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醫(yī)療器械用品,特別是留置針。
背景技術:
留置針是一種用于靜脈留置輸液的醫(yī)療器械,主要應用于臨床靜脈穿刺,對病體進行用藥或提供營養(yǎng),同時可以避免多次穿刺造成的血管損傷以及減輕病人的痛苦,也有利于降低護士的操作強度?,F有留置針的結構是在隔離塞的外周涂上膠水并壓入套管座中,通過隔離塞與套管座之間的粘合力和過盈配合來增大摩擦力,形成密封連接結構,阻止套管座內的液體滲漏出來,從而保證輸液時留置針工作的安全和可靠性。但此類留置針不能承受高壓,特別對于靜脈留置輸液時須CT造影的患者,普通留置針的在造影時,里面的隔離塞可能在高壓下沖出套管座,造成爆裂的風險,從而影響患者治療和產生醫(yī)患矛盾。而且,傳統(tǒng)的留置針在完成穿刺后需退出鋼針,鋼針針尖完全裸露在外,醫(yī)護人員一不小心很容易被刺傷。如果病人為帶有乙肝或艾滋病患者,則會造成醫(yī)護人員感染乙肝或艾滋病,從而帶來嚴重的身體傷害,威脅其生命安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耐高壓安全型留置針。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是:一種耐高壓安全型留置針,包括有導管組件、針管組件,所述導管組件包括有套管、套管座、隔離塞與高壓擋塊;所述套管座內還設有保護裝置;所述高壓擋塊置于套管座內,且位于隔離塞與保護裝置之間,所述高壓擋塊的一端頂壓在隔離塞上。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高壓擋塊的外周上設有凹槽,所述套管座的內壁上設有通孔,所述凹槽與通孔通過膠水固定連接。
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保護裝置包括有安全夾套、安全夾與L片,所述針管組件的前端固定有針管,所述針管上設有一凸點,所述L片插在安全夾套中,所述L片上設有一通孔,所述通孔的直徑大于針管的外徑切小于凸點的外徑;所述安全夾的前端包括有兩片上下結構的且相互靠近的彈簧片。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在隔離塞末端設置高壓擋塊,大大提高了隔離塞的耐壓能力,防止隔離塞被頂出套管座,具有耐壓力高、使用安全且穩(wěn)定可靠的特點,而且留置針內還設有保護裝置,有效地保護的針尖的退出安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說明。顯然,所描述的附圖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設計方案和附圖。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其他實施例,均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聯(lián)接/連接關系,并非單指構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通過添加或減少聯(lián)接輔件,來組成更優(yōu)的聯(lián)接結構。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中的各個技術特征,在不互相矛盾沖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組合。
參照圖1,一種耐高壓安全型留置針,包括有導管組件1、針管組件2,所述導管組件1包括有套管11、套管座12、隔離塞13與高壓擋塊14;所述套管座12內還設有保護裝置3;所述高壓擋塊14置于套管座12內,且位于隔離塞13與保護裝置3之間,所述高壓擋塊14的一端頂壓在隔離塞13上。高壓擋塊通常采用的是高強度的塑料件注塑成型。
進一步作為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所述高壓擋塊14的外周上設有凹槽,所述套管座12的內壁上設有通孔,所述凹槽與通孔通過膠水固定連接。在擋塊和套管座上分別開設凹槽和通孔,通過通孔往凹槽內注射膠水的方式將擋塊與套管座固定連接,從而使得高壓擋塊的結構更穩(wěn)定,耐壓性能更好。
進一步作為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所述保護裝置3包括有安全夾套31、安全夾32與L片33,所述針管組件2的前端固定有針管21,所述針管21上設有一凸點,所述L片33插在安全夾套31中,所述L片33上設有一通孔,所述通孔的直徑大于針管21的外徑切小于凸點的外徑;所述安全夾32的前端包括有兩片上下結構的且相互靠近的彈簧片321。當針管完成穿刺退出的過程中,針管相對于安全夾滑動直至激活防針刺保護裝置,針管的針尖套設在安全夾內部,并且針管通過打扁形成凸點,凸點在L片的阻擋下,針尖無法退出防針刺保護裝置,從而徹底保證了針尖完全罩合在保護裝置內不會脫出,同時,安全夾閉合,安全夾凸起處迅速脫離套管座長方形槽口,在針管尖端完全罩合在防針刺保護裝置內不會脫出的時候一并脫離套管座,達到臨床操作簡單方便,確保了醫(yī)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具有安全防護、使用方便和可靠的有益效果。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進行了具體說明,但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并不限于所述實施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還可作出種種的等同變型或替換,這些等同的變型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