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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尼器及具有這種阻尼器的門把手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130334閱讀:342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阻尼器及具有這種阻尼器的門把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阻尼器及具有這種阻尼器的門把手。
背景技術
如圖12所示,在美國專利第5743575號公報(專利文獻1)中公開的高扭矩用的阻尼器,是在汽車門板的墊板100上形成通孔100A,而在一對設置于布置在墊板100的表面的操作把手102的內表面上,樞軸支承的杠桿106穿過通孔100A,作為曲柄部件進行工作。
此外,在墊板100的內表面上設有一對凸起的凸起部分104,樞軸支承的杠桿106以與凸起部分104相鄰的狀態(tài)布置在凸起部分104的內側。此外,在凸起部分104上安裝了能夠轉動的形成有斷面為正方形的軸孔110的軸承部分112。
其中,方形的旋轉軸114A從圓筒形阻尼器114的兩端凸出來,配合在樞軸支承的杠桿106上形成的矩形孔106A和軸孔110中,能與樞軸支承的杠桿106成一體地轉動。
這樣,拉動操作用把手102,使樞軸支承的杠桿106向反時針方向轉動時,軸承部分112便相對于凸起部分104轉動,并通過旋轉軸114A來攪拌阻尼器114中的粘性流體。這樣,扭矩就會作用在操作用把手102上。
此外,旋轉軸114A上安裝著彈簧116,向著順時針方向對樞軸支承的杠桿106加壓,以便在操作用把手102向順時針方向移動的過程中,減輕作用在操作用把手102上的扭矩。
可是,在專利文獻1中,在操作用把手102向順時針方向移動的過程中,僅僅是靠彈簧116來減輕作用在操作用把手102上的扭矩,并不是借助于阻尼器114本身的結構來改變操作用把手102在轉動方向上的扭矩。
另一方面,如圖13所示,在日本特開平10-208124號公報(專利文獻2)中,記載了設有從填充了粘性流體的殼體120的內圓周面凸出來的凸部122,而轉動部件124則用樞軸支承在殼體120內,能夠轉動。
在這個轉動部件124的外圓周面上,沿著轉動部件124的軸線方向設有凸出的支承凸起126,在支承凸起126的表面上,支承著能沿著殼體120的圓周方向活動的可動閥128。
當使轉動部件124向箭頭A方向(反時針方向)轉動時,受到粘性流體引起的阻力,可動閥128便以支承凸起126為中心,向著與箭頭A相反的方向轉動,使得可動閥128前端部分的流體阻止面132與殼體120的內表面密切接觸,因而粘性流體134便受到可動閥128的平坦部分136的擠壓,流過凸部122與與軸部138之間的縫隙,這樣,就能獲得很大的扭矩。
另一方面,還記載有,當使轉動部件124向箭頭B方向轉動時,由于受到粘性流體134的阻力,可動閥128便以軸部138的支承凸起126為中心,向著與箭頭B相反的方向轉動,解除了可動閥128的流體阻止面132與殼體120的內表面之間的密切接觸,由于位于殼體120內表面一側、被可動閥128隔開的液體室處于連通狀態(tài),則粘性流體134能夠流動,因而就失去了阻尼的作用。
可是,在專利文獻2中,不論軸部138的轉動方向如何,由于這種粘性流體134都要流過凸部122與軸部138之間的縫隙140,在兩個方向上至少對軸部138施加了由于粘性流體流過縫隙140而產生的剪切阻力。因此,就轉動部件124向箭頭B方向的轉動而言,不能認為阻尼器就沒有作用了。
還有,在日本特開平10-109940號公報(專利文獻3)中,在轉動部件150的外圓周面上設有沿著軸線方向的凸出的凸部152,在凸部152的軸線方向的中間部分上形成了缺口部分153。閥體154結合在這個凸部152上,在轉動部件150轉動時,轉動部件150的外圓周部分與殼體(圖中未表示)的內圓周面之間僅以很小的間隙轉動。
在閥體154的左、右下垂壁158、160中,在一側的下垂壁158上形成了沿著軸線方向的缺口部分162,當轉動部件150向下垂壁158一側轉動時,能確保粘性流體從缺口部分162流向缺口部分153的旁路通道,因而所產生的扭矩很小。
另一方面,當轉動部件150向下垂壁160一側轉動時,就不能確保粘性流體的旁路通道,作為粘性流體134的通道由于只不過是確保形成在閥體154的上表面與殼體的內圓周面之間的很小的間隙,和設置在殼體的內圓周面上的凸出的凸部與轉動部件150的外圓周面之間形成的很小的間隙而已,因而將對轉動產生非常大的阻力,所產生的扭矩就很大。
此外,在轉動部件150的外圓周面的中央部分,在圓周方向設有凹槽168,該凹槽168做成其軸線方向的寬度一定,而且,使其深度按照從始端區(qū)域S到終端區(qū)域E逐漸加深。
這樣,就由凸部的上面與凹槽168所形成的間隙構成了粘性流體134的旁路通道。因此,在轉動部件150轉動時,當始端區(qū)域S面對凸部的上面時,由于旁路通道在軸線方向上的截面積小,因而可使產生的扭矩增大;而當終端區(qū)域E面對凸部152的上面時,由于旁路通道在軸線方向上的截面積增大,能使所產生的扭矩減小。
可是,在專利文獻3中,由于轉動部件150與閥體154總是以成為一體的狀態(tài)轉動,因而,即使靠凸部的上面與凹槽168所形成的間隙來形成粘性流體134的旁路通道,使轉動部件150上所產生扭矩減小,但與只有轉動部件150轉動的情況相比時,與閥體154結合的那一部分多余的扭矩仍施加在轉動部件150上。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就是在考慮了以上事實后提出來的,其任務是提供一種能盡可能增大隨著轉動方向而變化的扭矩的差別的阻尼器,以及具有這種阻尼器的門把手。
本發(fā)明第一方案的阻尼器,其特征在于,它具有下列各部分填充了粘性流體的筒狀殼體;可轉動地容納在上述殼體內,并且能傳遞從外部輸入的旋轉力的轉子;設置成能與上述轉子結合或者分離的,改變轉子扭矩的閥;以及根據(jù)上述轉子的轉動角度,使上述閥結合在轉子上,或者與轉子完全分離的結合分離裝置。
在第一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將轉子可轉動地容納在填充了粘性流體的筒狀殼體內。做成從外部輸入的旋轉力能傳遞給這個轉子,并且將閥設置成能結合在轉子上或者與轉子分離。而且,借助于結合分離裝置能使閥結合在轉子上或者與其轉子分離,從而能根據(jù)轉子轉動的角度來改變施加在轉子上的扭矩。
這樣,通過使用轉子和閥,使他們互相結合或者完全分離,就能切實地改變施加在轉子上的扭矩。即,在轉子與閥結合的狀態(tài)下,粘性流體便流過殼體的內圓周面與閥的外圓周面之間的縫隙,而在轉子與閥完全分離的狀態(tài)下,粘性流體便流過殼體的內圓周面與轉子的外圓周面之間的縫隙。因此,通過使轉子與閥互相結合或者完全分離,就能大大改變施加在轉子上的剪切阻力。
此外,使轉子與閥完全分離開來,只讓轉子轉動,就能大幅度降低施加在轉子上的扭矩。進而,由于在轉子與閥結合或者分離時,施加在轉子上的扭矩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但這種扭矩并不是隨著轉子的旋轉角度而逐漸變化的,而是能將扭矩變化的點設定在規(guī)定的位置上。
本發(fā)明第二方案的阻尼器是在第一方案的基礎上,其特征是,上述結合分離裝置是由下列各部分構成的在上述轉子的外圓周面上形成的卡箍部分;在上述閥上形成的,被上述卡箍部分擋住的臺階部分;在上述閥上形成的銷子;在上述殼體上形成的,用于為上述銷子導向,使上述臺階部分擋在上述卡箍部分上,并且由卡箍部分對上述閥推壓,解除卡箍部分對臺階部分的阻擋的導向凹槽;在上述導向凹槽中形成的,限制上述銷子移動的擋塊。
在第二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在轉子的外圓周面上設置了卡箍部分。另一方面,在閥上設置了被卡箍部分擋住的臺階部分和銷子,并且在殼體上設有為銷子導向的導向凹槽,在將臺階部分擋在卡箍部分上的同時,還用卡箍部分對閥推壓,解除卡箍部分對臺階部分的阻擋。
此外,在導向凹槽上設有限制銷子的移動的擋塊,在解除卡箍部分對臺階部分的阻擋的狀態(tài)下,當轉子繼續(xù)轉動時,便通過銷子來限制閥的移動,只讓轉子轉動,就能將轉子與閥完全分開。
本發(fā)明第三方案的阻尼器是在第一或第二方案的基礎上,其特征是,在上述閥的中央部分上形成孔部,在轉子和閥結合在上述轉子的卡箍部分上的狀態(tài)下,形成了轉子向某一個方向轉動時與上述孔部連通的凹槽部分。
在第三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在閥的中央部分設有孔部,在轉子的卡箍部分上設有凹槽部分。在轉子與閥結合的狀態(tài)下,當轉子向某一個方向轉動時,就使得孔部與凹槽部分連通。
雖然通過轉子的轉動由卡箍部分對粘性流體加壓,但通過使轉子向某一個方向轉動時,閥的孔部與卡箍部分的凹槽部分連通,被卡箍部分加壓的粘性流體便能從凹槽部分向孔部流動。因而,就能減小施加在轉子上的扭矩。
另一方面,當轉子向另一個方向轉動時,通過不讓閥的孔部與卡箍部分的凹槽部分連通,被卡箍部分加壓的粘性流體便不能向孔部流動。因而,就能增大施加在轉子上的扭矩。
即,扭矩能隨著轉子的轉動方向能有很大的變化。這樣,就能獲得單向式的阻尼器。
本發(fā)明第四方案的阻尼器是在第一至第三方案中任何一項的基礎上,其特征是,在將上述閥結合在上述轉子上的狀態(tài)下,閥的外圓周面與上述殼體的內圓周面之間的距離,隨轉子的圓周方向的位置而不同。
在第四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在將閥結合在轉子上的狀態(tài)下,閥的外圓周面與殼體的內圓周面的距離,是隨著轉子的圓周方向的位置而變化的。這樣,在用轉子的卡箍部分對閥推壓時,就能將閥在相對于轉子的圓周方向呈傾斜的狀態(tài)下向殼體的一側推壓,從而就能很容易地解除卡箍部分對閥的臺階部分的阻擋。
本發(fā)明第五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是一種門把手,其特征在于,它具有如第一至第四方案中任何一項所記載的阻尼器。
在第五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由于在門把手上具有阻尼器,所以在打開門時,為了開門只要用很小的力輕輕地轉動操作用把手即可,當手離開操作用把手時,操作用把手就能安靜地回到原來的位置。這樣,就能使門把手具有高檔感。
本發(fā)明第六方案的車輛用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它具有下列各部分可轉動地安裝在車輛用門板的固定軸周圍的懸臂;設置在上述懸臂的一端上的操作用把手;安裝在上述固定軸上的第一齒輪;安裝在上述懸臂的另一端,做成齒數(shù)比上述第一齒輪少,與上述第一齒輪嚙合,通過連接在懸臂的旋轉軸上的第一齒輪來傳遞旋轉力的第二齒輪;以及連接在上述第二齒輪的旋轉軸上的阻尼器的轉子。
在第六方案的發(fā)明中,將懸臂可轉動地安裝在門板的固定軸周圍,并且將操作用把手設置在懸臂的一端。將第一齒輪安裝在固定軸上,并使安裝在懸臂的另一端上,做成齒數(shù)比第一齒輪少的第二齒輪,與這個第一齒輪嚙合,這樣,就能借助于懸臂的轉動,通過第一齒輪將旋轉力傳遞給第二齒輪。而且,將阻尼器的轉子連接在這個第二齒輪上。
此時,在互相嚙合的第一齒輪和第二齒輪上,由于第二齒輪的齒數(shù)做成少于第一齒輪,可使第二齒輪的角速度大于第一齒輪的角速度,因而就能使轉子以更大的速度轉動,能更有效地利用阻尼器的作用。
即,在轉動操作用把手時,由于在轉子上施加的扭矩很小,只用很小的力輕輕地轉動操作用把手即可,而當手離開操作用把手時,施加在轉子上的扭矩就很大,能使操作用把手很安靜地回到原來的位置。這樣,就能使門把手具有高檔感。
此外,由于第一齒輪和第二齒輪分別做成單獨的零件,并分別安裝在固定軸和懸臂上,所以能不受限制、而側重考慮其功能地自由布置第一齒輪和第二齒輪。
本發(fā)明第七方案的門把手是在第六方案的基礎上,其特征是,上述阻尼器是第一至第四方案中任何一項所記載的阻尼器。
在第七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由于具有第一至第四方案中任何一項所記載的阻尼器,所以它能具有第一至第四方案中任何一項所記載的附加效果。
本發(fā)明第八方案的的車輛用的門把手是在第五至第七方案中任何一項的基礎上,其特征是,在上述阻尼器的同一根軸上,設有重量大致與操作上述門把手用的把手相同的平衡重。
在第八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由于在阻尼器的同一根軸上設有重量大致與操作用把手相同的平衡重,因而防止了操作用把手不經意地向外打開。
由于本發(fā)明具有上述結構,所以在第一或第二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通過使用轉子和閥,使他們互相結合或者完全分離,就能切實地改變施加在轉子上的扭矩。此外,將轉子與閥完全分離開來,只讓轉子轉動,就能大幅度降低施加在轉子上的扭矩。進而,由于在轉子與閥結合或者分離時,施加在轉子上的扭矩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但這種扭矩并不是隨著轉子的旋轉角度而逐漸變化的,而是能將扭矩變化的點設定在規(guī)定的位置上。
在第三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在沿著轉子轉動的方向上扭矩的變化可以很大。這樣,就能獲得單向式的阻尼器。
在第四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當用轉子的卡箍部分對閥推壓時,能使閥在相對轉子的圓周方向上傾斜的狀態(tài)下,對閥向殼體一側推壓,因而能很容易地解除卡箍部分對閥的臺階部分的阻擋。
在第五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由于門把手具有阻尼器,所以在打開門時,只要用很小的力輕輕轉動操作用把手,就能將門打開,而當手離開操作用把手時,操作用把手便能安靜地回到原來的位置。這樣,就能使門把手具有高檔感。
在第六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在互相嚙合的第一齒輪和第二齒輪上,由于第二齒輪的齒數(shù)做成少于第一齒輪,可使第二齒輪的角速度大于第一齒輪的角速度,因而就能使轉子以更大的速度轉動,能更有效地利用阻尼器的作用。即,在轉動操作用把手時,由于在轉子上施加的扭矩很小,只用很小的力輕輕地轉動操作用把手即可,而當手離開操作用把手時,施加在轉子上的扭矩就很大,能使操作用把手很安靜地回到原來的位置。這樣,就能使門把手具有高檔感。此外,由于第一齒輪和第二齒輪分別做成單獨的零件,并分別安裝在固定軸和懸臂上,所以能不受限制、側重考慮功能性地自由布置第一齒輪和第二齒輪。
在第七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能使門把手具有第一至四方案中任何一項所記載的附加效果。
在第八方案所記載的發(fā)明中,由于在阻尼器的同一根軸上設有重量大致與操作用把手相同的平衡重,因而防止了操作用把手不經意地向外打開。


圖1是表示使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阻尼器的門把手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立體圖;圖2是表示使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阻尼器的門把手處于旋轉狀態(tài)的立體圖;圖3是表示使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阻尼器的門把手的結構的分解立體圖;圖4是表示使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阻尼器的門把手的結構的扇形齒輪與齒輪之間的關系的說明圖;
圖5是表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阻尼器結構的分解立體圖;圖6是表示構成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阻尼器的轉子部分與閥結合后的狀態(tài)的立體圖;圖7(A)是表示轉子部分與閥的結合狀態(tài)的斷面圖,圖7(B)是表示在罩子上形成的導向槽與閥的銷子的關系的斷面圖;圖8(A)是表示轉子部分與閥的結合狀態(tài)的斷面圖,圖8(B)是表示在罩子上形成的導向槽與閥的銷子的關系的斷面圖;圖9是表示構成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阻尼器的轉子部分與閥分離后的狀態(tài)的立體圖;圖10(A)是表示轉子部分與閥的結合狀態(tài)的斷面圖,圖10(B)是表示在罩子上形成的導向槽與閥銷子的關系的斷面圖;圖11(A)是表示轉子部分與閥的結合狀態(tài)的斷面圖,圖11(B)是表示在罩子上形成的導向槽與閥銷子的關系的斷面圖;圖12是表示以往的阻尼器的分解立體圖(專利文獻1);圖13是表示以往的阻尼器的分解立體圖(專利文獻2);圖14是表示以往的阻尼器的分解立體圖(專利文獻3)。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阻尼器。
如圖1~3所示,在汽車的車門(圖中未表示)上,設有開關車門用的門把手10,在這種門把手10上使用了本實施例的阻尼器12。
門把手10大致可分為主體部分14和操作用把手16兩部分,主體部分14固定在車輛面板一側,操作用把手16能相對于主體部分14轉動。
一對固定板18、20從主體部分14的內表面凸出來并固定在車輛的面板(圖中未表示)上。此外,在主體部分14的表面上,設有凹進的、能容納操作用把手16的凹部14A,在凹部14A上形成了開口部分22,從操作用把手16的內表面凸出來的一對懸臂24、26能穿過這個開口部分。
在固定板18、20上形成了軸孔部分18A、20A,并固定有外面套著螺旋彈簧28(將在下文中描述)的軸30。另一方面,在懸臂24、26的端部,設有軸板32、34,軸30穿過在軸板32、34上形成的通孔32A、34A,于是,操作用把手16和懸臂24、26便能繞軸30轉動。
此外,扇形齒輪36布置在懸臂26的外側,軸30穿過扇形齒輪36的中心的同時,在與扇形齒輪的中心錯開的位置上固定在固定板20上。
此外,軸板34上形成了通孔34B,并可轉動地支承著阻尼器12的旋轉軸38。在旋轉軸38的前端部分上設有將兩個相對的面切掉的鍵部38A,在鍵部38A上,隔著軸板34,固定著其中心部分形成了與鍵部38A相對應的配合孔40A的齒輪40,齒輪40能與扇形齒輪36嚙合。
另一方面,平衡重42、44固定在阻尼器12上。這兩個平衡重42、44的總質量大致與操作用把手16相同。
此外,在平衡重42上,設有能與沿軸向凸出設置在阻尼器12的外圓周表面上的凸部12A配合的、凹進去的凹部42A,在凸部12A與凹部42A配合的狀態(tài)下,將阻尼器12和平衡重42固定在一起。這樣,阻尼器12的殼體46(將在下文中描述)就不能轉動了。此外,旋轉軸38穿過平衡重44,并固定在阻尼器12上。
借助于上述結構,當轉動操作用把手16時,懸臂24、26便以軸30為中心轉動,而固定在懸臂26的軸板34上的齒輪40雖以軸30為中心進行公轉,但由于齒輪40又與扇形齒輪36嚙合,于是,齒輪40在繞扇形齒輪36公轉的同時進行自轉。這樣,聯(lián)結在齒輪40上的阻尼器12的旋轉軸38則轉動。
可是,螺旋彈簧28的一個端部是固定在主體部分14上的,而螺旋彈簧28的另一個端部則固定在懸臂26的軸板34上。因此,當轉動操作用把手16時,便能通過懸臂26的轉動將彈力積蓄在在螺旋彈簧28中。
因此,在轉動操作用把手16并使手離開時,便能借助于螺旋彈簧28的恢復力使操作用把手16回到原來的位置。于是,便通過齒輪40使阻尼器12的旋轉軸38轉動。
接著,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阻尼器12。
如圖5~圖7(A)、(B)所示(其中,圖7(A)是表示轉子部分50與閥56的結合狀態(tài)的斷面圖,圖7(B)是表示在罩子48上形成的導向槽74與閥56的銷子66的關系的斷面圖。圖8、圖10和圖11也一樣),在阻尼器12上具有一部分圓周被切除的圓筒形的殼體46,并由罩子48將其封閉。在殼體46內部,填充了硅油之類的粘性流體,在殼體46底部的中心,形成了孔部45。
形成大致圓柱形的轉子部分50的旋轉軸38能穿過孔部45,在旋轉軸38的底部裝有圖中未表示的O形密封圈,用以將旋轉軸38與孔部45之間密封而不讓粘性流體泄漏。
此時,在轉子部分50的外圓周面上,沿著轉子部分50的軸線方向,設有凸出的方柱形的卡箍部分54,在卡箍部分54長度方向側壁的一方,形成了兩道沿長度方向的凹槽部分54A。
閥56能卡在卡箍部分54上。這個閥56做成平板狀,在中央部分形成了沿著閥56長度方向的矩形孔58。閥56的內表面56A和外表面56B做成曲面,在閥56的內表面56A上設有垂直的,橫貫閥56長度方向的臺階部分60、62,而且臺階部分62的高度比臺階部分60的高度高。
此外,在閥56寬度方向的兩個端部上,設有橫跨臺階部分60與臺階部分62的底座部分64,在底座部分64的外側,沿著閥56的軸線方向設有一對銷子66。
還有,在底座部分64的內側,分別設有凸出的擋板68,用以擋住在轉子部分50的卡箍部分54兩端形成的、沿著轉子部分50的圓周方向設置的凹進去被止擋部分70。這樣,當閥56的擋板68被擋在卡箍部分54的被止擋部分70上時,轉子部分50便與閥56處于結合的狀態(tài),在這種狀態(tài)下,轉子部分50的卡箍部分54的凹槽部分54A便與閥56的矩形孔58連通。
此外,在底座部分64上形成了具有與轉子部分50的外圓周面大致相同的曲率半徑的接觸面64A,從而在轉子部分50與閥56結合的狀態(tài)下,可與轉子部分50的外圓周面接觸。此外,在轉子部分50與閥56結合的狀態(tài)下,在殼體46的圓周方向上,閥56的外表面56b與殼體46的內圓周面46A之間隔開的距離是不同的。
另一方面,在殼體46,的底部和罩子48的底部,分別設有左右對稱的凹進去的導向凹槽74,閥56的銷子66能結合在其中(另外,在圖7(A)、(B)中,表示了在罩子48底部形成的導向凹槽74。而且,圖8、圖10和圖11也與此相同)。
這種導向凹槽74是在將轉子部分50容納在殼體46內的狀態(tài)下,在轉子部分50的同心圓上形成的,通過銷子66為閥56導向。在左、右導向凹槽74的中間,設有擋塊76,以限制銷子66的移動(參見圖11(B))。導向凹槽74在擋塊76的附近被切斷,變成了拓寬部分78,銷子66的游隙增大。
下面,參照圖3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阻尼器12的作用。
圖6和圖7(A)、(B)所示的狀態(tài),是操作用把手16關閉的狀態(tài),卡箍部分54的被止擋部分70被閥56的擋板68擋住,閥56與轉子50相結合,轉子部分50便與閥56一起轉動。
在這種狀態(tài)下,當轉動操作用把手16時,懸臂24、26便以軸30為中心轉動,齒輪40在繞扇形齒輪36進行公轉的同時,還通過扇形齒輪36進行自轉,并通過旋轉軸38使轉子部分50向箭頭A方向轉動。
此外,轉子部分50的卡箍部分54的凹槽部分54A是在向著箭頭A方向一側形成的,在轉子部分50向箭頭A方向轉動時,被卡箍部分54推壓的粘性流體,便從卡箍部分54的凹槽部分54A向閥56的矩形孔58流動。于是,在轉子部分50向箭頭A方向轉動時,就能降低由粘性流體引起的粘性阻力,就能減小施加在轉子部分50上的扭矩。
其次,如圖8(A)、(B)所示,當閥56的銷子66到達導向凹槽74的拓寬部分78時,由于銷子66的游隙增大,所以閥56就能以未到達拓寬部分78的銷子66為中心進行搖動。
此時,在轉子部分50與閥56結合的狀態(tài)下,閥56的外表面56B與殼體46的內表面46A之間間隔的距離,是隨著閥56的寬度方向的位置而改變的,閥56的外表面56B與殼體46的內表面46A之間間隔的距離,向著箭頭A的方向逐漸增大。
這樣,當轉子部分50的卡箍部分54推壓閥56的臺階部分60時,便如圖9和圖10(A)、(B)所示,由于在相對于轉子部分50的圓周方向處于很大的傾斜狀態(tài)下,很容易將閥56壓向殼體46的內圓周表面46A,因此,卡箍部分54就能很容易地跨越臺階部分60。
在這種狀態(tài)下,解除閥56的擋板68對卡箍部分54的被止擋部分70的阻擋,轉子部分50就與閥56的一部分分離。這樣,施加在轉子部分50上的扭矩就更小了。
其次,如圖11(A)、(B)所示,當閥56的銷子66到達導向凹槽74的擋塊76時,閥56的移動受到了限制,轉子部分50便與閥56完全分離,只有轉子部分50轉動。這樣,施加在轉子部分50上的扭矩就進一步減小了。
在這種狀態(tài)下,當手離開操作用把手16時,就能借助于螺旋彈簧28的復原的彈力,使操作用把手16回到原來的位置。此時,齒輪40通過懸臂24進行公轉的同時,還由于扇形齒輪36而向箭頭B方向自轉,而轉子部分50也向箭頭B方向轉動。
然后,當轉子部分50到達圖10(A)、(B)所示的位置時,轉子部分50的卡箍部分54便壓接在閥56上,而閥56則借助于拓寬部分78能向離開轉子部分50的方向搖動。
這樣,便如圖8(A)、(B)所示,轉子部分50的卡箍部分54越過閥56的臺階部分60,處于臺階部分60與臺階部分62之間,卡箍部分54的被止擋部分70就被閥56的擋板68擋住,轉子部分50與閥56便處于結合狀態(tài),轉子部分50便與閥56一起轉動。
此外,由于轉子部分50的卡箍部分54并沒有在箭頭B方向的一側形成凹槽部分54A,所以,在轉子部分50向箭頭B方向轉動時,壓在卡箍部分54上的粘性流體幾乎不向閥56的矩形孔58流動。因此,當轉子部分50向箭頭B方向轉動時,粘性流體所造成的粘性阻力就很大,施加在轉子部分50上的扭矩就增大了。
此時,如圖7(A)、(B)所示,隨著轉子部分50回到原來位置,由閥56和殼體46的內圓周面46A所圍成的液體室82的容積減小,粘性流體的壓縮率增大。這樣,轉子部分50和閥56便由于粘性流體的壓縮而受到反作用力,使得施加在轉子部分50上的扭矩進一步增大。
如上所述,在本發(fā)明中,能通過改變轉子部分50的轉動方向使得扭矩發(fā)生很大的變化,當使操作用把手16向箭頭A方向轉動時,施加在轉子部分50上的扭矩很小,只要用很小的力就能輕松地轉動操作用把手16。而且,當手離開操作用把手16時,施加在轉子部分50上的扭矩便增大,能讓操作用把手16安靜地返回原來的位置。這樣,就能使門把手10具有高檔的感覺。
此外,在本發(fā)明中,將閥56設計成能與轉子部分50結合或者分離,借助于轉子部分50的轉動角度,以使閥56結合在轉子部分50上,或者與轉子部分50完全分離,從而改變施加在轉子部分50上的扭矩。
即,在轉子部分50與閥56結合的狀態(tài)下,殼體46的內圓周面46A一側的粘性流體便流過殼體46的內圓周面46A與閥56的外表面56B之間的間隙;而在轉子部分50與閥56完全分離的狀態(tài)下,該粘性流體便流過殼體46的內圓周面46A與轉子部分50的外圓周面50A之間的間隙。因此,使得施加在轉子部分50上的剪切阻力產生很大的變化。
此外,通過使轉子部分50與閥56完全分離,只讓轉子部分50轉動,就能大幅度地降低施加在轉子部分50上的扭矩。進而,由于在轉子部分50與閥56結合或者分離時,施加在轉子部分50上的扭矩會發(fā)生很大變化,所以,這種扭矩并不隨著轉子部分50的轉動角度而逐漸變化,而能將扭矩變化的點設定在規(guī)定的位置上。
此外,在本發(fā)明中,當轉動操作用把手16時,懸臂24以軸30為中心進行轉動,齒輪40安裝在懸臂24上,齒數(shù)比齒輪40多的扇形齒輪36固定在固定板20上,使得齒輪40因扇形齒輪36的轉動而進行公轉,同時又由扇形齒輪36驅動它自轉。
這樣,在齒輪40與扇形齒輪36中,由于將扇形齒輪36的齒數(shù)做得比齒輪40的齒數(shù)多,因而齒輪40的角速度就比扇形齒輪40的角速度大,所以就能使轉子部分50以更大的速度轉動,從而能有效地利用阻尼器12的作用。
此外,將齒輪40和扇形齒輪36分別做成單獨的零件,并分別固定安裝在懸臂24和軸30上,因而能不受制約、側重考慮其功能地自由地布置齒輪40和扇形齒輪36,。
在本實施例中,是使齒輪40在繞著扇形齒輪36公轉的同時還通過扇形齒輪36進行自轉,但,也可以是使扇形齒輪轉動,再將旋轉力傳遞給齒輪40這樣的結構。
另外,按照本發(fā)明的門把手的阻尼器,由于只要能在操作用把手回到關閉狀態(tài)時用阻尼器對操作用把手進行制動即可,所以并不限于本實施例的阻尼器。此外,按照本發(fā)明的阻尼器,也并不僅限于應用在門把手上,也可以用在工具箱、AV機械等的蓋子上。
權利要求
1.一種阻尼器,其特征在于,它具有下列各部分填充了粘性流體的筒狀殼體;可轉動地容納在上述殼體內,并且能傳遞從外部輸入的旋轉力的轉子;設置成能與上述轉子結合或者分離的,改變轉子扭矩的閥;以及根據(jù)上述轉子的轉動角度,使上述閥結合在轉子上,或者與轉子完全分離的結合分離裝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阻尼器,其特征在于,上述結合分離裝置由下列各部分構成在上述轉子的外圓周面上形成的卡箍部分;在上述閥上形成的,被上述卡箍部分擋住的臺階部分;在上述閥上形成的銷子;在上述殼體上形成的,用于為上述銷子導向,使上述臺階部分擋在上述卡箍部分上,并且由卡箍部分對上述閥推壓,解除卡箍部分對臺階部分的阻擋的導向凹槽;在上述導向凹槽中形成的,限制上述銷子移動的擋塊。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阻尼器,其特征在于,在上述閥的中央部分上形成孔部,在轉子和閥結合在上述轉子的卡箍部分上的狀態(tài)下,形成了轉子向某一個方向轉動時與上述孔部連通的凹槽部分。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阻尼器,其特征在于,在將上述閥結合在上述轉子上的狀態(tài)下,閥的外圓周面與上述殼體的內圓周面之間的距離,隨轉子的圓周方向的位置而不同。
5.一種門把手,其特征在于,它具有如權利要求1~4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阻尼器。
6.一種車輛用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它具有下列各部分可轉動地安裝在車輛用門板的固定軸周圍的懸臂;設置在上述懸臂的一端上的操作用把手;安裝在上述固定軸上的第一齒輪;安裝在上述懸臂的另一端,做成齒數(shù)比上述第一齒輪少,與上述第一齒輪嚙合,通過連接在懸臂的旋轉軸上的第一齒輪來傳遞旋轉力的第二齒輪;以及連接在上述第二齒輪的旋轉軸上的阻尼器的轉子。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上述阻尼器是權利要求1~4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阻尼器。
8.如權利要求5~7中任何一項所述的門把手,其特征在于,在上述阻尼器的同一根軸上,設有重量大致與操作上述門把手用的把手相同的平衡重。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阻尼器及具有這種阻尼器的門把手。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使得扭矩隨著轉動方向而變化的差距盡可能大的阻尼器,以及具有這種阻尼器的門把手。由于將轉子部分(50)與閥(56)完全分離,只讓轉子部分(50)轉動,所以能大幅度降低施加在轉子部分(50)上的扭矩。此外,由于轉子部分(50)是在與閥(56)結合或者分離時,施加在轉子部分(50)上的扭矩變化很大,所以,它不是隨著轉子部分(50)的旋轉角度而使該扭矩逐漸變化的,而是能將扭矩變化的點設定在規(guī)定的位置上。
文檔編號E05B65/20GK1648486SQ20051000189
公開日2005年8月3日 申請日期2005年1月24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1月26日
發(fā)明者林見 申請人:株式會社利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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