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360度旋轉搖擺劇場,其特征在于:包括承載裝置、兩分別設置于所述承載裝置前后兩側的弧形幕、兩分別設置于所述承載裝置左右兩側的直幕,每一所述直幕的前后兩側均設置有LED燈帶,所述承載裝置包括底座、支柱、支撐臂,所述支柱可相對水平旋轉地連接于所述底座上方,且所述底座與支柱之間設置有用于驅動所述支柱水平旋轉并能控制所述支柱水平旋轉角度的旋轉機構;所述支撐臂中部樞接于所述支柱上端,從而所述支撐臂左右兩側可進行蹺蹺板式的上下搖擺,且所述支撐臂與所述支柱之間設置有用于驅動所述支撐臂左右兩側上下搖擺并能控制所述支撐臂左右兩側上下搖擺角度的搖擺機構;所述支撐臂左右兩側的其中一側設置有座椅或左右兩側均設置有座椅。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360度旋轉搖擺劇場,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后兩側的弧形幕對稱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360度旋轉搖擺劇場,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兩側的直幕對稱設置,每一所述直幕前后兩側的LED燈帶也對稱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360度旋轉搖擺劇場,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直幕的前后兩側分別連接其前后兩側的LED燈帶,每一所述直幕與其前后兩側的LED燈帶成夾角設置,且所述夾角為鈍角。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360度旋轉搖擺劇場,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機構包括設置于所述底座與支柱之間的從動輪、固定連接于所述底座一側的第一驅動電機、與所述第一驅動電機的電機軸固定連接的第一驅動齒輪,所述第一驅動齒輪與所述從動輪相互嚙合,所述從動輪固定連接于所述支柱下端,所述從動輪與支柱一起可相對水平旋轉地連接于所述底座上方。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360度旋轉搖擺劇場,其特征在于:所述搖擺機構包括固定連接于所述支柱一側的第二驅動電機、與所述第二驅動電機的電機軸固定連接的第二驅動齒輪、固定連接于所述支撐臂中間一側的扇形齒輪,所述第二驅動齒輪與所述扇形齒輪相互嚙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360度旋轉搖擺劇場,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與所述支撐臂之間設置有用于控制座椅前后旋轉的第一控制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360度旋轉搖擺劇場,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與所述支撐臂之間設置有還設置有用于控制座椅俯仰式旋轉的第二控制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360度旋轉搖擺劇場,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臂左右兩側均分別設置有上中下三排座椅,所述支撐臂左右兩側分別固定有一支架,每側的三排座椅連接于同側的支架上,每一排座椅與支架之間均設置有所述第一控制裝置與第二控制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或6或7或8或9所述的360度旋轉搖擺劇場,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弧形幕的水平截面呈雙括弧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