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領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是用于變電站的裝配式預制墻體。
背景技術:
眾所周之變電站主要的噪聲來源于變壓器、斷路器和屋外配電裝置等電氣設備的電磁噪聲及冷卻風扇產生的空氣動力噪聲,而國家對變電站所產生的噪聲有一個明確的規(guī)定?,F(xiàn)有的變電站外墻主要使用的都是密度較高的水泥磚塊,隔音效果不好,難以將變電站所產生的噪聲控制在規(guī)定的范圍之內,對變電站附近的居民造成極大的影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能夠有效隔除噪聲的變電站裝配式預制墻體。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是:
一種適用于變電站的裝配式預制墻體,包括設置在墻體中部的兩層泡沫隔音層,所述泡沫隔音層的左右兩側對稱設有混凝土等級為C30的水泥層,所述水泥層內置有鋼筋強度為HRB400的配筋層。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配筋層包括橫向鋼筋層和豎直鋼筋層,所述橫向鋼筋層和豎直鋼筋層通過焊接的方式結合連接成所述配筋層。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橫向鋼筋層以及豎直鋼筋層均配置有延伸出水泥層邊緣的第一鋼筋以及延伸到水泥層內邊緣的第二鋼筋,所述第一鋼筋和第二鋼筋間隔分布組成橫向鋼筋層以及豎直鋼筋層,所述第二鋼筋靠近水泥層內邊緣的位置形成一個直角弧度。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兩層泡沫隔音層之間嵌有防輻射層,所述防輻射層均勻地分布有鉛粉。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使用兩層泡沫隔音層有效隔除變電站內所產生的噪聲,同時還具有良好的熱量隔離效果;另外在墻體水泥層使用的是混凝土等級為C30的水泥,能夠減輕墻體重量,便于運輸,而設置配筋層又能相應地增強墻體的承重力度,提高墻體抗震能力。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說明。顯然,所描述的附圖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設計方案和附圖。
圖1是本實用新型墻體的側視剖面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墻體的配筋層視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第二鋼筋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其他實施例,均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聯(lián)接關系,并非單指構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據(jù)具體實施情況,通過添加或減少聯(lián)接輔件,來組成更優(yōu)的聯(lián)接結構。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中的各個技術特征,在不互相矛盾沖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組合。
參照圖1~圖3,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適用于變電站的裝配式預制墻體,所述墻體包括設置在墻體中部的兩層泡沫隔音層1,通過泡沫隔音層1的設置,有效將變電站內所產生的噪聲與外界隔除,將變電站所造成的噪聲影響控制在符合國家標準的范圍內,同時泡沫材料的熱傳遞效果不佳,有效進行熱量隔離;在所述泡沫隔音層1的左右兩側對稱設有混凝土等級為C30的水泥層2,有效降低墻體的重量,便于運輸,但是降低墻體重量的同時也影響了墻體的承重強度,弱化了墻體的抗震效果,因此在所述水泥層2內置有鋼筋強度為HRB400的配筋層3,解決該水泥層2帶來的不良影響。
進一步作為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所述配筋層3包括橫向鋼筋層和豎直鋼筋層,所述橫向鋼筋層和豎直鋼筋層通過焊接的方式結合連接成所述配筋層3,通過設置的橫向鋼筋層以及豎直鋼筋層,更有效地承托水泥層2,提高水泥層2的承重能力以及抗震能力。
進一步作為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所述橫向鋼筋層以及豎直鋼筋層均配置有延伸出水泥層2邊緣的第一鋼筋31以及延伸到水泥層2內邊緣的第二鋼筋32,所述第一鋼筋31和第二鋼筋32間隔分布組成橫向鋼筋層以及豎直鋼筋層,所述第二鋼筋32靠近水泥層2內邊緣的位置形成一個直角弧度。具體地所述第一鋼筋31設計成延伸出水泥層2邊緣目的在于方便與其他的墻體單元相互匹配對接,易于在對接過程中快速定位對齊;而所述第二鋼筋32只是延伸到水泥層2內邊緣并在靠近水泥層2內邊緣的位置形成一個直角弧度,產生了防止水泥層2進行相對移動的作用,有效防止水泥層2的脫落,提高水泥層2的抗震能力。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兩層泡沫隔音層1之間嵌有防輻射層4,所述防輻射層4均勻地分布有鉛粉,通過防輻射層4的設置,有效地消除變電站產生的輻射所帶來的影響,至于所述鉛粉的分布密度,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設計。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進行了具體說明,但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并不限于所述實施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還可作出種種的等同變型或替換,這些等同的變型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