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切割下顎骨的手術鋸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切割下顎骨的手術鋸,以在為突出的下顎骨整形的整形手術中切割突出的下顎骨兩側的某個特定部分,并特別地涉及一種用于切割下顎骨的手術鋸,其中鋸齒部分和柄相互平行并且往復運動,從而用于切割下顎骨。
背景技術:
一般地,人的下顎指從臉下部伸出的一部分。如果一個人在下顎的左右部分之間具有一個特定的寬度以及一個合適的突出部分,那么這個人看起來就比較平滑。如果一個人具有過于突出的下顎或者過于凹陷的部分,這個人看起來就不順眼。特別的是,當一個人在下顎的左右部分之間具有較大的寬度并在下顎的各下側具有傾斜的拐角部分時,這張臉看起來就較大,因此這個人看起來就兇惡而強壯。于是,這個人就給別人造成了不好的印象。
因此,最近,一種矩形的下顎整形手術被廣泛地執(zhí)行,在該手術中,通過把向臉下方突出的下顎兩側切除而使臉部的輪廓線形成為看起來纖細而光滑的樣子,從而產生平滑印象。在上述矩形下顎整形手術中,下顎骨切割手術被廣泛地執(zhí)行,在該手術中,下顎骨的兩角側被切掉。在上述下顎骨切割手術中,使人臉看起來突出或呈矩形的下顎骨突出部分被切掉,從而基本上消除突出,以有可能實現明顯的手術效果。
如圖1所示,用于形成矩形下顎的現有下顎骨切割鋸1包括形成為細直棒狀外形的旋轉桿10,以及與旋轉桿10的前端相嚙合的橢圓形或圓形鋸齒部分11。
如圖2和圖3所示,在現有下顎骨切割鋸中,旋轉桿10的后端與手柄2的鉗夾21相接合。鋸齒部分11由設置于手柄2內的旋轉電動機機構驅動,與旋轉桿一體地在一定的角度范圍內傾斜運行,從而以圖4和圖5中所示的角度切割頭骨100的下顎骨101的角部分。
在現有下顎骨切割手術鋸的情形下,由于鋸齒部分11的旋轉半徑較大,因而下顎的外皮被切開,然后下顎骨102被從所切開的外皮中切除。因此,在手術后,形成了一個手術疤痕。另外,如圖5中所示,由于下顎骨被沿一個接近于垂直臉部的方向切割,在橫向上所見的下顎輪廓線為平滑曲線。然而,對于一個人的印象最為重要的、在臉部正面的下顎輪廓線并未改變形狀。另外,由于下顎骨是在一種患者臉部輪廓在正面不可見的狀態(tài)下被切割的,因而即使是具有長時間手術經驗的專家醫(yī)生也不可能精確地改變下顎的輪廓線形狀。而且,當下顎骨沿接近垂直于臉部正面的一個特定方向被切割時,所切割部分具有相應于臉部正面的特定角度。在此情形下,下顎骨被重復地切割一個較小的深度,以克服上述角度問題。因此,這種手術十分困難。結果,在使用現有下顎骨切割手術鋸在橫向上改變下顎骨形狀的情形下,不可能平滑地改變下顎輪廓線的形狀。由于下顎骨沿相對于臉部的垂直方向被切割,因而下顎骨中所嵌的肌肉組織和神經結構可能在手術中被損壞。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切割下顎骨的手術鋸,該鋸克服了現有技術中所遇到的問題。
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切割下顎骨的手術鋸,該鋸能夠以相應于臉部正面的一個特定角度切割下顎骨,同時通過切割口腔內側而不切割外側皮膚來修正臉部輪廓線,以使得臉部不會留下任何手術疤痕,并用簡單的手術操作獲得自然的輪廓線。
為實現上述目的,提供了一種用于切割下顎骨的手術鋸,該鋸包括桿,該桿包括具有由手柄的鉗夾固定的后端的直線部分,以及沿左右方向之間和向下方向的一個特定方向以一個特定的偏轉角度從直線部分前端伸出的彎曲部分,該鋸還包括鋸齒部分,其中鋸齒沿垂直向下的方向平行于直線部分設置,并與桿的彎曲部分前端相接合。
參照附圖可以更好地理解本發(fā)明,這些附圖僅僅是示意性的,并因此對于本發(fā)明不是限定性的,其中圖1為表示現有的下顎骨切割手術鋸的透視圖;圖2為表示一種電機驅動的鋸的透視圖,在該鋸中接合有現有的下顎骨切割鋸;圖3為表示電機驅動的鋸的側視圖,其中接合有現有的下顎骨切割鋸;圖4為表示電機驅動的鋸的使用狀態(tài)的透視底視圖,其中接合有現有的下顎骨切割鋸;圖5為表示電機驅動的鋸的使用狀態(tài)的透視頂視圖,其中接合有現有的下顎骨切割鋸;圖6為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的用于切割下顎骨的手術鋸的透視圖;圖7為表示電機驅動的鋸的透視圖,其中接合有根據本發(fā)明的下顎骨切割鋸;圖8為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的下顎骨切割鋸的前視圖;圖9為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的下顎骨切割鋸的側視圖;圖10為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的下顎骨切割鋸使用狀態(tài)的透視底視圖;以及圖11為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的下顎骨切割鋸使用狀態(tài)的透視頂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根據本發(fā)明的下顎骨切割手術鋸的構造、使用和效果將參考附圖進行解釋。
如圖6所示,根據本發(fā)明的下顎骨切割手術鋸3包括細棒狀桿30,以及接合到桿30前端的鋸齒部分31。
桿30由曲柄狀桿組成,其包括直線部分30a和彎曲部分30b,該彎曲部分在側部和下部之間略微地從直線部分30a的前端傾斜伸出。如圖7所示,形成于直線部分30a后部內的接合結構與手柄4的鉗夾41相接合,以使得接合到彎曲部分30b末端的鋸齒部分31固定在距手柄4的鉗夾41的一定距離處。因此,由設置于手柄4中的電動機驅動機構往復驅動的鉗夾41的線性運動力被傳遞到鋸齒部分31。
在上述桿30中,彎曲部分30b的形成方式為,使得口腔內側的皮膚被切開一個最小的長度,偏左或右,并偏下。也就是說,在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中,下顎骨切割鋸3由能夠切割左側下顎骨的左切割鋸和能夠切割右側下顎骨的右切割鋸組成。當沿左側方向切割時,如圖8所示,彎曲部分30b相應于直線部分30a向右在30°~60°的角度范圍內彎曲一個45°的偏轉角,并優(yōu)選地在向下的方向在30°~60°的角度范圍內彎曲一個45°的偏轉角。另外,當沿右側方向切割時,彎曲部分30b向左彎曲一個30°~60°的偏轉角度,而在向下的方向上彎曲一個30°~60°的偏轉角度。
鋸齒部分31直接切割下顎骨101。如圖6到圖9所示,鋸齒部分31a平行于直線部分30a設置在桿30的前端,也就是說,鋸齒部分31a在彎曲部分30b的前端以這種方式設置于垂直向下的方向。如圖10和圖11所示,在桿30由鉗夾41往復驅動時,下部的鋸齒部分31a切割下顎骨101。
如圖10和圖11,在根據本發(fā)明的下顎骨切割手術鋸中,在彎曲部分30b插入口腔內側沿橫跨患者臉部的方向切開的皮膚的狀態(tài),鉗夾41靠設置于手柄4中的電機驅動的機構往復運動,而鋸齒部分31與桿30一體地往復運動,以使得下顎骨101向前和橫向地突出的部分沿相應于臉部表面的一個平行角度被切割。因此,在本發(fā)明中,有可能沿所有方向以與臉部相同的曲率并沿相似的角度切割下顎骨101的突出部分。因此,在本發(fā)明中,有可能改變下顎骨突出部分的形狀而不改變下顎輪廓線的角度。
在使用根據本發(fā)明的下顎骨切割鋸進行下顎整形手術時,有可能通過切割口腔的內側而不切割口腔的外側皮膚來切割下顎骨,以使得下顎的輪廓線改變形狀而不留下手術疤痕。
另外,下顎骨以一個傾斜的角度被切割,該角度平行于前表面,根據對于下顎骨的一次性切割操作,通過直接地修正所切割部分和下顎輪廓線,從而在較短的時間里實現下顎的自然外觀。另外,由于鋸齒部分沒有很大程度地插入在皮膚中,因而有可能防止任何皮膚的損壞,諸如下顎的肌肉組織或神經。
由于本發(fā)明可以以多種方式實施而不背離其實質和基本特征,因此應當理解,除非另外地說明,上述實施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任何細節(jié),而是可以在所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實質和范圍內寬泛地構造,并因此,落入在權利要求的范圍及其等同體中的所有改動和修改也被包括在所附權利要求中。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切割下顎骨的手術鋸,包括桿,其包括具有由手柄的鉗夾固定的后端的直線部分,以及沿左右方向之間和向下方向的一個特定方向以一個特定偏轉角度從直線部分伸出的彎曲部分;和鋸齒部分,其中鋸齒沿垂直向下方向平行于直線部分設置,并與桿彎曲部分的前端相接合。
2.根據權利要求1的鋸,其特征在于,桿的所述彎曲部分相應于直線部分沿向下方向偏轉一個30°~60°的角度。
3.根據權利要求1的鋸,其特征在于,桿的所述彎曲部分相應于直線部分沿左右方向之間的一個特定方向偏轉一個30°~60°的角度。
全文摘要
用于切割下顎骨的手術鋸包括桿,該桿包括具有由手柄的鉗夾固定的后端的直線部分,以及沿左右方向之間和向下方向的一個特定方向以一個特定偏轉角度從直線部分的前端伸出的彎曲部分,該手術鋸還包括鋸齒部分,其中鋸齒平行于直線部分設置,并與桿彎曲部分的前端相接合。在本發(fā)明中,通過一次性切割手術,以一個平行于前表面的傾斜角度切割下顎骨,直接地修正所切割部分和下顎的輪廓線,從而在較短的時間里實現下顎的自然外觀。
文檔編號A61B17/14GK1511012SQ01823329
公開日2004年7月7日 申請日期2001年9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01年6月7日
發(fā)明者李在和 申請人:李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