更處理,所以可適當地對操作開 關5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數,其結果,能夠確保小孩是否正在玩耍的判定 精度。
另外,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手動關閉,則控制部 2執(zhí)行圖7所示的靈敏度變更處理(sl62)。然后,控制部2等待窗100 全閉(sl64)、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sl65)、計測判定時間的定時 器的計測時間達到5秒以上(sl66)、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從手動關閉 變化為其他狀態(tài)(sl67)。在sl62中也進行靈敏度變更處理,所以可確保
小孩是否正在玩耍的判定精度。另外,在上述sl34中判定為變化后的操 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手動關閉的情況下,執(zhí)行s164以后的處理。在操 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從自動關閉變化為中立時,控制部2有時會檢測到 已暫時成為手動關閉的情況,所以在從自動關閉變化為手動關閉時,不 將其作為操作開關5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數。
在s164中判定為窗100全閉時,控制部2停止針對驅動電路3的閉 窗指示(sl68),結束本處理。另外,在sl65中檢測到發(fā)生由窗玻璃101 夾入異物時,控制部2在sl69 s171中進行在上述手動關閉處理中說明 的sll9 sl21所涉及的處理。另外,在sl66中判定為定時器的計測時間 達到5秒以上時,復位對操作開關5a的操作次數進行計數的計數器 (sl72),返回到sl64。
在s167中判定為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已從手動關閉變化為其他 狀態(tài)時,控制部2執(zhí)行圖17所示的處理。判定操作開關5a的變化后的 操作狀態(tài)是中立、自動關閉、手動打開、或自動打開中的哪一個(sl73 s175)。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中立,則控制部2返回到 上述sl48。另外,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自動關閉,則 控制部2執(zhí)行圖7所示的靈敏度變更處理(sl76),返回到上述sl34。由 于在sl76中進行靈敏度變更處理,所以可確保小孩是否正在玩耍的判定 精度。另外,如果變化后的操作開關5a的操作狀態(tài)是手動打開或自動打 開中的任意一個,則控制部2轉移到與該操作狀態(tài)對應的手動打開處理、 或者自動打開處理(sl77、 s178)。
由此,本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1在上述手動打開處理、自動打開 處理、手動關閉處理、以及自動關閉處理中,通過檢測電動機108的負 荷變動來判定是否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另外,在規(guī)定時間內操 作開關5a被操作規(guī)定次數以上的情況下,判定為小孩在玩耍,將用于判 定是否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的閾值C從通常值變更為玩耍值,從 而提高判定為由窗玻璃101發(fā)生夾入的靈敏度。因此,在小孩玩耍時, 通過提高后的靈敏度來判定是否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所以能夠確保 針對小孩的玩耍的安全性。另外,由于利用軟件來進行小孩是否正在玩
耍的判斷,所以還能夠抑制主體的成本增加。另外,如果小孩沒有玩耍, 則通過通常的靈敏度來判定是否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所以在沒 有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時,能夠抑制判定為發(fā)生異物夾入的誤判 定的發(fā)生頻度,還不會使便利性降低。
另外,上述實施方式的自動窗裝置l為如下結構在閾值C被設定 為玩耍值時, 一旦斷開點火開關,則將閾值C復原為通常值,但也可以 如下那樣構成。
(1) 在操作開關5a沒有被操作規(guī)定時間以上時,將閾值C從玩耍
值復原為通常值。
(2) 在從將閾值C設定為玩耍值開始經過規(guī)定時間之后,將閾值C
從玩耍值復原為通常值。
(3) 在從窗100全開或全閉開始經過規(guī)定時間之后,將閾值C從玩 耍值復原為通常值。
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假定通過將閾值C從通常值變更為玩耍 值來提高靈敏度,但也可以如下那樣構成,而不變更閾值C。
如圖18所示,當計算電動機108的負荷變動量時,在通常時,取為 該時間點的負荷和通常時間(XI)前的負荷的差,在判定為小孩正在玩 耍的玩耍時,取為該時間點的負荷和比通常時間(X1)長的玩耍時間(X2) 前的負荷的差。圖18 (A)示出相對于時間軸的、由脈沖檢測部4對編 碼器108a的輸出信號進行波形成形后的脈沖信號的頻率,圖18 (B)是 示出針對圖18 (A)所示的頻率變動而檢測出的負荷的變動量的圖。即 使如此構成,也能夠提高靈敏度而確保針對小孩的玩耍的安全性,并且 能夠抑制主體的成本增加。另外,還能夠確保便利性。在該情況下,只 要將圖3所示的sl變更為設定為通常時間XI的處理,將圖7所示的s56 變更為設定為玩耍時間X2的處理即可。
接下來,對本發(fā)明的另一個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在上述實施方式中, 假定在判定為小孩正在玩耍的情況下,提高靈敏度來判定是否發(fā)生由窗 玻璃101夾入異物,但在本實施方式中,則在判定為小孩正在玩耍的情 況下,將窗100的開閉動作時的窗玻璃101的移動速度設為低于通常時
的速度。
具體而言,控制部2的結構為在對驅動電路3進行窗100的開閉
指示時,作為每個單位時間提供給電動機108的電力量,指示第1電力 量或第2電力量。此處,假定第1電力量大于第2電力量。另外,驅動 電路3向電動機108提供從控制部2指示的第1電力量或第2電力量的 電力,驅動該電動機108。因此,在提供第1電力量的電力時,電動機 108的旋轉速度為高速。在接通點火開關時,該自動窗裝置1執(zhí)行圖19所示的處理。在該圖 19所示的處理中,將在上述實施方式中說明的圖3的sl變更為把每個單 位時間提供給電動機108的電力量設定為第1電力量的處理(s201)。另 外,替換上述實施方式中的靈敏度變更處理,執(zhí)行圖20所示的移動速度 變更處理。在該圖20所示的處理中,將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圖7的s56變 更為把每個單位時間提供給電動機108的電力量設定為第2電力量的處 理(s202)。
由此,在判定為小孩正在玩耍時,可將窗100的開閉時的窗玻璃101 的移動速度設為低于通常時。因此,能夠確保針對小孩的玩耍的安全性, 并且能夠抑制主體的成本增加。另外,還能夠確保便利性。
另外,在該情況下,將在上述實施方式中說明的手動打開處理、自 動打開處理、手動關閉處理、以及自動關閉處理中的靈敏度變更處理全 部置換為圖20所示的移動速度變更處理。
另外,也可以在判定為小孩正在玩耍時,針對手動關閉處理以及自 動關閉處理將窗玻璃101的移動速度設為低于通常時的速度,針對手動 打開處理以及自動打開處理不降低窗玻璃101的移動速度。
另外,既可以采取如下結構在判定為小孩正在玩耍時,控制部2 禁止所有手動打開處理、自動打開處理、手動關閉處理、以及自動關閉 處理,也可以釆取如下結構禁止手動關閉處理以及自動關閉處理,而 不禁止手動打開處理以及自動打開處理。即使如此,也能夠確保針對小 孩的玩耍的安全性,并且能夠抑制主體的成本增加。另外,還能夠確保 便利性。
另外,也可以在判定為小孩正在玩耍時,使警告燈閃爍或利用警告 音來進行通知。例如,既可以將室內燈作為警告燈而使其閃爍,也可以 將危險警告燈作為警告燈而使其閃爍。另外,作為警告音也可以設置電 警笛。
在該情況下,只要將圖7所示的靈敏度變更處理取為圖21所示的處
理即可。在圖21所示的靈敏度變更處理中,接著s56,追加有通知上述 小孩的玩耍的步驟(s203)。由此,能夠使保護者等迅速地得知小孩正在 玩耍的情況。即,能夠使保護者等迅速地對小孩的玩耍做出應對。因此, 與上述實施方式相同,能夠確保針對小孩的玩耍的安全性,并且能夠抑 制主體的成本增加。另外,還能夠確保便利性。
此處,假定接著s56而執(zhí)行s203,但也可以構成為代替s56而執(zhí)行 s203。另外,既可以采取接著圖20所示的s202而執(zhí)行s203的結構,也 可以采取代替s202而執(zhí)行s203的結構。
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將本申請發(fā)明應用在自動窗裝置中進行 了說明,但本申請發(fā)明也可以應用在開閉活動車頂的裝置等中。
另外,也可以采取在判定為發(fā)生夾入時,停止窗玻璃101而不對其 進行反轉驅動的結構。進而,對于是否發(fā)生夾入的判定、判定為發(fā)生夾 入時的窗玻璃101的反轉驅動和停止,也可以在手動打開處理、以及自 動打開處理中禁止進行,而僅在手動關閉處理、以及自動關閉處理中進 行。
權利要求
1.一種開閉體控制裝置,該開閉體控制裝置具有移動指示輸出單元,其輸出與操作開關的操作對應的開閉體的移動指示;驅動單元,其根據所述移動指示輸出單元所輸出的所述開閉體的移動指示來驅動電動機,使所述開閉體移動;夾入判定單元,其在由所述電動機移動所述開閉體時,以在該時間點所設定的靈敏度為基準來判定是否發(fā)生由該開閉體夾入異物;驅動限制單元,其在所述夾入判定單元判定為發(fā)生由所述開閉體夾入異物時,向所述驅動單元指示所述電動機的驅動停止或反轉驅動;以及靈敏度變更單元,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所述操作開關被重復操作規(guī)定次數以上時,提高所述判定單元中的判定為發(fā)生由所述開閉體夾入異物的靈敏度。
2. 根據權利要求l所述的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 所述靈敏度變更單元是變更用于判定是否發(fā)生由所述開閉體夾入異物的、所述電動機的負荷變動量的靈敏度的單元,所述夾入判定單元是根據所述電動機的負荷變動量是否超過在該時 間點所設定的所述電動機的負荷變動量的靈敏度來判定是否發(fā)生由所述 開閉體夾入異物的單元。
3. —種開閉體控制裝置,該開閉體控制裝置具有 移動指示輸出單元,其輸出與操作開關的操作對應的開閉體的移動指示;驅動單元,其根據所述移動指示輸出單元所輸出的所述開閉體的移 動指示來驅動電動機,使所述開閉體移動;以及驅動限制單元,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所述操作開關被重復操作規(guī)定次數 以上時,限制所述移動指示輸出單元所輸出的所述與操作開關的操作對 應的開閉體的移動指示。
4.根據權利要求1 3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開閉體控制裝置,其中, 該開閉體控制裝置具有通知單元,該通知單元在規(guī)定時間內所述操 作開關被重復操作規(guī)定次數以上時通知該意思。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開閉體控制裝置,能夠以簡單的結構來充分地確保針對小孩的安全性。當操作開關(5a)在規(guī)定時間內被操作規(guī)定次數以上時,控制部(2)判斷為小孩在進行胡亂地操作操作開關(5a)的玩耍。在判定為小孩在玩耍的情況下,控制部(2)將用于判定是否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的閾值(C)從通常值變更為玩耍值。由此,提高檢測是否發(fā)生由窗玻璃(101)夾入異物的靈敏度。
文檔編號E05F15/20GK101173584SQ20071016664
公開日2008年5月7日 申請日期2007年11月1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11月1日
發(fā)明者高橋智宏 申請人:歐姆龍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