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醫(yī)療保健設備領域,具體為一種針對足底保健的按摩裝置。
背景技術:
人的雙足是我們人體重要的組成部分,腳自古就有人體的第二心臟之說。從養(yǎng)生理論看,腳離人體的心臟最遠,而負擔最重,因此,這個地方最容易導致血液循環(huán)不好,醫(yī)學典籍記載:“人之有腳,猶似樹之有根,樹枯根先竭,人老腳先衰?!?/p>
人體腳部有眾多穴位,對這些穴位進行按摩不僅能促進腳部血液循環(huán),還能促進人體身體健康,緩解身體疲勞。傳統(tǒng)的腳部按摩器,設置簡單,功能單一,只能簡單的刺激腳底穴位,對人體有益效果有限,難以滿足現(xiàn)在日益繁忙的白領工作者的需求。
煙熏療法,是利用藥物燃燒的煙氣來治療疾病的方法。煙熏療法有開竅救急、止咳化痰、殺蟲止癢、活絡除痛、透疹拔毒、保健防疫、醒腦提神等多種作用。煙熏法不僅用于某些皮膚病、外科瘡瘍腫毒等的治療,也常用于空氣消毒。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針對足底保健的按摩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針對足底保健的按摩裝置,包括底座和支柱,底座的頂端設有兩個相互對稱的支柱,支柱是仿人體腳部形狀結構制作,支柱的頂端與人體腳掌中部相對應的位置設有凹槽,凹槽的上方均勻的設有若干橫桿,橫桿上套設有若干按摩輪,按摩輪上設有若干凸起,橫桿的兩端均固定連接有連接桿,底座的頂端設有若干對與凹槽相對應的支撐桿,支撐桿的數(shù)量與連接桿的數(shù)量相同,支撐桿的頂端設有導孔,支撐桿內設有升降孔腔,升降孔腔通過導孔與外界貫通連接,升降孔腔內設有滑塊和彈簧,彈簧一端與升降孔腔的底壁固定連接,另一端與滑塊的底端固定連接;連接桿的另一端穿過導孔與滑塊的頂端固定連接,支柱的頂端設有若干凸起和若干煙熏孔,煙熏孔分散分布在所有凸起之間,支柱內前后側設對稱設有煙熏腔,煙熏腔內設有煙熏槽盒,述煙熏槽盒內設有燃燒支柱。
作為本發(fā)明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凹槽的上方均勻的設有2~3個橫桿。
作為本發(fā)明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按摩輪的頂端高度高于支柱的頂端高度。
作為本發(fā)明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凸起是天然磁石制作。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采用腳部穴位按摩與煙熏理療相結合的結構設計,人體腳部穴位受到合理的刺激,促進腳部血液循環(huán),加速對藥物的吸收,提高藥物吸收率,能有效緩解人體疲勞,提高免疫力。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一種針對足底保健的按摩裝置的俯視圖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一種針對足底保健的按摩裝置的左剖面視圖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2-支柱,3-凹槽,4-連接桿,5-橫桿,6-按摩輪,7-凸起,8-煙熏孔,9-導孔,10-升降孔腔,11-滑塊,12-彈簧,13-煙熏腔,14-煙熏槽盒,15-燃燒支柱,16-支撐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2,一種針對足底保健的按摩裝置,包括底座1和支柱2,所述底座1的頂端設有兩個相互對稱的支柱2,所述支柱2是仿人體腳部形狀結構制作,所述支柱2的頂端與人體腳掌中部相對應的位置設有凹槽3,所述凹槽3的上方均勻的設有若干橫桿5,所述橫桿5上套設有若干按摩輪6,所述按摩輪6上設有若干凸起7,所述橫桿5的兩端均固定連接有連接桿4,所述底座1的頂端設有若干對與凹槽3相對應的支撐桿16,所述支撐桿16的數(shù)量與連接桿4的數(shù)量相同,所述支撐桿16的頂端設有導孔9,支撐桿16內設有升降孔腔10,所述升降孔腔10通過導孔9與外界貫通連接,所述升降孔腔10內設有滑塊11和彈簧12,所述彈簧12一端與升降孔腔10的底壁固定連接,另一端與滑塊11的底端固定連接;所述連接桿4的另一端穿過導孔9與滑塊11的頂端固定連接,所述支柱2的頂端設有若干凸起7和若干煙熏孔8,所述煙熏孔8分散分布在所有凸起7之間,所述支柱2內前后側設對稱設有煙熏腔13,所述煙熏腔13內設有煙熏槽盒14,所述煙熏槽盒14內設有燃燒支柱15。
所述按摩輪6的頂端高度高于支柱2的頂端高度。
所述凸起7是天然磁石制作。
本發(fā)明使用時,現(xiàn)在煙熏槽盒14內放置一些理療藥物,然后點燃藥物,再把煙熏槽盒14放入煙熏腔13內,藥物燃燒產生的煙氣上升,通過煙熏孔8從支柱2的頂端排出,人體腳放在支柱2的頂端,用力踩在支柱2頂端,凸起7和按摩輪6分別對腳部穴位進行按摩,促進血液循環(huán),天然磁石能促進血液循環(huán)和促進微循環(huán),藥物燃燒的煙氣直接作用在腳部,方便吸收,且吸收率高,能有效緩解人體疲勞,增強人體免疫力,提高身體素質。
上面對本專利的較佳實施方式作了詳細說明,但是本專利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在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所具備的知識范圍內,還可以在不脫離本專利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種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