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建材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三合板分離機。
背景技術:
建材行業(yè)是中國重要的材料工業(yè),建材產品包括建筑材料及制品、非金屬礦及制品、無機非金屬新材料材料三大門類,廣泛應用于建筑、軍工、環(huán)保、高新技術產業(yè)和人民生活等領域;目前,中國已經是世界上最大的建筑材料生產國和消費國,其中最常見的建材要數(shù)三合板,三合板是最常見的一種膠合板,是將三層薄木板按不同紋理方向粘在一起制成的,由于三合板的強度和韌性都強于一般的木板,故在建材行業(yè)也十分受歡迎。
當三合板外側的薄木板出現(xiàn)發(fā)霉或者損壞等,影響到三合板使用壽命的問題時,由于三合板是由三層薄木板粘合為一體,若進行直接剝離,而薄木板間的膠易造成三合板斷裂或者外側薄木板損壞,于是通常會將整塊三合板丟棄,造成三合板的浪費。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意在提供一種三合板分離機,以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三合板中的薄木板分離困難的問題。
本方案中的一種三合板分離機,包括用于擺放三合板的固定平臺,固定平臺上安裝有卡扣,固定平臺的一側邊緣鉸接有用于覆蓋固定平臺的蓋板,固定平臺和蓋板上均設有熱風加熱器,所述蓋板的兩側邊緣均設有滑軌,滑軌上滑動連接有橫跨蓋板的分離器,分離器與卡扣相對設置,所述分離器包括弧形分離板,弧形分離板包括用于分離相鄰薄木板的分離刃,弧形分離板的內部設有加熱絲,所述弧形分離板包括上分離板和下分離板,下分離板和下分離板錯開設置并相互平行,所述上分離板和下分離板間的縫隙等于單層薄木板的厚度。
本方案的工作原理:使用時,現(xiàn)將三合板平放在固定平臺上,隨后在通過卡扣完成三合板的固定,隨后蓋上蓋板并開啟熱風加熱器,對平放在固定平臺上的三合板進行熱風加熱,隨著加熱時間和加熱溫度的提高,在三合板內的膠開始逐步軟化,此時在開動分離器,分離器中的弧形分離板的分離刃可插入到三合板內,進而上分離板和下分離板能在三合板的連接處產生強大的推力,便于上分離板和下分離板能插入到三合板內,同時下分離板位于下分離板的錯開設置并相互平行,可同步完成對三合板內的薄木板的分離,將原來的三合板整體被逐步分離成單獨的三塊薄木板。
本方案的有益效果:由于在固定平臺中先對三合板進行熱風加熱,使得三合板內的膠軟化,并在上分離板和下分離板推壓的同時,三合板內的膠又受到加熱絲的加熱軟化,使得膠失去粘合力,進而玻璃三合板。
進一步,所述上分離板和下分離板上設有若干導向輪。減少薄木板與上分離板和下分離板間的摩擦力,避免薄木板在上分離板和下分離板上因為摩擦力受損。
進一步,所述蓋板上安裝有排風扇,排風扇上連接有空氣凈化器。由于三合板內的膠水在受熱后,會揮發(fā)出有毒氣體,通過排風扇將蓋板內的有毒氣體排出,并在空氣凈化器內凈化。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三合板分離機的整體結構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三合板分離機的又一整體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說明書附圖中的附圖標記包括:加熱絲1、排風扇2、固定平臺3、熱風加熱器4、弧形分離板5、滑軌6、空氣凈化器7、蓋板8、卡扣9。
實施例基本如附圖1~2所示:一種三合板分離機,包括用于擺放三合板的固定平臺3,固定平臺3上安裝有卡扣9,固定平臺3的一側邊緣鉸接有用于覆蓋固定平臺3的蓋板8,蓋板8上安裝有排風扇2,排風扇2上連接有空氣凈化器7,固定平臺3和蓋板8上均設有熱風加熱器4,蓋板8的兩側邊緣均設有滑軌6,滑軌6上滑動連接有橫跨蓋板8的分離器,分離器與卡扣9相對設置,在分離器前方上并排安裝有一排下壓輪,分離器包括弧形分離板5,弧形分離板5包括用于分離相鄰薄木板的分離刃,弧形分離板5的內部設有加熱絲1,弧形分離板5包括上分離板和下分離板,上分離板和下分離板上設有兩個導向輪,下分離板位于下分離板的錯開設置并相互平行,上分離板和下分離板間的縫隙等于單層薄木板的厚度。
使用時,現(xiàn)將三合板平放在固定平臺3上,隨后在通過卡扣9完成三合板的固定,隨后蓋上蓋板8并開啟熱風加熱器4,對平放在固定平臺3上的三合板進行熱風加熱,隨著加熱時間和加熱溫度的提高,在三合板內的膠開始逐步軟化,此時在開動分離器,分離器中的弧形分離板5的分離刃可插入到三合板內,進而上分離板和下分離板能在三合板的連接處產生強大的推力,便于上分離板和下分離板能插入到三合板內,同時下分離板位于下分離板的錯開設置并相互平行,可同步完成對三合板內的薄木板的分離,將原來的三合板整體被逐步分離成單獨的三塊薄木板。
以上所述的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體結構及特性等常識在此未作過多描述。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實用新型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本申請要求的保護范圍應當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中的具體實施方式等記載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