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手表式心臟病急救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心臟病患者在突發(fā)心臟病時用于急救的裝置,尤其是冠心病患者在冠狀動脈栓塞或痙攣時用于急救的手表式心臟病急救盒。
目前所公知的急救盒是將瓶裝的液體急救藥亞硝酸異戊酯及固體急救藥硝酸甘油片等裝入盒內(nèi),平時裝在口袋里或放在家中,病人突發(fā)心臟病時,拿出急救藥盒,取出瓶裝亞硝酸異戊酯用布包住,將藥瓶按碎,病人嗅到揮發(fā)出的藥液即可達到急救的目的。但由于急救盒體積稍大,病人有時不愿隨身攜帶,即使隨身攜帶,有時病情嚴重,不能及時拿出急救盒急救,從而延誤了寶貴的搶救時間,往往不能達到及時急救的目的。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上述現(xiàn)有技術之不足,提供一種手表式心臟病急救盒,使病人可以24小時隨身佩戴。當病人突發(fā)心臟病時按動手表式心臟病急救盒上的按鈕式擊鍵,將藥瓶擊碎,病人嗅揮發(fā)出的藥液,病情即可緩解,而且表帶上還設有固體急救藥盒能為病人提供緩解后的固體急救藥品。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手表式心臟病急救盒是由手表、急救器、固體急救藥盒和表帶組成的,急救器在手表一側,與表成為一體,急救器內(nèi)裝亞硝酸異戊酯藥瓶和一套擊碎藥瓶裝置。擊碎藥瓶裝置由按鈕式擊鍵及其復位裝置組成。按鈕式擊鍵的一端露出急救器殼體表面作施力端,另一端在急救器殼體內(nèi)作撞擊端,且與其復位裝置的一端固定在一起,復位裝置的另一端固定在急救器殼體上。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特征為固體急救藥盒設置在表帶上。
與目前所公知的急救盒相比,本實用新型手表式心臟病急救盒更具有佩戴方便,發(fā)病時使用快捷的特點,患者只需按動急救器上的按鈕式擊鍵,將藥瓶擊碎,藥液就會從急救器上的小孔揮發(fā)出來,患者嗅到藥液病情即可緩解,而后打開表帶上的固體急救藥盒,可服用固體急救藥品。
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可以使患者在突發(fā)心臟病時安全,快捷地急救。
以下結合附圖以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圖1、是手表式心臟病急救盒的外觀結構示意圖。
圖2、是
圖1的A-A剖面圖。
圖3是手表式心臟病急救盒盒芯的仰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1)手表、(2)急救器、(3)按鈕式擊鍵、(4)小孔、(5)固體急救藥盒、(6)表帶、(7)液體藥瓶、(8)彈性鋼片、(9)急救器后蓋本實用新型是由手表(1)、急救器(2)、固體急救藥盒(5)、及表帶(6)組成的,急救器(2)在手表(1)的一側,與表成為一體。急救器(2)殼體上表面有小孔(4),急救器(2)殼體內(nèi)裝液體藥瓶(7)和一套擊碎藥瓶裝置,擊碎藥瓶裝置由按鈕式擊鍵(3)及其復位裝置彈性鋼片(8)組成,按鈕式擊鍵(3)的一端露出急救器殼體表面作施力端,另一端在急救器殼體內(nèi)作撞擊端,且與其復位裝置彈性鋼片(8)的一端固定在一起,彈性鋼片(8)的另一端固定在急救器殼體上。按鈕式擊鍵的撞擊端可以是楔形、平頭形、錐形、斧刃形、凹面圓柱形、插形等,復位彈性剛片(8)也可以為復位彈簧。固體急救藥盒(5)設置在表帶(6)上。
平時不使用急救器時不按動按鈕式擊鍵(3),液體藥瓶(7)不會被擊碎。當患者突發(fā)心臟病時,按動按鈕式擊鍵(3),將藥瓶(7)擊碎,瓶內(nèi)的藥液就會通過小孔(4)揮發(fā)出來。松開按鈕式擊鍵(3),由于復位裝置彈性鋼片(8)的作用,按鈕式擊鍵(3)即可復位。如需服用固體急救藥,打開表帶上的固體急救藥盒(5)即可。急救完畢后,打開急救器(2)的后蓋(9)倒出碎瓶渣,裝入新的急救藥品,以備下一次使用。
權利要求1.一種手表式心臟病急救盒,是由手表、急救器、固體急救藥盒和表帶組成的,急救器在手表的一側,與表成為一體,急救器殼體上表面有小孔,急救器中有液體藥瓶和一套擊碎藥瓶裝置,其特征在于擊碎藥瓶裝置是由接鈕式擊鍵及其復位裝置組成的,接鈕式擊鍵的一端露出急救器殼體表面作施力端,另一端在急救器殼體內(nèi)作撞擊端,且與其復位裝置的一端固定在一起,復位裝置的另一端固定在急救器殼體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表式心臟病急救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體急救藥盒設置在表帶上。
專利摘要一種能夠在患者突發(fā)心臟病時用于急救的手表式心臟病急救盒,它是由手表、急救器、固體急救藥盒和表帶組成的,急救器在手表的一側,與手表成為一體,急救器內(nèi)裝有亞硝酸異戊酯液體藥瓶及一套擊碎藥瓶裝置,擊碎藥瓶裝置是由按鈕式擊鍵及其復位裝置組成的。固體急救藥盒設置在表帶上。患者突發(fā)心臟病時,只需按動按鈕式擊鍵,液體藥瓶就會被擊碎,病人嗅到揮發(fā)出的藥液,使病情得到緩解,再打開固體急救藥盒,服下固體急救藥,即可達到急救的目的。
文檔編號A61F17/00GK2305976SQ97226108
公開日1999年2月3日 申請日期1997年9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1997年9月16日
發(fā)明者吳建民 申請人:吳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