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可再生使用的熱敷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人體醫(yī)療保健用的熱敷袋,特別是指具有再生使用結構的熱敷袋。
目前廣泛運用于醫(yī)療和康復熱理療,以及驅寒保暖的熱敷袋通常用以下兩種材料作為加熱材料一種是以水作為加熱材料將熱水置于密封容器內;另一種是將鹽水溶液置入密封容器內,在使用時只須利用一活化劑將冷卻鹽水溶液使其活化反應形成結晶并且同時放出熱量,該容器即可達到熱敷功效。上述兩種熱敷袋若再次使用時,前一種加熱材料為水的熱敷袋則須重新更換熱水。后一種以鹽水作為加熱材料的熱敷袋則須提供一熱量將鹽水結晶反應還原至常溫狀態(tài)下的過冷鹽水溶液,而較為常用的方法是將熱敷袋以毛巾包覆置入鍋內加水煮沸至鹽水結晶完全透明的無結晶鹽水溶液,此種使鹽水還原方法稱為水煮還原法;另一種還原的方法是利用微波爐加熱。此二種加熱還原法的加熱溫度均不宜控制,若溫度控制不當,熱敷袋均可能產生爆烈的危險。由此可見,上述兩種熱敷袋雖能起到熱敷作用,但存在以下缺點1.再使用時需用水加熱或微波爐加熱。2.若加熱不慎引起熱敷袋爆烈。3.在野外或無交流電源的情況下使用熱敷袋很不方便。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提供一種無須使用水或微波爐加熱且具有再生使用結構的熱敷袋。
本實用新型是通過這樣來實現的,將過冷醋酸鈉溶液置入一有撓性的密封袋,在該袋體中有一碟形活化觸發(fā)器作為再生使用結構,當彎折袋體內的活化觸發(fā)器使過冷醋酸鈉溶液活化反應形成醋酸鈉結晶,在反應同時釋放熱量,使該袋體達到熱敷效果。待熱敷袋恢復至常溫后,僅須提供直流電源接通再生使用結構使醋酸鈉結晶反應還原至常溫狀態(tài)下的過冷醋酸鈉溶液,如此重復動作即可使熱敷袋循環(huán)使用。
由于上述解決方案中采用了過冷醋酸鈉溶液和碟形活化觸發(fā)器作為再生使用結構,所以該熱敷袋再生使用無須用水或微波爐加熱,不至于產生因加熱導致熱敷袋爆烈,在野外和無交流電源的場合下使用方便。不受使用地點的限制。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由
圖1可見,本實用新型包含一具有撓性的密封袋體1,-依需要溫度而混合的醋酸鈉溶液2,-可使過冷醋酸鈉溶液活化反應的碟形活化觸發(fā)器3以及一可使醋酸鈉結晶還原再生使用結構4。其中容器1由一具有撓性的聚合塑膠所制成。該容器1不受醋酸鈉溶液2所影響,即不被醋酸鈉溶液所滲透,并且容器1必須能夠承受高溫(60℃-65℃),因該容器1呈透明狀,所以能容易地看見活化觸發(fā)器3的位置,在制作該容器1時須預留一開口用以置入醋酸鈉溶液,活化觸發(fā)器3及再生使用結構4可視用途而做大小及形狀的改變。
將醋酸鈉溶解于適量的水中,如100克醋酸鈉與100克水溶解成醋酸鈉溶液,其活化反應所產生的溫度為38℃,將水的比例改為75克產生的溫度為54℃,若將水的比例改為50克則產生的溫度為57℃。因此可視需要調整醋酸鈉與水的比例即可達到熱敷袋達到所需的溫度。
如圖2所示其中容器1內的碟形活化觸發(fā)器3由撓性的金屬所制成,使活化觸發(fā)器3可耐折曲,并在活化觸發(fā)器3上沖制有條形活化劑切口31,在折曲活化觸發(fā)器3時使醋酸鈉溶液反應活化。再生使用結構4包括發(fā)熱導體41及插座42,其中發(fā)熱導體41由一具有撓性導電材料所制成,并可依導體的長度而達到所需溫度。另外插座42可連接一般車用電源。
將醋酸鈉溶液2,活化觸發(fā)器3及再生使用結構4置入容器1內并予以密封,將電源插入42加熱,使醋酸鈉溶液完全熔化,然后將醋酸鈉溶液過冷即完成了本熱敷袋的制作。若使用熱敷袋時,只須折曲活化觸發(fā)器2即可使醋酸鈉溶液活化反應產生醋酸鈉結晶同時放出熱量。當醋酸鈉結晶反應完成后,提供一電源接通再生使用結構4,使其放熱還原醋酸鈉結晶至常溫狀態(tài)下的醋酸鈉溶液,即可重復使用熱敷袋。
權利要求1.一種用于醫(yī)療保健并可再生使用的熱敷袋,其袋體為撓性密封袋,并在袋體內置有過冷醋酸鈉液(2)和可使醋酸鈉溶液產生活化反應的活化觸發(fā)器(3),其特征在于在密封袋體內配置有可使醋酸鈉結晶還原的再生使用結構(4),該結構包含有可控制溫度的發(fā)熱導體和提供電源插入的插座。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具有再生使用結構的熱敷袋。在該袋體中置有過冷醋酸鈉溶液、一碟形活化觸發(fā)器和一再生使用結構,當彎折袋體內活化觸發(fā)器使過冷醋酸鈉溶液活化反應形成醋酸鈉結晶并同時釋放熱量,使該袋體達到熱敷效果;待熱敷袋恢復至常溫后,僅須提供電源接通再生使用結構使醋酸鈉結晶反應還原至常溫狀態(tài)下的過冷醋酸鈉溶液,如此重復即可使熱敷袋循環(huán)使用。
文檔編號A61F7/00GK2152518SQ9322526
公開日1994年1月12日 申請日期1993年3月4日 優(yōu)先權日1993年3月4日
發(fā)明者王金涂 申請人:王金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