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建筑地板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重組竹地板。
背景技術:
建筑地板的結構已為公知,但是市場上現(xiàn)有的地板無論在材料外觀上還是在相鄰地板卡扣連接的結構上都有待改進。
鑒于此,本案發(fā)明人對上述問題進行深入研究,遂有本案產生。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新穎合理,相鄰地板連接便捷,操作靈活,實用性強的重組竹地板。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這樣的技術方案:
一種重組竹地板,包括重組竹地板主體和連接相鄰重組竹地板主體的連接件;所述重組竹地板主體包括水平設置處于上層的上層地板,和處于下層的下層地板;所述連接件包括平行滑動貫穿于所述上層地板和下層地板連接處的滑動桿部,設于滑動桿部一端的第一連接部,和設于滑動桿部另一端的第二連接部;所述滑動桿部具有與所述第一連接部連接的第一端和與所述第二連接部連接的第二端;
所述第一連接部包括與所述第一端樞接的翻轉卡部,所述翻轉卡部朝上設置,所述翻轉卡部和第一端通過與所述滑動桿部相垂直的水平轉軸樞接在一起可進行上下翻轉;所述翻轉卡部具有朝上的上側面,朝向所述第二端的第一側面,與第一側面相對的第二側面,以及連接于第一側面和第二側面之間并與所述水平轉軸相垂直的第三側面和第四側面;所述第一側面形成有多個由上至下排列且尖端朝下的第一倒刺,所述上側面和所述第二側面之間形成有第一平滑過渡弧面;以所述水平轉軸的軸線所在的豎向平面為界,所述第三側面包括較靠近所述第一側面的第一靠近面部和較遠離第一側面的第一遠離面部;所述第一遠離面部和所述滑動桿部之間連接有拉簧,所述第一遠離面部具有與所述拉簧一端連接且處于所述水平轉軸軸線上方的第一連接點,所述滑動桿部具有與所述拉簧另一端連接的第二連接點,所述水平轉軸的軸線具有通過所述第一連接點的垂線,所述垂線與水平面之間的夾角為45°,所述第二連接點與所述水平轉軸的軸線處于同一水平面內;
所述第二連接部包括與所述第二端連接的卡嘴部,所述卡嘴部具有與所述第二端連接的第一外側面和與第一外側面相對的第二外側面,所述第二外側面形成有容置相鄰地板的所述翻轉卡部的卡槽;所述卡槽具有處于上方的上內側面,處于下方的下內側面,以及連接于上內側面和下內側面之間并與所述滑動桿部相垂直的垂直內側面;所述上內側面形成有多個由外至內排列且尖端朝內的第二倒刺,所述第二倒刺與相鄰底板的所述第一倒刺匹配卡扣在一起;所述垂直內側面和所述下內側面之間形成有第二平滑過渡弧面;所述上內側面至所述下內側面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第一側面至所述第二側面之間的距離,所述第二平滑過渡弧面的半徑大于所述第一平滑過渡弧面的半徑;
所述重組竹地板主體在對應所述第一連接部的側面上形成有供第一連接部滑入滑出的第一容置槽,所述重組竹地板主體在對應所述第二連接部的側面上形成有供第二連接部滑入滑出的第二容置槽。
所述上層地板的下表面形成有與所述滑動桿部相對應的上凹槽,所述下層地板的上表面形成有與所述滑動桿部相對應的下凹槽,所述上凹槽和所述下凹槽對應扣合在一起形成供所述滑動桿部匹配滑動的導向滑孔;
所述重組竹地板主體包括形成所述第一容置槽的第一空心部,形成所述第二容置槽的第二空心部,以及處于第一空心部和第二空心部之間的實心部,所述導向滑孔形成于所述實心部,所述滑動桿部的長度大于所述實心部的寬度。
所述導向滑孔具有與所述第一容置槽相連通的第一端口,和與所述第二容置槽相連通的第二端口;所述滑動桿部的周面設有處于所述第一容置槽內的第一支撐板,所述第一支撐板和所述第一端口之間張設有套于所述滑動桿部外的壓簧。
所述第一端口固定有與所述壓簧的相應端連接的第二支撐板,所述第二支撐板形成有供所述滑動桿部滑動穿過的通孔。
所述壓簧的自然長度與所述第一容置槽的長度相應。
還包括長條形的鎖緊片體,所述鎖緊片體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一容置槽的高度且小于所述重組竹地板主體的厚度,所述鎖緊片體的寬度小于所述第一容置槽的高度,所述鎖緊片體兩端的邊緣為處于同一圓心上的圓弧邊緣,所述鎖緊片體的中心處形成有與所述圓弧邊緣同心的軸孔,所述鎖緊片體形成有連通所述軸孔和其一所述圓弧邊緣的豁口,所述豁口的寬度與所述軸孔的直徑相同;所述滑動桿部在所述第一支撐板的外側形成有細徑部,所述細徑部的直徑與所述軸孔的直徑相應。
所述滑動桿部外滑動套設有滑套,所述滑套匹配固定連接于所述上凹槽和所述下凹槽中。
所述滑動桿部的橫截面為長方形,所述滑套的橫截面為相應的長方形。
所述第一端形成有平滑外圓弧面,所述第一連接部形成有容置所述第一端的樞接槽,所述樞接槽形成有與所述平滑圓弧面相配合的平滑內圓弧面;所述翻轉卡部形成有處于所述第二側面并豎向設置的翻轉限位部。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發(fā)明的重組竹地板,主體采用重組竹,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相鄰的兩個重組竹地板通過連接件連接在一起,具體是,在初始狀態(tài),翻轉卡部向上翻轉,此時第一連接點處于水平轉軸的軸線上方,拉簧對翻轉卡部具有向上的拉力,使翻轉卡部保持向上豎起的狀態(tài);當相鄰的重組竹地板A和重組竹地板B需要連接時,依靠重組竹地板A的滑動桿部相對于重組竹地板主體滑動將重組竹地板A的第一連接部相應拉出,此時第一連接部朝上設置,依靠重組竹地板B的滑動桿部相對于重組竹地板主體滑動將重組竹地板B的第二連接部相應拉出;將重組竹地板B豎起與重組竹地板A垂直且重組竹地板B的底面朝外,使重組竹地板B的第二連接部與重組竹地板A的第一連接部相對應,然后將重組竹地板B向下移動,使重組竹地板A的翻轉卡部插入到重組竹地板B的卡槽中,隨著重組竹地板B逐漸下移,重組竹地板A的第一平滑過渡弧面會與重組竹地板B的第二平滑過渡弧面相接觸,重組竹地板B的第二平滑過渡弧面對重組竹地板A的第一平滑過渡弧面有順勢力的作用,使重組竹地板A的第一倒刺與重組竹地板B的第二倒刺卡扣在一起,進而使重組竹地板B的卡嘴部與重組竹地板A的翻轉卡部卡扣在一起,然后依靠重組竹地板A的水平轉軸向下翻轉重組竹地板B,使整個重組竹地板B與重組竹地板A處于同一水平面內,重組竹地板A和重組竹地板B通過相對應的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而卡扣在一起,此時由于第一連接點翻轉到水平轉軸的軸線下方,拉簧對翻轉卡部具有向下的拉力,使翻轉卡部保持向下處于水平的狀態(tài)。而且當重組竹地板A和重組竹地板B通過相對應的第一連接部和第二連接部卡扣在一起后,可將重組竹地板A或重組竹地板B向相鄰的重組竹地板B或重組竹地板A方向拉動,依靠滑動桿部相對于重組竹地板主體滑動,重組竹地板A或重組竹地板B會與相鄰的重組竹地板B或重組竹地板A靠緊,第一容置槽和第二容置槽相配合匹配容置連接件,連接件不會露在外面,相鄰的重組竹地板A和重組竹地板B之間無縫隙,整個結構更加簡潔,而且當多個依次相鄰的重組竹地板依次朝同一方向拉動緊靠后,所有的重組竹地板均將緊密無縫拼接在一起,結構牢固整齊。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重組竹地板,其結構新穎合理,相鄰地板連接便捷,操作靈活,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的第一狀態(tài)局部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的第二狀態(tài)局部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的第三狀態(tài)局部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的第一使用狀態(tài)的局部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fā)明的第二使用狀態(tài)的局部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發(fā)明的第三使用狀態(tài)的局部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7為本發(fā)明的第四使用狀態(tài)的局部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8為圖1中局部A的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9為圖7中局部B的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10為本發(fā)明的第一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11為本發(fā)明的第二局部結構示意圖;
圖12為本發(fā)明的局部剖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
1-重組竹地板主體 11-上層地板 111-上凹槽 12-下層地板 121-下凹槽13-第一容置槽 14-第二容置槽 15-第一端口 151-第二支撐板 16-第二端口
21-滑動桿部 211-第二連接點 212-第一支撐板 213-壓簧 214-細徑部215-滑套 216-平滑外圓弧面
22-第一連接部 221-翻轉卡部 2211-上側面 2212-第一側面 2213-第二側面 2214-第三側面 2215-第一倒刺 2216-第一平滑過渡弧面 2217-第一連接點 222-水平轉軸 223-拉簧 224-樞接槽 225-翻轉限位部
23-第二連接部 231-卡嘴部 2311-第一外側面 2312-第二外側面 2313-卡槽 2314-上內側面 2315-下內側面 2316-垂直內側面 2317-第二倒刺 2318-第二平滑過渡弧面
3-鎖緊片體 31-圓弧邊緣 32-軸孔 33-豁口。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進一步解釋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
本發(fā)明的一種重組竹地板,如圖1-12所示,包括重組竹地板主體1和連接相鄰重組竹地板主體1的連接件;重組竹地板主體1包括水平設置處于上層的上層地板11,和處于下層的下層地板12;連接件包括平行滑動貫穿于上層地板11和下層地板12連接處的滑動桿部21,設于滑動桿部21一端的第一連接部22,和設于滑動桿部21另一端的第二連接部23;滑動桿部21具有與第一連接部22連接的第一端和與第二連接部23連接的第二端;
第一連接部22包括與第一端樞接的翻轉卡部221,翻轉卡部221朝上設置,翻轉卡部221和第一端通過與滑動桿部21相垂直的水平轉軸222樞接在一起可進行上下翻轉;翻轉卡部221具有朝上的上側面2211,朝向第二端的第一側面2212,與第一側面2212相對的第二側面2213,以及連接于第一側面2212和第二側面2213之間并與水平轉軸222相垂直的第三側面2214和第四側面;第一側面2212形成有多個由上至下排列且尖端朝下的第一倒刺2215,上側面2211和第二側面2213之間形成有第一平滑過渡弧面2216;以水平轉軸222的軸線所在的豎向平面為界,第三側面2214包括較靠近第一側面2212的第一靠近面部和較遠離第一側面2212的第一遠離面部;第一遠離面部和滑動桿部21之間連接有拉簧223,第一遠離面部具有與拉簧223一端連接且處于水平轉軸222軸線上方的第一連接點2217,滑動桿部21具有與拉簧223另一端連接的第二連接點211,水平轉軸222的軸線具有通過第一連接點2217的垂線,垂線與水平面之間的夾角為45°,第二連接點211與水平轉軸222的軸線處于同一水平面內;
第二連接部23包括與第二端連接的卡嘴部231,卡嘴部231具有與第二端連接的第一外側面2311和與第一外側面2311相對的第二外側面2312,第二外側面2312形成有容置相鄰地板的翻轉卡部221的卡槽2313;卡槽2313具有處于上方的上內側面2314,處于下方的下內側面2315,以及連接于上內側面2314和下內側面2315之間并與滑動桿部21相垂直的垂直內側面2316;上內側面2314形成有多個由外至內排列且尖端朝內的第二倒刺2317,第二倒刺2317與相鄰底板的第一倒刺2215匹配卡扣在一起;垂直內側面2316和下內側面2315之間形成有第二平滑過渡弧面2318;上內側面2314至下內側面2315之間的距離大于第一側面2212至第二側面2213之間的距離,第二平滑過渡弧面2318的半徑大于第一平滑過渡弧面2216的半徑;
重組竹地板主體1在對應第一連接部22的側面上形成有供第一連接部22滑入滑出的第一容置槽13,重組竹地板主體1在對應第二連接部23的側面上形成有供第二連接部23滑入滑出的第二容置槽14。本發(fā)明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相鄰的兩個重組竹地板通過連接件連接在一起,具體是,在初始狀態(tài),翻轉卡部221向上朝上,此時第一連接點2217處于水平轉軸222的軸線上方,拉簧223對翻轉卡部221具有向上的拉力,使翻轉卡部221保持向上豎起的狀態(tài);當相鄰的重組竹地板A和重組竹地板B需要連接時,依靠重組竹地板A的滑動桿部21相對于重組竹地板主體1滑動將重組竹地板A的第一連接部22相應拉出,此時第一連接部22朝上設置,依靠重組竹地板B的滑動桿部21相對于重組竹地板主體1滑動將重組竹地板B的第二連接部23相應拉出;將重組竹地板B豎起與重組竹地板A垂直且重組竹地板B的底面朝外,使重組竹地板B的第二連接部23與重組竹地板A的第一連接部22相對應,然后將重組竹地板B向下移動,使重組竹地板A的翻轉卡部221插入到重組竹地板B的卡槽2313中,隨著重組竹地板B逐漸下移,重組竹地板A的第一平滑過渡弧面2216會與重組竹地板B的第二平滑過渡弧面2318相接觸,重組竹地板B的第二平滑過渡弧面2318對重組竹地板A的第一平滑過渡弧面2216有順勢力的作用,使重組竹地板A的第一倒刺2215與重組竹地板B的第二倒刺2317卡扣在一起,進而使重組竹地板B的卡嘴部231與重組竹地板A的翻轉卡部221卡扣在一起,然后依靠重組竹地板A的水平轉軸222向下翻轉重組竹地板B,使整個重組竹地板B與重組竹地板A處于同一水平面內,重組竹地板A和重組竹地板B通過相對應的第一連接部22和第二連接部23而卡扣在一起,此時由于第一連接點2217翻轉到水平轉軸222的軸線下方,拉簧223對翻轉卡部221具有向下的拉力,使翻轉卡部221保持向下處于水平的狀態(tài)。而且當重組竹地板A和重組竹地板B通過相對應的第一連接部22和第二連接部23卡扣在一起后,可將重組竹地板A或重組竹地板B向相鄰的重組竹地板B或重組竹地板A方向拉動,依靠滑動桿部21相對于重組竹地板主體1滑動,重組竹地板A或重組竹地板B會與相鄰的重組竹地板B或重組竹地板A靠緊,第一容置槽13和第二容置槽14相配合匹配容置連接件,連接件不會露在外面,相鄰的重組竹地板A和重組竹地板B之間無縫隙,整個結構更加簡潔,而且當多個依次相鄰的重組竹地板依次朝同一方向拉動緊靠后,所有的重組竹地板均將緊密無縫拼接在一起,結構牢固整齊。進一步優(yōu)選地,第四側面也與滑動桿部21之間連接有與拉簧23相對稱的對稱拉簧,使翻轉卡部221的翻轉受力更加均勻平衡。
優(yōu)選地,上層地板11的下表面形成有與滑動桿部21相對應的上凹槽111,下層地板12的上表面形成有與滑動桿部21相對應的下凹槽121,上凹槽111和下凹槽121對應扣合在一起形成供滑動桿部21匹配滑動的導向滑孔;
重組竹地板主體1包括形成第一容置槽13的第一空心部,形成第二容置槽14的第二空心部,以及處于第一空心部和第二空心部之間的實心部,導向滑孔形成于實心部,滑動桿部21的長度大于實心部的寬度。
優(yōu)選地,導向滑孔具有與第一容置槽13相連通的第一端口15,和與第二容置槽14相連通的第二端口16;滑動桿部21的周面設有處于第一容置槽13內的第一支撐板212,第一支撐板212和第一端口15之間張設有套于滑動桿部21外的壓簧213。本發(fā)明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壓簧213使重組竹地板主體1相對于滑動桿部21有向第二端方向移動的趨勢,當相鄰的重組竹地板A和重組竹地板B連接后,重組竹地板B的重組竹地板主體1會在其壓簧213的彈力驅動下自動向重組竹地板A靠攏,并且可使后續(xù)依次連接的其他重組竹地板均自動向上一重組竹地板靠攏,確保地板連接排列的緊密性,自動靠攏,不易松動。
優(yōu)選地,第一端口15固定有與壓簧213的相應端連接的第二支撐板151,第二支撐板151形成有供滑動桿部21滑動穿過的通孔。第二支撐板151可與第一支撐板212相配合對壓簧213進行高效順暢的壓縮。
優(yōu)選地,壓簧213的自然長度與第一容置槽13的長度相應。此結構可確保即使重組竹地板A的翻轉卡部221伸出第一容置槽13與重組竹地板B連接,也可確保重組竹地板A的壓簧213對重組竹地板A的重組竹地板主體1有力的作用。
優(yōu)選地,本發(fā)明還包括長條形的鎖緊片體3,鎖緊片體3的長度大于第一容置槽13的高度且小于重組竹地板主體1的厚度,鎖緊片體3的寬度小于第一容置槽13的高度,鎖緊片體3兩端的邊緣為處于同一圓心上的圓弧邊緣31,鎖緊片體3的中心處形成有與圓弧邊緣31同心的軸孔32,鎖緊片體3形成有連通軸孔32和其一圓弧邊緣31的豁口33,豁口33的寬度與軸孔32的直徑相同;滑動桿部21在第一支撐板212的外側形成有細徑部214,細徑部214的直徑與軸孔32的直徑相應。本發(fā)明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鎖緊片體3可與細徑部214可拆裝連接,根據要求直接卡上或拔下,如當重組竹地板A和重組竹地板B連接后需要對二者的靠攏進行鎖定時,可將鎖緊片體3的豁口33與重組竹地板B的細徑部214對應并插入,使此細徑部214與軸孔32相配合,然后朝相應的時針方向轉動,使鎖緊片體3的兩圓弧邊緣31卡在重組竹地板B的第一容置槽13的上下邊緣處,且保持豁口33朝下而使鎖緊片體3不易下滑掉落,使鎖緊片體3對重組竹地板B的重組竹地板主體1始終保持向重組竹地板A的靠攏力,當有多個重組竹地板連接后,可在最后一個重組竹地板上設置鎖緊片體3即可確保各重組竹地板緊密鎖緊在一起,當然也可在多個重組竹地板上設置鎖緊片體3,可確保鎖緊強度;而且第一容置槽13的上下邊緣可形成有匹配容置兩圓弧邊緣31的臺階槽,對鎖緊片體3進行有效限位固定。
優(yōu)選地,滑動桿部21外滑動套設有滑套215,滑套215匹配固定連接于上凹槽111和下凹槽121中。本發(fā)明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滑套215可與重組竹墻板主體牢固粘結在一起,一起膠合成型,確保導向滑孔與滑動桿部21的配合性。
優(yōu)選地,滑動桿部21的橫截面為長方形,滑套215的橫截面為相應的長方形。本發(fā)明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橫截面為長方形的滑套215和滑動桿部21可進行單一方向的滑動,而不會發(fā)生轉動,確保第一連接部22和第二連接部23相連接的準確性。
優(yōu)選地,第一端形成有平滑外圓弧面216,第一連接部22形成有容置第一端的樞接槽224,樞接槽224形成有與平滑圓弧面相配合的平滑內圓弧面;翻轉卡部221形成有處于第二側面2213并豎向設置的翻轉限位部225。本發(fā)明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第一端和第一連接部22可依靠平滑外圓弧面216和平滑內圓弧面進行平滑高效的轉動,同時翻轉限位部225可將翻轉卡部221的轉動范圍限定在90°內,還可確保相鄰重組竹地板處于同一水平面內,更加平整。
優(yōu)選地,每個重組竹地板主體1配設有兩個以上的連接件,各連接件的滑動桿部21相互平行。此結構可確保相鄰的兩重組竹地板連接更加牢固整齊。
本發(fā)明的產品形式并非限于本案圖示和實施例,任何人對其進行類似思路的適當變化或修飾,皆應視為不脫離本發(fā)明的專利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