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生命支持冠心病急救盒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對冠心病患者在院外急性發(fā)作時,提供的袖珍急救裝置(簡稱L.S.冠心病急救盒)。
眾所周知,對冠心病急癥的最及時有效的急救,是患者本人及現(xiàn)場人員采取正確的措施,可使不少危重病人幸免于死,或緩解病情。
目前,國內外使用的急救盒,其結構和特點往往只側重于一方面,如僅有報警功能或只有藥物,使得病人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急救。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自動、被動報警,從而在現(xiàn)場能立即開展自救或他人救護的裝置。本裝置可針對冠心病最常發(fā)生的各種急癥進行處理,包括對心臟性猝死實施心肺復蘇。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在急救盒的表面裝有急救卡,該卡即健康檔案,簡明扼要地記錄了病人的基本情況及疾病、治療的資料等,使救護人員一目了然地了解病史,為救治措施的采取提供正確依據;在盒內有急救手冊,用圖文指導心肺復蘇及對各種急癥如何用藥;盒內還裝有簡易的呼吸面罩,以在進行口對口吹氣時,避免直接與病人嘴部接觸,且使吹氣更為有效;盒內還裝有救治冠心病急癥的藥物,所列藥物在劑型、劑量、使用途徑上均作了重大改進,使藥物迅速作用于人體而奏效。在盒內的側部裝有報警裝置,病人一旦自感不適可予報警。如處于昏迷時倒下,則因體位改變,可被動報警,發(fā)出明確的呼救語言。盒內并有照明裝置,以便夜間使用。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具體說明。
圖1是急救盒的外形圖圖2是急救盒內部圖圖3是報警線路圖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xiàn)的急救盒由盒蓋1和雙層盒體2組成。盒蓋上中部開一窗口3,中間插有急救卡4,急救卡有正反面記載持卡人的一般情況和疾病資料。盒蓋內層,裝有急救手冊5。當病人急性發(fā)作不能自救時,旁人可以根據急救卡提供的病史和急救手冊的內容,對病人進行正確的救助,還能及時通知其親屬。盒體內部分成幾個隔盒,隔盒6中裝治療藥品,隔盒7中裝一個呼吸面罩8,盒體2可做成雙層抽屜式拉開后形成的另一個隔盒9中裝報警裝置10,在盒體一側外部有一個報警按鈕11,供病人發(fā)病時呼救用,盒內還有一個小燈泡,供夜間救護時使用。
報警裝置的原理是C1為語音片,其作用為當電路接通后產生語音,由O端輸出。C1語音片由有限的緊急呼救語句發(fā)音,錄制成數字信號存入固定ROM中,加內部時序電路數模轉換電路等組成。
K1為水銀開關,其作用為平衡控制,當失去平衡時,K1將接通。
K2為撥鍵開關,其作用當要使用平衡控制時,此鍵置位,應用時作用自動呼救開關。
K3輕觸開關(即圖2中的11),其作用為電路強制接通,應用時作手動呼救。
T1晶體管,其作用為喇叭驅動。
S1報警音響器,語音輸出。
L1發(fā)光二極管,其作用為照亮病情卡,藥盒等。
R1保護電阻,其作用為電流限流。
O1外接晶體振蕩器,其作用為提供振蕩信號。
開關K1、K2串聯(lián)后與K3并聯(lián),并聯(lián)的一端接電池,另一端分別與語音片C1,晶體管T1、發(fā)光二極管相接。晶體管另一端接報警音響器。當K1、K2接C1片工作,輸出語音呼救信號,同時小燈(發(fā)光二極管)亮照明病情卡與藥盒。
功能選擇1.當病人自感不適按動按鈕11,K3接通,報警裝置發(fā)出呼救信號。
功能選擇2.當置K2接通,報警裝置處于自動呼救的予備狀態(tài)。當病人突然發(fā)作倒地水銀開關K1導通,這時報警裝置發(fā)出呼救信號。
權利要求1.一種生命支持冠心病急救盒,由盒蓋(1)和盒體(2)組成,其特征在于急救盒上有一張急救卡(3),盒內放置急救手冊(5),盒體(2)內部分幾個隔盒,分別裝有報警裝置(10),呼吸面罩(8)和藥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急救盒,其特征在于呼吸面罩(8)是一種口吹氣的簡易呼吸裝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急救盒,其特征在于報警裝置主要由水銀開關K1,撥鍵開關K2,輕觸開關K3,語言片C1、喇叭S1和發(fā)光二極管組成,開關K1、K2串聯(lián)與K3并聯(lián),并聯(lián)的一端與電池相接,另一端分別與語音片、晶體管、發(fā)光二極管相接,在晶體管另一端接報警音響器。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冠心病患者使用的急救盒。急救盒表面有該病人的檔案卡,盒內有急救手冊,藥物、呼吸面罩及報警裝置。本實用新型體積小,重量輕,便于患者隨身攜帶,安全、可靠,病人急性發(fā)作時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發(fā)出呼吸信號。既使病人喪失自救能力,本急救盒也能自動發(fā)出急救信號,他人根據急救卡上病人的病史等資料,并根據急救手冊上記載的方法,應用盒內藥品(必要時用呼吸面罩),對病人進行及時、正確、有效的搶救,挽救病人的生命。
本實用新型可廣泛應用于冠心病人的自救和他人救助。
文檔編號A61F17/00GK2149886SQ9321321
公開日1993年12月22日 申請日期1993年5月22日 優(yōu)先權日1993年5月22日
發(fā)明者李宗浩 申請人:李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