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梳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關于一種梳刷,特別指一種具有刷毛定位套的梳刷。
背景技術:
各種梳刷廣泛應用人們的生活中,鋁制梳刷也是其中常見的一種?,F(xiàn)有的鋁質梳刷包括本體、膠棒、及刷毛,該本體套在膠棒上,使得梳刷太重,而不方便使用。
另外,現(xiàn)有的在本體上設有孔以便將刷毛直接安裝固定在本體上,使得鋁質梳刷所需刷毛太長,成本高。
顯然,為了能使梳刷的使用更方便,且價格更低,有必要對現(xiàn)有的梳刷進行改進。
發(fā)明創(chuàng)造內容本實用新型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梳刷,其設有刷毛定位套以安裝固定刷毛,不需采用膠棒,從而降低梳刷重量。
本實用新型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梳刷,其設有刷毛定位套以安裝固定刷毛,降低所需刷毛的長度,從而降低梳刷成本。
為實現(xiàn)上述的目的,本實用新型一種梳刷,包括本體、刷毛定位套、刷毛、底座及手柄。
所述的梳刷,其中,本體大致呈柱形套管狀,其側面上設有通孔以安裝刷毛定位套。
所述的梳刷,其中,每一通孔大致為圓形,刷毛定位套大致呈圓柱狀。
所述的梳刷,其中,刷毛定位套設有一開口以容納刷毛,在其側壁上設有凸起以在刷毛定位套與本體的通孔配合時進行定位。
所述的梳刷,其中,刷毛連同一固定件伸入刷毛定位套的開口內,通過固定件與刷毛定位套的干涉配合將刷毛固定在定位套內。
所述的梳刷,其中,底座連接本體與手柄。
所述的梳刷,其中,手柄包括主體、設在主體側面上的裝飾件、安裝在主體內的手柄芯及安裝在底座與主體之間的手柄介子。
本實用新型的梳刷通過設置刷毛定位套來安裝固定刷毛,而不需采用現(xiàn)有的膠棒,從而降低梳刷重量,而且,可降低所需刷毛的長度,從而降低梳刷成本。
為了能更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特征以及技術內容,請參閱以下有關本實用新型的詳細說明與附圖,然而所附圖式僅提供參考與說明用,并非用來對本實用新型加以限制。
以下結合附圖,通過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詳細描述,將使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他有益效果顯而易見。
附圖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梳刷的分解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本體與刷毛定位套的放大分解圖;圖3為
圖1的組合圖;圖4為圖3的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為實現(xiàn)預定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請參閱以下有關本實用新型的詳細說明與附圖,相信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征與特點,應當可由此得到深入且具體的了解,然而附圖僅提供參考與說明用,并非用來對本實用新型加以限制。
請參閱
圖1-4,本實用新型梳刷包括本體2、刷毛定位套4、刷毛6、底座8及手柄10。
本體2大致呈柱形套管狀,其側面上設有通孔22,每一通孔22大致為圓形。刷毛定位套4大致呈圓柱狀,其設有一開口42以容納刷毛6,在其側壁上設有凸起44以在刷毛定位套4與本體2的通孔22配合時進行定位。刷毛6連同一固定件62伸入刷毛定位套4的開口42內,通過固定件62與刷毛定位套4的干涉配合將刷毛6固定在定位套4內,這樣,刷毛6通過刷毛定位套4安裝固定在本體2上。
底座8連接本體2與手柄10,手柄10包括主體12、設在主體12側面上的裝飾件14、安裝在主體12內的手柄芯16及安裝在底座8與主體12之間的手柄介子18。
本實用新型的梳刷通過設置刷毛定位套來安裝固定刷毛,而不需采用現(xiàn)有的膠棒,從而降低梳刷重量,而且,可降低所需刷毛的長度,從而降低梳刷成本。
以上所述,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和技術構思作出其他各種相應的改變和變形,而所有這些改變和變形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梳刷,其特征在于,包括本體、刷毛定位套、刷毛、底座及手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梳刷,其特征在于,本體大致為呈柱形套管狀,其側面上設有通孔以安裝刷毛定位套。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梳刷,其特征在于,每一通孔大致為圓形,刷毛定位套大致呈圓柱狀。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梳刷,其特征在于,刷毛定位套設有一開口以容納刷毛,在其側壁上設有凸起以在刷毛定位套與本體的通孔配合時進行定位。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梳刷,其特征在于,刷毛連同一固定件伸入刷毛定位套的開口內,通過固定件與刷毛定位套的干涉配合將刷毛固定在定位套內。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梳刷,其特征在于,底座連接本體與手柄。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梳刷,其特征在于,手柄包括主體、設在主體側面上的裝飾件、安裝在主體內的手柄芯及安裝在底座與主體之間的手柄介子。
專利摘要一種梳刷,包括本體、刷毛定位套、刷毛、底座及手柄。本實用新型梳刷通過設置刷毛定位套來安裝固定刷毛,而不需采用現(xiàn)有的膠棒,從而降低梳刷重量,而且,可降低所需刷毛的長度,從而降低梳刷成本。
文檔編號A46B3/00GK2745414SQ20042011842
公開日2005年12月14日 申請日期2004年10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10月15日
發(fā)明者黃仁幹, 袁志強 申請人:黃仁幹, 袁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