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織布機的擱物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織布機的擱物架。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技術中織布機,通常未設置有用于置物的擱物架,操作者的個人用品、用于接線的接頭線、剪刀等物品放置不方便。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織布機的擱物架。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采用的一種技術方案是一種織布機的擱物架,包括相對機架固定設置地具有置物面的擱物架。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置物面所在的平面與水平面相平行。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置物面上具有防止物品滑脫的限位部。在某些實施方式中,所述的機架上設置有用于懸掛布卷得掛布架,所述的擱物架與所述的掛布架相固定地設置。本發(fā)明的范圍,并不限于上述技術特征的特定組合而成的技術方案,同時也應涵蓋由上述技術特征或其等同特征進行任意組合而形成的其它技術方案。例如上述特征與本申請中公開的(但不限于)具有類似功能的技術特征進行互相替換而形成的技術方案等。由于上述技術方案運用,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yōu)點通過設置有擱物架,置物方便。
附圖I為本發(fā)明的立體圖。其中1、機架;2、置物面;3、掛布架;4、擱物架。
具體實施例方式如附圖I所示,一種織布機的擱物架,包括相對機架I固定設置地具有置物面2的擱物架4。所述的置物面2所在的平面與水平面相平行。如附圖I所示,所述的置物面2上具有防止物品滑脫的限位部。如附圖I所示,所述的機架I上設置有用于懸掛布卷得掛布架3,所述的擱物架4與所述的掛布架3相固定地設置。如上所述,我們完全按照本發(fā)明的宗旨進行了說明,但本發(fā)明并非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和實施方法。相關技術領域的從業(yè)者可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思想許可的范圍內進行不同的變化及實施。
權利要求
1.一種織布機的擱物架,其特征在于包括相對機架(I)固定設置地具有置物面(2)的擱物架⑷。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織布機的擱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置物面(2)所在的平面與水平面相平行。
3.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織布機的擱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置物面(2)上具有防止物品滑脫的限位部。
4.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織布機的擱物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機架(I)上設置有用于懸掛布卷得掛布架(3),所述的擱物架(4)與所述的掛布架(3)相固定地設置。
全文摘要
一種織布機的擱物架,包括相對機架固定設置地具有置物面的擱物架。通過設置有擱物架,置物方便。
文檔編號D03J1/00GK102953216SQ20111025310
公開日2013年3月6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8月30日
發(fā)明者陳俊 申請人:吳江市洪盛紡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