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可上端夾緊防漏料墻板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墻板機,具體地說是一種具有上端夾緊功能,并且可以防止操作 過程中料漿流濺到機器外部的墻板機,屬建材機械技術領域。
技術背景目前生產(chǎn)墻板的機械設備基本分為平模生產(chǎn)線和立模墻板機兩種,其中立模墻板 機具有占地面積小、生產(chǎn)效率高的特點。但是在灌注成型過程中,料漿很容易流濺到機器外 部造成浪費,并且還需要不斷清理,即增加了不必要的勞動強度又影響工作效率;同時大多 數(shù)立模墻板機都是底部夾緊而且機構復雜,操作繁瑣,結果造成制品上下厚度不均,降低工 作效率。
發(fā)明內(nèi)容為了克服現(xiàn)有立模墻板機存在的灌料過程中料漿流濺到機器外部造成材料浪費 和不必要的清理,以及下端夾緊造成的制品厚度不均、夾緊機構操作繁瑣的弊病,本發(fā)明創(chuàng) 造提供了一種生產(chǎn)過程中可防止料漿流濺,并且上下端具有快速夾緊功能的立模墻板機, 具有操作簡便、方便實用、造價低廉、故障率低的特點。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 的技術方案包括底座、中間隔板、兩側(cè)隔板、下夾緊裝置、上夾緊裝置、底部長邊、堵頭。中間 隔板和兩側(cè)隔板依次間隔的豎直排放在底座上,其中間夾著底部長邊和堵頭。兩側(cè)隔板上 焊接有高出立模機灌裝平面的防護板,上下有加強筋,加強筋兩頭設有凹槽結構件,上、下 夾緊裝置放在凹槽結構件里,所述的上、下夾緊裝置為一根通長圓鋼,圓鋼一端有孔,孔內(nèi) 插有定位銷,另一端有螺紋并與其上的手輪配合,手輪與凹槽結構件之間有墊板。采用上述 結構后,料漿在兩側(cè)隔板上的防護板的作用下,不會流濺到機器外部,通過上、下夾緊裝置 互相作用也可實現(xiàn)立模墻板機上下面的完全夾緊。
圖1是本發(fā)明的側(cè)面視圖;圖2是圖1的俯視圖;圖3是圖1的左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圖1至圖3所示,為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一種可上端夾緊防漏料墻板機的具體實施方案,它 包括底座1、中間隔板2、兩側(cè)隔板3、下夾緊裝置4、上夾緊裝置5、底部長邊6、堵頭7。中 間隔板2和兩側(cè)隔板3依次間隔的豎直排放在底座1上,其中間夾著底部長邊6和堵頭7。 兩側(cè)隔板3上焊接有高出立模墻板機灌裝平面的防護板8 ;上、下有加強筋9,加強筋9兩頭 設有凹槽結構件10,上夾緊裝置5、下夾緊裝置4放在凹槽結構件10里,所述的上夾緊裝置 5、下夾緊裝置4為一根通長圓鋼,圓鋼一端有孔,孔內(nèi)插有定位銷11,另一端有螺紋并與其上的手輪12配合,手輪12與凹槽結構件10之間有墊板13,使用時通過順時針、逆時針旋轉(zhuǎn) 手輪12即可達到松、緊設備的目的,同時灌注料漿時有高出立模墻板機灌裝平面的防護板 8的作用也使料漿無法流濺到設備外面,從而達到了節(jié)約材料和設備清潔的效果。
權利要求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可上端夾緊防漏料墻板機,其特征是由底座(1)、中間隔板(2)、兩側(cè)隔板(3)、下夾緊裝置(4)、上夾緊裝置(5)、底部長邊(6)、堵頭(7)組成,中間隔板(2)和兩側(cè)隔板(3)依次間隔的豎直排放在底座(1)上,其中間夾著底部長邊(6)和堵頭(7)。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上端夾緊防漏料墻板機,其特征是兩側(cè)隔板(3)上 焊接有高出立模墻板機灌裝平面的防護板(8),上、下有加強筋(9),加強筋(9)兩頭設有凹 槽結構件(10),上夾緊裝置(5)、下夾緊裝置(4)放在凹槽結構件(10)里。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上端夾緊防漏料墻板機,其特征是上夾緊裝置(5)、 下夾緊裝置(4)為一根通長圓鋼,圓鋼一端有孔,孔內(nèi)插有定位銷(11),另一端有螺紋并與 其上的手輪(12)配合,手輪(12)與凹槽結構件(10)之間有墊板(13)。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上端夾緊防漏料墻板機,屬建材機械技術領域。它包括底座1、中間隔板2、兩側(cè)隔板3、下夾緊裝置4、上夾緊裝置5、底部長邊6、堵頭7。中間隔板2和兩側(cè)隔板3依次間隔的豎直排放在底座1上,兩側(cè)隔板3上焊接有高出立模墻板機灌裝平面的防護板8;上、下有加強筋9,加強筋9兩頭設有凹槽結構件10,上夾緊裝置5、下夾緊裝置4放在凹槽結構件10里,上夾緊裝置5、下夾緊裝置4為一根通長圓鋼,圓鋼一端有孔,孔內(nèi)插有定位銷11,另一端有螺紋并與其上的手輪12配合,手輪12與凹槽結構件10之間有墊板13,使用時通過旋轉(zhuǎn)手輪12即可達到松、緊設備的目的,同時灌注料漿時有防護板8的作用也使料漿無法流濺到設備外面。
文檔編號B28B1/14GK201633099SQ20102017886
公開日2010年11月17日 申請日期2010年5月5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5月5日
發(fā)明者鄭海輝 申請人:鄭海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