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底441和第二中底442可由多孔材料制成,而且,第一外底431和第二外底432可由各種合適的材料制成,這包括但不限于彈性體(elastomer)、娃氧燒、天然橡膠、其他合成橡膠、招、鋼、天然皮革、合成皮革或塑料。
[0079]圖8示出了表格800的示例性實施例,其可被用于通過不同尺寸的鞋面和外底來組裝鞋類物品。在一些實施例中,表格800可為數(shù)據(jù)庫的一部分,所述數(shù)據(jù)庫為制造鞋類物品提供了信息。然而,應(yīng)被理解的是,表格800旨在為示例性的。在其他實施例中,表格800可包括不同的和/或附加的信息。
[0080]在一個實施例中,表格800包括五個屬性。特別地,表格800包括物品尺碼801、鞋面尺碼802、中底上部部分尺碼803、中底下部部分尺碼804以及外底尺碼805。在一些情形中,物品尺碼801、鞋面尺碼802和中底上部部分尺碼803可包括標準尺碼項。例如,物品尺碼801、鞋面尺碼802和中底上部部分尺碼803可包括從6至12.5的標準尺碼。例如,第一行811包括6的物品尺碼801、鞋面尺碼802以及中底上部部分尺碼803。類似地,第二行812包括6.5的物品尺碼801、鞋面尺碼802、以及中底上部部分尺碼803.在該示例中,物品尺碼801、鞋面尺碼802和中底上部部分尺碼803可具有14行數(shù)據(jù),其對應(yīng)著示例性實施例的十四個不同的標準尺碼。
[0081 ] 有所不同地,中底下部部分尺碼804和外底尺碼805可包括介于標準尺碼中間的尺碼。在一些情形中,中底下部部分尺碼804和外底尺碼805可包括從6.25至12.25的四分之一尺碼。通過這樣的布置,中底下部部分尺碼804和外底尺碼805可包括七行數(shù)據(jù),這對應(yīng)著示例性實施例的七個不同的中間尺碼。
[0082]在一些實施例中,該表格可被用來確定被用來組裝特定標準尺碼的物品的每一個構(gòu)件的尺碼。例如,第三行813包括制造標準鞋尺碼為7的物品所必須的尺碼信息。特別地,制造商需要尺碼7的鞋面,如鞋面尺碼802中所示。此外,中底需要其上部部分尺碼為7而下部部分為7.25,如中底上部部分尺碼803和中底下部部分尺碼804中所分別示出的。最后,需要具有中間尺碼7.25的外底,如外底尺碼805所示。使用所述信息,制造商可生產(chǎn)具有特定尺碼的鞋面、中底以及外底,以生產(chǎn)尺碼為7的鞋類物品。
[0083]在該詳細描述中所討論的組裝物品的方法可提供在傳統(tǒng)方法基礎(chǔ)上增加了的生產(chǎn)效率。通過降低生產(chǎn)在標準尺碼范圍內(nèi)的鞋類物品所需的總的外底尺碼的數(shù)量,生產(chǎn)成本和時間可被顯著地降低。在一些情形中,需要生產(chǎn)的不同外底尺碼的數(shù)量與為每一個標準尺碼使用不同的外底的傳統(tǒng)方法相比較,降低了幾乎百分之五十。
[0084]盡管已經(jīng)對本發(fā)明的眾多實施例進行了描述,該描述僅為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且對本領(lǐng)域普通技術(shù)人員而言明顯的是在本發(fā)明范圍內(nèi)的許多實施例和實施方式是可能的。因此,本發(fā)明并不旨在為限制性的,而是根據(jù)所附的權(quán)利要求書及其等價物的示例。此外,可在所附的權(quán)利要求書范圍內(nèi)進行眾多改進和修正。
【主權(quán)項】
1.一種鞋類物品,包括: 第一鞋類物品,其具有第一標準鞋尺碼的第一鞋面; 其中第一鞋類物品包括具有第一中間尺碼的第一外底,該第一中間尺碼小于第一標準鞋尺碼;且 其中,第一鞋類物品包括第一中底,該第一中底包括具有第一標準鞋尺碼的上部部分以及具有第一中間尺碼的下部部分; 第二鞋類物品,其具有第二標準鞋尺碼的第二鞋面,該第二標準鞋尺碼按照標準尺碼增量大于第一標準鞋尺碼; 其中第二鞋類物品包括具有第二中間尺碼的第二外底,該第二中間尺碼大于第二標準鞋尺碼; 其中,第二鞋類物品包括第二中底,該第二中底包括具有第二標準鞋尺碼的上部部分以及具有第二中間尺碼的下部部分;且 其中第二外底的第二中間尺碼比第一外底的第一中間尺碼大標準尺碼增量的二倍量。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中底具有帶等高線輪廓的外周邊緣,該邊緣具有凸橫截面輪廓形狀。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二中底具有帶等高線輪廓的外周邊緣,該邊緣具有凹橫截面輪廓形狀。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外底的第一中間尺碼在長度上不同于第一鞋面的第一標準鞋尺碼;且 其中,第一中間尺碼在寬度上不同于第一鞋面的第一標準鞋尺碼。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二標準鞋尺碼比第一標準鞋尺碼大半碼。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二中間尺碼比第一中間尺碼大整碼。7.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中間尺碼比第一標準鞋尺碼小四分之一碼,且其中第二中間尺碼比第二標準鞋尺碼大四分之一碼。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外底的第一中間尺碼在長度上不同于第二外底的第二中間尺碼;且 其中第一中間尺碼在寬度上不同于第二外底的第二中間尺碼。9.一種鞋類物品,包括: 第一鞋類物品,其具有第一標準鞋尺碼的鞋面,該第一標準鞋尺碼具有第一長度和第一寬度;和 第二鞋類物品,其具有第二標準鞋尺碼的鞋面,該第二標準鞋尺碼最接近第一標準鞋尺碼且按照標準尺碼增量大于第一標準鞋尺碼,該第二標準鞋尺碼具有第二長度和第二寬度; 第三鞋類物品,其具有第三標準鞋尺碼的鞋面,該第三標準鞋尺碼最接近第二標準鞋尺碼且按照標準尺碼增量大于第二標準鞋尺碼,該第三標準鞋尺碼具有第三長度和第三寬度;和 第四鞋類物品,其具有第四標準鞋尺碼的鞋面,該第四標準鞋尺碼最接近第三標準鞋尺碼且按照標準尺碼增量大于第三標準鞋尺碼,該第四標準鞋尺碼具有第四長度和第四寬度 其中第一鞋類物品包括具有第一中間尺碼的第一外底,該第一中間尺碼在第一標準鞋尺碼和第二標準鞋尺碼之間,第一中間尺碼具有第一中間長度和第一中間寬度; 其中第二鞋類物品包括具有所述第一中間尺碼的第二外底; 其中,第一鞋類物品包括第一中底,該第一中底包括具有第一標準鞋尺碼的第一上部部分以及具有第一中間尺碼的第一下部部分; 其中,第二鞋類物品包括第二中底,該第二中底包括具有第二標準鞋尺碼的第二上部部分以及具有第一中間尺碼的第二下部部分;且 其中第一中間尺碼比第一標準鞋尺碼大四分之一碼,且其中第一中間尺碼比第二標準鞋尺碼小四分之一碼; 其中第三鞋類物品包括具有第二中間尺碼的第三外底,該第二中間尺碼在第三標準鞋尺碼和第四標準鞋尺碼之間,第二中間尺碼具有第二中間長度和第二中間寬度; 其中第四鞋類物品包括具有所述第二中間尺碼的第四外底; 其中,第三鞋類物品包括第三中底,該第三中底包括具有第三標準鞋尺碼的第三上部部分以及具有第二中間尺碼的第三下部部分; 其中,第四鞋類物品包括第四中底,該第四中底包括具有第四標準鞋尺碼的第四上部部分以及具有第二中間尺碼的第四下部部分;且 其中第二中間尺碼比第三標準鞋尺碼大四分之一碼,且其中第二中間尺碼比第四標準鞋尺碼小四分之一碼。10.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外底的第一中間長度和第一鞋面的第一長度之間的差在I和3毫米之間。11.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外底具有第一前腳寬度,第一鞋面具有第二前腳寬度,且其中第一前腳寬度和第二前腳寬度之間的差在0.5和1.5毫米之間。12.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外底具有第一腳跟寬度,第一鞋面具有第二腳跟寬度,且其中第一腳跟寬度和第二腳跟寬度之間的差在0.5和1.5毫米之間。13.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中間尺碼的數(shù)值是第一標準鞋尺碼和第二標準鞋尺碼的算數(shù)平均值。14.如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二中間尺碼比第一中間尺碼大標準尺碼增量的二倍量。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鞋類物品。該鞋類物品包括具有第一尺碼的鞋面,以及具有不同于該第一尺碼的第二尺碼的外底。該鞋類物品的中底可被配置為包括和鞋面的第一尺碼相匹配的上部部分以及和外底的第二尺碼相匹配的下部部分。
【IPC分類】A43B3/26, A43B9/00
【公開號】CN105495833
【申請?zhí)枴緾N201610056695
【發(fā)明人】C.K.希爾斯
【申請人】耐克創(chuàng)新有限合伙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20日
【申請日】2010年3月31日
【公告號】CN102438474A, EP2413727A2, US8250692, US8601721, US20100251576, US20120285042, WO2010120502A2, WO2010120502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