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關于一種用以容置對象的包。
背景技術:
為滿足人們攜帶或容置對象的方便性,悉知技術提供了各式各樣的包,且依據使用型態(tài)或造型的不同,大致可分類為有肩背帶的背包(例如書包或運動背包)、有手提帶的手提包(例如公文包或購物包)、或沒有肩背帶或手提帶的手拿包(例如零錢包或化妝包)等等。
然而因為不同的使用目的,人們會準備不同類型的包,以便符合不同的生活或工作需求。相對的,設計制作包的廠商,也會依據使用者各種不同需求,設計制造不同用途或結構的包,以滿足使用者的需求。
然而過多不同種類的包,對于使用者來說反而造成困擾。舉例來說,若使用者需要攜帶或容置不同的對象,就必須要準備并攜帶數個不同的包,使用上的便利性也相對降低。
因此,亟需要提供一種可以滿足使用者不同使用需求的包。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前述悉知技術的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包,可滿足使用者的不同使用需求。
本發(fā)明的包包括第一袋體,具有相對的第一側邊及第二側邊;第二袋體,具有相對的第一側邊及第二側邊;連接部,其連接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一側邊及該第二袋體的第一側邊;第一結合部,其形成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二側邊,該第一結合部具有結合件;第二結合部,其形成于該第二袋體的第二側邊,該第二結合部具有結合件,該第二結合部的結合件可分離地與該第一結合部的結合件相結合;第一扣合部,其設置在該連接部,該第一扣合部具有設置于該連接部相對兩側的第一扣合件及第二扣合件;以及第二扣合部,其設置于該第一結合部或第二結合部,該第二扣合部具有設置于該第一結合部或第二結合部相對兩側的第一扣合件及第二扣合件,其中,該第一扣合部的第一扣合件與該第二扣合部的第一扣合件可分離地相扣合,該第一扣合部的第二扣合件與該第二扣合部的第一扣合件可分離地相扣合。
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例中,該第一袋體還具有相對的第三側邊及第四側邊,該第二袋體還具有相對的第三側邊及第四側邊,且其中,該第一袋體的第三側邊或第四側邊以及該第二袋體的第三側邊或第四側邊設有第一開口。
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的包還包括開合組件,該開合組件為可開闔地設置于該第一開口。
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的包還包括二手提部,其中,該第一袋體還具有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該第二袋體還具有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且其中,該二手提部分別設置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一側面及該第二袋體的第一側面,或分別設置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二側面及該第二袋體的第二側面。
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的包還包括肩背帶,其中,該第一袋體還具有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該第二袋體還具有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且其中,該肩背帶設置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一側面或該第二袋體的第一側面,或設置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二側面或該第二袋體的第二側面。
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的包還包括第二開口,其中,該第一袋體還具有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該第二袋體還具有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且其中,該第二開口設置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一側面或該第二袋體的第一側面,或設置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二側面或該第二袋體的第二側面。
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的包還包括第三扣合部及第四扣合部,其中,該第一袋體還具有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該第二袋體還具有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且其中,該第三扣合部及第四扣合部分別設置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一側面及該第二袋體的第一側面,或分別設置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二側面及該第二袋體的第二側面。
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的包還包括口袋,其中,該第一袋體還具有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該第二袋體還具有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且其中,該口袋設置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一側面或該第二袋體的第一側面,或設置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二側面或該第二袋體的第二側面。
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例中,該第一結合部或該第二結合部內部具有容置空間,且其中,該第二扣合部為可活動地設置于該第一結合部或第二結合部的容置空間中。
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例中,該連接部內部具有容置空間。
本發(fā)明的一種實施例中,所述的包還包括扣帶,其中,該第一袋體還具有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該第二袋體還具有第一側面及第二側面,且其中,該扣帶設置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一側面或該第二袋體的第一側面,或設置于該第一袋體的第二側面或該第二袋體的第二側面。
相較于悉知技術,本發(fā)明的包可以供使用者依照實際需要來變換攜帶的型式,操作上簡單方便,可容納的對象也相當多樣,除了書本雜物之外,筆電甚至是滑板都可裝于本發(fā)明的包包,用途范圍廣泛。
附圖說明
圖1a為本發(fā)明的包的其中的一側面展開示意圖。
圖1b為本發(fā)明的包的另一側面展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的背包型式的上視圖。
圖3a為本發(fā)明的包于手提包型式的正視圖。
圖3b為本發(fā)明的包于手提包型式的側視圖。
圖4a為本發(fā)明的包于背包型式的正視圖。
圖4b為本發(fā)明的包于背包型式的側視圖。
組件標號說明:
1第一袋體
1a、2a第一側邊
1b、2b第二側邊
1c、2c第三側邊
1d、2d第四側邊
1e、2e第一側面
1f、2f第二側面
101第一開口
102第二開口
103第四開口
2第二袋體
201第三開口
202扣帶
3連接部
41第一結合部
411結合件
412容置空間
42第二結合部
421結合件
50第一扣合部
51第二扣合部
501、511第一扣合件
502、512第二扣合件
61、62、63開合組件
71、72手提部
80肩背帶
91第三扣合部
92第四扣合部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藉由特定的具體實施例說明本發(fā)明的實施方式,熟悉此技藝的人士可由本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發(fā)明的其他優(yōu)點及功效。
本說明書所附圖式所繪示的結構、比例、大小等,均僅用以配合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以供熟悉此技藝的人士的了解與閱讀,并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可實施的限定條件,故不具技術上的實質意義,任何結構的修飾、比例關系的改變或大小的調整,在不影響本發(fā)明所能產生的功效及所能達成的目的下,均應落在本發(fā)明所揭示的技術內容得能涵蓋的范圍內。同時,本說明書中所引用的如「上」、「內」、「外」、「底」及「一」等的用語,亦僅為便于敘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發(fā)明可實施的范圍,其相對關系的改變或調整,在無實質變更技術內容下,當亦視為本發(fā)明可實施的范疇,合先敘明。
請并同參閱圖1a及圖1b,圖1a及圖1b分別為本發(fā)明的包的相對兩側面展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所示,本發(fā)明的包包括具有相對的第一側邊1a及第二側邊1b的第一袋體1,具有相對的第一側邊2a及第二側邊2b的第二袋體2,連接于第一袋體1相對的第一側邊1a及第二袋體2的第一側邊2a間的連接部3,形成于第一袋體1的第二側邊1b的第一結合部41,其具有結合件411,形成于第二袋體2的第二側邊2b的第二結合部42,其具有結合件421,以及設置在連接部3相對兩側的第一扣合部50和設置于第一結合部41或第二結合部42的第二扣合部51,第一扣合部50可以是固定長度的扣帶,第二扣合部51可以是可調整長度的扣帶。
在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中,第一結合部41內部可具有用以容置第二扣合部51的容置空間412,據此,第二扣合部51可于容置空間412中活動調整,以供使用者可視需要移動第二扣合部51來調整長度。于其他實施例中,容置空間也可設置在第二結合部42。此外,連接部3的內部可具有容置空間(未圖示),讓設置于連接部3的第一扣合部50亦可活動地調整長度。
第一袋體1還具有相對的第三側邊1c及第四側邊1d,第二袋體2還具有相對的第三側邊2c及第四側邊2d,且其中,第一袋體1的第三側邊1c或第四側邊1d以及第二袋體2的第三側邊2c或第四側邊2d設有第一開口101、第二開口102與第三開口201,此外,本發(fā)明的包還可包括開合組件61、62、63,開合組件61、62、63可以是拉鏈組,分別設置于第一開口101、第二開口102及第三開口201,供使用者開啟或閉合第一開口101、第二開口102及第三開口201。
在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還可包括二手提部71、72,其中,該第一袋體1還具有第一側面1e及第二側面1f,第二袋體2具有第一側面2e及第二側面2f。于本實施例中,二手提部71、72分別設置于第一袋體1的第一側面1e及第二袋體2的第一側面2e。于其他實施例中,二手提部71、72也可分別設置于第一袋體1的第二側面1f及第二袋體2的第二側面2f。
在本實施例中,第二結合部42的結合件421可分離地與第一結合部41的結合件411相結合,于本實施例中,結合件411及421可以是相對應的拉鏈組,讓本發(fā)明的包如第3a及3b圖所示形成手提包型式。而于其他實施例中,可為魔鬼氈或鈕扣組,但不以此為限。更具體言之,圖3a是本發(fā)明的包于手提包型式的正視圖,圖3b是本發(fā)明的包于手提包型式的側視圖,第一扣合部50具有設置于相對兩側的第一扣合件501及第二扣合件502,第二扣合部51具有設置于相對兩側的第一扣合件511及第二扣合件512,第一扣合件501、511與第二扣合件502、512可以是相對應的公扣帶與母扣帶,當變成手提包型態(tài)時,第一扣合部50的第一扣合件501與第二扣合部51的第一扣合件511可分離地相扣合,第一扣合部50的第二扣合件502與第二扣合部51的第一扣合件512可分離地相扣合,使用者可單純透過握持手提部71來攜帶本發(fā)明的包。于其他實施例中,第二扣合部51設置于相對兩側的第一扣合件511及第二扣合件512也可為能相互扣合的公扣與母扣,以形成可供使用者側背的側背帶。
另外,在圖1a及圖3a所示出的實施例中,二手提部71、72可設置于靠近第一袋體1的第二側邊1b與第二袋體2的第二側邊2b,但并非僅限于此,二手提部71、72也可以是靠近第一袋體1的第一側邊1a與第二袋體2的第一側邊2a,此時當使用者手提本包時,由第一結合部41與第二結合部42的結合件411、421相結合的拉鏈組會轉變成朝下的方向,而連接部3轉變成朝上,以便增加使用者使用的便利性。
如圖1a所示,于本發(fā)明的另一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包還可包括第四開口103,第四開口103可設置于第一袋體1的第一側面1e,以增加可更置物收納的容置空間。于其他實施例中,第四開口也可設置于第二袋體2的第一側面2e,或設置于第一袋體1的第二側面1f或第二袋體2的第二側面2f。
請再參閱圖1b,如圖所示,本發(fā)明的包還可包括肩背帶80,于本實施例中,肩背帶80可設置于所述第一袋體1的第二側面1f。據此,當第一袋體1與第二袋體2各以第二側面1f及2f相接觸而迭合在一起時,本發(fā)明的包以前述圖4a所示的手提包型態(tài)出現,反之,第一袋體1與第二袋體2各以第一側面1e及2e相接觸而迭合在一起時,本發(fā)明的包則是以圖4a所示的背包型態(tài)出現(容后詳述),但不論是相互以第一側面1e及2e還是第二側面1f及2f迭合,由第一結合部41與第二結合部42的結合件411、421組成的拉鏈組都必須相結合,才能夠形成整體的手提包或背包型態(tài)。于其他實施例中,肩背帶80也可設置于所述第一袋體1的第一側面1e或第二袋體2的第一側面2e,或第二袋體2的第二側面2f,不另贅述。
請再并合參閱圖2、圖4a及圖4b,圖2為本發(fā)明的包于背包型式的上視圖,圖4a為本發(fā)明的包于背包型式的正視圖,圖4b為本發(fā)明的包于背包型式的側視圖。當本發(fā)明的包以背包型態(tài)示之時,第一扣合部50的第一扣合件501是與第二扣合部51的第一扣合件511可分離地相扣合,第一扣合部50的第二扣合件502是與第二扣合部51的第一扣合件512可分離地相扣合,使用者可通過肩背帶80后背本發(fā)明的背包還使用,同時,本背包型態(tài)盡管是以第一結合部41及第二結合部42的結合讓第一袋體1與第二袋體2組合,但此時第一側面1e及2e僅僅是迭合接觸,并非是以緊密的結合方式來貼合,換言之,在第一側面1e及2e相迭合之間是有一開放式的容置空間存在,這個容置空間可供使用者置放較大型的對象,像是滑板或工程藍圖等。
在背包型態(tài)的實施例中,本發(fā)明的背包還可包括分別設置于所述第一袋體1的第一側面1e及第二袋體2的第一側面2e的第三扣合部91及第四扣合部92,較佳者,第三扣合部91及第四扣合部92可以是相對應扣合的鈕扣組,當滑板放在第一側面1e及2e之間的開放式容置空間時,可以結由相互扣合來增加第一側面1e及2e的貼合程度,以固定住滑板使其不易掉落。于其他實施例中,第三扣合部91及第四扣合部92也可分別設置于所述第一袋體1的第二側面1f及第二袋體2的第二側面2f。
此外,于本實施例中,還可包括口袋(未圖示),口袋可設置于所述第一袋體1的第一側面1e,以提供使用者更多的置物收納空間。于其他實施例中,口袋可設置于所述第一袋體1的第二側面1f、第二袋體2的第一側面2e或第二側面2f。
于本實施例中,還可包括扣帶202,扣帶202可設置于所述第一袋體1的第二側面2f,扣帶202可以讓使用者把滑板或卷起的圖紙等對象穿設于其中,并調整扣帶202的長度來束緊該對象,使得用戶在攜帶對象上多增加一種方式,或者,也可以將行李箱的把手穿設于扣帶202,讓本發(fā)明的背包可以固定于行李箱上,讓使用者方便整體攜行。
綜上所述,本發(fā)明的包是通過第一袋體與第二袋體以不同方向的迭合方式來形成手提包或背包,使用者可以側背、手提或后背,視需要置放的對象或是配合自身的穿著而定,用途多樣且方便操作,是相當適合對包有不同需求的人士使用。
上述實施例僅用以例示性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發(fā)明。任何熟習此項技藝的人士均可在不違背本發(fā)明的精神及范疇下,對上述實施例進行修改。因此本發(fā)明的權利保護范圍,應如權利要求書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