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衣服速干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微波衣服速干機,它由金屬網(wǎng)、晾衣桿、出氣管、冷凝箱、旋轉門、殼體和磁控管構成;金屬網(wǎng)有多層,設在殼體上;晾衣桿設在殼體的內部,兩端固定在殼體的內表面;出氣管一端與金屬網(wǎng)相連,另一端放在冷凝箱中;冷凝箱是中空的;旋轉門通過轉軸與殼體相連;殼體表面設有旋鈕;磁控管設在殼體的內部,通過導線與旋鈕相連。本實用新型通過磁控管產(chǎn)生的微波能夠將衣服的水分在短時間去除,并且通過金屬網(wǎng)將產(chǎn)生的水蒸氣排出去,排出去的水蒸氣還能得到二次利用,安全可靠,且結構簡單,另外,設計新穎獨特,適用于大多數(shù)人群。
【專利說明】微波衣服速干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速干機,尤其是一種微波衣服速干機。
【背景技術】
[0002]衣服是一種穿在人身上并且能起到裝扮和修飾作用的日常用品,一般衣服在穿臟了之后都要用水洗干凈。洗干凈之后的衣服要拿出去晾曬,傳統(tǒng)的晾曬衣服的方式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讓衣服曬干,目前,一些新型的能夠讓衣服速干的機器能在一定程度上加速衣服干燥。
[0003]傳統(tǒng)的衣服速干機通常都是利用電動機產(chǎn)生的離心力將衣服上面的水分脫離,這樣的速干機往往無法讓衣服完全干燥,并且傳統(tǒng)的衣服速干機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才能讓衣服完全干燥。市面上一些能夠讓衣服速干的機器通常也無法二次利用衣服中揮發(fā)出來的水分。
實用新型內容
[0004]針對以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微波衣服速干機,在速干機的內部加入磁控管,速干機的表面安裝有金屬網(wǎng),讓衣服的水分迅速蒸發(fā),并通過金屬網(wǎng)將水分揮發(fā)出去,揮發(fā)出來的水分能夠得到二次利用,能夠有效地解決上述問題。
[0005]為了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微波衣服速干機,其特征在于:它由金屬網(wǎng)、晾衣桿、出氣管、冷凝箱、旋轉門、殼體和磁控管構成;所述的金屬網(wǎng)有多層,設在殼體上;所述的晾衣桿設在殼體的內部,兩端固定在殼體的內表面;所述的出氣管一端與金屬網(wǎng)相連,另一端放在冷凝箱中;所述的冷凝箱是中空的;所述的旋轉門通過轉軸與殼體相連;所述的殼體表面設有旋鈕;所述的磁控管設在殼體的內部,通過導線與旋鈕相連。
[000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磁控管產(chǎn)生的微波能夠將衣服的水分在短時間去除,并且通過金屬網(wǎng)將產(chǎn)生的水蒸氣排出去,排出去的水蒸氣還能得到二次利用,安全可靠,且結構簡單,另外,設計新穎獨特,適用于大多數(shù)人群。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7]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0009]圖中,1-金屬網(wǎng)、2-晾衣桿、3-出氣管、4-冷凝箱、5-旋轉門、6_殼體、7_磁控管、8-旋鈕。
【具體實施方式】
[0010]在圖1所示的實施例中,一種微波衣服速干機,其特征在于:它由金屬網(wǎng)、晾衣桿、出氣管、冷凝箱、旋轉門、殼體和磁控管構成;所述的金屬網(wǎng)有多層,設在殼體上;所述的晾衣桿設在殼體的內部,兩端固定在殼體的內表面;所述的出氣管一端與金屬網(wǎng)相連,另一端放在冷凝箱中;所述的冷凝箱是中空的;所述的旋轉門通過轉軸與殼體相連;所述的殼體表面設有旋鈕;所述的磁控管設在殼體的內部,通過導線與旋鈕相連。
[0011]使用本實用新型時,將衣服放入速干機中并放置在晾衣桿上,接通電源,通過旋鈕控制磁控管放出微波的時間和微波的強度,這樣磁控管發(fā)出微波,微波能夠讓水在短時間內蒸發(fā),產(chǎn)生的水蒸氣通過導氣管進入到冷凝箱中并液化,變成液態(tài)水,這樣衣服就能達到速干的效果,液化之后的水能夠二次利用,同時導氣管可以不放入冷凝箱中,直接放在空氣中,這樣能夠起到加濕空氣的效果,金屬網(wǎng)上的金屬絲是均勻分布的,并且金屬網(wǎng)有多層,能夠防止微波泄露出去。
【權利要求】
1.一種微波衣服速干機,其特征在于:它由金屬網(wǎng)、晾衣桿、出氣管、冷凝箱、旋轉門、殼體和磁控管構成;所述的金屬網(wǎng)有多層,設在殼體上;所述的晾衣桿設在殼體的內部,兩端固定在殼體的內表面;所述的出氣管一端與金屬網(wǎng)相連,另一端放在冷凝箱中;所述的冷凝箱是中空的;所述的旋轉門通過轉軸與殼體相連;所述的殼體表面設有旋鈕。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微波衣服速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磁控管設在殼體的內部,通過導線與旋鈕相連。
【文檔編號】D06F58/00GK203451871SQ201320408346
【公開日】2014年2月26日 申請日期:2013年7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7月9日
【發(fā)明者】林梓凡 申請人:林梓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