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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1615785閱讀:233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關于一種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特別是關于一桿頭本體利用一彈性氣墊有效吸收擊球余震并確保擊球性能的吸震構造。
背景技術
習用高爾夫桿頭的吸震構造,請參照圖1所示的美國專利第5,290,036號《背穴具吸震材料的背穴式鐵桿頭(Cavity Back Iron with VibrationDampening Material in Rear Cavity)》發(fā)明專利,其包含一桿頭本體100及一吸震材料200。該桿頭本體100設有一打擊面板101及一背穴102。該打擊面板101用以打擊高爾夫球。該背穴102用以裝填該吸震材料200。該吸震材料200較佳選自硬度在shore D 20至50之間的材料,例如,聚氨酯(polyurethane,PU)。由此,在擊球時,該吸震材料200可適當吸收擊球產生的余震,以相對增加揮桿人員的手部握持舒適感。
在力學分析上,為了提升擊球準確性及方向操控性,當高爾夫球剛接觸該打擊面板101時,該打擊面板101較佳必需受輕微的擊球應力作用,而快速形成大量壓縮變形;相反的,在高爾夫球即將離開該打擊面板101時,該打擊面板101較佳必需由最大彈性變形量快速的彈性回復至原狀,如此方能形成較強反彈作用力,以反饋給高爾夫球。然而,在該打擊面板101連續(xù)性彈性變形期間,該打擊面板101勢必向后產生一壓力,而壓縮該吸震材料200的體積變形。但是,在該打擊面板101剛發(fā)生彈性變形時,該吸震材料200因彈性變形能力低落,而過度緊抵該打擊面板101并影響其擊球性能。再者,當該高爾夫球桿頭自開始接觸該球,至該球離開該高爾夫球桿頭的這段接觸時間,該打擊面板101受該吸震材料200過度抵接而無法有效向后撓曲變形,以延長與球的接觸時間。結果,該吸震材料200的設置無法達到最佳的吸震,且更進而大幅降低整體擊球距離。因此,仍有必要進一步改良上述高爾夫桿頭的吸震構造。

發(fā)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為改良上述缺點,其在一打擊面板的后方形成一彈性氣墊,該彈性氣墊設有一氣囊及一氣室,因而具有空氣的非線性彈性壓縮特性。由此,本發(fā)明不但能有效吸收擊球余震,且更能確實避免減損擊球應力,進而增益球桿握持舒適感、提升擊球準確性及確保整體擊球性能。
本發(fā)明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在一打擊面板的后方適當位置形成一彈性氣墊,該彈性氣墊可在不減損擊球應力下有效吸收擊球余震,使本發(fā)明具有增益球桿握持舒適感、提升擊球操控性及確保整體擊球性能的功效。
本發(fā)明次要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在一打擊面板的后方適當位置形成一彈性氣墊,該彈性氣墊設有數個微通孔,以便在吸收擊球余震期間適當釋放內部氣體,使本發(fā)明具有增益球桿握持舒適感的功效。
本發(fā)明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在一打擊面板的后方適當位置形成一彈性氣墊,該彈性氣墊內含氣體及液體,以供有效吸收擊球余震,使本發(fā)明具有增益球桿握持舒適感的功效。
根據本發(fā)明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包含一桿頭本體及至少一彈性氣墊;該桿頭本體結合一打擊面板,該彈性氣墊則位于該打擊面板的后方適當位置;該彈性氣墊由一氣囊及一氣室所組成。
根據上述方案,本發(fā)明通過在該打擊面板的后方適當位置設置該彈性氣墊,可利用彈性氣墊形成相似氣體的彈性壓縮特性,因而能在不減損擊球應力下有效吸收該打擊面板的擊球余震,并確保整體擊球性能、提升方向操控性及擊球準確性、以及增益球桿握持舒適感。


圖1為習用高爾夫桿頭的吸震構造的組合剖視圖。
圖2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的組合后視圖。
圖3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的組合剖視圖。
圖4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的組合后視圖。
圖5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的組合剖視圖。
圖6為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的組合剖視圖。
圖7為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的組合剖視圖。
圖8為本發(fā)明第五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的組合后視圖。
圖9為本發(fā)明第五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的組合剖視圖。
圖10為本發(fā)明第六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的組合后視圖。
圖11為本發(fā)明第七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的組合剖視圖。
圖12為本發(fā)明第八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的組合剖視圖。
圖號說明1……桿頭本體11……打擊面板12……背穴 13……容室13a……容室 13b……容室14……配重塊 2……彈性氣墊21……氣囊 22……氣室23……液體 24……微通孔3……桿頭本體31……打擊面板32……內部空間 33……嵌設部4……彈性氣墊41……氣囊42……氣室 100……桿頭本體
101……打擊面板102……背穴200……吸震材料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照圖2、3所示,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包含一桿頭本體1及至少一彈性氣墊2。該桿頭本體1為一鐵桿型桿頭,其結合一打擊面板11,并設有一背穴12及一容室13。該桿頭本體1可利用焊接、硬焊、嵌設、螺設或一體成型方式結合該打擊面板11,以便利用該打擊面板11打擊高爾夫球。該背穴12開設于該桿頭本體1的背部,并可裸露該打擊面板11的背面。該容室13凹設于該桿頭本體11的后下方,其開口朝后,且可向前連通該背穴12及打擊面板11的背面。該彈性氣墊2黏貼容置于該容室13中,且較佳部分緊密貼接于該打擊面板11的背面,特別是緊貼于主擊球區(qū)(sweet spot,甜蜜區(qū))或余震集中區(qū)域的背面,例如跟部(heel)或趾部(toe)位置。該彈性氣墊2由一氣囊21及一氣室22所組成。該氣囊21由彈性材料制成,例如橡膠、聚氨酯(PU,polyurethane)、熱塑性彈性體(thermoplastic elastomer)或高分子彈性樹脂等,其也可選擇由透明的材質所制成。該類彈性材料的索爾硬度較佳地控制在介于shore A 40至shore D 40之間。該氣室22形成封閉狀,其可供灌注適當氣體,并可相對外部大氣選擇形成等壓或高壓。
此外,一銘板(未繪示)表面形成商標或圖案,該銘板可預先置入于該容室13,再將該彈性氣墊2置入于該容室13內,該商標或圖案可經由穿過由透明材質制成的彈性氣墊2加以觀察?;蛘?,也可先將由任一材質制成的彈性氣墊2置入于該容室13,再將該銘板貼覆于該彈性氣墊2的表面。由此,本發(fā)明皆能適當增加桿頭的背面視覺效果。
在力學分析上,當高爾夫桿頭用于擊球時,高爾夫球依序經過(1)、初始碰觸該打擊面板11;(2)、造成該打擊面板11產生最大彈性變形;(3)、最終脫離該打擊面板11等階段。在上述各階段中,該打擊面板11向后發(fā)生彈性變形,勢必連續(xù)性的變化產生一壓力,以抵推該彈性氣墊2,并造成該彈性氣墊2的體積連續(xù)性壓縮變形。
如上所述,由于該彈性氣墊2的氣室22含有適量氣體,因此該彈性氣墊2承受壓力時較易形成彈性壓縮變形。也即,在上述第1階段時,雖然該打擊面板11開始發(fā)生彈性變形,并提供較小的壓力給該彈性氣墊2,但該壓力在逐漸增大時足以快速造成該彈性氣墊2的體積瞬間壓縮變小,因此本發(fā)明可在第1階段時有效避免該彈性氣墊2過度抵撐該打擊面板11,進而延遲高爾夫球停留在該打擊面板11上的時間,但仍能確保整體擊球性能。在上述第2階段期間,該打擊面板11產生最大彈性變形并形成最大的壓力,該壓力將壓縮該彈性氣墊2至趨近于最大壓縮體積,如此該彈性氣墊2頂撐該打擊面板11,并相對延長高爾夫球與打擊面板11的接觸時間,進而提升方向操控性及擊球準確性。在上述第3步驟時,隨著該打擊面板11造成的壓力逐漸減低至零,該彈性氣墊2的體積也快速回復至原體積,因此在擊出高爾夫球后,雖然該打擊面板11未反饋至高爾夫球的部分擊球應力造成余震,但該彈性氣墊2已確實緊密貼接該打擊面板11,故能有效的吸收該余震,進而增益球桿握持舒適感。
請參照圖4、5所示,其揭示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相較于第一實施例,第二實施例的容室13的開口朝上,并向上連接該背穴12及打擊面板11的背面,且能用以容置該彈性氣墊2,使該彈性氣墊2部分緊密貼接該打擊面板11的背面。再者,該桿頭本體1也可由底部末端向上延伸形成一配重塊14,以供調整整體重心。因而,該容室13形成在該配重塊14及打擊面板11的背面之間。通過上述設計,該彈性氣墊2同樣可確保整體擊球性能、提升方向操控性及擊球準確性、有效吸收該余震及增益球桿握持舒適感。
請參照圖6所示,其揭示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相較于第一及二實施例,第三實施例的彈性氣墊2的氣室22除了灌注適量氣體外,其同時也可灌注適量的液體23。該液體23是選自水、油、膠狀流質、無腐蝕性的水溶液、有機溶液、混合溶液或具黏稠性的溶液。當該桿頭本體1進行擊球時,該氣室22的液體23可利用本身黏滯特性產生阻尼,以吸收該桿頭本體1的余震。同時,該氣室22內的部分氣體則維持該彈性氣墊2的彈性壓縮特性。
請參照圖7所示,其提示本發(fā)明第四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相較于第一及二實施例,第四實施例的彈性氣墊2的氣囊21適當開設數個微氣孔24。該微氣孔24連通該氣室22及外部大氣。當該桿頭本體1進行擊球時,該彈性氣墊2用以吸收擊球余震,同時該微氣孔24則適當釋放內部氣體,以加速該彈性氣墊2的彈性壓縮。
請參照圖8、9所示,其揭示本發(fā)明第五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相較于第一實施例,第五實施例的桿頭本體1是由后下方開設形成該容室13,該容室13的開口朝后,但不連通于該背穴12,也不接觸該打擊面板11的背面。該容室13可容置該彈性氣墊2。由此,當該桿頭本體1進行擊球時,該彈性氣墊2仍可間接的經由該桿頭本體1,以吸收該打擊面板11擊球產生的余震。同時,由于該彈性氣墊2未直接接觸該打擊面板11,因而可更有效的避免減損該打擊面板11的擊球應力。
請參照圖10所示,其揭示本發(fā)明第六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相較于第五實施例,第六實施例的桿頭本體1是由后下方的跟部(heel)及趾部(toe)開設形成二容室13a、13b。且該容室13a、13b的位置符合該桿頭本體1的擊球余震集中位置。該容室13a、13b可選擇連通或不連通于該背穴12,也可選擇接觸或不接觸該打擊面板11的背面。該容室13a、13b分別容置該彈性氣墊2。由此,當該桿頭本體1進行擊球時,該彈性氣墊2同樣可直接吸收該打擊面板11產生的余震,或間接的經由該桿頭本體1吸收該打擊面板11的余震。
請參照圖11所示,其揭示本發(fā)明第七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相較于第一至六實施例,第七實施例是一木桿型桿頭,其包含一桿頭本體3及一彈性氣墊4。該桿頭本體3設有一打擊面板31、一內部空間32及一嵌設部33。該桿頭本體3適當結合該打擊面板31。該內部空間32位于該打擊面板31的后方,并呈封閉狀。該嵌設部33形成于該內部空間32的底部,并靠近該打擊面板31。該彈性氣墊4也由一氣囊41及一氣室42所組成。該氣囊41黏貼容置于該嵌設部33,如此該氣囊41部分緊密貼接于該打擊面板31的背面,特別是緊貼于該主擊球區(qū)(sweet spot,甜蜜區(qū))或余震集中區(qū)域的背面。該氣室42內的氣體用以形成相似氣體的壓縮特性。由此,當該桿頭本體3進行擊球時,該彈性氣墊4可直接吸收該打擊面板31產生的擊球余震。因此,該彈性氣墊4同樣可確保整體擊球性能、提升方向操控性及擊球準確性、有效吸收該余震,以及增益球桿握持舒適感。
請參照圖12所示,其揭示本發(fā)明第八實施例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相較于第七實施例,第八實施例也為一木桿型桿頭。該桿頭本體3的嵌設部33則形成在靠近該桿頭本體3的后側內壁位置,如此該彈性氣墊4可緊密貼接該桿頭本體3的后側內壁。因此,當該桿頭本體3進行擊球時,該彈性氣墊4雖不接觸該打擊面板11的背面,但仍可間接經由該桿頭本體3,而有效吸收由該打擊面板31所產生的擊球余震。
如上所述,相較于圖1所示的習用高爾夫桿頭的吸震構造利用實心的吸震材料200吸收擊球余震,其具有無法有效吸收擊球震動等缺點,圖2所示的本發(fā)明通過在該打擊面板11的后方適當位置設置該彈性氣墊2,其確實可利用相似氣體的彈性壓縮特性,以確保整體擊球性能、提升方向操控性及擊球準確性、有效吸收該余震,以及增益球桿握持舒適感。
雖然本發(fā)明已利用前述較佳實施例詳細揭示,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任何熟習此技藝者,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各種的更動與修改,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當視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內容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包含一桿頭本體,其結合一打擊面板,該打擊面板的正面用以打擊高爾夫球;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彈性氣墊,其位于該打擊面板的后方適當位置,該彈性氣墊包含一氣囊及一氣室,該氣囊由彈性材料制成,該氣室至少充填氣體,由此,該彈性氣墊具有氣體的彈性壓縮特性,因而能在不減損擊球應力下有效吸收該打擊面板的擊球余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氣囊的彈性材料選自橡膠、聚氨酯、熱塑性彈性體、高分子彈性樹脂。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氣囊的彈性材料的索爾硬度較佳地介于shore A 40至shore D 40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彈性氣墊的氣室形成封閉狀,且相對外部大氣可形成等壓、高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彈性氣墊的氣室形成封閉狀,且可灌注部分液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液體選自水、油、膠狀流質、無腐蝕性的水溶液、有機溶液、混合溶液、具黏稠性的溶液。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彈性氣墊的氣囊開設數個微氣孔,該微氣孔連通該氣室及外部大氣。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桿頭本體屬一鐵桿型桿頭,該桿頭本體設有一背穴及一容室,該背穴裸露該打擊面板的背面,該容室用以容置該彈性氣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容室的開口朝后,且向前連通該背穴及打擊面板的背面,如此該彈性氣墊可部分緊密貼接于該打擊面板的背面。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彈性氣墊是部分緊貼于該打擊面板的主擊球區(qū)的背面。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彈性氣墊是緊貼于該打擊面板的余震集中區(qū)域的背面,例如背面的跟部及趾部位置。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容室的開口朝上,并連通該背穴及打擊面板的背面,如此該彈性氣墊可部分緊密貼接該打擊面板的背面。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彈性氣墊緊貼于該打擊面板的主擊球區(qū)的背面。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彈性氣墊緊貼于該打擊面板的余震集中區(qū)域的背面,例如背面的跟部及趾部位置。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桿頭本體由底部末端向上延伸形成一配重塊,以供調整整體重,而該容室是形成在該配重塊及打擊面板的背面之間。
16.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容室的開口朝后,且不連通該背穴及打擊面板的背面,如此,該彈性氣墊不直接接觸該打擊面板的背面。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桿頭本體是屬一木桿型桿頭,該桿頭本體封閉形成一內部空間,該內部空間的底部設有一嵌設部,容置該彈性氣墊。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嵌設部靠近該打擊面板的背面,如此,該彈性氣墊可部分緊密貼接于該打擊面板的背面。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彈性氣墊緊貼于該打擊面板的主擊球區(qū)的背面。
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彈性氣墊緊貼于該打擊面板的余震集中區(qū)域的背面,例如背面的跟部及趾部位置。
21.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特征在于,該嵌設部靠近該桿頭本體的后側內壁,如此該彈性氣墊緊密貼接該桿頭本體的后側內壁。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可吸震的高爾夫桿頭構造,其包含一桿頭本體及至少一彈性氣墊;該桿頭本體結合一打擊面板,該彈性氣墊則位于該打擊面板的后方適當位置;該彈性氣墊由一氣囊及一氣室所組成,其形成相似氣體的彈性壓縮特性,因而能在不減損擊球應力下有效吸收該打擊面板的擊球余震。
文檔編號A63B53/04GK1706515SQ20041004810
公開日2005年12月14日 申請日期2004年6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6月11日
發(fā)明者侯文清, 陳宇宏 申請人:復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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