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實木地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家居裝潢領(lǐng)域,尤其涉及一種實木地板。
背景技術(shù):
實木地板又名原木地板,是用實木直接加工成的地板。實木地板的鋪裝一般分為用膠水粘貼、用釘子釘在龍骨上、利用鎖扣結(jié)構(gòu)拼接為一體。前兩種方式由于不能讓地板重復(fù)使用,且容易受溫度變化影響而翹角或開裂等等缺陷,不符合現(xiàn)在環(huán)保的需求。而一般的鎖扣結(jié)構(gòu)的實木地板具有安裝后的平整度和連接的緊密度都不是太好的缺點。需要提供一種可循環(huán)使用、鋪裝效果好、便于維護等優(yōu)點的實木地板。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安裝效果好的實木地板。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實木地板,在地板的相對邊緣有互相配合的公榫和母槽,所述公榫包括橫向伸出的舌狀榫和位于舌狀榫下側(cè)邊的掛接鉤;所述母槽包括與所述舌狀榫對應(yīng)的舌狀槽和與所述掛接鉤對應(yīng)的掛接槽;所述掛接鉤和所述掛接槽的切入面的角度為30°飛0°。可選的,所述公榫的高度和所述母槽的高度為8mnTl4mm??蛇x的,所述母槽包括適用于掛接鉤靠的扣面,所述扣面的長度為4mnTl5mm。可選的,所述舌狀榫的長度為2mnT6. 0mm,所述舌狀榫的高度為4mnTl0mm??蛇x的,所述舌狀槽的深度比所述舌狀榫的長度多O. 2mnT4mm,所述舌狀槽的高度為 4. 2mm 10. 2mm。可選的,所述舌狀榫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為3mnT7mm,所述舌狀槽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為2. 8mnT6. 8mm??蛇x的,所述掛接槽與所述母槽的邊緣的距離為lmnT5mm??蛇x的,所述掛接鉤的厚度為O. 5mnT3mm。與現(xiàn)有技術(shù)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以具有舌狀榫和位于舌狀榫下側(cè)邊的掛接鉤的公榫和與之相對應(yīng)的具有舌狀槽和掛接槽的母槽使得兩塊地板可以牢固、穩(wěn)定的拼接在一起;而掛接鉤和所述掛接槽的切入面的角度為30°飛0°,這即保證了拼接時候容易將公榫卡入母槽,又保證了在卡入后,公榫和母槽之間具有足夠大的拉力保證兩塊地板不會由于熱脹冷縮或者一般的外力而脫離開來。
圖1至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木地板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的實木地板采用公榫和母槽相配合的方式來實現(xiàn)兩塊地板之間的鎖扣,本實用新型還設(shè)計了各部位之間的尺寸和角度,以實現(xiàn)公榫和母槽的鎖扣能夠緊密穩(wěn)定,使得兩塊地板牢固、穩(wěn)定的拼接在一起。為使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更加明顯易懂,
以下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做詳細的說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闡述了很多具體細節(jié)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實用新型。但是本實用新型能夠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來實施,本領(lǐng)域技術(shù)人員可以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內(nèi)涵的情況下做類似推廣,因此本實用新型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的限制。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涉及地板相鄰兩塊地板相對的邊沿,如地板801和地板802相對的邊沿107和邊沿201、邊沿101和邊沿207、邊沿107’和邊沿201’或邊沿101’和邊沿207’,或者為同一塊地板相對的兩邊沿,如地板801的邊沿101和邊沿107、地板801的邊沿101’和邊沿107’、地板802的邊沿201和邊沿207或地板802的邊沿201’和邊沿207’。優(yōu)選的,其為地板長度方向上的兩相對邊緣,如地板801的兩相對邊沿101和邊沿107,或地板801的邊沿107和地板802的邊沿201。在別的實施方式中,本實用新型涉及的也可以是同一塊地板四個邊沿,包括長度方向和寬度方向的兩邊沿,如地板801長度方向的兩相對邊沿101和107以及寬度方向的兩相對邊沿101’和107’。本實施例中,以地板801和地板802長度方向上相對的邊沿107和邊沿201為例來詮釋本實用新型的原理,但并不對本實用新型的應(yīng)用范圍構(gòu)成限制。本實施例設(shè)置兩邊沿分別具有公榫I和母槽6結(jié)構(gòu),如圖2所示,以地板801的邊沿具有母槽6、地板802的邊沿具有公榫I的結(jié)構(gòu)為例來詮釋。在別的實施方式中,也可以是邊沿107具有公榫1、邊沿201具有母槽6。其中,公榫1、母槽6分別如圖中虛線框內(nèi)圈住的結(jié)構(gòu)。所述公榫I其包括橫向伸出的舌狀榫21和位于舌狀榫尾部下側(cè)邊的掛接鉤31。所述母槽6包括與所述舌狀榫21對應(yīng)的舌狀槽26和與所述掛接鉤31對應(yīng)的掛接槽36。需要說明的是,所述公榫1、母槽6的結(jié)構(gòu)中,拐角處都要保留一定的倒角,使得拐角處具有一定的圓滑度,更容易在拼接的時候?qū)⒐綢和母槽6彼此滑入配合。所述公榫I的高度SI為從地板上表面到所述掛接鉤31的最低點的距離,所述高度SI為8mnTl4mm。所述舌狀榫21為類長條狀的凸出部,其長度Kl為其水平伸出的長度,即水平方向上最外側(cè)到其尾部的距離,范圍為2. OmnTe. Omm0所述舌狀榫21的高度Hl為水平伸出的凸出部的豎直方向的長度,其范圍為4mnTl0mm。所述舌狀榫21與地板802的上表面的距離Gl為3mnT7mm。在舌狀榫21尾部的下側(cè)邊接連著掛接鉤31,所述掛接鉤31為類倒梯形狀的凸出部,所述掛接鉤31的尾部與地板主體部分的邊界自然構(gòu)成一個凹進的空間。與所述公榫I相對應(yīng)的,所述母槽6的高度S6為從地板上表面到所述掛接槽36的最低點的距離,其與公榫I的高度Si的高度相等。所述舌狀槽26與所述地板801的上表面的距離G6和所述舌狀槽26的高度H6的數(shù)值之和與所述舌狀榫21與地板802的上表面的距離Gl和所述舌狀榫21的高度Hl的數(shù)值之和相等,為7mnTl7mm。這樣可以在安裝后保持地板表面的平整。所述舌狀槽26為與所述舌狀榫21相適應(yīng)的一個水平方向較長的槽,優(yōu)選的,所述舌狀槽26水平方向的長度,即所述舌狀槽26的深度K6比所述舌狀榫21的長度Kl多
O.2mnT4mm。所述舌狀槽26槽口的寬度,即豎直方向的高度H6也略大于所述舌狀榫21的高度Hl,為4. 2mnTlO. 2mm。相應(yīng)的,掛接槽36位于所述舌狀槽26槽口的下側(cè)處,為與所述掛接鉤31相適應(yīng)的類倒梯形凹陷的槽,包括朝向地板主體的斜面和朝外的斜面。其朝外的斜面為所述掛接鉤31安裝入掛接槽36時的切入面9,其與垂直方向的夾角α為30°飛0°。這樣的設(shè)計,使得舌狀榫和舌狀槽之間具有一定的活動余量,在兩塊地板拼接的時候,可以使得舌狀榫在舌狀槽中略微的傾斜,適于所述掛接鉤31切入掛接槽36內(nèi)。而切入面的夾角可以保證了拼接時候容易將公榫I卡入母槽6,又保證了在卡入后,公榫I和母槽6之間具有足夠大的拉力保證兩塊地板不會由于熱脹冷縮或者一般的外力而脫離開來。夾角太小,不方便拼裝,夾角太大,拼接在一起后兩塊地板之間拉力不足,容易互相滑脫。相應(yīng)的,掛接鉤31的厚度Tl (圖中Sl-Hl-Gl=Tl)為O. 5mnT3mm,確保所述掛接鉤31安裝入掛接槽36具有足夠的固定效果。掛接槽36與地板的邊緣之間的距離D6為lmnT5mm,適用于在地板801和地板802拼接在一起時,填充在所述掛接鉤31的尾部與地板主體部分的邊界自然構(gòu)成的凹進的空間里,使得地板的拼接牢固和穩(wěn)定。 所述舌狀槽26和所述掛接槽36的交接處與地板801邊緣為公榫I和母槽6的扣面,所述扣面的長度L6為4mnTl5mm。優(yōu)選的,所述扣面的長度L6較小可以節(jié)省木材,使得同樣量的木材制作的地板的實用面積增大。但是所述扣面的長度L6太小,使得地板的拼接不牢固,容易滑脫。拼接的方式如圖3所示,具有公榫I (未標(biāo)示)的地板802傾斜著卡入地板801的母槽6 (未標(biāo)示)中,傾斜的角度由切入面9的角度來決定。拼接好的情況如圖4所示。實施例一所述掛接鉤31和所述掛接槽36的切入面9的角度α為30°。所述公榫I的高度SI和所述母槽6的高度S6為14_。所述扣面的長度L6為5mm。所述舌狀榫21的長度Kl為2mm,高度Hl為7mm。所述舌狀槽26的深度K6為6臟,所述舌狀槽26的高度H6為7. 2mm。所述舌狀榫21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Gl為6mm,所述舌狀槽26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G6為5. 8mm。所述掛接鉤(31)的厚度(Tl)為1mm。所述掛接槽36與所述母槽6的邊緣的距離D6為2. 2mm。實施例二所述掛接鉤31和所述掛接槽36的切入面9的角度α為45°。所述公榫I的高度SI和所述母槽6的高度S6為12. 5_。所述扣面的長度L6為8mm。所述舌狀榫21的長度Kl為5. 6mm,高度Hl為5. 5mm。[0050]所述舌狀槽26的深度K6為5. 8mm,所述舌狀槽26的高度H6為5. 7mm。所述舌狀榫21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Gl為6mm,所述舌狀槽26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G6為5. 8mm。所述掛接鉤(31)的厚度(Tl)為1mm。所述掛接槽36與所述母槽6的邊緣的距離D6為3. 2mm。實施例三所述掛接鉤31和所述掛接槽36的切入面9的角度α為50°。所述公榫I的高度S I和所述母槽6的高度S6為13. 7mm。所述扣面的長度L6為7mm。所述舌狀榫21的長度Kl為5. 5mm,高度Hl為5. 7mm。所述舌狀槽26的深度K6為8. 5mm,所述舌狀槽26的高度H6為5. 9mm。所述舌狀榫21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Gl為6mm,所述舌狀槽26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G6為5. 8mm。所述掛接鉤(31)的厚度(Tl)為2mm。所述掛接槽36與所述母槽6的邊緣的距離D6為2. 2mm。實施例四 所述掛接鉤31和所述掛接槽36的切入面9的角度α為60°。所述公榫I的高度S I和所述母槽6的高度S6為8mm。所述扣面的長度L6為14mm。所述舌狀榫21的長度Kl為3mm,高度Hl為4臟。所述舌狀槽26的深度K6為3. 5mm,所述舌狀槽26的高度H6為4. 2mm。所述舌狀榫21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Gl為3mm,所述舌狀槽26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G6為2. 8mm。所述掛接鉤(31)的厚度(Tl)為1mm。所述掛接槽36與所述母槽6的邊緣的距離D6為2. 2mm。實施例五所述掛接鉤31和所述掛接槽36的切入面9的角度α為50°。所述公榫I的高度SI和所述母槽6的高度S6為12. 7_。所述扣面的長度L6為7mm。所述舌狀榫21的長度Kl為3mm,高度Hl為5. 7mm。所述舌狀槽26的深度K6為3. 5mm,所述舌狀槽26的高度H6為6mm。所述舌狀榫21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Gl為6. 1mm。所述舌狀槽26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G6為5. 8mm。所述掛接鉤(31)的厚度(Tl)為O. 9mm。所述掛接槽36與所述母槽6的邊緣的距離D6為2. 2mm。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實用新型已以較佳實施例披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熟悉本領(lǐng)域的技術(shù)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shù)方案范圍情況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術(shù)內(nèi)容對本實用新型技術(shù)方案作出許多可能的變動和修飾,或修改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因此,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shù)方案的內(nèi)容,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實質(zhì)對以上實施例所做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及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shù)方案保護的范圍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在地板的相對邊緣有互相配合的公榫(I)和母槽(6), 所述公榫(I)包括橫向伸出的舌狀榫(21)和位于舌狀榫(21)下側(cè)邊的掛接鉤(31);所述母槽(6)包括與所述舌狀榫(21)對應(yīng)的舌狀槽(26)和與所述掛接鉤(31)對應(yīng)的掛接槽(36);所述掛接鉤(31)和所述掛接槽(36)的切入面(9)的角度(α)為30°飛0°。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公榫(I)的高度(SI)和所述母槽(6)的高度(S6)為8mm 14mm。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母槽(6)包括適用于掛接鉤(31) 抵靠的扣面,所述扣面的長度(L6)為4mnTl5mm。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舌狀榫(21)的長度(Kl)為 2mm^6. 0mm,所述舌狀禪(21)的高度(Hl)為4mnTl0mm。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舌狀槽(26)的深度(K6)比所述舌狀榫(21)的長度(Kl)多O. 2mnT4mm,所述舌狀槽(26)的高度(H6)為4. 2mnTlO. 2mm。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舌狀榫(21)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Gl)為3mnT7mm,所述舌狀槽(26)與所述地板的上表面的距離(G6)為2. 8mnT6. 8mm。
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掛接槽(36)與所述母槽(6)的邊緣的距離(D6)為lmnT5mm。
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實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掛接鉤(31)的厚度(Tl)為O.5mm 3mmο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實木地板,所述實木地板在地板的相對邊緣有互相配合的公榫和母槽,所述公榫包括橫向伸出的舌狀榫和位于舌狀榫下側(cè)邊的掛接鉤;所述母槽包括與所述舌狀榫對應(yīng)的舌狀槽和與所述掛接鉤對應(yīng)的掛接槽;所述掛接鉤和所述掛接槽的切入面的角度為30°~60°。本實用新型以具有舌狀榫和位于舌狀榫下側(cè)邊的掛接鉤的公榫和與之相對應(yīng)的具有舌狀槽和掛接槽的母槽使得兩塊地板可以牢固、穩(wěn)定的拼接在一起;而掛接鉤和所述掛接槽的切入面的角度為30°~60°,這即保證了拼接時候容易將公榫卡入母槽,又保證了在卡入后,公榫和母槽之間具有足夠大的拉力保證兩塊地板不會由于熱脹冷縮或者一般的外力而脫離開來。
文檔編號E04F15/04GK202882322SQ20122057210
公開日2013年4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1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2年11月1日
發(fā)明者劉彬彬 申請人:浙江菱格木業(y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