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新型牙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牙刷,具體地說是一種可以換頭和寫名的牙刷。
技術背景現(xiàn)有技術的牙刷大都是一體式成型,不過在大家具體使用中還是存在著一些不方便的問題,比如經常會拿錯牙刷,而且也記不清牙刷使用了多長時間,如果可以在牙刷上寫上名字和使用日期,就可以避免這些問題,從而保證使用者的健康。并且牙刷使用一段時間后,需要更換,就把整個牙刷都扔掉了,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增加了制造成本。有鑒于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設計合理且有效改善上述缺失的可以換頭和寫名的牙刷。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牙刷,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經常會拿錯牙刷,而且也記不清牙刷使用了多長時間的問題。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新型牙刷,包括刷頭及刷柄;所述刷頭和刷柄為分離式設計,兩者通過螺紋進行連接,具體為刷頭開設內螺紋,刷柄設置外螺紋,所述刷柄通過自身端部的外螺紋旋擰于刷頭的內螺紋中;所述刷柄的后端設置有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所述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上表面為平面并貼一層用來寫姓名及日期的不干膠紙。所述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外側設置有防護帽。所述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上設置有兩層防水卡凸,所述防護帽內側設置有兩層防水卡槽,所述防護帽的防水卡槽扣合在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上的防水卡凸上形成防水卡扣。相較于現(xiàn)有技術,本實用新型把牙刷頭和牙刷柄分開,更換時,只更換牙刷頭就行了,從而節(jié)約了資源,降低了成本。將牙刷頭和牙刷柄分別制作,用螺紋連接,牙刷頭的和柄連接部位做成內螺紋,牙刷柄做成外螺紋,以保證柄的耐久性,因為柄要重復使用。牙刷柄的另一頭做成像筆芯卡扣形式,“筆芯”上留一個平面,平面上貼上不干膠紙,以便寫字,筆帽部分做成透明的,能看見里面的字,但卡扣需要考慮它的防水性,所以需要做一些防水處理,做成防水卡扣。
圖I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牙刷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牙刷的刷頭的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牙刷的刷柄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圖3的A-A剖視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一種新型牙刷的姓名標識部件防護帽的結構圖。[0016]圖中1、刷頭;2、刷柄;3、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4、防護帽;11、內螺紋;21、外螺紋;31、不干膠紙;32、防水卡凸;41、防水卡槽。
具體實施方式
有關本實用新型的詳細說明及技術內容,配合附圖說明如下,然而附圖僅提供參考與說明之用,并非用來對本實用新型加以限制。根據圖I-圖5所示,一種新型牙刷,包括刷頭I及刷柄2 ;所述刷頭和刷柄為分離式設計,兩者通過螺紋進行連接,具體為刷頭開設內螺紋11,刷柄設置外螺紋21,所述刷柄通過自身端部的外螺紋旋擰于刷頭的內螺紋中;所述刷柄的后端設置有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3。所述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上表面為平面并貼一層用來寫姓名及日期的不干膠紙31。所述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外側設置有防護帽4。所述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上設置有兩層防水卡凸32,所述防護帽內側設置有兩層防水卡槽41,所述防護帽的防水卡槽扣合在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上的防水卡凸上形成防水卡扣。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其他運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精神的等效變化,均應俱屬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新型牙刷,包括刷頭及刷柄;其特征在于,所述刷頭和刷柄為分離式設計,兩者通過螺紋進行連接,具體為刷頭開設內螺紋,刷柄設置外螺紋,所述刷柄通過自身端部的外螺紋旋擰于刷頭的內螺紋中;所述刷柄的后端設置有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一種新型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上表面為平面并貼一層用來寫姓名及日期的不干膠紙。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新型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外側設置有防護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新型牙刷,其特征在于,所述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上設置有兩層防水卡凸,所述防護帽內側設置有兩層防水卡槽,所述防護帽的防水卡槽扣合在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上的防水卡凸上形成防水卡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牙刷,包括刷頭及刷柄;所述刷頭和刷柄為分離式設計,兩者通過螺紋進行連接,具體為刷頭開設內螺紋,刷柄設置外螺紋,所述刷柄通過自身端部的外螺紋旋擰于刷頭的內螺紋中;所述刷柄的后端設置有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所述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上表面為平面并貼一層用來寫姓名及日期的不干膠紙。所述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外側設置有防護帽。所述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上設置有兩層防水卡凸,所述防護帽內側設置有兩層防水卡槽,所述防護帽的防水卡槽扣合在姓名及日期標識部件上的防水卡凸上形成防水卡扣。本實用新型把牙刷頭和牙刷柄分開,更換時,只更換牙刷頭就行了,從而節(jié)約了資源,降低了成本。
文檔編號A46B5/00GK202496642SQ201220054610
公開日2012年10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2月21日
發(fā)明者葉飛 申請人: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