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動力輪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力交通工具,特別涉及是一種電動力輪鞋,包括鞋板,安裝在鞋板上的主動輪,用于驅動主動輪轉動的電動機,用于剎車的剎車機構和用于防止主動輪轉動的鎖定機構、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及能與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通訊的遙控器,電動機固定在鞋板上,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與電動機電連接。使用時,用戶腳站在鞋板上,手握遙控器遙控電動機的轉速,實現(xiàn)控制輪鞋的行駛速度,操作簡便,剎車機構可以實現(xiàn)剎車減速,如果需要穿著輪鞋行走,利用鎖定機構把主動輪鎖住即可。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便捷、輕巧、便于攜帶的短途交通工具,集短途出行、娛樂、鍛煉身體、環(huán)保于一體。
【專利說明】—種電動力輪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力交通工具,特別涉及一種電動力輪鞋。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區(qū)內(nèi)的交通一般有如下解決方案:私家車,地鐵,公交車,出租車,電動車,自行車,步行。這些出行方式均有其優(yōu)點,在此主要討論其缺點。私家車:主要存在高峰期道路擁堵,停車困難,環(huán)境污染嚴重,燃油費用高,停車收費高(尤其在商業(yè)繁華地段)等缺點。地鐵:站點分布少,人多擁擠,僅個別大城市有開通。公交車:要到達站點才能乘車,人多擁擠。出租車:城市的偏僻路段較少。電動車:綠色環(huán)保,速度較自行車快,省力;體積較大,不便于搬運,沒有娛樂性。自行車:綠色環(huán)保,娛樂、鍛煉兩不誤,靈活性、通過性好,可以到達很多地方,停車較方便;用于接駁其它交通工具時,體積、重量較大多有不便。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所述的至少一種的不足,提供一種便捷、輕巧、便于攜帶的電動力輪鞋。本實用新型是集短途出行、娛樂、鍛煉身體、環(huán)保于一體的交通工具。
[0004]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一種電動力輪鞋,包括鞋板,安裝在鞋板上的主動輪,用于驅動主動輪轉動的電動機,用于剎車的剎車機構和用于防止主動輪轉動的鎖定機構、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及能與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通訊的遙控器,電動機固定在鞋板上,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與電動機電連接。
[0005]上述方案中,用戶腳站在鞋板上,手握遙控器遙控電動機的轉速,實現(xiàn)控制輪鞋的行駛速度,操作簡便,剎車機構可以實現(xiàn)剎車減速,如果需要穿著輪鞋行走,利用鎖定機構把主動輪鎖住即可。
[0006]上述電動機為雙出軸電動機,主動輪分別安裝在電動機的轉軸的兩端,雙主動輪保證鞋板平穩(wěn)行駛,采用雙出軸電動機可簡化了傳動機構。電動機優(yōu)選采用直流雙出軸電動機。
[0007]進一步地,上述鞋板底部還設有萬向輪,萬向輪位于主動輪的前方。增加萬向輪一方面便于改變輪鞋的,另一方面進一步保證了鞋板平穩(wěn)行駛。
[0008]為了便于監(jiān)控輪鞋的行駛速度,上述電動力輪鞋還包括測速模塊,測速模塊與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電連接。
[0009]進一步地,上述剎車機構包括剎車盤和剎車鉗,剎車盤安裝于電動機的轉軸上,剎車鉗安裝在鞋板上,且剎車鉗能鉗住剎車盤。當需要剎車時,驅動剎車鉗工作鉗住剎車盤,剎車鉗與剎車盤直接形成較大摩擦力,從而使得輪鞋速度降低。
[0010]進一步地,上述鎖定機構包括齒輪和齒條,齒輪安裝在電動機的轉軸上,齒條活動安裝在鞋板上,且齒條能與齒輪嚙合。當齒條與齒輪嚙合后,主動輪被鎖死,此時便于用戶穿著輪鞋,用戶也可以不用脫下鞋板也能行走。[0011]上述齒輪和剎車盤分別位于電動機的轉軸的兩端。
[0012]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yōu)點和有益效果:
[0013]1、本實用新型的輪鞋體積小,收納進背包可以隨身攜帶,可以隨時拿回室內(nèi)充電。對短途上下班,大廠區(qū)內(nèi)活動,城市小范圍活動(比如觀光旅游、送快餐等),鍛煉身體都非常有用。
[0014]2、使用本實用新型與步行幾乎一樣靈活、方便,但是速度更快,可以去到更遠的地方,擁有更多的樂趣。對道路的要求低(浙青路面、水泥路面,自行車綠道都可以良好通行,甚至有臺階、少量坑洼都可以輕松通過)。
[0015]3、本實用新型與電動自行車、自行車相比,主要優(yōu)點在于體積小,攜帶方便,不用擔心停放和充電;另外本實用新型的輪子鎖定后,不用脫下也可以上公交車或進地鐵站;還具有很高的娛樂性。
[0016]4、本實用新型與普通輪滑鞋相比,主要優(yōu)點在于學習較容易,因為可以鎖定輪子;加/減速也是較小的加/減速度緩慢電動力提速,不需要人力滑動;巡航速度較快,長距離移動體力消耗較少。
[0017]5、本實用新型與電動滑板車相比,輪子直徑較大,而且使用者可以抬腳跨步,通過臺階、坑洼更容易;使用電動滑板車時使用者必須雙手扶著車頭,使用本實用新型的使用者單手自由,另一只手雖然握著遙控器,但也可以自由揮動。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總體結構正面示意圖。
[0019]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總體結構背面示意圖。
[0020]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爆炸示意圖。
[0021 ]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遙控器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其中附圖僅用于示例性說明,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為了更好說明下列實施例,附圖某些部件會有省略、放大或縮小,并不代表實際產(chǎn)品的尺寸;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附圖中某些公知結構及其說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0023]實施例1
[0024]本實施例的電動力輪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至4所示,包括鞋板1、主動輪2、電動機3、萬向輪4、剎車機構、鎖定機構、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測速模塊7、遙控器8、鞋帶9及電源10,其中電動機3為直流雙出軸電動機,電動機3的額定電壓24V,額定轉速1000r/min,額定功率100W。電源10為可充電鋰電池,輸入電壓24V、容量10AH,電源10為電動機3提供電能,剎車機構包括剎車盤51和剎車鉗52,鎖定機構包括齒輪61和齒條62。鞋帶9設在鞋板I上方,用于綁住用戶的腳,電動機3固定在鞋板I的底部上,主動輪2分別安裝在電動機3的轉軸的兩端,萬向輪4安裝鞋板I底部,且萬向輪4位于主動輪2的前方,剎車盤51安裝于電動機3的轉軸上,剎車鉗52安裝在鞋板I上,剎車時,剎車鉗52能鉗住剎車盤51,齒輪61安裝在電動機3的轉軸上,齒條62活動安裝在鞋板I上,在齒輪61停止轉動時,齒條62與齒輪61嚙合,實現(xiàn)鎖定主動輪2 ;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與電動機3電連接,用于控制電動機3的轉速,測速模塊7通過測量主動輪2轉速,從而計算出輪鞋的移動速度。
[0025]上述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測速模塊7、電源10均安裝在鞋板I的底部,齒輪61和剎車盤51分別位于電動機3的轉軸的兩端。遙控器8可以與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進行通訊,遙控器8與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無線連接或有線連接,優(yōu)選無線連接。本實施例的遙控器8有“停止、I檔、2檔、3檔”四個檔位開關11和一個“鎖定”按鈕12和一個剎車手柄13,如圖4所述,齒條62與齒輪61 B齒合與分尚、剎車鉗52鉗住或松開剎車盤51均由電動機構實現(xiàn),電動機構均與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電連接,“停止、I檔、2檔、3檔”四個檔位開關11用于控制電動機3的工作的,“鎖定”按鈕用于控制齒條62與齒輪61嚙合與分離,實現(xiàn)主動輪2的鎖定與釋放,“鎖定”按鈕12只有主動輪2完全停止才可能起作用,針對這設計,有兩套措施避免在主動輪2轉動時鎖定機構動作,一個是電氣邏輯,只有測速模塊7檢測到主動輪2的轉速為O時,才允許鎖定機構動作鎖定主動輪2 ;另一個是離心式防鎖定機構,只有主動輪2的離心力降低到一定的范圍,才可以鎖定主動輪2 ;剎車手柄13用于控制剎車鉗52鉗住或松開剎車盤51實現(xiàn)剎車,剎車時,同時會切斷電動機3的電源,用戶搬動剎車柄13的幅度反饋剎車力度。
[0026]本實用新型的原理是:鎖死主動輪2,用戶不用脫鞋雙腳分別站在本實用新型的鞋板上1,用綁帶9固定好;準備好后撥動遙控器8上的檔位開關11至I檔,電動力輪鞋解除鎖定,電池10向電動機3提供電流,直流電動機3驅動主動輪2勻加速啟動;行進的方向由使用者控制;遙控器8置于2檔和3檔可以實現(xiàn)不同速度行駛;由于各檔位是勻速行駛,用戶可以自由的抬腳跨步。遙控器8置于“停止”位置,電源停止供電,輪鞋還可以借助重力或慣性滑行;主動輪2完全停止轉動后,按遙控器8的“鎖定”按鈕12可以鎖死輪子。本實施例的輪鞋行駛的最高速度18KM/h,最大續(xù)航里程30KM。
[0027]實施例2
[0028]本實施例的輪鞋與實施例1的類似,其區(qū)別:剎車機構和鎖定機構是由剎車線手動控制的,即是非電動控制,遙控器8只設有“停止、I檔、2檔、3檔”四個檔位開關11。在鞋板I對應前腳掌位置設有腳剎,使用者重心落于前腳掌即可觸動腳剎即可實現(xiàn)剎車。
[0029]上述實施例中相同或相似的標號對應相同或相似的部件;附圖中描述位置關系的用于僅用于示例性說明,不能理解為對本專利的限制。
[0030]顯然,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動力輪鞋,包括鞋板,安裝在鞋板上的主動輪,用于驅動主動輪轉動的電動機,電動機固定在鞋板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剎車的剎車機構和用于防止主動輪轉動的鎖定機構,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及能與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通訊的遙控器,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與電動機電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電動力輪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為雙出軸電動機,主動輪分別安裝在電動機的轉軸的兩端。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電動力輪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為直流雙出軸電動機。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電動力輪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鞋板底部還設有萬向輪,萬向輪位于主動輪的前方。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電動力輪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測速模塊,測速模塊與調(diào)速及遙控模塊電連接。
6.根據(jù)權利要求2至5任一項所述電動力輪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剎車機構包括剎車盤和剎車鉗,剎車盤安裝于電動機的轉軸上,剎車鉗安裝在鞋板上,且剎車鉗能鉗住剎車盤。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電動力輪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機構包括齒輪和齒條,齒輪安裝在電動機的轉軸上,齒條活動安裝在鞋板上,且齒條能與齒輪嚙合。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電動力輪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齒輪和剎車盤分別位于電動機的轉軸的兩端。
【文檔編號】A63C17/14GK203803088SQ201320785307
【公開日】2014年9月3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2月4日
【發(fā)明者】趙戰(zhàn)峰, 云峰 申請人:廣東輕工職業(yè)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