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遙控手柄,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和收容于所述殼體內的電路板,所述遙控手柄還包括OK鍵和搖桿裝置,所述殼體具有第一端面和與所述第一端面相交的第一表面,
所述搖桿裝置穿設于所述第一表面,所述搖桿裝置與所述電路板電性連接;
所述OK鍵穿設于所述第一端面,且鄰接所述搖桿裝置,所述OK鍵與所述電路板電性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遙控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OK鍵包括按動部和與所述按動部抵接的觸接部,
所述殼體設有讓位口,所述按動部安裝于所述殼體,且于所述讓位口中傳動;所述觸接部固定安裝于所述電路板,且與所述電路板電性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遙控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控手柄還包括功能切換鍵,所述功能切換鍵可撥動的穿設于所述殼體,且與所述電路板電連接;
所述功能切換鍵包括設于所述電路板上的功能切換鍵本體及與所述功能切換鍵本體連接的撥動塊,所述殼體開設有長形孔,所述撥動塊收容于所述長形孔且于所述長形孔中滑動,所述撥動塊位于所述長形孔的不同位置以使所述功能切換鍵切換所述遙控手柄的功能模式。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遙控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控手柄包括電源鍵、選擇鍵、以及若干控制功能子鍵,
所述電源鍵、選擇鍵、以及若干控制功能子鍵中的每一按鍵包括收容于所述殼體內的觸發(fā)部以及設于所述殼體上的鍵帽;
每一鍵帽正對一對應的觸發(fā)部,所述觸發(fā)部與所述電路板電連接;
多個所述觸發(fā)部一體成型設置;多個所述鍵帽一體成型設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遙控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搖桿裝置、電源鍵、選擇鍵、以及若干控制功能子鍵設于所述殼體的第一表面,且所述控制功能子鍵的個數(shù)為四個。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遙控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控手柄還包括指示燈,所述殼體設有供所述指示燈穿過的讓位孔,所述指示燈與所述觸發(fā)部一體成型設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遙控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搖桿裝置包括與所述電路板電連接的搖桿及設于所述搖桿的搖桿帽;
所述搖桿帽包括套設于所述搖桿上的連接桿、設于所述連接桿的一端的按壓帽以及設于所述連接桿另一端的防脫凸沿;
所述殼體開設有供所述連接桿穿過的搖桿孔,所述連接桿穿過所述搖桿孔并套設于所述搖桿,所述按壓帽位于所述殼體外,所述防脫凸沿位于所述殼體內,所述搖桿孔的孔徑小于所述防脫凸沿的外徑。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遙控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脫凸沿與所述連接桿為一體成型結構,所述防脫凸沿設有一缺口,所述缺口自所述連接桿的外壁向外擴張。
9.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所述的遙控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固定連接的第一殼體和第二殼體,所述第一殼體與所述第二殼體之間形成容置腔,所述電路板收容于所述容置腔;
所述第二殼體的內壁面設有定位柱,所述電路板設有固定孔,所述定位柱穿過所述固定孔,所述電路板固定于所述定位柱。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遙控手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殼體設有電池槽,所述電池槽的相對的兩側壁均設有電極片,所述電極片為彈簧,其中一側壁的所述彈簧具有延長電線,該延長電線的自由端與所述電路板電性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