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護士帽,具體是一種可調節(jié)松緊的透氣型護士帽。
背景技術:
護士帽是指女性護士戴的一種帽子,男性護士則不需配戴護士帽。國內常見的護士帽是英式短帽。護士帽最初的作用是用來收納女性護士的頭發(fā),起到了收納頭發(fā)、固定頭發(fā)、保持衛(wèi)生的作用。后來護士帽成為一些學院授予專業(yè)護士資格人員的標志。而在一些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不同顏色,不同款式的護士帽可以說明護士的資歷、職位、職能等。
現(xiàn)有的護士帽透氣性不好,長時間佩戴容易引起頭部產生異味和瘙癢,且不便于調節(jié)松緊。因此,本領域技術人員提供了一種可調節(jié)松緊的透氣型護士帽,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調節(jié)松緊的透氣型護士帽,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可調節(jié)松緊的透氣型護士帽,包括護士帽本體、頂部結構和透氣網(wǎng),所述頂部結構設置在護士帽本體的上端,所述頂部結構的下側設置有透氣網(wǎng),所述護士帽本體的前側設置有十字架標識,所述護士帽本體的下邊沿設置有彈性帶,所述護士帽本體后側的左右兩側分別設置有左松緊帶和右松緊帶,且左松緊帶和右松緊帶上分別設置有粘帶一和粘帶二。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透氣網(wǎng)上設置有若干透氣孔。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護士帽本體整體設置成白色。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左松緊帶和右松緊帶設置成對稱結構。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頂部結構采用竹炭纖維材質制成。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在結構上設計簡單合理,使用起來操作方便快捷,實用性很高,本護士帽在使用時,由于上部設置有透氣網(wǎng),增強了護士帽的透氣性,能夠有效避免頭部因長時間帶帽而產生異味,保證頭部的健康,減少出現(xiàn)頭部發(fā)癢等癥狀的產生,左松緊帶和右松緊帶上分別設置有粘帶一和粘帶二,通過粘帶一和粘帶二粘接在一起的長度不同,可以起到調節(jié)護士帽松緊的目的,增加了本護士帽的適用性,且護士帽的下邊沿設置有彈性帶,具有很好的伸縮性,增強了本護士帽的舒適性。
附圖說明
圖1為可調節(jié)松緊的透氣型護士帽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可調節(jié)松緊的透氣型護士帽的后視圖。
圖中:1-護士帽本體、2-頂部結構、3-透氣網(wǎng)、4-十字架標識、5-彈性帶、6-左松緊帶、7-右松緊帶、8-粘帶一、9-粘帶二。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可調節(jié)松緊的透氣型護士帽,包括護士帽本體1、頂部結構2和透氣網(wǎng)3,所述頂部結構2設置在護士帽本體1的上端,所述頂部結構2的下側設置有透氣網(wǎng)3,所述護士帽本體1的前側設置有十字架標識4,所述護士帽本體1的下邊沿設置有彈性帶5,所述護士帽本體1后側的左右兩側分別設置有左松緊帶6和右松緊帶7,且左松緊帶6和右松緊帶7上分別設置有粘帶一8和粘帶二9。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可調節(jié)松緊的透氣型護士帽,本護士帽在使用時,由于上部設置有透氣網(wǎng)3,增強了護士帽的透氣性,能夠有效避免頭部因長時間帶帽而產生異味,保證頭部的健康,減少出現(xiàn)頭部發(fā)癢等癥狀的產生,左松緊帶6和右松緊帶7上分別設置有粘帶一8和粘帶二9,通過粘帶一8和粘帶二9粘接在一起的長度不同,可以起到調節(jié)護士帽松緊的目的,增加了本護士帽的適用性,且護士帽的下邊沿設置有彈性帶5,具有很好的伸縮性,增強了本護士帽的舒適性。
本實用新型在結構上設計簡單合理,使用起來操作方便快捷,實用性很高,本護士帽在使用時,由于上部設置有透氣網(wǎng),增強了護士帽的透氣性,能夠有效避免頭部因長時間帶帽而產生異味,保證頭部的健康,減少出現(xiàn)頭部發(fā)癢等癥狀的產生,左松緊帶和右松緊帶上分別設置有粘帶一和粘帶二,通過粘帶一和粘帶二粘接在一起的長度不同,可以起到調節(jié)護士帽松緊的目的,增加了本護士帽的適用性,且護士帽的下邊沿設置有彈性帶,具有很好的伸縮性,增強了本護士帽的舒適性。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