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工具包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工具儲存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工具包,包括一個具有一個平表面的底部以及從底部的周邊伸出的包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的平表面為硬質的平表面,還包括一個硬質的隔板,隔板垂直于底部的平表面設置并將包本體內的空間分隔成大致相等的兩部分,隔板兩側的表面均為織物表面,且在該織物表面上成排地設置有工具袋和/或工具固定帶,在所述包本體上對應于被隔板分隔的空間設置有兩個拉鏈,每個拉鏈可打開或閉合對應的包本體空間。本實用新型的工具包能夠有效地防止被工具的鋒利邊緣損壞,使工具有序地排放、收納,方便取用、搬用,同時,攜帶方便。
【專利說明】一種工具包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工具儲存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工具包,便于各類工具的有序排放、存取及運輸。
【背景技術】
[0002]工具箱/包是人們用來存放和搬運各類工具(如五金工具、電動工具等)的容器。其中,硬質的工具箱適合編排和存儲工具,可有效地防止箱體被工具的鋒利邊緣損壞,但是,硬質工具箱外形及體積固定,給工具箱的運輸帶來一定的不便利;由編織材料制作的工具袋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硬質工具箱的上述缺陷,但其本身也具有一定的缺點,如:容易被工具劃傷、不利于工具的有序排放等。此外,隨著現(xiàn)代安裝、裝配要求的不斷提高,需使用的工具種類不斷增多,要求工具存儲裝置能夠有序地盛裝更多不同類型及型號的工具及五金配件,同時,攜帶、取用方便,對工具存儲裝置的設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發(fā)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對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工具包,兼具硬質工具箱和軟質工具包的優(yōu)點,可使工具箱內的工具歸類整齊、取用方便,同時,攜帶和運送方便。
[0004]為此,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0005]一種工具包,包括一個具有一個平表面的底部以及從底部的周邊伸出的包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的平表面為硬質的平表面,還包括一個硬質的隔板,隔板垂直于底部的平表面設置并將包本體內的空間分隔成大致相等的兩部分,隔板兩側的表面均為織物表面,且在該織物表面上成排地設置有工具袋和/或工具固定帶,在所述包本體上對應于被隔板分隔的空間設置有兩個開合結構,每個開合結構可打開或閉合對應的包本體空間。通過底部的硬質平表面以及與其垂直設置的硬質隔板,作為本工具包的基本支撐框架,對工具包整體起到支撐作用,使工具包具有相對固定的外形和內部空間,便于工具的有序排放;有鋒利邊緣的工具可排放在隔板兩織物表面的工具袋或工具固定帶中,防止工具包被劃傷;對應于被隔板分隔開的包本體內的兩個空間,設置兩個拉鏈,便于工具的取放。
[0006]進一步地,沿所述隔板的外周設置有一加強框,該加強框沿具有垂直于隔板平面的寬度。通過加強框可對工具包提供垂直于隔板平面的支撐。
[0007]進一步地,所述包本體包括前壁、后壁、左側壁、右側壁及頂壁,所述開合結構為拉鏈,拉鏈設置于前壁和后壁上,分別沿前壁和后壁的左側邊、頂邊及右側邊設置。便于將相應的包本體空間打開和閉合,便于工具的取用和存放。
[0008]進一步地,在前壁和后壁的兩側邊與對應的側壁之間設置有可將前壁和后壁維持在半打開狀態(tài)的限位結構。限位結構可將前壁和后壁維持在半打開狀態(tài),便于在操作過程中,取放工具。
[0009]進一步地,所述限位結構為卡扣結構、拉帶或者限位布條。結構簡單,效果好。
[0010]進一步地,在所述前壁和后壁的內側分別成排地設置有工具袋和/或工具固定帶。便于工具的有序排放。
[0011 ] 進一步地,在所述前壁和后壁上設置有一對提手。便于工具包的移動。
[0012]進一步地,在所述頂壁上可轉動地設置有提手,提手整體上呈U形,由硬質金屬材料制作,在提手的中部位置設置有防滑軟墊。便于工具包的攜帶與移動。
[0013]進一步地,在所述隔板上還設置有可伸縮的拉桿,在底部的一側設置有滾輪,在后壁上還設置有雙肩背帶。便于工具包的攜帶與移動。
[0014]因此,本實用新型的工具包能夠有效地防止被工具的鋒利邊緣損壞,使工具有序地排放、收納,方便取用、搬用,同時,攜帶方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5]圖1、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3A和圖3B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隔板及加強框的結構示意圖,圖3A和圖3B分別示出了隔板的兩側面;
[0017]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打開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5-7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半打開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8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9、10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3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1]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說明,本實用新型中與現(xiàn)有技術相同的部分將參考現(xiàn)有技術。
[0022]實施例1:
[0023]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工具包,包括一個底部1,底部I具有一個平的表面,及四個側邊,底部I采用硬質塑料制作,一體成型;包本體2從底部I的四個側邊伸出,接合在底部I上,還包括一個硬質的隔板3,隔板3垂直于底部的平表面設置并將包本體內的空間分隔成大致相等的兩部分,隔板3兩側的表面均為織物表面并成排地設置有工具袋4和/或工具固定帶5,如圖3A和圖3B所示。硬質的隔板3可以是在兩織物表面的內側設置硬質插板,也可以是在隔板3的外周設置一周硬質邊框,或者兼具兩者。在本實施例中,沿所述隔板3的外周設置有一硬質的加強框3a,該加強框沿具有垂直于隔板平面的寬度,如圖3A和圖3B所示。所述包本體2包括前壁2a、后壁2b、左側壁2c、右側壁2d及頂壁2e,與隔板3的兩側表面相對的包本體部分,分別命名為前壁2a和后壁2b,當然,此處的前、后、左、右為相對概念,僅為描述方便而定義,并非用來限定本實用新型的結構。
[0024]在包本體2上對應于被隔板3分隔的空間設置有兩個拉鏈6,每個拉鏈可打開或閉合對應的包本體空間。在本實施例中,拉鏈6呈“門”形設置,分別沿前壁2a及后壁2b的左側邊、頂邊及右側邊布置;在前壁2a和后壁2b的兩側邊與對應的側壁之間設置有可將前壁2a和后壁2b維持在半打開狀態(tài)的限位結構7,如圖5-7所示,限位結構7可以為卡扣結構7a、拉帶7b或者限位布條7c ;當然,還可為其他結構。如果采用卡扣結構7a,則打開該些卡扣結構7a,可使前壁和后壁處于全打開的狀態(tài),如圖4所示。在所述前壁2a和后壁2b的內側分別成排地設置有工具袋4和/或工具固定帶。在所前壁2a和后壁2b上還設置有一對提手8。
[0025]實施例2:
[0026]如圖8所示,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的不同之處在于:提手8的結構不同:在所述頂壁2e上可轉動地設置有提手8,提手8整體上呈U形,由硬質金屬材料制作,在提手8的中部位置設置有防滑軟墊81。該結構具有更好的承重效果,更加方便本工具包的攜帶和運輸。
[0027]實施例3:
[0028]如圖9-10所示,本實施例與實施例1的不同之處在于:在所述隔板3上還設置有可伸縮的拉桿9,在底部I的一側設置有滾輪10,在后壁2b上還設置有雙肩背帶11。拉桿、滾輪以及背帶的設置,使得工具包的攜帶和移動更加省力、便捷。
[0029]當然,本實用新型還具有其他實施方式,上文所列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來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凡依本申請專利范圍的內容所作的等效變化與修飾,都應為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范疇。
【權利要求】
1.一種工具包,包括一個具有一個平表面的底部(I)以及從底部的周邊伸出的包本體(2),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的平表面為硬質的平面,還包括一個硬質的隔板(3),隔板(3)垂直于底部的平表面設置并將包本體內的空間分隔成大致相等的兩部分,隔板(3)兩側的表面均為織物表面并成排地設置有工具袋(4)和/或工具固定帶(5),在所述包本體(2)上對應于被隔板(3)分隔的空間設置有兩個開合結構,每個開合結構可打開或閉合對應的包本體空間。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包,其特征在于:沿所述隔板(3)的外周設置有一加強框(3a),該加強框沿具有垂直于隔板平面的寬度。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包本體包括前壁(2a)、后壁(2b)、左側壁(2c)、右側壁(2d)及頂壁(2e),所述開合結構為拉鏈(6),拉鏈(6)設置于前壁(2a)和后壁(2b)上,分別沿前壁和后壁的左側邊、頂邊及右側邊設置。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工具包,其特征在于:在前壁(2a)和后壁(2b)的兩側邊與對應的側壁之間設置有可將前壁(2a)和后壁(2b)維持在半打開狀態(tài)的限位結構(7)。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工具包,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結構(7)為卡扣結構(7a)、拉帶(7b)或者限位布條(7c)。
6.根據(jù)權利要求3-5任一所述的工具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前壁(2a)和后壁(2b)的內側分別成排地設置有工具袋(4)和/或工具固定帶(5)。
7.根據(jù)權利要求3-5任一所述的工具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前壁(2a)和后壁(2b)上設置有一對提手(8)。
8.根據(jù)權利要求3-5任一所述的工具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頂壁(2e)上可轉動地設置有提手(8 ),提手(8 )整體上呈U形,由硬質金屬材料制作,在提手(8 )的中部位置設置有防滑軟墊(81)。
9.根據(jù)權利要求3-5任一所述的工具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隔板(3)上還設置有可伸縮的拉桿(9),在底部(I)的一側設置有滾輪(10),在后壁(2b)上還設置有雙肩背帶(11 )。
【文檔編號】A45C13/04GK204091233SQ201420399399
【公開日】2015年1月14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7月18日
【發(fā)明者】安迪, 張燁 申請人:平湖億隆旅游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