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結構改進的短袖,包括短袖本體,該短袖本體包括短袖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短袖本體對應于人體脊柱處設有長條形的藥材層,該藥材層通過紡織品膠涂覆于短袖的背部;所述短袖本體對應于人體的肚子處設有多條鏤空長條;所述短袖部上均勻分布有網(wǎng)孔,該網(wǎng)孔的孔徑為1mm-2mm。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結構改進的短袖,其特征在于:所述藥材層由白芥子甙、電氣石粉和香蘭基丁醚混合而成。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結構改進的短袖,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組分比,所述藥材層由14-44份白芥子甙、55-85份電氣石粉以及1-2份香蘭基丁醚組成。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結構改進的短袖,其特征在于:所述短袖本體還包括長袖部,所述短袖部和長袖部之間通過魔術貼或者拉鏈連接,且所述長袖部上也均勻分布有網(wǎng)孔,且該網(wǎng)孔的孔徑也為1mm-2mm。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結構改進的短袖,其特征在于:所述短袖本體包括對應人體的腋下部,該腋下部上設有一除臭抗菌布,該除臭抗菌布位于短袖本體的內側。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結構改進的短袖,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臭抗菌布通過魔術貼連接于腋下部內側。
7.根據(jù)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一種結構改進的短袖,其特征在于:所述除臭抗菌布為竹炭纖維布。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結構改進的短袖,其特征在于:所述鏤空長條的寬度為3mm-5mm;長度為5cm-10cm,相鄰鏤空長條之間的間距為5mm-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