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橢圓健步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與底座連接的機架和結構相同并對稱設置在所述機架左右兩側的左運動機構、右運動機構,所述左運動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底座上的導軌、腳踏架、驅動連桿、前擺臂、后擺臂、大皮帶輪、下驅動桿、調(diào)節(jié)機架、伸縮裝置和磁控發(fā)電機,所述導軌的前端高于后端,所述腳踏架的中部與所述導軌通過滾輪連接,所述滾輪與所述腳踏架、所述導軌滾動連接,所述腳踏架的后端為腳踏板,前端與前擺臂的下端鉸接,所述前擺臂的上端與設置在所述機架上的大皮帶輪的臺階曲柄的下端鉸接,所述下驅動桿的前端與所述前擺臂的中部鉸接,后端與所述后擺臂的下端鉸接,所述驅動連桿的前端通過所述前擺臂的上端的鉸接轉點與所述前擺臂和所述臺階曲柄鉸接,后端與所述調(diào)節(jié)驅動架的前端、所述后擺臂的上端與扶手的下端鉸接,所述調(diào)節(jié)驅動架的后端與設置在所述機架上的伸縮裝置的伸縮端鉸接,所述大皮帶輪與設置在所述機架上的具有慣性輪的磁控發(fā)電機傳動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橢圓健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設置在所述腳踏架上或設置在所述導軌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橢圓健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通過雙輪與所述導軌滾動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橢圓健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為與水平方向角度可調(diào)的導軌。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橢圓健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裝置為升降電機。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橢圓健步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機架上的一對固定把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橢圓健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大皮帶輪與所述磁控發(fā)電機可變速傳動連接。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橢圓健步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機架上的顯示屏,所述顯示屏用于顯示當前的所述大皮帶輪或磁控發(fā)電機的轉速、 累積運動時間和消耗熱量。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橢圓健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屏上設置有觸控裝置,所述顯示屏與所述磁控發(fā)電機和所述伸縮裝置連接,用于控制所述磁控發(fā)電機或所述伸縮裝置的檔位。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橢圓健步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定裝置,所述固定裝置用于固定所述滾輪與所述腳踏架和所述導軌的相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