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雨具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大型自動開啟固定遮雨傘。
背景技術:
傘作為人們使用頻率很高的產品,大多是簡單的擋雨或者遮擋太陽的功能,一般在室外多采用大雨傘在遮陽擋雨,因在室外較長時間使用,一般雨傘整體體積較大,尤其是傘骨架部分,有些傘需要用戶用手撐開,這樣較大體積的雨傘就不容易撐開,打開時費時費力,還有一般為了增加遮陽面積,傘桿一般都設計的比較長,這樣給身高較矮的人員來進行,操作時就既為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一)解決的技術問題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大型自動開啟固定遮雨傘,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設計合理,結構緊湊,雨傘在撐開操作時,將傘桿固定在地面,然后啟動驅動電機,驅動齒輪轉動帶動斜齒輪轉動,帶動轉動軸轉動將繩索收起,繩索拉動活動套,向上滑動,雨傘打開、操作方便。
(二)技術方案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發(fā)明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
一種大型自動開啟固定遮雨傘,包括傘桿、傘骨和支撐桿,所述的傘骨上布設有雨布,傘骨上端鉸鏈連接于傘桿上,所述的傘桿上端部為圓管形,下端部為方管形,所述的傘桿上設有活動套,支撐桿一端鉸鏈連接于傘骨上,另一端鉸鏈連接于活動套上,傘桿上端設有裂縫,活動套內圈設有多個固定片,固定片設置于裂縫中滑動,所述的傘桿內上端部設有滑輪,下端部設有轉動軸,滑輪上設有繩索穿過,繩索一端固定于活動套上,另一端固定于轉動軸上,所述的轉動軸穿過傘桿,與傘桿連接處通過軸承安裝固定,所述轉動軸上設有斜齒輪,斜齒輪下端嚙合有驅動齒輪,驅動齒輪固定于驅動電機上。
所述的軸承上設有齒輪,所述齒輪上端設有鎖定輪,鎖定輪滑動設置于傘桿上。
所述的傘桿上設有長條形滑動槽,所述的鎖定輪上設有凸起,凸起滑動設置于長條形滑動槽上。
所述滑輪設有4個,對稱分布。
所述的傘桿下端設有固定座。
(三)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大型自動開啟固定遮雨傘。具備以下有益效果:本發(fā)明雨傘在撐開操作時,將傘桿固定在地面,然后啟動驅動電機,驅動齒輪轉動帶動斜齒輪轉動,帶動轉動軸轉動將繩索收起,繩索拉動活動套,向上滑動,雨傘打開、操作方便,到打開到需要的位置時,并可以通過鎖定輪向下移動與齒輪嚙合鎖定,收傘時,將鎖定輪向上移動即可,操作方便。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齒輪與鎖定輪嚙合狀態(tài)部分放大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一種大型自動開啟固定遮雨傘,包括傘桿1、傘骨2和支撐桿3,所述的傘骨2上布設有雨布,傘骨2上端鉸鏈連接于傘桿1上,所述的傘桿1上端部為圓管形,下端部為方管形,所述的傘桿1上設有活動套4,支撐桿3一端鉸鏈連接于傘骨2上,另一端鉸鏈連接于活動套4上,傘桿1上端設有裂縫,活動套4內圈設有多個固定片401,固定片401設置于裂縫中滑動,所述的傘桿1內上端部設有滑輪5,所述滑輪5設有4個,對稱分布,下端部設有轉動軸6,滑輪5上設有繩索7穿過,繩索7一端固定于活動套4上,另一端固定于轉動軸6上,所述的轉動軸6軸穿過傘桿1,與傘桿1連接處通過軸承9安裝固定,所述轉動軸6上設有斜齒輪601,斜齒輪601下端嚙合有驅動齒輪12,驅動齒輪12固定于驅動電機13上,軸承9上設有齒輪8,所述齒輪8上端設有鎖定輪10,傘桿1上設有長條形滑動槽101,所述的鎖定輪10上設有凸起1001,凸起1001滑動設置于長條形滑動槽101上,鎖定輪10可與齒輪8嚙合鎖定,所述的傘桿1下端設有固定座11;本發(fā)明雨傘在撐開操作時,將傘桿固定在地面,然后啟動驅動電機,驅動齒輪轉動帶動斜齒輪轉動,帶動轉動軸轉動將繩索收起,繩索拉動活動套,向上滑動,雨傘打開、操作方便,到打開到需要的位置時,并可以通過鎖定輪向下移動與齒輪嚙合鎖定,收傘時,將鎖定輪向上移動即可,操作方便。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qū)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fā)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