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四季多用皮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與皮鞋有關。
長期以來,人們需要一種能夠集單皮鞋、棉皮鞋于一體在一年四季都可穿用的新型皮鞋。
但是過去的各種皮鞋,如單皮鞋、棉皮靴及筒靴,它們是不能相互替代的。這樣,在一年四季中,棉皮靴及筒靴至少得存放半年,單皮鞋也得存放一冬天,而在存放期間,不但皮革容易發(fā)霉、變形,而且也降低了皮鞋的使用價值。另外,過去的棉皮靴還有一個很大缺點,那就是保暖性不佳。
本發(fā)明目的是提供一種四季都可穿用的,既能當單皮鞋、又可作棉皮靴,還可以做高筒、中筒皮靴的多用皮鞋。
本發(fā)明四季多用皮鞋主要由以下三個可獨立的部分組成單皮鞋主體、氈襪和皮靴套筒。單皮鞋主體與一般單皮鞋結構相似,可以當做單皮鞋穿用。單皮鞋主體能夠和皮靴套筒連接在一起。當在單皮鞋主體內套進氈襪,再連接上皮靴套筒時,單皮鞋就變成了高、中筒棉皮靴。
本發(fā)明的單皮鞋主體與皮靴套筒可以通過偶件相結合,接合偶件可以是按扣、拉鎖、掛鉤、插銷、粘帶等。其位置設在單皮鞋主體雙側鞋眼幫后方的鞋幫部分和皮靴套筒下部的相應部分。
本發(fā)明單皮鞋主體內部較一般單皮鞋深,可以附設一個較厚的不宜被壓縮的鞋墊,以與同號的一般單皮鞋保持一致大小,當厚墊取出時,也利于氈襪套進不會擠腳。該鞋墊用硬質或半硬質的塑料泡沫材料制成。
本發(fā)明的氈襪,可以是羊毛氈或尼龍氈等制成,其形狀要盡量能夠與腳體全部接觸。襪底部可適當加厚些。
本發(fā)明的皮靴套筒可以是由一個套筒構成。最好的方式是由三個分離的,能夠通過接合偶件結合在一起的短套筒組成,這里偶合偶件也可是按扣、拉鎖、掛鉤、插銷、粘帶等。皮靴套筒與單皮鞋主體通過接合偶件相連。套筒前方蓋住單皮鞋主體鞋眼幫,并向外側包裹,在外側中央通過連接偶件結合,圍成筒狀。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結構簡單,實用性強,能夠組合成單皮鞋、高、中筒皮靴、棉皮靴、高筒、中筒棉皮靴等六種皮鞋樣式,在一年四季都可穿用,這樣既提高了皮鞋的使用價值,而且能夠同時滿足人們的多種不同需要。另外,本發(fā)明的單皮鞋主體和氈襪及厚塑料泡沫墊都可單獨生產為商品,以便于人們替換使用。
權利要求1.一種組合型多用皮鞋。其特征是由單皮鞋主體、氈襪、皮靴套筒三個獨立的部分組成,單皮鞋主體和皮靴套筒能通過接合偶件[2]連接起來,氈襪能夠套入單皮鞋主體內。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皮鞋,其特征是接合偶件〔2〕為按扣拉鎖、插鞘、掛鉤、粘帶等。
3.按權利要求2所述的多用皮鞋,其特征是接合偶件〔2〕位置設在單皮鞋主體鞋眼幫〔3〕后方的鞋幫部分及皮靴套筒的相應部分
4.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皮鞋,其特征是單皮鞋主體內部較普通單皮鞋深,附設一較厚的硬質或半硬質的塑料泡沫鞋墊。
5.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皮鞋,其特征是皮靴套筒通過接合偶件〔2〕與單皮鞋主體相連接時,套筒前方蓋住單皮鞋主體鞋眼幫〔3〕,并向外側包裹,在外側中央通過接合偶件〔6〕結合為筒狀。
6.按權利要求1所述多用皮鞋,其特征是皮靴套筒由三個獨立的短套筒構成。
7.按權利要求6所述的多用皮鞋,其特征是三個短皮靴套筒可以通過接合偶件〔5〕、〔7〕連接為一體。接合偶件可為按扣、拉鎖、插銷、掛鉤、粘帶等。
8.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用皮鞋,其皮靴套筒允許僅由一個套筒組成。
專利摘要一種組合型的四季多用皮鞋.由單皮鞋主體、襪、皮靴套筒三個部分組成,可以組合成單皮鞋、棉皮靴、高筒、中筒皮靴等六種皮鞋樣式,在一年四季都可穿用。組合棉皮靴的保暖性能好,而且套襪易洗易晾易換。本皮鞋結構簡單、實用性強、造價也不高,單皮鞋主體、套襪及特制鞋墊都可單獨生產為商品,便于人們替換使用。
文檔編號A43B3/00GK2046708SQ8822142
公開日1989年11月1日 申請日期1988年12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1988年12月19日
發(fā)明者郭金利 申請人:郭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