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的是體育教學用具技術領域,具體的說是一種適用于體育教學球類放置車。
背景技術:
體育不但可以鍛煉身體,增強體質,而且可以培養(yǎng)個人的興趣愛好,增加人生的樂趣?,F(xiàn)在的體育教學是按一定計劃和大綱進行的有目的和有組織的教育過程。體育教學由教師和學生共同參與,其任務是向學生傳授體育知識、技術與技能,有效地發(fā)展學生身體,增強其體質,培養(yǎng)其道德意志品質。它是學校體育工作的基本形式,是體育目標的實施途徑之一。
體育的項目很多,比如長跑、短跑、打荷球、打排球、打羽毛球等等,荷球是世界唯一一項男女同場競技的球類項目,荷球由于是個球體,而且體積有點大,存放時易滾動,比較的麻煩;荷球在一段時間沒使用后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跑氣現(xiàn)象,而且很難察覺,只有在使用的時候才會發(fā)現(xiàn),影響使用。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了一種適用于體育教學球類放置車,結構簡單,便于荷球的存取,避免荷球的任意滾動,通過氣壓傳感器,可以及時發(fā)現(xiàn)荷球是否跑氣,提高教學效率。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適用于體育教學球類放置車,它包含車體、橡膠輪和固定座;所述車體的底部設置有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設置有橡膠輪,所述車體的正面設置有控制器,所述車體的反面設置有可視窗,所述車體的內部設置有放置筒,所述放置筒的底部設置有電動絲桿裝置,所述電動絲桿裝置與控制器電性連接,所述電動絲桿裝置內設置有絲桿,所述絲桿的頂端固定設置有推板,所述推板的內部設置有氣壓傳感器。
進一步,所述控制器的上端設置有指示燈,所述指示燈與氣壓傳感器電性連接,所述控制器的下端分別設置有上升按鈕和復位按鈕。
進一步,所述放置筒的頂部設置有放置筒蓋。
進一步,所述固定座的一側上端設置有剎車片。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結構簡單,采用可視窗可以隨時觀察放置車內的荷球情況,通過電動絲桿裝置,便于荷球的存取,通過氣壓傳感器,可以及時發(fā)現(xiàn)荷球是否跑氣,便于使用,提高教學效率。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反面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車體、2.可視窗、3.橡膠輪、4.剎車片、5.放置筒蓋、6.放置筒、7.推板、8.絲桿、9.固定座、10.電動絲桿裝置、11.控制器、12.氣壓傳感器、13.指示燈、14.上升按鈕、15.復位按鈕。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參看圖1至圖3,本具體實施方式采用以下技術方案:適用于體育教學球類放置車,它包含車體1、橡膠輪3和固定座9;所述車體1的底部設置有固定座9,所述固定座9上設置有橡膠輪3,用于放置車的移動,便于使用;所述車體1的正面設置有控制器11,所述車體1的反面設置有可視窗2,通過可視窗2可以隨時觀察放置車內的荷球情況;所述車體1的內部設置有放置筒6,用于放置荷球,所述放置筒6的底部設置有電動絲桿裝置10,所述電動絲桿裝置10與控制器11電性連接,所述電動絲桿裝置10內設置有絲桿8,所述絲桿8的頂端固定設置有推板7,所述推板7的內部設置有氣壓傳感器12,用于檢測荷球是否存在漏氣現(xiàn)象。
所述控制器11的上端設置有指示燈13,所述指示燈13與氣壓傳感器12電性連接,所述控制器11的下端分別設置有上升按鈕14和復位按鈕15,這樣設置,如果荷球存在漏氣現(xiàn)象,則指示燈13會不停的閃爍,進行提示。
所述放置筒6的頂部設置有放置筒蓋5,這樣設置,可以避免灰塵的進入,保持荷球的清潔。
所述固定座9的一側上端設置有剎車片4,這樣設置,可以通過剎車片4固定橡膠輪3,增加穩(wěn)定性。
本具體實施方式的優(yōu)點:結構簡單,采用可視窗可以隨時觀察放置車內的荷球情況,通過電動絲桿裝置,便于荷球的存取,通過氣壓傳感器,可以及時發(fā)現(xiàn)荷球是否跑氣,便于使用,提高教學效率。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