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臥、立兩式通用的香具組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香具,特別是涉及一種可根據(jù)不同的宗教儀式,使香柱可以臥式或立式的方式點燃的臥、立兩式通用的香具組。
目前我國保留有多種宗教信仰,例如道教、佛教、密宗……等,而這些宗教絕大部份地相關(guān)宗教活動,皆需以燃香的方式,表示對神只的尊敬及祈禱。由于各個不同宗教派別對于燃香的方式略有不同,如有些宗教的特殊祭點活動上,是以香柱橫置地點燃,即為臥香,而有些則是必須將香柱豎立地插置于香爐上點燃,即為立香。因此有些教徒,為配合宗教儀式的進行,都會購置兩種型式的香具,即臥香及立香,以適應(yīng)宗教儀式的需要。如此,使用者除須同時購置兩種香具外,也必須以兩存放容器分開存放收藏該臥香及立香,常造成使用上的不便。另外,對于制造工場而言,也必須制造此兩種不同型式的香具,從而造成生產(chǎn)程序及產(chǎn)品管理上的困擾。
本實作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臥、立兩式通用的香具組,使插座包括一座體,自該座體的頂端凹設(shè)一套穴,并自該座體的底端縱長地突伸一插桿;這樣,可直接以該香柱橫置于一臥香爐中點燃,以符合點燃臥香的宗教儀式,或令該香柱的底段吻合地插置于該插座的座體中,并借該座體底端所突伸的插桿直立地插置于一香爐中,以豎立該香柱,以符合焚燃立式香柱的宗教儀式。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由以下技術(shù)方案實現(xiàn)的。
一種臥、立兩式通用的香具組,其特征在于,包括一香柱及一插座,該插座包括一座體,自該座體的頂端凹設(shè)一套穴,以吻合地嵌套該香柱的底段,自該座體的底端縱長地突伸一插桿;可直接以該香柱橫置于一臥香爐中或令該香柱的底段吻合地插置于該插座的座體中,借該座體底端所突伸的插桿直立地插置于一香爐中,以豎立該香柱,而構(gòu)成一立式香具。
本實用新型可直接以該香柱橫置于一臥香爐中點燃,以符合點燃臥香的宗教儀式,或令該香柱的底段吻合地插置于該插座的座體中,并借該座體底端所突伸的插桿直立地插置于一香爐中,以豎立該香柱,以符合焚燃立式香柱的宗教儀式。
為能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內(nèi)容、特點及功效,茲例舉以下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分解立體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組合成立香的示意圖。
請參閱
圖1、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包括一香柱(1)及一插座(2),其中該插座(2)包括一座體(21),自該座體的頂端凹設(shè)一套穴(211),以穩(wěn)固地套接該香柱(1)的底段,并自該座體(21)的底端縱長地突伸一插桿(22)。這樣,可直接以該香柱(1)橫置于一臥香爐中點燃,以符合需點燃臥香的宗教儀式;或令該香柱(1)的底段吻合地插置于該插座(2)的座體(21)中,并借該座體(21)底端所突伸的插桿(22)直立地插置于一香爐中,以豎立該香柱(1),以符合焚燃立式香柱的宗教儀式。
本實用新型揭示的香柱(1)是以檀香粉末、沉香粉末等,添加適量的黏著劑混合后,一體模制成型,其斷面可呈一圓形或其它的形狀。
本實用新型用于需點燃臥香的場合時,可以該香柱(1)直接橫臥于臥香爐中點燃;而當需以立香祝禱祭祀時,則如
圖1、圖2所示,取一香柱(1),令其底段吻合地嵌套于該插座(2)的套穴(211)中,此時,便可借該插座(2)的插桿(22),插置于一香爐中,使該香柱(1)豎立于該香爐中,而形成一立式的香具。
由于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臥、立兩式通用的香具組,可視需求,應(yīng)用于臥式或立式的香爐中,故一般的信仰者便可在第一次,購置足量的插座(2)后,往后便可只添購香柱(1)即可,不需要在同時購買立香及臥香兩種香具,以減少購置及存放困擾,由上所述可知,本實用新型具有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實用性。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實質(zhì)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shù)方案的范圍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一種臥、立兩式通用的香具組,其特征在于,包括一香柱及一插座,該插座包括一座體,自該座體的頂端凹設(shè)一套穴,以吻合地嵌套該香柱的底段,自該座體的底端縱長地突伸一插桿。
專利摘要一種臥、立兩式通用的香具組,包括一香柱及一插座,該插座包括一座體,該座體的頂端凹設(shè)一套穴,自該座體的底端縱長地突伸一插桿,這樣,可直接以該香柱橫置于一臥香爐中點燃,以符合需點燃臥香的宗教儀式;或令該香柱的底段吻合地插置于該插座的座體中,并借該座體底端所突伸的插桿直立地插置于一香爐中,以豎立該香柱,而符合焚燃立式香柱的宗教儀式。
文檔編號A47G33/00GK2456592SQ00265310
公開日2001年10月31日 申請日期2000年12月15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0年12月15日
發(fā)明者林國隆 申請人:林國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