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體系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建筑工程鋼模拆除技術領域。具體的說是一種橋梁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的拆除方法。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橋梁Y型墩柱與箱梁分開澆筑(由支座與箱梁相連接),橋梁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的傳統(tǒng)拆除方法是用機械由上而下順序逐片拆除吊出,拆除過程中需無障礙物。拆除工作量大,工序繁多,要求標準高,施工效率很低。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解決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工序繁多、施工效率低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針對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從側面拆除的體系。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為:一種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體系,包括依次對接的多組曲面模板,以及桁架,每組曲面模板設置獨立的支撐體,各獨立支撐體分別固定在桁架上,各獨立的支撐體包括支撐在模板下邊緣的豎支桿及平支座,支撐在模板上部和/或中部的斜支桿及斜支座,平支座和斜支座與模板接觸部分保持水平,脫模時將各組曲面模板沿水平方向抽出。
[0005]所述斜支座為水平固定在斜支桿上端的水平鋼管。在所述水平鋼管上設置水平調節(jié)裝置,包括固定在斜支座上側的工字鋼,在工字鋼的兩側翼板之間安裝有滾輪。
[0006]所述平支座為水平固定在豎支桿上端的工字鋼。將平支座設置為水平調節(jié)式,即在工字鋼的兩側翼板之間安裝有滾輪。
[0007]對所述斜支座的水平調節(jié)裝置設置鎖緊機構,或對所述水平調節(jié)式平支座設置鎖緊機構。
[0008]所述鎖緊機構包括鎖片,鎖片通過導向柱和導向槽沿工字鋼翼板外側上下平移,鎖片的上側設置有矩形插槽,并將與矩形插槽對應的滾輪轉軸末端設置為方軸,矩形插槽與方軸能匹配對接;在鎖片下方設置有凸輪,凸輪的軸上安裝有手輪。
[0009]所述豎支桿或斜支桿為可調式,豎支桿或斜支桿包括下部鋼管段和上部螺桿段,兩者套裝但不連接,在螺桿上安裝有支撐螺母,支撐螺母下部設置有支撐凹槽,鋼管段上部匹配套裝于支撐凹槽內。在支撐螺母的外側設置有調節(jié)手柄。
[0010]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有效的解決了 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工序繁多、施工效率低的技術問題,降低了施工成本,提高了企業(yè)效益。
【附圖說明】
[0011 ] 圖1為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立面圖;
[0012]圖2是本實用新型模板整體使用狀態(tài)示意圖;
[0013]圖3是圖1中Al段模板的支撐狀態(tài)示意圖;
[0014]圖4是圖1中A2段模板的支撐狀態(tài)示意圖;
[0015]圖5是圖1中A3段模板的支撐狀態(tài)示意圖;
[0016]圖6是斜支桿安裝調節(jié)裝置的示意圖;
[0017]圖7是豎支桿安裝調節(jié)裝置的示意圖;
[0018]圖8是豎支桿或斜支桿的局部剖面結構示意圖;
[0019]圖9是水平調節(jié)裝置的鎖緊部分示意圖;
[0020]圖10是圖9的局部側面示意圖。
[0021]圖中標號Al、A2、A3為曲面模板,A4為豎向支撐模板。I為豎支桿,101為鋼管,102為螺桿,103為支撐螺母,104為調節(jié)手柄,105為支撐凹槽,2為斜支桿,3為連桿,4為桁架,5為水平桿(鋼管),6為平支座,601為工字鋼,602為滾輪,603為滾輪轉軸,7為鎖緊機構,701為鎖片,702為矩形插槽,703為導向槽,704為導向柱,705為凸輪,706為凸輪軸,707為手輪,8為斜支座,801為工字鋼,802為滾輪,803為滾輪轉軸,804為方軸。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做出詳細的描述。
[0023]實施例1:參見圖1,Y型墩柱斜支桿2鋼模拆除體系包括依次對接的多組曲面模板,以及桁架。每組曲面模板設置獨立的支撐體,如圖2-圖5,各獨立支撐體分別固定在桁架上,各獨立的支撐體包括支撐在模板下邊緣的豎支桿I及平支座6,支撐在模板上部和中部的斜支桿2及斜支座,平支座6和斜支座與模板接觸部分保持水平,脫模時將各組曲面模板沿水平方向抽出。
[0024]斜支座為水平固定在斜支桿2上端的雙水平鋼管。所述平支座6為水平固定在豎支桿I上端的工字鋼。
[0025]在斜支桿2鋼模外模面頂部、中部分別設置雙排鋼管作為滑道,即由兩根鋼管組成,鋼管滑道由一排鋼管斜撐固定,斜撐間距為60cm,鋼管規(guī)格為Φ48Χ3.5。在豎支桿I鋼模下部設置一根工字鋼,工字鋼型號為200*100*7.0,工字鋼軌道由兩排鋼管立柱支撐固定,雙排鋼管滑道以及工字鋼軌道長度比鋼模寬度多出50cm,以保證鋼模安全滑出。為保證整個鋼模拆除體系的整體穩(wěn)定性,所有固定支架都要用鋼管進行橫向連接并設置斜撐,橫向連接間距為60cm。采用這樣的鋼模拆除體系設置,有效的解決了 Y型墩柱斜支桿2鋼模拆除工序繁多、施工效率低的技術問題,降低了施工成本,提高了企業(yè)效益。
[0026]斜支桿2鋼模拆除由上至下組合塊拆除。先松開要拆除的鋼模板塊的組合固定螺栓,然后松開鋼模支撐,讓支撐頂托上的鋼管離開鋼模背楞1cm左右,模板上部、中部落在由兩根鋼管組成的雙排支撐上,模板底部落到做好的工字鋼軌道上,由倒鏈把鋼模慢慢沿橫橋向方向拉出,再由汽車吊吊出,放到指定位置。
[0027]實施例2:在實施例1基礎上,在水平鋼管上設置水平調節(jié)裝置。參見圖6,水平調節(jié)裝置包括固定在斜支座上側的工字鋼,在工字鋼的兩側翼板之間安裝有滾輪。
[0028]對所述斜支座的水平調節(jié)裝置設置鎖緊機構,或對所述水平調節(jié)式平支座6設置鎖緊機構。
[0029]參見圖9和圖10,鎖緊機構包括鎖片,鎖片通過導向柱和導向槽沿工字鋼翼板外側上下平移,鎖片的上側設置有矩形插槽,并將與矩形插槽對應的滾輪轉軸末端設置為方軸,矩形插槽與方軸能匹配對接;在鎖片下方設置有凸輪,凸輪的軸上安裝有手輪。
[0030]實施例3:在實施例1基礎上,對平支座6進行改進。參見圖6,將平支座6設置為水平調節(jié)式,即在工字鋼的兩側翼板之間安裝有滾輪。
[0031]對所述斜支座的水平調節(jié)裝置設置鎖緊機構,或對所述水平調節(jié)式平支座6設置鎖緊機構。
[0032]參見圖9和圖10,鎖緊機構包括鎖片,鎖片通過導向柱和導向槽沿工字鋼翼板外側上下平移,鎖片的上側設置有矩形插槽,并將與矩形插槽對應的滾輪轉軸末端設置為方軸,矩形插槽與方軸能匹配對接;在鎖片下方設置有凸輪,凸輪的軸上安裝有手輪。
[0033]實施例4:在實施例1基礎上,對豎支桿I或者斜支桿2進行改進。參見圖8,豎支桿I或斜支桿2為可調式,豎支桿I或斜支桿2包括下部鋼管段和上部螺桿段,兩者套裝但不連接,在螺桿上安裝有支撐螺母,支撐螺母下部設置有支撐凹槽,鋼管段上部匹配套裝于支撐凹槽內。在支撐螺母的外側設置有調節(jié)手柄。
【主權項】
1.一種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體系,包括依次對接的多組曲面模板,以及桁架,其特征是:每組曲面模板設置獨立的支撐體,各獨立支撐體分別固定在桁架上,各獨立的支撐體包括支撐在模板下邊緣的豎支桿及平支座,支撐在模板上部和/或中部的斜支桿及斜支座,平支座和斜支座與模板接觸部分保持水平,脫模時將各組曲面模板沿水平方向抽出。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體系,其特征是:所述斜支座為水平固定在斜支桿上端的水平鋼管。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體系,其特征是:在所述水平鋼管上設置水平調節(jié)裝置,包括固定在斜支座上側的工字鋼,在工字鋼的兩側翼板之間安裝有滾輪。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體系,其特征是:所述平支座為水平固定在豎支桿上端的工字鋼。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體系,其特征是:將平支座設置為水平調節(jié)式,即在工字鋼的兩側翼板之間安裝有滾輪。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體系,其特征是:對所述斜支座的水平調節(jié)裝置設置鎖緊機構,或對所述水平調節(jié)式平支座設置鎖緊機構。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體系,其特征是:所述鎖緊機構包括鎖片,鎖片通過導向柱和導向槽沿工字鋼翼板外側上下平移,鎖片的上側設置有矩形插槽,并將與矩形插槽對應的滾輪轉軸末端設置為方軸,矩形插槽與方軸能匹配對接;在鎖片下方設置有凸輪,凸輪的軸上安裝有手輪。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體系,其特征是:所述豎支桿或斜支桿為可調式,豎支桿或斜支桿包括下部鋼管段和上部螺桿段,兩者套裝但不連接,在螺桿上安裝有支撐螺母,支撐螺母下部設置有支撐凹槽,鋼管段上部匹配套裝于支撐凹槽內。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體系,其特征是:在支撐螺母的外側設置有調節(jié)手柄。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體系,包括依次對接的多組曲面模板,以及桁架,每組曲面模板設置獨立的支撐體,各獨立支撐體分別固定在桁架上,各獨立的支撐體包括支撐在模板下邊緣的豎支桿及平支座,支撐在模板上部和/或中部的斜支桿及斜支座,平支座和斜支座與模板接觸部分保持水平,脫模時將各組曲面模板沿水平方向抽出。本實用新型有效的解決了Y型墩柱斜支桿鋼模拆除工序繁多、施工效率低的技術問題,降低了施工成本,提高了企業(yè)效益。
【IPC分類】E01D21/00, E04G19/00
【公開號】CN204940866
【申請?zhí)枴緾N201520603731
【發(fā)明人】郭向永, 李建鋒, 雷霆, 韋純明, 張俊杰, 路建民, 時媛媛, 侯志華, 陳曉陽, 王威利, 翟永亮
【申請人】鄭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6日
【申請日】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