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容裝食物的密閉容器和隔水燉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密封容器,其包括容器本體,上蓋,所述容器本體具有底壁、沿所述底壁延伸出的側壁和由所述側壁的頂部邊緣形成的頂部開口,在所述頂部開口設有從所述側壁延伸以周向包圍所述頂部開口的延伸部,在所述延伸部與所述頂部開口之間具有至少兩條開口向上的凹槽,其中,所述凹槽至少包括一條周向包圍所述頂部開口的第一凹槽;所述上蓋能夠覆蓋所述頂部開口,以形成煮食空間;所述上蓋的邊緣在所述上蓋覆蓋在所述頂部開口上時能夠置于所述第一凹槽內,且所述上蓋的邊緣在所述上蓋覆蓋在所述頂部開口上時至少一條凹槽處于煮食空間內。另外本發(fā)明還公開了一種具有該密封容器的隔水燉鍋。
【專利說明】一種容裝食物的密閉容器和隔水純鍋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炊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用于容裝食物的密封容器和具有該密封容器的隔水燉鍋。
【背景技術】
[0002]為了避免食物被污染或者防止食物在制作過程中竄味,有些情況下需要提高用于容裝食物的容器(例如隔水燉鍋)的密封性能。隔水燉鍋大體包括外部的鍋體和內部的燉盅,鍋體內放入水,燉盅內放入待制作的食物后放置在鍋體內部的水浴內被均勻地加熱。并且由于食物在燉盅內不沸騰地燉煮,因此能夠盡可能地保存食物的營養(yǎng)成分。隔水燉鍋通常會同時加熱多個燉盅,并且每個燉盅可能用來燉煮不同的食物。
[0003]較新穎的方式是用液封的形式來使容器密封,例如通過在燉盅上設凹槽,通過將上蓋蓋在注有水的凹槽,以此來實現密封。但當密封容器加熱時,待密封容器冷卻后,會由于密封容器內外壓力差將密封用的水壓入密封容器內部,從而污染食物,故其不能在加熱環(huán)境中使用。
[0004]故,有必要對上述缺陷進行改進。
【發(fā)明內容】
[0005]為解決現有技術存在的技術缺陷,本發(fā)明第一方面提供一種容裝食物的密閉容器,其有效的解決了該密封容器受熱冷卻后,密封用的水進入密封容器內部的技術問題,擴大了其使用范圍。本發(fā)明的第二方面還提供了一種隔水燉鍋,其具有上述密閉容器,其有效的保持了燉煮食物的營養(yǎng)成分。
[0006]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第一方面的用于容裝食物的密閉容器包括:容器本體,所述容器本體具有底壁、沿所述底壁延伸出的側壁和由所述側壁的頂部邊緣形成的頂部開口,在所述頂部開口設有從所述側壁延伸以周向包圍所述頂部開口的延伸部,在所述延伸部與所述頂部開口之間具有至少兩條開口向上的凹槽,其中,所述凹槽至少包括一條周向包圍所述頂部開口的第一凹槽;上蓋,所述上蓋能夠覆蓋所述頂部開口,以形成煮食空間;所述上蓋的邊緣在所述上蓋覆蓋在所述頂部開口上時能夠置于所述第一凹槽內,且所述上蓋的邊緣在所述上蓋覆蓋在所述頂部開口上時至少一條凹槽處于煮食空間內。
[0007]進一步,所述延伸部構造為從所述側壁向遠離所述頂部開口的方向延伸形成。
[0008]進一步,所述凹槽均為第一凹槽。
[0009]進一步,所述凹槽底部均設有以將凹槽內的水排除的排水裝置。
[0010]或者,所述凹槽設有以將凹槽內的水排除的排水裝置,所述排水裝置與所有凹槽連通,以將所有凹槽內的水排除。
[0011 ] 進一步,所述頂部開口周向設有阻礙凹槽內的水進入頂部開口的阻擋部。
[0012]進一步,所述阻擋部為沿外延部方向凸出的凸條。
[0013]進一步,所述的阻擋部為側壁的頂部邊緣,所述阻擋部構造為側壁的頂部邊緣沿外延部方向傾斜。
[0014]進一步,所述外延部的頂部邊低于所述側壁的頂部邊緣至少2mm,和/或所述凹槽的深度為0.5-1.5cm。
[0015]進一步,所述隔水燉鍋包括用于盛水的鍋體、及能夠放置在所述鍋體內部的密封容器,其中所述密封容器為權利要求1-8中任一種所述的密封容器。
[0016]本發(fā)明的第二方面提供的隔水燉鍋,所述隔水燉鍋包括用于盛水的鍋體、及能夠放置在所述鍋體內部的密封容器,其中所述密封容器為上述任意一種密封容器。
[0017]本發(fā)明的密封容器,由于其設有至少兩條凹槽,且所述上蓋的邊緣在所述上蓋覆蓋在所述頂部開口上時至少一條凹槽處于煮食空間內。在密封容器受熱冷卻過程中,密封用的水將被大氣壓往密封容器內壓入時,會被壓入置于煮食空間內的凹槽中,從而有效的避免水與食物混合造成的食物污染。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
圖1是本發(fā)明密封容器實施例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fā)明密封容器實施例容器本體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2中B處的放大視圖;
圖4是本發(fā)明密封容器又一種具體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圖5是本發(fā)明密封容器又一種具體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發(fā)明密封容器另一種具體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圖7是本發(fā)明隔水燉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為了使本發(fā)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和附圖,進一步對本發(fā)明詳細說明:
為克服現有技術中采取液封的盛裝食物的密封容器內,在受熱冷卻過程中,密封用的水會被大氣壓壓入密封容器內,從而導致食物污染的技術缺陷,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如圖1所示的密封容器100,其可以有效的解決上述問題。該密封容器100可以為燉盅,也可以是日常生活中用來容裝食物的杯、瓶子、壇、罐等容器。另外,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如圖7所示的具有上述密封容器100的隔水燉鍋200,該隔水燉鍋200可以為電加熱的隔水燉鍋,也可以為其他明火加熱的隔水燉鍋。
[0020]如圖廣圖3所示,根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密封容器100,包括容器本體110、上蓋120。其中容器本體110用于容裝食物,其具有底壁111、沿底壁111延伸出的側壁112和由側壁112的頂部邊緣形成的頂部開口 113,該頂部開口 113用于放入食物至容器本體110或者從容器本體110中取出食物。上蓋120能夠覆蓋容器本體110的頂部開口 113,以形成煮食空間130,該煮食空間130為相對封閉的空間。另外,容器本體110的形狀也不限于圖中所示出的大體圓筒形,只要能夠容裝食物即可。
[0021]為了能夠提高密封容器100的密封性能,在頂部開口 113周圍設置有從所述側壁112延伸出以周向包圍所述頂部開口 113的延伸部114。在延伸部114與頂部開口 113之間至少形成兩條開口向上的凹槽115。為了能夠實現密封容器100的密封性能,所述凹槽115至少包括一條從側壁周向延伸以包圍所述頂部開口的第一凹槽115A。需要說明的是,所述凹槽115的數量為三條、四條等其他數目時也可以實現本發(fā)明的目的,但是從成本及加工難度考慮,本發(fā)明優(yōu)選為兩條,以下也以兩條為例進行具體描述。其中,所述凹槽115可以全部為第一凹槽115A(即均周向包圍所述頂部開口),也可將部分凹槽115設為不包圍所述頂部開口 113,但為使密封容器100能夠密封,所述上蓋120的邊緣在所述上蓋120覆蓋在所述頂部開口 113上時應當置于所述第一凹槽115A內。另外為使密封容器100在受熱后冷卻時,注入第一凹槽115A用于密封所述密封容器100的水不至于受大氣壓壓力影響流進密封容器100內與食物相混,所述上蓋120的邊緣在所述上蓋120覆蓋在所述頂部開口 113上時至少一條凹槽115處于煮食空間130內,當然處于煮食空間130內的凹槽115也可以為多條,但通常一條即可滿足需求。
[0022]上述延伸部114與側壁112 —體地形成。這樣,當上蓋120覆蓋在容器本體110上時,上蓋120的邊緣能夠如圖1所示的置于第一凹槽115A內。在使用過程中根據需要,可以向置放有上蓋邊緣的第一凹槽115A內注入水,并使其水位能夠位于上蓋120的邊緣之上,以通過液封來實現密封容器100內的密封。如圖f圖2所示,在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延伸部114的截面可以大體呈L形形狀。當然,在其他未示意出的實施例中,延伸部114還可以具有其他形狀,例如與側壁112呈銳角地向上傾斜,以形成V形槽。此外,在需要對密封容器100加熱來制作食物的情況下,密封容器100內部產生的蒸汽會導致上蓋120間歇性地上移,因此為了保證密封性能,用于放置上蓋120的第一凹槽115A應當具有足夠的深度,以允許上蓋120的可移動范圍內仍然使上蓋120的邊緣位于水位以下。當然,上蓋120由于蒸汽或震動所導致的可移動范圍與上蓋120的自重以及密封容器100內可能產生的蒸汽等情況有關,因此,在設計上述用于置放上蓋120的邊緣的第一凹槽115A的深度時需要對上述因素進行考慮。并且,可以理解,該置放上蓋120的邊緣的第一凹槽115A過深會帶來一些不利影響,例如不利于清潔、增加制作的工藝難度等。因此,優(yōu)選地,用于放置上蓋120的邊緣的第一凹槽115A的深度可以設置為0.5-1.5cm。
[0023]以下針對本發(fā)明的更進一步實施例進行具體描述。
[0024]如圖f圖3所示,為便于凹槽115內的水在不使用時倒出或在需要將食物從密封容器100內部傾倒前將凹槽115內的水倒出,凹槽115還設有排水裝置116,為了便于凹槽115內的水排盡,該排水裝置116優(yōu)選設于所述凹槽115的底部。上述排水裝置116的具體設置方式可以為分別在每條凹槽115內單獨設置,也可以將排水裝置116設置為連通各個凹槽115。采取在每條凹槽115單獨設置排水裝置時,排水時需要分別操作排水裝置116以排除所有凹槽115的水;而將排水裝置116設置為連通各個凹槽115時,只需要一次操作即可將凹槽115內的水全部排除,如此可使用戶操作更為便捷。
[0025]所述的排水裝置116可以具有排水功能的任意構造,只要在需要排除凹槽115內的水時能夠其順利排除即可。例如,可以為排水閥或硅膠塞,在本發(fā)明的實施例中將凹槽115設有若干排水孔1151,各排水孔1151形成一條直線,工作時只需將硅膠塞貫通所述排水孔1151以達到密封,當需要排水時則只需拔開所述硅膠塞。而且,為使硅膠塞不至于在使用過程中丟失,所述硅膠塞一端固定于容器本體上,以使即使拔開硅膠塞后,其仍可與容器本體相連。[0026]另外,所述延伸部114可以設置為部分設于頂部開口 113的內部,部分設于頂部開口 113的外部,或全部設于頂部開口 113的外部。為了便于加工與便于將凹槽115內的水排除,如圖3所示,優(yōu)選的所述延伸部114構造為從所述側壁112向遠離所述頂部開口 113的方向延伸形成,即全部置于頂部開口 113的外部。
[0027]而且,水在大氣壓力作用下往密封容器100內流動還應當考慮其受到的阻力,例如摩擦力、自身重力等因素。故為了加大水流入密封容器100內的難度,本發(fā)明進一步優(yōu)選方式如圖4-圖5所示,在所述頂部開口 113周向設有阻礙用于放置上蓋120的邊緣的第一凹槽115A內的水進入頂部開口 113的阻擋部117。上述阻擋部117可以有多種設置方式,只要能夠阻擋水流,例如可以通過改變水流路徑,消耗其能量,使其在本身所受重力作用下回流。為了便于制造,一種結構簡單且效果較佳的方式為所述阻擋部117為如圖5所示的沿用于放置上蓋120的邊緣的第一凹槽115A方向凸出的凸條。另外,如圖6所示,所述的阻擋部117為側壁112的頂部邊緣,所述阻擋部117構造為沿用于放置上蓋120的邊緣的第一凹槽115A方向傾斜的斜面或弧面。
[0028]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二方面,還提供一種隔水燉鍋。如圖7所示,本實施例以電加熱的隔水燉鍋為例,該隔水燉鍋200包括用于盛水的鍋體210、位于鍋體210的底部的加熱器220以及能夠放置在鍋體210內部的密封容器100。其中密封容器100的數量可以為一個或多個。作為示例,如圖5所示,在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例中,隔水燉鍋200包括兩個密封容器100。密封容器100所包含的各個部件可以參照上文相應部分的描述來理解,為了簡潔,在此不再詳述。該隔水燉鍋200內的密封容器100密封效果好,燉煮時,不同密封容器100內的食物不會互相竄味,且密封容器100受熱冷卻使時,第一凹槽中的水不會進入密封腔內污染食物。
[0029]下面對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工作過程進行詳細描述。
[0030]如圖廣圖6所示,密封容器使用時,先在第一凹槽內加入水,然后將上蓋置于第一凹槽內以蓋合頂部開口形成液封。當密封容器100受熱時,密封容器100內的氣體受熱膨脹,密封容器100內壓力增大,部分氣體克服第一凹槽115A內水的壓力及外部大氣壓,通過第一凹槽115A向外排出,以使密封容器100內外大氣壓強基本相當或內部壓強稍大于密閉容器外部壓強。當密封容器100冷卻時,密封容器100內的氣體急劇收縮,壓強減小,形成一個相對于密封容器100外大氣壓的負壓環(huán)境。此時,外部大氣壓作用于第一凹槽115A內的水給與其向壓強相對較低的密封容器100內流動的力,當該力足以克服水流本身的重力及與凹槽115之間壁部摩擦力時,水在與凹槽115之間壁部的結合粘度作用下向密封容器100內的方向流動。而此時,處于煮食空間內的凹槽115則可將流入的水接收,同時,水可占據一定的體積,填補內部負壓,直至密封容器100內的氣壓與外部大氣壓基本相當,從而避免密封用水與食物相混對食物造成污染。
[0031]通過以上描述,可以清楚的知道本發(fā)明具有如下效果:其可使采用液封的密封容器100在加熱環(huán)境中使用,而不會在冷卻時密封的水進入密閉容器100內,進而使密封容器100或者具有該密封容器100的隔水燉鍋200有較好的密封性能,減少盛放于密封容器100內食物的營養(yǎng)流失。
[0032]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容裝食物的密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容器包括: 容器本體,所述容器本體具有底壁、沿所述底壁延伸出的側壁和由所述側壁的頂部邊緣形成的頂部開口,在所述頂部開口設有從所述側壁延伸以周向包圍所述頂部開口的延伸部,在所述延伸部與所述頂部開口之間具有至少兩條開口向上的凹槽,其中,所述凹槽至少包括一條周向包圍所述頂部開口的第一凹槽; 上蓋,所述上蓋能夠覆蓋所述頂部開口,以形成煮食空間;所述上蓋的邊緣在所述上蓋覆蓋在所述頂部開口上時能夠置于所述第一凹槽內,且所述上蓋的邊緣在所述上蓋覆蓋在所述頂部開口上時至少一條凹槽處于煮食空間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部構造為從所述側壁向遠離所述頂部開口的方向延伸形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均為所述第一凹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底部均設有以將凹槽內的水排除的排水裝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設有以將凹槽內的水排除的排水裝置,所述排水裝置與所有凹槽連通,以將所有凹槽內的水排除。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部開口周向設有阻礙用于放置上蓋的邊緣的第一凹槽內的水進入頂部開口的阻擋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密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阻擋部為沿用于放置上蓋的邊緣的第一凹槽方向凸出的凸條。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密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阻擋部為側壁的頂部邊緣,所述阻擋部構造為沿用于放置上蓋的邊緣的第一凹槽方向傾斜的斜面或弧面。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密封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延部的頂部邊 緣低于所述側壁的頂部邊緣至少2mm,和/或所述凹槽的深度為0.5-1.5cm。
10.一種隔水燉鍋,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水燉鍋包括用于盛水的鍋體、及能夠放置在所述鍋體內部的密封容器,其中所述密封容器為權利要求1-8中任一種所述的密封容器。
【文檔編號】A47J27/10GK103462492SQ201310362242
【公開日】2013年12月25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8月19日
【發(fā)明者】黃群, 黃新宇 申請人:浙江蘇泊爾家電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