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手杖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攜式拐杖,包括中支柱、上支柱、下支柱和腳支座,其中所述上支柱、中支柱和下支柱均為中空柱件,所述上支柱上設置了上護圈和上護蓋,所述上護圈一端設置了連接轉(zhuǎn)座,所述中支柱上設置了支撐架,所述支撐架上還設置了握把,所述握把內(nèi)設置有轉(zhuǎn)軸,所述中支柱上還設置了若干孔。本實用新型在上支柱上設置上護圈,以保護人體上臂,在中支柱上設置多個孔,滿足手杖長度調(diào)節(jié)需求,在中支柱上設置支撐架,將握把固定在支撐架上,并在握把內(nèi)設置了轉(zhuǎn)軸,所述上護圈的一端設置的連接轉(zhuǎn)座的縱向軸線與所述轉(zhuǎn)軸的縱向軸線平行,防止身體前傾,有效保證使用者的身體不變形,其結(jié)構(gòu)設計合理,使用方便,操作簡單。
【專利說明】便攜式手杖
【技術(shù)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輔助工具,特別是涉及一種便攜式手杖。
【背景技術(shù)】
[0002]拐杖是人們生活中常見的一種輔助工具,尤其是人們下肢受傷,行走困難或行動不便時,便會使用手杖作為輔助工具,以幫助行走。目前市場上所銷售的手杖多采用握把加支架的設計,即使用者使用時,將身體腋下部放置在支架上,手掌握住握把,以此來分擔身體的部分重力,幫助人們行走。這些手杖多是采用簡單的支柱加上握把和支架,不能調(diào)節(jié)高度,而人體的身高各不相同,其手杖不能同時滿足多人需求。也有部分手杖采用了將支柱設計為可調(diào)的,但前述手杖均沒有上臂的保護裝置,人體在使用時,身體極易前傾,容易留下一些后遺癥如駝背、肩周炎等病癥,不利于人體健康。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shù)問題是提供一種既可以調(diào)節(jié)手杖長度、又能保護使用者上臂的便攜式手杖。
[0004]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shù)方案:一種便攜式手杖,包括中支柱、上支柱、下支柱和腳支座,其中,所述上支柱、中支柱和下支柱均為中空柱件,所述上支柱中空內(nèi)壁下部和所述下支柱中空內(nèi)壁上部均設置了彈簧,所述彈簧另一端還安裝了螺栓,所述螺栓另一端還設置了螺母,所述上支柱上設置了上護圈和上護蓋,所述上護圈一端設置了連接轉(zhuǎn)座,所述上護圈可相對于所述連接轉(zhuǎn)座360°旋轉(zhuǎn),所述中支柱上設置了支撐架,所述支撐架上還設置了握把,所述握把內(nèi)設置有轉(zhuǎn)軸,所述握把可相對于所述轉(zhuǎn)軸360°旋轉(zhuǎn),所述中支柱上還設置了若干孔。
[0005]進一步的,所述上支柱和所述下支柱的外徑均略小于所述中支柱的內(nèi)徑并能在所述中支柱內(nèi)滑動。
[0006]進一步的,所述支撐架下端部采用連接組件緊固在所述中支柱上。
[0007]進一步的,所述握把兩端采用螺釘,通過所述轉(zhuǎn)軸的兩端分別固定所述支撐架上端部的兩端。
[0008]進一步的,所述連接轉(zhuǎn)座的縱軸線與所述轉(zhuǎn)軸的縱軸線為平行軸線。
[0009]進一步的,所述上護圈采用軟材料制作,且在一端設置有開口。
[0010]進一步的,所述中支柱上部外表面四周和所述下支座下部外表面四周均設置了反光裝置。
[0011]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在上支柱上設置上護圈,以保護人體上臂,在中支柱上設置多個孔,滿足手杖長度調(diào)節(jié)需求,在中支柱上設置支撐架,將握把固定在支撐架上,并在握把內(nèi)設置了轉(zhuǎn)軸,所述上護圈的一端設置的連接轉(zhuǎn)座的縱向軸線與所述轉(zhuǎn)軸的縱向軸線平行,防止身體前傾,有效保證使用者的身體不變形,其結(jié)構(gòu)設計合理,使用方便,操作簡單。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本實用新型便攜式手杖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13]圖2為圖1中便攜式手杖上支柱與中支柱分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14]圖3為圖1中便攜式手杖的右視圖。
[0015]圖4為圖2中便攜式手杖的右視圖。
[0016]圖5為本實用新型便攜式手杖上支柱及以上部分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17]圖6為圖5中便攜式手杖上支柱及以上部分的左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8]本說明書中公開的所有特征,或公開的所有方法或過程中的步驟,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驟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組合。
[0019]本說明書(包括任何附加權(quán)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別敘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類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換。即,除非特別敘述,每個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類似特征中的一個例子而已。
[0020]如圖1至圖6所示,本實用新型便攜式手杖的較佳實施方式包括上支柱2、中支柱
1、下支柱3、腳支座8、設置在所述上支柱2上的上護蓋15、與所述上支柱2連接的上護圈4、設置在所述中支柱I上端部的中護蓋13、與所述中支柱I緊固連接的支撐架6、設置在所述支撐架6上的握把5,其中所述上支柱2、中支柱1、下支柱3均為中空柱件,所述上支柱2、下支柱3外徑均略小于所述中支柱I內(nèi)徑并能在所述中支柱I內(nèi)滑動,所述支撐架6下端部通過連接組件7和7A緊固在所述中支柱I上,所述握把5中心設置了轉(zhuǎn)軸14,所述握把5的左、右兩端分別通過螺釘12和12A與所述支撐架6上端部的兩端以及轉(zhuǎn)軸14的兩端連接,連接后,所述轉(zhuǎn)軸14與所述支撐架6固定,所述握把5可相對于所述轉(zhuǎn)軸14作360°旋轉(zhuǎn),所述上護圈4的一端設有開口 18,所述上護圈4的另一端設有連接轉(zhuǎn)座16,所述上護圈采用軟材料制作并能伸縮,所述連接轉(zhuǎn)座16通過螺釘11連接在所述上支柱2頂部,所述上護圈4可繞所述連接座16旋轉(zhuǎn)360°,所述連接轉(zhuǎn)軸16的縱向軸線B-B與所述握把5的縱向軸線A-A為平行軸線,所述中支柱I上部位于所述連接組件7上方位置和所述中支柱中部位于所述連接組件7下方位置均設置了孔10,所述中支柱中部位于所述連接組件7下方位置共設置了 11個孔10,每個孔10之間間隔0.5mm,以可滿足一個8歲的孩子到65歲的老人的使用需求。所述上護蓋15、中護蓋13分別安裝在所述上支柱2的上端部和中支柱I的上端部,防止灰塵進入所述上支柱2和所述中支柱I內(nèi)空部分。
[0021]所述上支柱2下部內(nèi)壁和所述下支柱3上部內(nèi)壁還分別設置了彈簧10B,所述彈簧1B —端與所述下支柱3壁固定,在所述彈簧1B的另一端,還設置了螺栓10A,所述螺栓1A的頭部與所述彈簧1B固定并大于所述孔10的外徑,所述螺栓1A壓縮所述彈簧1B至最小位置時,所述螺栓1A的螺桿外端部至所述彈簧1B的外端部尺寸略小于所述中支柱I空的外徑尺寸,另外,所述螺栓1A的螺桿外端部還設置了緊固螺母10C。
[0022]為了安全,本實用新型還在所述中支柱I上部外表面四周和下支柱3下部外表面四周均設置了反光裝置9A和9,當使用者在路上行走時,所述反光裝置9A和9在將會反射出光線,提示周圍人員,有行人出入,警示周圍人員注意避讓,防止使用者受到傷害。
[0023]使用中,將所述下支柱3的一端插入所述腳支座8內(nèi),另一端插入所述中支柱I內(nèi)并使用螺栓10A、螺母1C通過所述中支柱I的某一個孔10將所述下支柱3與所述中支柱I固定。拆下所述中護蓋13,將所述上支柱2下端插入所述中支柱I內(nèi)并使用螺栓10A、螺母1C通過所述中支柱I的某一個孔10將所述下支柱3與所述中支柱I固定。
[0024]若使用者需要調(diào)節(jié)手杖的高度時,可根據(jù)使用者的身高,按下所述下支柱3上的螺栓1A至所述螺栓1A外端部剛好能進入所述中支柱I中空部分,用力向上、向下推動所述下支柱3,直至本實用新型的長度合適后,將所述螺栓1A的外端面對準所述中支柱I上相應的孔10,此時,所述螺栓1A在所述彈簧1B的彈簧力作用下向外彈出,再將所述螺母1C旋擰在所述螺栓1A的螺桿上,至所述下支柱3與所述中支柱I固緊,此時本實用新型達到使用者所需的高度要求。
[0025]使用中,將手臂從所述上護圈4內(nèi)插入,其中所述上護圈4也是可以通過繞所述連接座16旋轉(zhuǎn)至適當?shù)奈恢?,確保使用者能有效的握住所述握把5,此時所述上護圈4起到固定使用者上臂的作用。同樣,所述上支柱2也可通過其上的所述螺栓10A,按前述所述下支柱3上的螺栓1A的調(diào)節(jié)方法,調(diào)節(jié)所述上支柱2在所述中支柱I上的位置,來滿足使用者的需求。
[0026]當使用者將手臂插入所述上護圈4后,所述上護圈4將使用者的上臂固定,使用者的手掌便握住所述握把5,行走時,人體的重心向手杖一側(cè)偏移,手杖承受了人體的大部分重力,以此來減少人體腳上承受的力量,而上護圈4將人體的上臂固定后,使用者的身體便不能再向前傾斜,更好的保證了人體的直立,避免了使用者長期身體前傾而帶來的駝背等一系列其他病癥。
[0027]本實用新型當裝上所述上支柱2后,用于受傷較嚴重或行動較困難的人群;當拆下所述上支柱2,所述便攜式手杖可作為一般人群的輔助工具,適用于輕傷或行走稍有困難的人群,其結(jié)構(gòu)設計合理,使用方便,操作簡單。
[0028]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便攜式手杖,包括中支柱、上支柱、下支柱和腳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支柱、中支柱和下支柱均為中空柱件,所述上支柱中空內(nèi)壁下部和所述下支柱中空內(nèi)壁上部均設置了彈簧,所述彈簧另一端還安裝了螺栓,所述螺栓另一端還設置了螺母,所述上支柱上設置了上護圈和上護蓋,所述上護圈一端設置了連接轉(zhuǎn)座,所述上護圈可相對于所述連接轉(zhuǎn)座360°旋轉(zhuǎn),所述中支柱上設置了支撐架,所述支撐架上還設置了握把,所述握把內(nèi)設置有轉(zhuǎn)軸,所述握把可相對于所述轉(zhuǎn)軸360°旋轉(zhuǎn),所述中支柱上還設置了若干孔。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手杖,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支柱和所述下支柱的外徑均略小于所述中支柱的內(nèi)徑并能在所述中支柱內(nèi)滑動。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手杖,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下端部采用連接組件緊固在所述中支柱上。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手杖,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把兩端采用螺釘,通過所述轉(zhuǎn)軸的兩端分別固定所述支撐架上端部的兩端。
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手杖,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轉(zhuǎn)座的縱軸線與所述轉(zhuǎn)軸的縱軸線為平行軸線。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手杖,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護圈采用軟材料制作,且在一端設置有開口。
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手杖,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支柱上部外表面四周和所述下支座下部外表面四周均設置了反光裝置。
【文檔編號】A45B1/00GK203986456SQ201420329388
【公開日】2014年12月10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19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4年6月19日
【發(fā)明者】盧鵬 申請人:盧鵬